水利服务局
A. 水利局是干什么的
水利局就是现在的水务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所有的一个国家机关。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是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水利局职能: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水利局功能: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管理 ,河道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
(1)水利服务局扩展阅读:
水利局属于行政单位
主持的活动有: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本市供水、节约、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
4、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5、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B. 水务局是做什么的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涉水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地方性涉水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组织制定全市水务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河道、水库、冲坝的区域综合治理规划,水资源保护、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涉水项目的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地下水储量审查、水功能区划分和水域的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水质简报等;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以及地下水回灌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供、排水等涉水事务的行业管理;统一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或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委托协调部门之间及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水行政性规费征收,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负责指导系统灌溉水费方案制定和征收使用、管理。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范围内的河道、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及其提防、岸线和桥、涵、闸、站、坝等水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加强各类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
(七)负责全市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水价、水费等方面政策;负责有关水务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审监督;负责水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水利经济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组织水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实施;指导和协调农村水利计划的实施;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全面加强全市农村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水务科技教育和培训,积极推广应用新科技、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九)指导全市水工程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全市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工程设施的配套工作,组织重点水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全市水务行业的职工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市防洪排涝抗灾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 水利部下面有哪些部门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司。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司。起草水利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四)财务司。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中央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五)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司。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国家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七)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八)水利工程建设司。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运行管理司。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十)河湖管理司。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十一)水土保持司。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二)农村水利水电司。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
(十三)水库移民司。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
(十四)监督司。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五)水旱灾害防御司。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六)水文司。组织指导全国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负责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十七)三峡工程管理司。组织提出三峡工程运行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指导三峡工程运行调度规程规范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组织三峡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承担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八)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司。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制定南水北调年度供水计划并组织调度实施。指导监督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十九)调水管理司。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3)水利服务局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撤销电力工业部和水利工业部,设水利电力部。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决定撤销水利电力部,分别设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
1982年机构改革将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设水利电力部。
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成立水利部。
1988年7月22日,水利部重新组建。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水利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将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将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为优化水利部职责,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
D. 水利局水利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
专门审批水利基建项目的事业编制单位。
E. 事业单位改革水利系统水利服务中心的编制属于哪一类
看是财政发工资 还是单位改成了自己发工资了???
如果是财政发 就是事业编制啊
F. 水利技术服务部门 有这部门吗 在那
可能是什么公司。
水利部是国家职能部门,其下可能有事业单位,作为服务部门。
你搜索一下当地的相关情况或者电话联系当地的水利局什么的了解情况。
做事前先调查,还要上当。
G. 水利局与水务局的区别是什么
水利局与水务局的区别如下:
1、管理范围不同:
水务局的管理范围大于水利局。
因为水务局除了具备水利局的管理职能外,还管理城市给排水工程建设。
同一地区设立了水务局,便不再设水利局。
2、管理职能不同:
上级主管部门依次都是省水利厅、水利部,部分城市在水务体制改革后把水利局改为水务局,
针对城市管理特点强化了城市供水、排水等市政管理职能,而相对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就没有那么突出,故更名水务局。
可以理解为水务局在原水利局的基础上强化了涉水市政管理职能。
3、所属部门不同:
水利局(水务局)是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的上级部门,就是自来水的领导部门!
水务局是行政事业部门,至于自来水,它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靠自收自支。
(7)水利服务局扩展阅读:
水利局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县内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提出国家、省市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
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
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10、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水事纠纷;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水务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水利局
H. 水利局是什么编制
水利局有事业单位编制与行政编制两种编制人员,水利局人员是属于行政编制,回水利局下属二答级单位一般是事业编制。
拓展资料:
水利局就是现在的水务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等。
编制:
编制指公司或部门为了完成未来或过去的任务而确定的公司或部门的人员数量的配置,其对人员的实际配置工作产生指导和约束作用。
编制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定额、结构和职务配置;狭义的编制即人员编制,是指为完成组织的功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或部门批准的机关或单位内部人员的定额、人员结构比例及对职位(岗位)的分配。
I. 水利局与水务局的区别
没有区别,水务局一般指水利局。
水利局是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版设管理,权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等。
主要职能: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9)水利服务局扩展阅读
下属单位
灌溉处
主要职责:
(1)、承担气象观测、作物用水观测和最优灌溉制度试验。
(2)、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
(3)、负责全市农田灌溉用水实验。
(4)、负责全市农业灌溉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配水的等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灌溉科研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