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常态化
Ⅰ 供销社改革中纪检监察工作怎么开展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惩防腐败体系中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是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将廉政教育列入供销合作社行政和党建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提高教育的针对性。通过系列教育,使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利用中心学习组定期进行廉政教育。形式上以播放廉政中国教育影视片为主,辅于政策文件学习或解读。二是利用领导干部讲党课、上廉政课进行廉政教育。请县有关部门领导专家或反腐倡廉宣讲团成员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三是利用供销网站廉政建设栏目进行廉政教育。广泛宣传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勤廉典型先进事迹,增加违法违纪警示案例、廉政公益广告等内容。四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廉政书画、知识竞赛等活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形成以教育使人不想腐败的氛围。
二、优化惩防体系,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建设的重点是构筑惩防腐败体系。要以学习、落实第二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为契机,在调研总结第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把上级总体部署细化为有供销合作社部门特色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一是签订廉政责任书。制定《2014年县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与县社机关各科室、各供销企业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范工作行为,明确廉政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完善内控机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新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重新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优化岗位运行流程,制定岗位风险防范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岗位责任和具体业务中,增强预防腐败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三是在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实现党的纪律监督组织和预防腐败机构全覆盖。在县直非公企业中,重点助推新合农特集团公司达到“五个有”标准,即:有机构牌子、有工作场所、有规章制度、有资料台账、有经费保障。四是要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重新梳理为基础,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完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制度使人不能腐败的氛围。
三、履行督查职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监督检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对策、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障系统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政府赋予供销合作社的重点工作、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加强对各类项目资金申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新网工程”、农产品产销对接等财政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强产销对接、农贸市场改建等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从严治理规避招标、随意增加工程量、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行为。四是加强对社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五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县社《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内容、程序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执行《廉政准则》和实行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监督检查常态化来推进党务、社务公开透明。形成以监督使人不敢腐败的氛围。
四、改善作风行风,营造文明诚信行业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农民,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要顺应三农的需求,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营造文明诚信供销行业,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一项重点工程。一是引导系统企业对照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公开向服务对象作出文明诚信经营服务承诺,进一步规范文明诚信经营行为,提升文明诚信服务质量。二是以“农村放心店”建设为抓手,指导各行业协会根据农时季节开展各种便农、惠农、利农服务活动,让服务对象感受到供销行业优质、便捷服务。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和修订县社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为农服务工作公开承诺。四是配合县纪委督查组对机关作风和供销行业经营服务状况进行明查暗访,广泛征求社会各届对供销行业的意见和建议,树立文明诚信行业典型,促进系统企业争创各级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争取机关作风和系统行风形象有改善,城乡居民农民对供销合作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五、推进“三项建设”活动,加强纪检组织建设
以“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三项建设”活动,促进读书思廉、警示促廉、执纪清廉,不断深化“倾心为党执纪、倾情为民服务”的执纪理念;认真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积极参加县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纪执法、案件查办、信访处置能力和水平,主动融入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Ⅱ 如何建立科学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监管部门常态化的联合工作机制
一、强化安全监察监管,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按照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严格行政执法,推动建立规范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 严格依法实施监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确定监察执法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2. 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制度。严格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对建设项目、整合技改矿井的监察监管力度,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格煤矿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监督,督促各类煤矿企业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3. 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防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对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4. 强化安全生产跟踪执法。抓住执法重点,加强跟踪执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严防发生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 加强协作联动。紧紧依靠地方政府,进一步明晰职责关系,加强检查指导,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完善,落实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更大的煤矿安全工作合力。
6. 积极创新监察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煤矿安全工作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治本和超前防范上,放在督促“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及时研究辖区内煤矿安全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新对策、新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Ⅲ 如何建立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和不断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或获取高额利润甚至非法利益,愿意承担风险的业务活动。这种行为损害运营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严重破坏,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经济活动中的商业贿赂,使原本正常的经营活动揉私人利益的色彩,使得一些商业活动成钱,不能保证正常的开发工作。因此,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工作刻不容缓。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是衡量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得到控制强,失控的薄弱,无法控制的混乱。
内部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功能,措施,程序,形成控制方法,并进行标准化,系统化,使紧张的,比较完整的体系。内部控制的不同控制目的,可分为财务控制和管理控制。财务控制是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管理控制是指保证经营方针,为实现与落实,促进经济,效率,效益和业务目标的业务活动控制决策。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监督,除了改善公司的财务系统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根据与公司自身的特点。
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和控制功能。党和政府,主要是围绕着如何理财,监测,控制和提供服务,这将致力于提高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也反映了较大幅度的工作的意义的管理。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增长,该公司接触的事情越来越多,逐渐增加各种管理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可有效防止商业贿赂和防范金融业务风险,公司的商业行为更安全。因此,在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它是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迫切需要。
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公司的管理体系,公司已积累了几年工作经验了一定的内部管理,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我公司拥有水力发电厂,分公司,三个子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和发展安顺,小水电企业黔西南州已逐步形成了一套实用,高能源多元化为一体的电源开发,建设和运营区域间投资公司。多元化的经营行为,该公司接触面更广泛,该公司的管理和监管要求更加严格。
根据公司股东包括国有企业和自然人,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相结合的特点,公司必须提高股东监事和经理的职责,董事会,更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章制度类型,充分发挥机构的作用,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管权,管事,管理人民的体制机制的形成。
工作在短短几年内,逐步形成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合同审批制度”,“员工管理办法”,“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的相关措施做了比较规范,其中主要是与我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以使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以下分析。其基本方法
内部管理和控制是:组织规划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物理控制和成本控制。在公司的地位,真正被执行,并广泛组织策划,授权和批准,物理控制,成本控制,预算控制。在这里,对组织策划,授权和批准,物理控制,预算控制谈谈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
Ⅳ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管理
刘国春 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全国上下相继实行了纪委、监察局向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等重要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这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体制,将对突出监督职能,切实加强所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那么,,使之更好地发挥有效的作用呢?笔者认为理顺管理体制是基础,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关键,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协作、纪律五方面问题是根本途径。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行垂直管理的监督体系按照现行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很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上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向部门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同样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工资是部门发的,待遇是部门给的,说白了,吃穿还得靠部门。鉴于上述局限,一个州(市)纪委书记与州(市)委书记是上下级关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州(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试想一下,这样的关系,这样的工作机构,能监督好党政一把手吗?能真正发挥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督作用吗?因此,要加强监督力度,第一,理顺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制是一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的是现今纪委书记不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这不但提升了纪委的职能,减少了层级关系,使得纪委书记有了更大的工作空间,也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检查监督的效率。第二,纪检监察机关向部门派驻的机构干部队伍实行组织人事、工作经费垂管制,建立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联系、与派驻部门人、才、物完全分离的专门机构,加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威慑力,否则,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这一软一短的现实想必监督效果折扣不小。二、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协作、纪律“五个不够”,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保持了较好的整体形象。但是,客观地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五个不够”表现尤为突出。(一)思想不够稳定。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辛苦,“栽刺不栽花”、“吃力不讨好”,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别人能拿的自己不能拿等等这些宽严有别的国民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落差,导致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能力不够全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的专业人才为数不多,执纪能力相对落后。(三)作风不够过硬。一是冲不破“人情网”。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二是顶不住“说情风”。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为违纪人员求情过关,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放弃原则,屈从让步。三是碰不得“硬对手”。对于某些“特权”违纪人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或害怕打击报复,或畏于权势,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四)协作不够到位。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互不通气,难以形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整体合力,难免有些案件重复办理,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浪费,甚至在党纪、政纪和法纪交叉案件的处理上,有时出现移交不及时、不移交等情况,影响了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也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五)纪律不够严明。有人认为只要进入了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实际上,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资产阶级思潮的侵袭和腐蚀,同样存在腐败与反腐败、渗透与反渗透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注意职业形象,与涉案人员牵扯不清,到涉案单位吃吃喝喝。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遵守办案纪律,存在跑风漏气的现象。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执纪违纪,身陷牢狱等等这些都是律已不严的表现和后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五个不够”,必须标本兼治,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的原则。一是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突出教育的重点,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创新教育的形式,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二是抓监督,规范言行举止。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采取定期召开民主生话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给每个人相互提一条以上的意见作为制度来开展并长期固定下来。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制度,对每一个人逐一点评,既点评工作,更要点评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纪委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要经常下到干部所联系的单位听取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多与干部办过案子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当事人对干部工作的反映,特别是有无执纪违纪的现象。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专门设立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举报箱,主要领导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资格准入制度。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建立挂职锻炼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新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建立末位淘汰制度,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四是抓激励机制,创优工作环境。高规格配置纪检监察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宽松工作互不干涉,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提高政治经济待遇,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高看一等,厚爱一层。
Ⅳ 如何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中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这个包括工程实施前的监督、如物资事前验收、合同的约束
工程实施中的现场监督如对分项工程的验收
再就是工程实施后的质量监督与验收、文档验收等等
Ⅵ 如何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形成从严治吏常态化
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从严治吏。要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抓苗头抓预防,动真格敢碰硬,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治吏。党在执政过程中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要靠广大干部去贯彻落实。坚持从严治吏,干部的素质得到提高,能力得到提升,作风得到转变,党的执政效果就不断得到巩固,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也会很好地“落地”。相反,党的执政效果就会大大减弱,党的执政地位和公信力就无从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更是无从谈起。
Ⅶ 如何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通过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整治检察干警作风问题。目前,该院已先后开展了7次纪律作风大督察,查找整改了干警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4条,通报批评了一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个人,队伍作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突出抓好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干警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对督察中发现存在违纪现象的个人进行严肃批评,并形成督查情况通报,督促个人及时整改。
注重对节假日时段监督。在节前通过短信提醒,下发有关廉洁过节通知,教育干警自觉抵制节日腐败,节中通过电话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着力整治干部假期作风问题,节后通过廉政约谈,了解干警廉洁履职等方面的情况,为干警筑牢廉政防线。
结合专项活动开展督查。结合 “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整治“慵、懒、散、慢、拖”等专项活动的开展,通过加大对活动的监督检查,查找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任务落实,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Ⅷ 如何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的问题与思考
一、切实用“四种形态抄”的新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 站位才能到位。把握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要充分认清“四种形态”这一思想,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得出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论断,体现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和工作节奏的精准把握,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实现路径,明晰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方向,找准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切入点;“四种形态”与“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等重要论断一脉相承,回答了在实践中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题,表明了反腐败斗争在持续深入,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四种形态”传承了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彰显了党的严管厚爱,凸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纪律”和“越往后执纪越严”,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对此,我们必须予以深刻认识和把握
Ⅸ 巡察工作经验和做法
按照省州党委关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姚安县委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巡察方案、组建巡察机构、配备巡察力量、确定巡察单位,并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县委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县委首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巡察工作组。该县及时研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级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成立了县委首轮巡察3个巡察组,从县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财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组成巡察组,做到巡察机构、人员与被巡察单位“异体监督”,形成了巡察办与巡察组、巡察组与县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联系“四个全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对巡察对象遵循党章党规党纪及执行“六大纪律”情况开展巡察。
(二)确定巡察对象。根据巡察准备阶段,县委巡察班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县委首轮巡察3个巡察组于11月8日同步进驻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科技局3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开展进驻巡察工作。各巡察组牢牢盯住党的十八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等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特别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在关键时间节点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突出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实施意见;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等问题。
(三)制定巡察流程。巡察启动前,从巡察方案的制定、被巡察单位的确定、巡察人员的选定、巡察任务的拟定,都要经过反复酝酿讨论、仔细斟酌。巡察进驻前,对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范围、人员构成和工作情况,并从县财政、审计、信访、司法、检察院、法院等县级部门了解廉政风险点情况,做足“功课”、备足“弹药”,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开展巡察。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快讯、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平台发布巡察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巡察组进驻后,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听取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表、广泛开展谈话、查阅痕迹档案和相关资料,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
(四)规范巡察方式。在巡察过程中,按照县委授权的十种方式,各巡察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巡察工作。从工作环节上规范,每种工作方式都明确了工作步骤。如进驻巡察前,由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安排参与过州级巡察的同志,就巡察工作领导机构、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业务、巡察工作纪律要求进行专题培训;在巡察工作中,从下发巡察通知开始,明确了召开动员会议、发布巡察公告、开展问卷调查、进行个别座谈、受理信访举报、查阅痕迹资料、延伸巡察下属单位及站所、发现问题及线索研判、问题及线索审核移交、撰写巡察报告、开展巡察反馈、巡察回复及督促整改、巡察结果运用等每个环节工作步骤及方法程序。从工作纪律上规范,在巡察组进驻前,制定下发了《县委巡察工作纪律作风的规定》,明确了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
二、取得成效
(一)局面上由被动式监督转向主动常态化监督。通过巡察,改变过去“受理信访——审查”工作模式为主动出击,根据县级各单位廉政风险点情况,按照每届党委任期内对辖区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开展一轮全面巡察的要求,适时制定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实现了巡察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二)对象上由重点巡察监督乡镇、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转变为包括对乡镇、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村(社区)干部的全监督。巡察工作延伸到县级部门、乡镇和基层村(社区)党组织,对上级巡视监督盲区的全覆盖,是巡视工作的伸延和补充,体现了整体与部门、部门与基层、全县一盘棋的工作要求。
(三)内容上由只查监督问题向查问责、找责任并重转变。巡察工作对象既包括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又包括纪委(纪检组)。内容系统、时间集中,打破了日常检查的表面化、年终考核不针对具体问题的局限性,发挥了“倒逼”的震慑力,有利于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上边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压力传导衰减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责任追究。对巡察干部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推荐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县委负责,巡察干部对所推荐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巡察干部在工作中不履职、不担当被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当事人所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强化考核考评。在开展巡察工作中,注重强化巡察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教育,打消工作顾虑,并对巡察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人才库建设。根据巡察干部的考核结果,建立健全巡察干部人才库,把讲政治、作风正、有担当、工作实的干部纳入巡察干部人才库,充分发挥巡察干部人才优势,不断提高巡察质量和效果。
Ⅹ 巡视制度怎样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总结,主要目的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关心和爱护领导干部。巡视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助推器,反腐倡廉的监督哨,考察干部的显微镜,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党内的保健医生。巡视工作制度把上级的监督与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县级巡查工作作为上级巡视工作的延伸,对履行纪委监督职责,纠正不正之风,发现和查处一批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转变基层党风、政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本文拟对如何做好县级巡查工作,抓好监督责任落实进行分析。一、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夯实巡查监督基础一要科学安排巡查方案。坚持以集中巡查为重点,兼顾日常巡查,研究制定科学细致的长效工作方案,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和空白期,实现监督主体责任;二要精心组织巡查力量。建立专业人才信息储备库,及时研判复合人才的特色、专业职能,及时分门别类建立专业数据库。结合巡查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实际,及时从数据库中调集人员信息,抽调人员参加巡查,增强巡查力量。三要加强后勤保障,完善经费、保障配套机制,确保巡查无后顾之忧,为巡查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突出重点、创新方法,通过提高巡查效果完善监督职能牢固树立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是巡查监督生命线的意识,在巡查中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把主要精力和主要时间放在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上。一要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平时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进行摸底、筛选和排队,把群众反映多、信访举报多、反映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的单位部门单列出来,作为重点对象,带着“问题”开展巡查。根据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巡查的重点内容。如,在重点工程中,是否存在招标违规问题;在人员调整上,是否有任人唯亲、暗箱操作的问题;在接待活动中,是否存在大吃大喝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在关键部门岗位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之便捞取回报问题,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在重要节日和领导干部遇有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期间,是否存在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趁机敛财问题等;二要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抓住关键环节走群众路线,综合运用上级赋予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巡查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手段,优化巡查工作流程,大力营造有利于干部群众讲真话的环境,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着力点。工作中做到“六个结合”,即个别谈话与专访或暗访相结合,面上了解与实地考察印证相结合,听取反映与了解核实相结合,受理举报与筛选移交案件线索相结合,巡查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相结合,依靠委局支持与大胆履行职责相结合。在谈话环节中理实情。坚持“谈问题不谈成绩,谈微观不谈宏观,谈事实不谈认识”的谈话原则,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对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行约谈,从中掌握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在调查环节中找症结,按照“找准对象、分清轻重”的原则,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实现纪委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三、充分运用巡查成果,增强巡查工作实效扩大监督范围巡查成果的有效运用是巡查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应该把巡查中了解到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思想动态等状况作为重要决策依据。第一,跟踪督促被巡查单位根据巡查情况改进工作。一是要认真反馈巡查情况。在巡查工作结束后,对通过巡查所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要监督改进工作。需有专人负责跟踪问效,定期督,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巡查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三是要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发挥巡查成果的长效作用;第二,把巡查中了解到的情况运用到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中。组织部门应当对巡查中发现的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给予了高度关注;对巡查中了解的能力较强、存在争议的领导干部,进一步跟踪考察;对巡查中核实的作风不实、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巡查制度体系提高纪委监督责任效能要加强巡查工作的成效,必须把巡查工作纳入持久有效的制度框架之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就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巡查工作制约性的关键因素。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机构设置、工作程序、方式方法、队伍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一个制度体系,更好地规范和促进巡查工作;第二,切实提高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严格执行已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实行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结合的制度,使充分运用巡查成果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五、强化事前监督,充分发挥巡查工作的震慑作用在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中,中央提出“注重预防”和“预防为主”的思路,也就是说不能单一的在“反”字外下功夫,要走科学防治腐败之路,而巡查工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巡查的出发点是保护干部,加强监督,预防腐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在执纪中区别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巡查中发现部分问题严重、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需要及时调查、及时清除的,尽快移交查处,快查快处,绝不姑息迁,并及时将查处情况进行公布,使巡查起到震慑效果。对一些干部在廉政上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还处在违纪的边缘,只是有这个倾向,有这个苗头的,巡查组要通过廉政谈话、个别约谈等方式给他们提出警告,提醒整改。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部分领导干部出现的理想信念动摇、工作作风不实、律己要求不严等苗头,要及时提醒,并督促被巡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总之,巡查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们应在不断的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中提高巡查水平,切实履行起纪委监督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