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督促
⑴ “大监督”的内涵、外延界定,如何建立行政机关的“大监督”格局
要把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行风评议工作更深入、持久、扎实、有序地开展下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风评议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出现新的不正之风,就要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完善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其中,责任机制是基础,教育培训机制是手段,制度保障机制是根本,监督机制是关键。
一、目标落实、责任到人,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齐抓共管责任网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科室协同抓。专门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确保领导到位和机构正常运行。推进“一岗双责”,既抓好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又抓好行风评议工作。
(二)层层分解,落实行风评议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纵向一齐抓”的压力传递机制,使行风评议工作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行风评议活动的内容和标准硬化、细化、量化。同时,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办事、来访,第一位承办事务的干警能够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给予当场解决和答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不做处理;不属于自己份内事务或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要热情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职能科室或具体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其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如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要通报批评。
(三)自上而下,签定行风评议责任书。分管区长与“一把手”局长,“一把手”局长与分管局长,分管局长与科长,科长与科员(办事员),逐级签定行风评议责任书。将行风建设状况与年底考核、职务晋升、争先评优挂钩。要把抓行风建设的实绩作为考核评价局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重要依据,实行季度初评,半年一评,年终总评。凡行风评议不合格的科室或个人,坚决严肃查处。
二、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行风建设常抓不懈,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最根本的一条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要立足基层,通过开展各种行风评议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干警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遵纪守法和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为源头治本提供政治保障。以学习为主线,形成人人爱学、时时在学、处处皆学的浓厚学习氛围。做到“三结合”,即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行风评议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
(一)扎实开展行风评议理念教育。不断深化教育内容,拓展教育内涵,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使行风评议教育深入人心。多管齐下,深入基层第一线,采取举办行风评议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开通网页以及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同时,辅以开展政治形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每年定期对每名干警进行考试。让广大干警职工认清自己的地位、身份、价值和作用,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强化公德观念和敬业精神,提高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从而对行风评议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正反典型教育。正面典型教育,通过发挥行风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的感召和影响作用,如龙潭司法所所长包明昌,引导干警的行为,营造人人争创行评佳绩的良好氛围。反面典型教育,要选好案例,深入剖析,努力挖掘深层次思想内容,使干警受到启发和教训,认识到不正之风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通过观看录像、图片展览、先进事迹报告会以及让罪犯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交流。
(三)切实加强行风评议培训力度。整合学习培训资源,以高校、党校等为学习阵地,针对在基层司法行政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症下药,开办各种行风评议培训班,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通过培训让他们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加强修养,内强业务本领,外树良好形象,切实增强干警搞好行风评议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参加行风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四)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笔者认为,行风评议工作,是一项复杂、长期的工作,它与基层司法行政日常工作、党建工作等息息相关、相辅相成。因此,要继续做好“18”法律广场咨询活动等服务品牌,结合开展“最佳党日”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警示教育活动、“弘扬新风正气,建设廉洁下关”主题教育活动、“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标找差、全市争先”活动等,寓教于评,寓教于乐,从抽象到具体,从枯燥到生动,在活动中,极大地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学习热情,奠定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力求在工作作风和整体形象上有一个新的突破。
三、用制度管人办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建立
⑵ 如何构建大监督格局,有效发挥专业职能部门在各自领域中的管理和监督作用
1、建立目标统一、步调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格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需要,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具有深远意义。
2、必须毫不动摇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举措和战略部署。
3、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的“大监督”格局,发挥内外监督合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4、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大监督”格局,既有利于企业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共享监督成果,又有利于集团总部总体把握各企业的不足,建立标准化的内部控制流程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廉洁风险和决策风险,为国有企业决胜全面可持续发展、打造世界一流公司提供坚强保证。
(2)大监督促扩展阅读:
要形成“大监督”格局,提高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必须把从严监督体现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树立系统思维,坚持在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贯彻和体现从严监督的要求,构建监督闭环,形成“大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的提醒、校正、预防及保障作用,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提高对小问题的敏感度,防止小问题日积月累变成大问题。实行问题专报制度,一事一报,及时报送,防微杜渐。建立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如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和线索及时跟进。
各地的官民要汇总方方面面的监督信息,针对异常状况开展调查,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问题预警、流程优化、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利用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形成监督网络,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督察催办工作中的问题早发现、早反映,最大程度减少权力运行风险,降低腐败发生几率。
⑶ 党内四大监督是什么
党内监督“四种形态”为: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为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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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四种形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⑷ 监督、督促,区别是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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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如何正确认识大监督工作
人大监督,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关键是看监督的实效性。只有不断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才能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监督就要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所以,实效性是监督的生命力之所在,切不可流于形式,走过场,搞“花拳绣腿”和“花架子工程”。
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就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使命,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地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牢牢地抓住关乎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坚持从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出发,灵活运用这些年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与时俱进、探索创新,从而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不断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
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各地市州、县区、乡镇的人大监督工作,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有着人大监督的一般特征,但同时,由于所处位置和环境的不同,其监督内容和方式方法又会有着不同特点。现在,监督工作在各地人大工作特别基层人大工作中,分量越来越重,人民群众的期待也越来越高。加强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就要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一般规律与自身特点的结合,这样才能找准监督的针对性,形成自身的特色,使监督的实效不断强化。
地方人大尤其是基层人大和基层人大代表,都应该有这种“顶天立地”的自觉意识,既胸怀全局、居高望远,又把群众冷暖、百姓忧乐放在心头,坚持“问题导向”,抓实事、下实功、唠实磕、出实招、求实效,避免把监督笼而统之、大而化之、虚而论之、晃而过之,力求实打实地把人大监督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让群众从切身实际中真实地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为此,本期杂志特意组织采写了一组来自新疆的系列稿件。这些稿件,无论是乌鲁木齐市人大的“组合监督”,还是伊宁县人大的“电视问政”;无论是克拉玛依市人大的“明察暗访”,还是石河子市人大的“持证视察”“代表接待日”;无论是昌吉市人大的“代表微信专线”,还是博乐市人大的“民情日记”,都可以看出,地方人大特别是基层人大的监督工作,只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紧紧结合当地实际,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求真务实,人大监督工作就会精彩纷呈,彰显出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来。
这组报道说明,地方人大监督在增强实效方面,是大有可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