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安监管
Ⅰ 减速机的润滑油是哪个级别的 现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的监管频度= 高温高压起重设备双程管理是
减速机用中负荷的闭式齿轮油220#或320#
Ⅱ 史提夫温安哥董事长我想你。注意身体
“史提夫温安哥董事长我想你。注意身体”,这是在表白吗。
的确是这样的,关心一个人,也可以和对方直接说,才会明白意思。
Ⅲ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是什么
一、测量监理要点
1、施工测量监理计划
1.1. 项目监理部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计划。
1.2.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序号、工作内容、责任人员和工作标准。
2、测量监理工作要点
1.1. 施工测量方案审查
审查测量方案是施工测量监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审查施工测量方案可以落实承包商的施工测量准备,判断承包商施工测量方面的素质。
坚持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报验单(附有测量成果)的验收程序。
1.2. 施工测量仪器核查
对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测量仪器目录,核查承包商的测量仪器型号、精度登记、校验记录。通过核查确认本工程使用的仪器满足测量要求,确保仪器使用时在有效检测期内。
1.3. 引测点保护检查
检查引测点是否被混凝土固定,并判断是否有设置保护栏杆的必要。当判断必要是,应当指示承包商设置保护栏杆。
1.4. 建筑物定位复测
按照规划执法规定,在放线检查完毕,下道工序施工之前协助业主安排建筑物定位复测。
1.5. 结构平面控制
要求和监督承包商使用水准仪引测标高,并进行往返测量与基准点校核,误差在规范控制范围内。
1.6. 建筑沉降观测控制
a、 审查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b、 检查水准点的数量和位置;
c、 核查仪器是否为二级要求;
d、 收集和归档沉降观测记录。
3、施工测量监理程序
施工测量监理程序见 “施工测量监理流程图及其说明”。
二、土方工程监理要点
1 土方监理原则
1.1 本工程有一定土方工程量,但是由于工期紧张,所以每道工序的安排都必须应当重视,尽可能压缩工期。
1.2 土方开挖必须完全符合北京市环境保护要求,科学组织以减少交通拥堵和噪音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等
2 施工方案审核
l 紧密结合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审核机械配置数量是否满足进度要求。
l 在充分考虑现场条件、运输条件、分阶段施工步骤和工程总体部署等各因素的前提下,核查各工序的穿插施工安排是否可行、合理。
l 核查土方开挖顺序是否可行、合理;分阶段开挖部位和深度、以及运输坡道布置是否合理
l 核查土方开挖顺序是否满足基坑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其安全要求。
3 承包商的资质审核
4 土方施工旁站要点
4.1 本工程采用机械挖土,机械化运输,土方外运。
4.2 到基坑设计标高需留有保护层,并用人工清理。
4.3 检查承包商的测量员是否在场随时测量,以保证基底标高和基坑线。
4.4 核查基底以上200mm厚土是否由人工挖除铲平。
5 土方回填旁站要点
5.1 监理工程师应当核查回填土料是否符合下列要求: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为宜。回填时土料应当过筛,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用2:8灰土进行回填,灰和土必须过筛。
5.2 土料的含水量的检测方法是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宜。
5.3 在摊铺土料前,核查是否有水平标高控制标志。
5.4 观察基坑回填是否分层铺摊,每层虚铺厚度为250mm,没有漏夯现象。
5.5 每层回填土夯实后,是否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定土的干密度,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应根据测验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补夯,再测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的铺土工作。
5.6 为使本工程回填土的质量能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进行检验。监理方随时采用环刀现场检测。采用环刀法取样测定土的干密度,当检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土。
5.7 室内填土,每层100~500m2取样一组,但每层均不少一组;基坑回填每20m~50m取样一组,每层均不少一组。
三、钢筋工程监理要点
1 材料验收
1.1 根据承包商填报钢......筋进场报表,检查钢筋标牌、炉号、厂家及出厂质量合格证,实验报告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
1.2 外观检查:比按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进行复试,监理随机抽样复试,钢筋的表面有裂纹,结疤及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应判定为不合格。
1.3 钢筋试验:进场钢筋在外观检查合格后,必须进行其性能检验,并进行见证取样,每60T一个批量,不足60T的按一个批量检验。当试验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时,从同一批钢筋中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新做力学性能试验。则该批钢筋判定为合格;如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应被判定为不合格钢材。试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上,应报告有关上级和总监理工程师做处理,并详细记录。
2 钢筋加工
2.1 要求施工单位熟悉图纸,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加工方案,加工翻样,加工料表,准备工作情况。实行挂牌制,焊工持证上岗;要求代换钢筋时,必须上报监理工程师,应征得设计院同意,否则不得已其他钢筋代换。
2.2 钢筋切断:要求钢筋的断口不能有马蹄形或起弯现象。钢筋长度应力求准确,其允许偏差±10mm。
2.3 弯曲成形:钢筋在弯曲成型加工时,必须形状正确,平面上无翘曲不平现象。钢筋的弯折与弯钩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4 钢筋接头:接头是整个钢筋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接头的好坏是保证,因此,对钢筋接头形式应认真选择,钢筋的接头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进行见证取样。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批量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试焊,合格后方可大批量焊接;钢筋焊接质量验收按现行焊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章节执行。进行钢筋焊接加工前的检查和加工中间的检查,焊接不合格的钢筋,不能进入绑扎现场。
2.5 钢筋的堆放:钢筋在现场成型后,应在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选择堆放,场地应坚硬、平整,并铺设方,防止钢筋污染和变形。成型的钢筋,直径大小钢筋形成的不同,分别进行堆放整齐,标志牌,现场应做到整洁清晰,便于查找和使用。
2.6 钢筋捆绑和安装钢筋绑扎前要求弹出位置线标记,分出双层钢筋位置线,尤其是暗桩、暗梁、门、窗口的主筋位置,必须准确,采取防位移措施;底板钢筋位置线在找平层上划线;墙筋在其竖向筋上划点;楼板筋在膜板上划线;柱箍筋在四根对称竖向筋上划点;梁的箍筋在架立筋上划点。垫块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钢筋的保护层厚度;钢筋绑扎完毕后,应检查下列方面:按设计图纸检查钢筋的钢号、直径、根数、间距是否正确,特别要注意检查负筋的位置;接头的位置及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绑扎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化现象;钢筋的保护层是否符合要求。
Ⅳ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消防安全标志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安全标志
厂区道路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内安全运输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标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固定式工业平台
有毒作业分级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安全色
安全色卡
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噪声作业分级
高温作业检测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Ⅳ 保温管安装报警线的好处
保温管道设备渗漏报警线,自动检测管网渗漏故障,准确指示故障位置并自动报警。这样对回于热力答管道运输而言,一旦管道某处发生渗漏,通过警报线的传导,便可在专用检测仪表上报警并显示出漏水的准确位置和渗漏程度的大小,以便通知检修人员迅速处理漏水的管段,保证热网安全运行。
Ⅵ 刚安装电梯,技术监督局没有验收乘载人可以吗温馨提示怎样写
不可以,今年1月1日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提示就写“电梯未经安全检验,禁止乘坐”,然后断电。催促安装单位尽快到技术监督局特检机构报检。
Ⅶ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是不是就是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你好,不是的,完全两回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是安装单位向特种设备监察版部权门递交的告知书(给打个招呼,我要安装某个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是法定的检验机构在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约请检验机构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出具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比如: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等。
Ⅷ 关于征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源头监管,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要求,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依据进行设计。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装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专项检查“回头看”。督促企业对所有化工生产装置、设施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认真查找现有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提升自动化水平。三是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企业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1家企业实现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自动化、1家企业实现间歇式化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1家企业实现固体产品包装机械化,树立为示范企业。四是进一步推动在役装置设计诊断工作。督促在役装置未经正规设计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快在役装置设计诊断,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要进行“回头看”;未能按期完成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五是严格审查把关。所有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否则一律不予审批。现有企业化工生产装置到期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一律停产实施改造。
(二)认真开展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核查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聘请安全评价机构,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计算确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核查。经核查,需要搬迁的要制定搬迁方案限期搬迁,需要转产的要限期转产,在限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吸取“8·12”天津港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一是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成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动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各项要求。二是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两个《方案》要求,认真制定自查表,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等有关人员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做到“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落实。三是深入检查,严格执法。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按照两个《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企业,更要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四是认真督查,定期通报。对各阶段各地各部门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月通报,彰先策后。对于整治工作推诿扯皮、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将采取“约谈主要领导”、“向省政府作出检查”等措施,以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五是认真总结,深化提升。各地要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按要求及时上报总结报告。
(四)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要按照《河北省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方案》(冀安委办〔2015〕42号)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大检查“回头看”。二是要突出“回头看”检查重点。要聘请专家,以液位、温度、压力监测等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及液位报警、自动联锁装置设置运行情况,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火灾自动检测报警系统运行情况为检查重点,深入查找隐患问题。三是要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各地要及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责令停产限期整改,拒不执行有关指令的,要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五)扎实开展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等级管理。督促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制定日常排查、季节性排查、专业性排查等检查表,确定隐患排查频次、明确隐患排查内容,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三是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检查组人员构成。组织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人员,认真确定本企业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隐患,深入分析隐患产生原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小型企业要聘请相关行业专家,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诊断式检查。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及时通过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向相关部门上报。
(六)加大试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一是按照省局《关于印发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56号)要求,对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安全大检查“回头看”。二是新建项目要严格进行试生产方案论证,确保按设计施工完毕、具备开车条件方可试生产。三是试生产期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暂停生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对试生产到期未进行验收的,要责令停止试生产,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工艺、设备有缺陷,达不到设计能力的,要责令停产改造,待改造完成后,再次进行试生产方案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七)推动安全标准化提质升级,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安监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混合编组,进行交叉检查,对辖区内已达标生产企业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规定的否决项进行核查。二是要把自动化改造作为企业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省局要组织专家,对已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企业进行抽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设区市、省直管县,在全省通报批评。三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标准化考核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内容,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四是监督达标企业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生产企业全面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提质升级,2016年二级标准化的目标是:50%“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或比上年增加30%。
(八)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3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细化标准。各地要按照诚信等级管理要求,做好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生产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直接纳入D类管理,D类企业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强化服务,帮助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力争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九)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和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冀安监管三〔2013〕148号)的许可范围、许可要求、许可程序,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依法严格把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工作。2016年7月31日后,应取得而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继续使用相关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的化工企业,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并严厉处罚。二是对列入发证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活动,2016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未达标的,不得延期安全使用许可证。
(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一是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使其能力符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二是严把许可条件,逐步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督促企业招录配备具有相应学历要求、专业素质的从业人员,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三是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督促企业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培训机构,编制规范的安全教育培训教材,针对岗位工作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职业伤害,尤其是异常工况的处置、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真正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十一)突出重点行业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加大对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对涉及液氨、液氯等有毒及易燃易爆物质的企业、和涉及硝化棉、硝化工艺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聘请专家,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二是要严厉处罚。对反复查出同样问题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通报警示警告。三是加大对事故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四个必须”:凡是发生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事故的危化品企业,必须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上限处罚;凡是违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必须给予经济处罚;凡是发生一次较大事故的必须列入“黑名单”管理。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十二)进一步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督促有关市县政府和企业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大退出力度。严格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安全准入门槛,提高安全标准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其生存成本,压缩其生存空间,坚决执行“十个一律”:凡是“三库”与生产能力不匹配的一律不予延期换证,“四防”设施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延期换证,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一律不予延期换证;发现“三超一改”的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转包分包的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再新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不再搬迁重建生产企业,一律依法关闭无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只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爆炸受伤)的一律无条件退出,在停工期内偷开偷产的,一经核实,一律无条件退出,确保总量只减不增。
(十三)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一是严肃查处 “三超一改”及转包分包、一证多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四防”建设和改造提升,确保“三库”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确保“四防”设施完好有效。三是实行春节、“两会”和高温季节停工停产措施,待全国两会或高温季节结束,经专家验收合格方可复工生产。四是严格执行 “先培训后上岗”和“先验收后开工”的规定,凡企业涉药操作工未经培训合格和“三库”、“四防”及工(库)房视频监控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十四)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一是严格控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数量和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数量,逐步减少常年零售网点数量。二是认真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加强零售点安全管理,坚决取缔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取缔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的零售点。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对违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的,一律暂扣其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