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强化监督
『壹』 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思考
(一)发挥内部作用
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1)不断加强教育。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和其他集体经济合同,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司法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
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
(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
『贰』 强化什么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
依法行政要得到全国人民的监督
『叁』 如何强化监督工作
以身作则.
『肆』 如何充分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不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制定权力清单,推行权力公开,解决权力取得无据、行使无序等问题。推进全程控权,解决权力滥用问题。二是进一步健全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议事规则,完善重大决策的形成机制和程序。三是进一步健全决策后评估和纠错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四是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健全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五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制机制。
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应受到制约和监督。一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使其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科学决策和加强监管中,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二要科学配置权力,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做到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动实现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健全直接掌管人财物的高风险部门的内控机制,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
加强巡视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巡视重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发生。近几年,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出台了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开展了两轮巡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巡视监督不够深入、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组局将积极协助巡视工作办公室,根据中央精神和委党组要求,调整思路,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一是改变方式,如变年底定期巡视为不定期巡视,将巡视工作与群众信访工作相结合;二是突出巡视工作重点,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落脚点;三是有针对性地确定巡视对象,对领导班子工作不力、管理混乱、矛盾突出、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开展巡视。
坚决反对“四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反对“四风”,关键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经常抓、长期抓,确保作风建设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
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夯实作风建设基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一是聚焦“四风”,狠抓专项整治,扎扎实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对作风建设遇到的新问题、“四风”变换的新花样,尽快建立新的管用的制度,编紧扎严制度的“笼子”。二是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预警提醒和监督检查,制止公款消费、印制贺年卡等,积小胜为大胜,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评价机制,以群众口碑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努力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关键要看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坚持带头改、带头抓。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改进作风,要整顿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要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民委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二要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和失察问责制度。加强问责和责任追究,把执行力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标准,对中心任务执行不力的严格问责。实行背书制度,对遗漏重大问题的失职行为追责,对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行为严肃处理。
『伍』 如何通过强化监督落到实处
一是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主要的责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际上是对党委提出的要求,要承担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必须做到加强组织领导凝合力、强调“一岗双责”明责任、实行任务交办抓重点、强化检查考核促落实四点。
二是纪委充分发挥协调、监督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纪委负责监督、协助党委整合力量,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落到实处。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打牢责任落实根基。一要摆正自身位置。与党委建立一种总体协调、和而不同的关系,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坚持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织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二要强化主动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积极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分解、检查考核。三要加强信息反馈。各级纪检组织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反馈有关信息,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确保信息畅通。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服务员”。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定。一是从是否把好教育关,判断其是否“失教”; 二是从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判断其是否“失管”; 三是从对所管辖的单位和干部的廉政情况是否了解,判断其是否“失察”;四是从发现问题是否主动查处,判断其是否“失究”; 五是从决策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失误”。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内在要求。无论是党政“一把手”,还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从思想上认识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包庇、纵容违法违纪人员是渎职。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必须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目标,明确具体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和范围,解决和规范谁来决定追究、由谁追究、追究什么以及如何追究等一系列问题。
『陆』 国家政府要怎样强化监督意识
政务公开囊括了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工作量大面广,人大的监督职权是否履行到位,监督是否取得实效,思想认识是一个重要因素。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三方面着手,增强主动性,加大监督力度,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掌握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使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依托和基础,才能坚定做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讲究方法,做到善于监督。从监督目的看,人大监督和政务公开工作虽属两个范畴,职责不同,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促进和推动依法行政。因此,人大在监督工作中要把政务公开放在提升民主法制建设水平的高度,与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切实履行人大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监督、支持相统一,一方面对政务公开中涉及法律法规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照法律程序主动实施监督,另一方面对符合本地实际的行政权力的实施积极主动的给予支持。同时,充分发挥人大联系代表和群众广泛的优势,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搭起一座相互理解支持的“连心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注重实效,做到敢于监督。监督是否取得实效,体现在狠抓落实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政务公开监督工作中,要明确目的,不做表面工作,突出“注重效率”这一原则,监督课题一经确定,就锲而不舍,实行全程监督,抓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柒』 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从民主监督,提高执政能力水平、促进廉政勤政、构建和谐社会三方面,谈谈民主监督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搞好民主监督提高执政能力水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是关乎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决策。《决定》赋予政协新的历史使命,民主监督是实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一是能够保证执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决策者的思维方式,知识含量,把握全局的能力;而决策的正确与否要通过实践来检验。正确的决策要产生良好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实施过程,民主监督就是这个正确实践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政协通过调查视察,反映社情民意,对决策的实施提出意见、建议,使决策顺利实施。二是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合理选拔、任用人才,将那些有德有才,有胆有识,对党忠诚,对人民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党中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因为这些年来,有些平庸无能的领导者,在各个岗位上执政水平太低,执政能力太弱,与他们的岗位职责远远不相适应;民主监督是防止选错人,用错人的有效办法,谁是能人人民最清楚,谁是庸才群众最明白,因此,各级党组织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多走走群众路线,多听听群众意见,重大人事安排多请政协协商协商,就能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从根本上提高执政水平。
搞好民主监督促进廉政勤政。我们每位国家公务员都要面对人民群众,做人民的公仆,要克服官高权大的思想,要虚心接受党内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人民需要的好党员,好领导。党中央为解决干部廉政勤政问题,先后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各种规定以及国家公务员管理规定,形成强大的内部监督网络,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也构成了良好的外部监督,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充分发挥人民信得过,慧眼识腐败,上达中央提建议,下为百姓说实话的权利和义务的优势,在各个岗位上当好“政协大员”,如宣威市政协有60多名委员被法律部门、窗口服务单位聘请为行风监督员、执纪巡视员、税收督察员、新闻阅评员,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促进了干部廉政勤政建设。
搞好民主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稳定有序,国泰民安,文明向上的社会。《决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具有新时代的内涵,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大事,只有全体人民人人都来构建,和谐社会才能形成。人民政协的主题是团结、民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一是政协委员来自各族各界,可以畅通渠道,向党政机关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二是能够及时化解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种利益分配产生差异,有些人一时不理解,或有些部门处理不当,出现一些矛盾,广大政协委员可以做很多化解矛盾的工作,另外政协人才荟萃,可以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三是制止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树立文明意识,创建文明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朱法映)
『捌』 如何在经济工作中强化监督
(一)发挥内部作用
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1)不断加强教育。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和其他集体经济合同,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司法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
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
(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
『玖』 如何强化监督,加强5s管理,务求实效
一、注重习惯的养成,明确5S管理最终目的
5S管理的含义是将必需物品与非必需物品区分开,给必需品定出放置位置及方式,对清理工作环境和现场物品定期进行清除打扫,时刻保持工作场所、环境、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的干净、整齐,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这看似简单的五个方面,真正的落实却不那么容易。员工常常会陷入5S管理只是清理卫生、摆放工具等形式工作的误区内,而没有体会到5S管理真正注重的是素养的提高。其实,5S管理并不是空洞教条式管理,每一次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也不是简单的形式,通过完成细小单调的工作,潜移默化地改变员工的思想,帮助他们克服粗心大意的问题,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逐步提升员工的综合素养和价值观念,为个人的职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品格基础。
二、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确保5S管理持续性推行企业文化并不是独立于企业管理之外的一套体系,它能够在管理过程中具体体现。因此,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5S管理工作的推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树立5S管理的文化理念,通过不断地宣传,让员工了解到推行5S管理的优点与重要性,使他们对5S管理形成统一的内心认同感。这种观念的转变是推动5S管理的内在动力,只有正确的认识才能使所有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5S管理工作中。制定的行为守则,有助于员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在推行5S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员工有着重要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建立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企业管理平台,设立一定的激励措施,不仅能够激发员工参与5S管理工作的热情,强化员工的自主能动性,还可以充分调动员工做好5S管理工作的创造性。借助于企业文化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导向、约束、凝聚、激励作用,将企业文化的“神”寄于5S管理的“形”上,把企业文化的优势转化为企业管理的优势,使企业文化建设与5S管理“虚”“实”结合,确保5S管理工作持续性推行。
三、强调意识的创新,进行5S管理深入的推行
在大量的实践结果中,我们发现5S管理在推行初期的效果显着,中期的效果变得不佳。这让我们意识到推行5S管理,应强调创新意识。有的企业提出了6S管理,甚至是10S管理的理念。这些在现有的管理方法上总结出需要改进的地方,根据企业、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内容,进行管理的创新,既不会使管理体系的推行脱离实际,还能真正起到促进本组织基础管理水平提高的作用。
四、相关改善工具的全员培训,这是基础。
不掌握改善工具就无法去改善,即使去改善也是无从下手。因此5S管理改善工具的训练是必修课。这里包含从新人到老员工,从基层到领导各个层面的5S培训,学习。
五、全员的发表会制度
不管是改善提案,还是改善大课题,都要以成果的发布作为鉴定成绩的结果。这个发表或者说这个结果,不单单只是在会议室里,而且要体现在现场实际的改善,比如说工装改善比原来好用了,节省了多少时间,多少金钱;某个制造的流程或者是业务的流程改善了,节省了多少时间,多少金钱;等等
『拾』 如何 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
(一)发挥内部作用
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1)不断加强教育。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和其他集体经济,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
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
(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