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
这没有捷径,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到被许可人处检查,看是否还符合当初作出许可决定时所满足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要及时撤销许可。
❷ 五年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什么
双随机、一公开
❸ 什么叫"事中事后监管
事中监督是对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事后监督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分析如下:
1、事前监督是为防患于未然,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之前,对其抽象行政行为或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实施的监督。
2、事中监督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对其行为的正确性和规范性实施的监督。
3、事后监督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完毕以后,对其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实施的监督。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扩展阅读:
1、事中监督是指在公共组织财务活动进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监督。比如: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都属于事中监督。
2、财政对企业单位的事中监督主要是通过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来实现的。税务机关通过日常的专门工作,一方面促使纳税人依法经营,建立健全有利于正确计算和反映纳税所得额的各项基础工作,推动各单位加强会计管理工作;
3、另一方面,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堵塞各种税收漏洞,保证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保证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上缴。
4、事中监督贯穿于公共组织财务活动的始终,涉及公共组织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通过对公共组织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费用开支标准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财务活动进行事中监督,便于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5、保证公共组织正确执行预算及财务制度,确保各项收支按照预算进行安排,促使公共组织依法组织收入,节约各项支出,确保资金的安全及节约、有效的使用,从而保证公共组织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❹ 民政局怎么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执行
强化具体监管措施。
(1)监督检查方式。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抽验、“飞行检查”、网络核查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等方式,依法核查审批后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
(2)实行有奖举报。建立公众举报受理平台,鼓励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反映行政相对人违法违规的问题,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对举报的违法行为经纪检办公室查实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举报人可以获得举报奖励,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3)加强信息沟通。相关股室要依法履职,办理好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而且要定时向州局沟通有关工作,加强各种信息互通。
(4)实行年度考核。将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纳入我局相关股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关股室要抓细、抓好、抓出成效,确保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高质、高效、有序、稳步持续推进。
❺ 政府智慧政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前监管是监管啥
事前监管指的是政府部门的证照审批,资格审查。
事中指的是技术监察和行为监察。
事后是指事故调查和隐患整改。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开展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
事中监督,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一种方式。
事后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行政管理活动结束之后监督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❻ 在事中事后监管中,为提高通关效率,自贸试验区实行什么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国务院各部门都很重视,国务院的领导也重视。总体看来目前还处于探索摸索阶段,还需要上下共同努力。当前着重在做四件事:一是把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前不久国务院专门出台20号文件,《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同时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以及《信息公示的暂行条例》,好几个文件,特别是国发[20]号文件,从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等七个方面一共提出了27条具体意见措施,对这27条具体改革措施,现在都已经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这一系列文件,一系列政策都为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职责分工,要把这些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在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对取消下放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同步研究、同步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同步落实。这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一年多来我们研究每一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中要着力把握的一个原则。随着改革的推进,这方面越应该强化。比如最近一两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每一项我们都要求同步提出比较具体可行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且同步跟进、同步落实。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下放一共是87项,每一项后面都跟着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三是注重同步推进。目前有20多项经过多方认证和部门沟通、专家评审认为应该取消,也可以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但是因为它对下一步事中事后监管一些措施不太明确,或者是提出的措施不太具体、操作性不强,为了慎重起见,暂时没有取消下放。待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拿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监管措施以后,再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地方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对每一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都要在实施运行中及时跟踪了解、检查落实。国务院要求每一项取消下放都要有一个细化的要求,采取发文、培训、现场指导座谈等法,确保每一项取消下放的审批行政审批能够落到实处。
❼ 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以股市为例吧。
我国新股IPO在暂停一年多后重新开闸,我们认为此次IPO重新开闸不同于以往,从时间点看,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证券市场的一次重大改革,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奠定良好基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细细品读此次证监会发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改革亮点颇多。
首先,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发布意味着我国新股IPO发行机制从审核制向注册制过渡,从单向监管向市场化转变,监管层的职能不再是单纯的事前审核批准,更突出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
第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对主承销商引入自主配售机制,主承销商可以将网下发行的股票按事先公布原则配售给自己的客户。主承销商为发展长期客户,需要合理定价平衡买方利益。这有利于防止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共谋定高价。
第三,强化社会监督,《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要求提前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时间,加强社会对拟上市公司的监督,同时对于披露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拟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改革意见将拟上市公司真正推向社会监督,更加透明才能杜绝“造价现象”的出现。
第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理赔机制,加大对业绩变脸公司的处罚力度,除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外还将直接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同时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使主承销商对其客户的投资损失负责。
第五、《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明确公募基金与社保基金主导发行定价,《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要求网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应优先向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给予专业机构投资者一定的定价主导权有利于拟上市企业发行定价更专业、合理。
总体而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发布,对恶意炒新、财务造假等危害投资者的行为起到积极的遏制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
❽ 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您好,1、规范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2、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3、实专施量化分属级管理和“放心工程”,4、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5、运用质量监督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6、运用规范引领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7、运用社会监督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8、运用执法办案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