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6类人员
A. 六类公职人员是哪些人
六类公职人来员是指以下自人员:
一类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类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类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类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类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第六类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B. 各位老铁,学校让我们填个师生健康档案,“XXX是否属于六类人员”中的“六类人员”是啥意思
6类人员是指特殊时期的六类高风险人员
(一)来自武汉市的市外人员;回
(二)来自湖北省(除答武汉市外)的市外人员;
(三)我市到过武汉市的人员;
(四)我市到过湖北省(除武汉市外)的人员;
(五)密切接触人员;
(六)我市现在仍在湖北出差、休假、旅游、探亲等段时间停留人员。
C. 监察的对象有哪几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监察法的任务是什么?
1、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监察法为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实现监察全覆盖。在我国,“政府”历来是广义的,而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察范围过窄。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的转变,使监督不再有空白地带。
3、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组建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解决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有利于形成反腐败合力。
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写入法律,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法治难题。
D. 监察法监察对象一般是指什么人
监察法监察对象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二)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二)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4)监察6类人员扩展阅读: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E. 扶贫六类人员指什么
是指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户、独居老人户和无劳动能力户等6类贫困边缘人群。
以泾县为例。2018年以来,泾县制定并落实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户、独居老人户和无劳动能力户等6类贫困边缘人群帮扶措施,进一步提升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有效防止部分生活状态处于贫困边缘的人群致贫返贫。
(5)监察6类人员扩展阅读:
我国在2008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该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标准。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
2011年11月1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适应我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的形势,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到今年年底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F. 纪检委的监察对象是哪些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6)监察6类人员扩展阅读
监察权限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章监察权限
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第十九条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第二十条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
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
G.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哪6类违纪行为作出处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以下6类违纪行为作出处分:
1、违反政治纪律
2、组织纪律
3、廉洁纪律
4、群众纪律
5、工作纪律
6、生活纪律
H. 福建6类人员进入乡镇街道班子
根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有2种,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
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I. 非监察对象的六类公务员违纪如何处理
再就是县级以下的纪检部门能够对非党非监察对象进行...公务员身份人员能否得到提拔和能否执行公务(调查处理.... 2010-6-30 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他向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