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是哪年开始有的
『壹』 城管是什么性质单位有哪些权力
城管的权力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贰』 城管成立于哪一年
1997年成立,以前是工商在管理(指流动摊贩问题),初叫“联合执法大队”成员为回 卫生 公安 环卫 工商四部答门联合(几乎全非正式工,均属其部门之“精英”)1998年定名“城管”(宣布独立,非前四部门管,同一属建设局)
『叁』 “城管”最早是哪里提出来的
很多人都认为“城管”一词是新近几年才出现的新兴事物,其实在中国历史上专,早在唐朝属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城管这类工作岗位,据《旧唐书》三卷说:“监市践于衙,理市治序。”这里说的“监市”,其特点和职业性质和今天的城管都非常相似,“践于衙”属于衙门管,但是比衙门的社会地位要低一些,他们的任务就是“理市治商”,其中还有较为详细的城市街道管理规定:离国家行政机构所在地或地方行政长官、达官贵人官邸的十丈之内不可以有人开店摆摊卖东西,在街上摆摊做生意,也必须是在沿街房子的半丈之内,而在执行这些规定的人就是“监市”。
『肆』 城管执法的内容有哪些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来据是:
1、城管自其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他的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伍』 城管的职能有哪些
城管职能
行使下列职权: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市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驾驶员不在观场或拒绝将车辆移走的,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或者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或指定的地点。
(八)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经营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领取文化经营许可证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陆』 城管的执法权来自哪里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有的大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权,只是局部城管有执法权,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权执法。
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身上。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行政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6)城管是哪年开始有的扩展阅读:
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柒』 城管机构是谁发明的,城管执法是执哪些法律,什么时候颁布城管法,是否代替宪法,刑法或民法,卫生法规等。
城管是学习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后,在中国面临大规模城镇化的情况下,应运而生。
原来的城市管理,各项事务被划分成很多部门,形成多头管理。例如,环境卫生,由环卫局负责;违章建筑,由规划局负责;噪音扰民,由环境保护负责;乱摆卖,由工商局负责……。
因此,各部门都有大批人员来执行公务,但是由于事务分割,结果各部门都没有抓好工作。就是俗称的“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大草帽”。有鉴于此,学习外国经验,成立了城管部门。把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管理责任、执法权力全部集中到城管。
因此,城管执行的仍然是各部门的法律,例如,环境卫生条例、城市规划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工商管理条例等。当然,有些城市为了能够让大家看明白,把这些各部门的条例都摘抄出来,编撰为城管条例。城管,只是把目前存在的各部门的法律作为一个综合运用而已。
城管的建立,其他的部门就没有必要建立执法队伍了,所有的执法都有城管负责。原来的七、八顶大盖帽,全部由城管的一顶帽子解决了。由于城管的责任和权力的高度集中,自然矛盾面也加大了。试想一下,原来有七八个部门分摊矛盾压力,现在全部由一个部门承担,自然压力是很大的。
从实际效果看,城管的建立,节省了人员编制,管理没有灰色地带了,总的情况是不错的。
『捌』 广州市城管是哪一年成立的
答:是2009年成立的。
发图片给你看看就知道了
『玖』 城管有哪些职位
跟其他单位一样,有办公室,财会,下边几个执法大队和中队。
『拾』 请问上海城管是哪年成立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上海市林业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一)将原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的职责划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将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划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三)将原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组织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相关规划职责交给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四)将具体编制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等级、定额标准等职责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五)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六)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加强绿化和市容管理,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改善城市市容环境,严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