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监督工作机制
1. 企业监督检查机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的监督检查机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监督检查范围、工作原则、工作程序、检查形式、工作方法、检查的内容、监督检查人员及职责分工、监督检查的依据、频次、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标准及机制、监督检查异议投诉机制等。
2.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要坚持什么的工作机制
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围绕解决“谁来扶”的问题,按照“中央统内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容”的要求,建立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从中央到地方逐级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形成“五级书记抓脱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
强化驻村帮扶,全国选派77.5万名驻村干部和19.5万名第一书记,实现对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加大扶贫工作监督力度,强化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和实效导向。
(2)的监督工作机制扩展阅读: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
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3. 什么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
不要想得那么复杂,你从监督(监督检查)、执纪(查办案件)、问责(问责谈话)三个方面理解就可以了。希望对你有用。
4.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要坚持什么工作机制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经过改革开放37年来的努力,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截至2014年底,中国仍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4)的监督工作机制扩展阅读:
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顽强的工作作风和拼劲,满腔热情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要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强督察问责。
5. 如何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年来,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充分发扬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万众瞩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除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职能,加强立法工作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较好行使了对一府两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监督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实现。根据宪法第3条、第67条和128条等规定,人大享有监督法院的职权,法院必须对人大负责。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本级人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层次最高、最具权威的监督。人民法院只有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担负起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光荣使命。一、当前人大对法院工作监督的情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包括监督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监督的形式和方法越来越多,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好形式,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进行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人大监督工作已经从一般性的程序监督发展为实体性的比较深一步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形式不断拓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监督机制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也不可否认,发展中的人大监督工作必然也存在不少自身问题以及与人民法院审判独立权不相适应的情况。首先是监督内容缺乏法律明确的界定。人大监督必须以尊重独立为前提,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恰当、合适的形式,努力把这种冲突降低到最低或最小程度,把对独立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在为促进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下实现两者的平衡。因此,需要比较清楚地界定人大监督的内容、方式,避免以监督权代替审判权,损害公正和效率。例如,人大对法院询问和质询权应有所约束,提出询问和质询的事项一般应限于法官违法乱纪行为、制度建设、政策方面的事项,不应当就具体个案如何审理提出询问和质询,特别是对正在审理过程中的个案提出询问和质询。其次,对于个案监督问题。界和学界多数持否定意见,地方人大的同志多数持肯定意见,也有的认为必要但应当规范。人大监督必然会涉及个案,但不应以纠正个案为最终目的,而是为了透过一些个案中的异常现象搞清是否存在违法腐败行为,进而发现机制是否存在缺陷,法官是否胜任。人大实施个案监督的前提是必须将其纳入法律的轨道之内,即需要明确的法律实体规定和法律程序规定。(一)人大应尊重与支持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审判权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对各类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人大对法院有监督权,但应明确监督的范围和内容,要明确监督的程序和方式,从而既达到人大及其委员会的监督目的,又要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权。人大监督权的范围有多大,监督应采取什么形式和手段,笔者认为人大对法院的监督应从三个方面着手:1.对人的监督,即监督法官品行和法律素养是否良好,有否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与法官职务不相称的行为。一旦发现有这些行为,即可予以罢免、撤职、免职等。2.对制度的监督,即监督法院制度运行是否良好、是否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等,一旦发现制度运行受阻,不能保证公正,即可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完善。比如,目前地方法院受地方行政机关非法干预严重,使国家设立在地方的法院变成了“地方的法院”,人大就应当通过行使监督权,监督、支持法院严格依法办事,必要时可以通过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和法律,改变体制,从制度上避免受地方干预。3.对政策的监督,即监督机关在执行法律过程中是否积极服务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否围绕维护稳定、发展、繁荣这个大局适时调整政策,如果发现政策和国家根本任务结合不紧密,甚至相脱节,人大就可以监督机关采取措施调整政策,必要时可以就当前工作重点做出决议。(二)人大应善用监督权。法治国家的理念要求国家任何机关、组织、团体的活动都应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中来,用法律来规范国家政治生活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当然,人大对法院的监督也应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缺乏法律约束、规范的个案监督,极易造成监督权逾越权,从而破坏“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与人民法院共同分享权力”的法治原则。(三)人大应悉心维护的独立地位。过多的、缺乏法律的规范、约束的个案监督,必然导致机关和人员经常就个案的审理去向人大汇报,这就有可以使权力机关事实上成为机关的“上级”,从而与宪法确认的独立的原则不符。独立是公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权作为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如果它与其他国家权力纠缠在一起时,常常沦为后者的附庸和工具,必然导致权威的沦丧和工作人员的自卑。同时也给法院的判决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使人们陷入法律的无休止的诉争和上访当中,反而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导致一些人对机关的不信任,从而动摇最终裁决权,损害独立的宪法原则,破坏法治固有的秩序和权威。因此,正如前述所阐明,我们并不绝对地否定人大对个案实施监督权,而是实施个案监督权的前提是必须将其纳入到法律的轨道上来,具有明确的法律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与此同时,作为法院要积极采取措施,主动争取人大代表的支持、关心和监督。主要作法是:1.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要认真对待,虚心听取,在每次人代会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期间,应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整理,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对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使人大常委会可以从不同层面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依法监督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批评,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实际问题。3.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登记、查处、督办、报告、归档制度。工作中要把认真查处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对于反映情况属实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查证不属实的,给人大做好解释并及时进行报告,保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4.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专门负责法院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信息联络、信息反馈,专门负责人大交督办案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代表和委员履职保障、代表和委员权益保护、代表和委员的来信来访、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提案的收集与反馈、代表评议法院工作活动的安排及代表旁听案件庭审等事项的管理和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直接对院长负责。5.主动接受人大评议、检查和视察。基层人民法庭虚心接受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评议活动,改进人民法庭的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检查、视察。坚持诚恳地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视察、检查,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虚心接受,慎重对待,及时改进。6.认真负责地报告重大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对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以及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以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了解掌握法院工作动态,从宏观上监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对法院重要人事安排及拟提任免干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以便于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情况,强化监督和考核。对违法违纪人员追究情况做到按期如实报告。7.法院制定的规定、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本级人大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制定的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法院的规定,本级人大要进行详细、认真地审查,符合规定的帮助人民法院排除干扰,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对那些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法院的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决定撤销。8.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决定》。在此《决定》中提出了必须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权利,做到诚恳礼貌,热情周到,实事求是,优质高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及时全面予以答复;对人大代表的来信,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民法院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的专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地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选配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审判业务水平、具有综合协调能力、严谨细致工作作风的人员从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具体措施,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我们相信,通过人大和法院双方的努力和配合,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必定会随着经验的积累完善,逐步走向成熟。(作者系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6. 如何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
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会议、立法、监督、代表等制度和工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都需要按照健全、丰富和扩大的要求进行完善,实现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民主的程序和实体、形式和内容相统一,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2)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包括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监督权等。
(3)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开放、互动、畅通的关系,使人大代表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使中国特色的代议制民主更具生机和活力。
(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5)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政协干部之间的交流,优化人大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人大领导职数,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供组织保证。
7. 如何构建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机制
一、具体做法
汪家寨煤矿综合管理部党总支委严格按照“严、精、细、实”(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精心安排、精心操作;细化标准、细化措施、细化责任、细化约束;作风扎实严谨、制度落实兑现、工作落实到位、实施考核奖惩)的工作标准,全面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社区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制度建设规范化。部党总委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认真抓好党建制度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党委会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建设、管理干部考核等制度。二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以“三会一课”为基础,制定、完善了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办法、基层党支部建设实施办法、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建带“工建”等制度。
2、组织建设规范化。各党支部把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组织建设实现了“三化”,即优化年龄、优化文化结构、优化支部班子。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党支部定期向党员大会和矿党委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设立了意见箱或意见薄,广泛征求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了及时帮助、解决党员生活中的困难,让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党员教育规范化。一是学习教育制度化。制定实施了相关办法,建立了党员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坚持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二是教育形式多样化。采取半脱产形式或利用业余时间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务知识培训,为基层党支部书记今后如何在本职工作中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明确了方向、目标、任务和要求。三是学习教育经常化。将党风廉政、普法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及各种业务知识培训班穿插其中,使党员教育培训长流水、不断线,党员思想、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4、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实施了《中共汪家寨煤矿综合管理部“三四五六”工程考评细则》,每季度进行考核和表彰奖励。
5、结合实际,贴近基层,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重点、有特色、有效果。
二、取得的效果
1、党员党建意识明显增强,克服了“重安全生产、轻党的建设”的思想,党员队伍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积极为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2、党建工作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坚持党内“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身边无“三违”、建党系列庆祝活动,激发了党组织的活力,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安全生产实际,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同步发展。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通过规范党建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了广大党员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内生活中,增强了广大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了党员做好党建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热情,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
4、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全部1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100%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今年开展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对全部9个党支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抽查满意率达到100%。
三、几点思考
1、必须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在学习教育的内容、方法、载体等方面要不断创新,使党员爱学习、主动学习,才能达到提高整体素质的效果。进一步确立党员队伍是最宝贵的政治资源和人才资源的观念,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抓好党员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明确教育内容,把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作为党员教育的重点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必须把促进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作为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在关注民生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做好党建活动经费、活动场所的保障工作,确保各类党建活动正常开展。
3、必须把健全和落实制度作为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党建制度的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实行责任制、考核奖惩等措施,力促制度落实,实现党建工作目标。
4、必须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注重选好配优支部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会管理的年轻干部尤其是生产技术型干部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思想政治觉悟、领导能力、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水平。
5、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必须在构建长效机制,把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出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上下功夫。
(作者单位:汪家寨煤矿综合管理部)
8. 监督机制的问责制度
“无抄为行为” 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一种工作状况,无为就是过 对于部门和单位出现的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应采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劝其引咎辞职等方式,对部门或单位领导予以问责,以达到惩戒的目的,提高执行力。
9. 如何建立内管监督长效机制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一项长期的、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有效地不断完善和改进,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
(一)提高规范意识、纠正思想偏差,对内管工作认识再提高。
一是通过宣传,认识内管工作的重要性。国家局党组提出烟草行业坚持“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这既是全行业共同的价值追求,又是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烟草行业全体员工必须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强调不抓内管是失职,抓不好内管是不称职,出问题是渎职的理念,着力解决“领导抓”、“抓领导”问题。二是通过认知,认识内管工作的紧迫性。随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行,烟草发展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形势下,努力提高行业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严格约束和规范行业自身行为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站在深刻变革的社会环境和完善法制建设的时代背景上,深刻认识加强内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内管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及时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针对少数人对内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等情况,采取教育培训引导的方法,使其真正理解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目的、要求、内容、方法以及措施,并在日常内管工作中加以重视、贯彻和落实。针对有的人认为“内管工作是专卖部门的事、是内管员的事”的思想,加大宣传,落实责任,争取支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实现以自律促规范的目的。灌输“规范就是效益”的思想,向“市场要效益”、向“规范要效益”,积极开创“责任明确、全员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形成人人讲自律、全员抓规范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内管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内部学习交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做法,组织内管人员实地考察学习兄弟单位先进典型和经验,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查找差距,及时完善和调整工作方法和思路,促进内管工作上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大赛和开设内管论坛活动,为干部员工打造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经营内管工作涉及卷烟购进、销售、货源分配、库存等环节的监管。烟叶生产经营涉及烟叶种植、收购、调拨等环节的监管和营销、物流、烟叶、财务等多个部门,对内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高。所以,加大专卖内管人员培训力度,使内管人员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流程,熟悉掌握熟练掌握各级内管工作制规范和要求等,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内管工作。四是交叉检查。内管半年定期检查中,可以抽调烟叶、营销、物流等同级监管部门或其委派到县级局的内管人员参与检查,组成交叉检查组,通过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作用,交流推广好的的内管经验,以试点推广带动内管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内管工作的质量提升。
(三)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协作机制。
因内管工作内容广,人员有限,内管部门的走访力度相对较弱,因此,内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一是建立完善内管工作联络制度。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络,确立一名内管工作联络员,由他们负责具体内管工作的联系及资料报送。二是每月定期召开内管联席会。邀请营销、配送等部门人员参加,通报内管工作情况,充分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不断拓宽内部监管工作领域,深化内部监管工作内容,改进内部监管工作方法。三是完善供货策略成效监管机制。内管人员积极参与营销策略的制定,根据专卖市场查处案件情况及在内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树立“客户需求不代表市场需求的”意识,尊重市场真实需求,本着“把客户放在心上”的思想,认真分析客户需求,对容易出现外流的卷烟品牌、供货与实际销售不符等情况,通过反馈单,及时向营销部门反馈,提出合理性调整供货策略建议。四是建立内管与专卖稽查员、客户经理协作机制。完善与中队联合走访市场检查制度,通过内管人员网上实时监控,实地走访和预警分析,即时发现、筛选出异常预警,并作为核查任务下发至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并制作相应的工作表格,将红色品牌,重点监管大户列入其中,灌输“向专卖要市场”、“向专卖要销量”的理念,发动全员积极发现问题,使得专卖人员乐意“带着问题上市场”,纠正“不敢管、不愿管”以及监管随意性大、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真正发挥全员内管的功效。五是完善卷烟工业企业重点环节监管工作流程与相关制度。加强工商协同,明确工作职责,对卷烟工业企业生产、销售、运输和报废等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监管,形成较为完善的卷烟工业企业监管体系。
(四)监督提前、范围延伸,充分发挥内管监督职能。
一是监督提前。当前行业信息化手段相对现在内管新形势要求较落后,还没有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在进、销、存等卷烟经营行为发生以后,甚至是在问题出现、损失形成乃至产生不良影响才能发现。因此,只有将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关口前移,创新手段,提前介入,随时跟进,才能确保少出问题、少犯错误。目前情况,需要更加借助专卖系统、营销V3系统,对违规重点户进行查询,除了以专卖对接之外,更加与营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与营销等业务部门人员的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对卷烟销售的每个环节都非常熟悉,凭借其敏锐的嗅觉,才能实现对辖区卷烟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结合营销策略,才能更加有效分析易外流卷烟品牌销量是否存在异常。例如:在当前卷烟货源供应采取“稍紧不断档,市场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内管人员从卷烟商定总量环节开始提前介入,实现对卷烟经营的事前监管。
二是对内管监督范围再延伸。内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遵守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监管执法。因此,我们要对内管监督的范围进行延伸。首先充分发挥网上监管职能。每日通过营销、内管信息系统,统计分析易外流卷烟品牌的订货量,检查卷烟零售客户有无销量异常现象,查找订货量与其经营规模是否相符,特别是对“异常订单、异常品牌、异常客户”进行重点分析,调查核实、查找原因,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内卷烟市场动态,实行品牌分级管理,查找可能出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线索,防止卷烟异常流动。重视对零售大户和行业内部人员的违规经营行为,更多关注内管信息系统里的异常情况和数据外,还要及时关注客户信息情况。比如,针对利用一些停业、歇业户的零售许可证来“借证经营”的情况,除了定期和不定期对客户开店情况进行检查外,客户经理、送货员、稽查队员要加强联动监督,发现有停业、歇业的要及时上报,及时对该户停供货源。客户经理、送货员、稽查队员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一旦内管检查中发现有向停业、歇业户供货的,三者都要负连带责任。也就是要通过牵制式管理来尽量避免向停歇业户供货的不规范行为。其次是加大市场信息搜集力度。加大对市场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违规卷烟经营户和违法卷烟经营户的教育与惩处。建立卷烟零售客户联系点,营销部门紧密联系,与零售终端接轨,收集市场销售信息,掌握卷烟销售动态,调查重点关注品牌销售动向、高档卷烟真实需求和零售客户卷烟进销存情况,认真排查辖区是否有非法收购倒卖卷烟,卷烟是否100%入网、落地、入户销售等。积极参与营销策略监管,内管派驻机构全程参与营销策略的讨论、制定,监督货源分配是否严格执行“一禁止三公开”。严格规范工业企业卷烟宣传促销审批程序,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真正落实“六个严禁、一个严控”。
10. 监督机制的督查制度
督查制度的建设是对督查事项的跟踪监督,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一个企业可以根据其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和人员多少,考虑设置一级或两级检察机构,该机构可以是虚拟的,譬如:设置一个最高机构为“公司检察委员会”,对其职责权限要明确定义清楚,也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一般而言,一个企业的一般性或者员工级别的监督、考核和信息反馈工作,可有行政部负责;对于政务方面、安全方面、经营管理方面、生产方面和重大质量管理方面以及体系的执行力、监督、考核和信息反馈工作可由公司检察委员会负责。通常检察委员会书记可由管理者代表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