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监督形态
⑴ 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论述如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论述,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是把党政军民学党领导一切。
⑵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内容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四种形态”的针对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严格要求,规范纪律,增强意识,服务人民。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颁布,其目的就是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员作风,严格要求党员以身作则。通过颁布监督执纪来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⑶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常态"范畴有哪些
诫勉谈话
函询
组织处理
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
⑷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什么
“四种形态”为: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回为常态答。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4)四中监督形态扩展阅读
“四种形态”提出后,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探索实践、边总结提炼,逐步规范“四种形态”的运用。
为客观反映“四种形态”的实践情况,中央纪委研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和引导落实“四种形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出台实施办法,不断固化工作成果。天津、福建、江西、四川、云南、新疆等26个省区市纪委,中央纪委驻中组部、教育部、体育总局、证监会等30家纪检组,分别出台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性意见以及有关实施办法,为实践“四种形态”提供制度保障。
⑸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什么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应当是极少数。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要的是靠纪律管住大多数,就是要秉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道德标尺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纪律戒尺,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应当是极少数。
(5)四中监督形态扩展阅读: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监督执纪的生动实践,充分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四种形态”的提出绝不意味着放缓反腐节奏,而是更加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路理念。
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绝不是要对严重违纪行为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行为来处理,而是强调违纪行为无论情节多么轻微,都要露头就打、违纪则咎、寸步不让。
⑹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什么
“四种形态”为: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6)四中监督形态扩展阅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种形态”是方法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认识对待违纪违规问题不同发展阶段的方式方法,是当前执纪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应遵循的一般性原则。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揭示的原则符合违纪行为发展的一般规律。
违纪问题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开始出现违纪苗头时,处于第一种形态的处置范畴;如果没有及时提醒教育,就有可能出现较为轻微的违纪行为,从而进入第二种形态;如果仍没有及时发现处理,就有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也随之进入第三种形态;对于已经出现严重违纪行为,还是没有发现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就很有可能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滑进犯罪深渊。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解决了“量的积累”与“质的变化”的关系,描画了从提醒式的批评教育到纪律处分、从违纪到违法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与此相应,“四种形态”所针对党员的数量和规模,存在着依次递减的关系。
“四种形态”针对治标和治本的双重任务,解决了“抓早抓小”与“查大要案”的关系,治标有效才能治本有道。从纪律上严格起来,以轻处分和组织柔性处理,强化“不想腐”,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计;以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雷霆手段,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强化“不敢腐”,是标本兼治的战略抉择。
“四种形态”是执纪理念。“四种形态”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对违纪行为逐级设防的过程。在“四种形态”中,从第一种形态到第四种形态,其行为性质和量纪程度在层层加重,后一种行为是前一种行为发展的必然结果,后一种形态是前一种形态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前一种形态的工作真正做到位了,就会有效减少后一种形态问题的发生。
参考资料:网络—四种形态人民网—深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
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 要坚持什么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答案是,马克思主义
⑻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什么成为常态
推进全面来从严治党的战源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
⑼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内容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责调整的成为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扩展材料: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⑽ 桃剑中桃子的四中形态
可爱美丽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