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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 2021-01-17 16:37:57

Ⅰ 导游的规范化服务是什么

为旅游团(者)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地儿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地陪)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象征接待社实施接待计划,
地陪服务程序是指地儿陪同导游人员从接受旅行社下达的旅游团接待任务起,到旅游团离开本地并做完善后工作为止的工作程序,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准备:
1、熟悉接待计划, 地陪在接团前必须详细、认真阅读和熟悉接待计划,因为接待计划是组团社委托地儿接待社组织和落实旅游团活动的契约性安排,是地儿陪同导游人员解该旅游团基本情况和安排活动日程的主要依据
2、落实接待事宜, 地陪在旅游团抵达的前一天,应与相关部门和人员一起落实和检查该旅游团在当地的交通、食宿、和行李运输等方面的事宜
3、做好物质准备,包括接站牌、导游旗、转帐单、现金、导游证、胸卡、名片、记事本等等
4、语言和知识准备,
5、造型准备,
6、心理准备, 在接团前,导游人员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心理准备:一是在接团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和发生事故,因而要面临艰苦复杂工作的心理准备;二是要有承受某些游客挑剔、报怨、指责和投诉的心理准备
二、迎接服务:
1、迎接服务在地陪整个接待服务工作中至关重要,其好坏直接影响到以后接待工作的质量,因此,为保证迎接服务工作的顺利,地陪应在旅游团抵达前做好迎接的各项准备和安排
2、接到旅游团后,在交通港要做哪些工作?
(1)作简短自我介绍,并向游客表示欢迎,
(2)核实实到人数,如与计划不符应及时报告接待社有关部门,
(3)与领队、全陪一起集中清点旅游团行李,核实无误后移交通银行李员并办好交接手续,
(4)提醒游客检查和带好随身物品,然后引导游客上车,并礼貌地清点人数,
3、由交通港至旅游团下榻餐厅途中,地陪应做好哪些工作?
象征所在接待旅行社向旅游团全体游客致欢迎辞
若存在时差,帮游客调整好时间
进行首次沿途导游
抵达餐馆时,在下车前告诉游客集合的时间、地点和旅游车的车号
1)地陪致欢迎辞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地陪向旅游团全体游客致欢迎辞的内容应视旅游团的性质,游客的文化水平、职业、年龄等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要注意用词恰当,给客人以亲切、热情、可信之感,一般包括:
a 象征接待社、本人及司机欢迎客人光临本地
b 介绍本人的姓名和所属单位
d c介绍司机
d 表示提供服务的诚挚愿望
e 预祝旅游愉快顺利
(2)地陪进行首次沿途导游时应讲解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地陪进行首次沿途导游是展示其知识、技能的大好机会,是向游客树立良好造型的重要环节,因此,地陪应认真做好首次沿途导游工作,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a 飞机场情况,下榻饭馆的名称和到达所需时间 适当的玩笑拉近与客人的距离
b 沿途风光导游,适当与国外、外省作对比
c 当地的概况和风情的介绍:天气、货币、数字、语言、交通、城市等等
d 下榻饭馆的基本情况,未来几天的大致行程。

Ⅱ 旅游客服工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试行)
(1991年月2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

一、 行社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二、 旅游涉外饭店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三、 旅游涉外汽车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四、 旅游涉外餐馆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五、 参观游览点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为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满足旅游者的合理要求,贯彻“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宗旨,特制定本“标准”。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包括旅行社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旅游涉外饭店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旅游涉外汽车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旅游涉外餐馆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参观游览点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一、 旅行社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一条 旅行社与海外客户签订的合同应遵守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定的合同范本内容,注明所提供的价格等级、服务标准、服务项目、双方责权义务以及当地投诉电话和地址。

第二条 旅行社应按合同确认的日程、等级标准及包价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如旅行社方面未能向旅游团(者)提供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服务,应为旅行团(者)提供补偿服务或将低于标准的服务费差额退还对方。

第三条 旅行社应根据团队客人的国籍、身份、职业、年龄、健康状况等特点和确认的日程合理安排活动,尊重旅游者的生活习惯及风俗,对不同国别、肤色、职业、性别、年龄的旅游者均要一视同仁,热情相待。

第四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属于旅行社工作疏漏,致使旅游团(者)减少服务项目或延误旅游时间,旅行社应退还未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第五条 旅行社应按照合同中所确定的标准为旅游团(者)预订饭店,并提前通知对方。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已预定的饭店,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可调换同星级或高于原订星级的饭店,不另加收费用。如调换的饭店低于原承诺的饭店星级,需向旅游者说明并将差价部分退还给旅游者。旅行社不得将旅行团(者 )安排到非定点饭店住宿。

第六条 旅行社应将文娱活动作为固定节目安排。游览日程在3天以内的,一般不少于1次;4至7天的,一般不少于2次;8天以上的,一般不少于3次。

第七条 旅行社必须安排游客在定点饭店或定点餐馆就餐。要按照规定的餐食标准订餐,不得克扣餐费,不得强行要求游客增加风味餐。

第八条 旅行社要有具体的防范措施以保证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必须为旅游者投保在华期间人身财产意外保险。旅途中,如发现意外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同时将事发的详细经过和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

第九条 要完善客人行李托运手续,保证游客行李运输安全、准确无误。行李财物损失如系旅行社方面造成的,要进行赔偿;如系饭店、交通部门造成,旅行社有责任协助联系,帮助解决。

第十条 旅行社委派上团的导游人员必须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员证书》。

第十一条 导游员应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上团时要衣着整洁、举止大方、佩带胸卡、携带导游证。服务要热情、周到,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导游要语言准确、流利,内容要健康、丰富、生动。接待10人以上旅游团要使用引导标志和话筒,如需接站,导游员应提早与机场、车站、码头取得联系, 以免发生因抵达时间变更而漏接迟接。

第十二条 旅行团(者)购物要纳入旅游活动日程。导游员要严格按日程节目安排,引导客人到定点旅游商店购物。

第十三条 旅行社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涉外人员守则,严守国家机密,遵纪守法,不索要小费,不私收回扣,不套换外汇。

第十四条 旅行社应对重视服务质量,有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受到客人投诉的旅行社及个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进行处理。

二、 旅游涉外饭店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十五条 旅游涉外饭店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和 标准》提供相应的星级服务。凡未定星的涉外饭店,应有定点饭店的标志, 符合定点饭店的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 饭店服务人员要有良好的仪表仪容,实行敬语服务,礼貌待客。服务人员要佩戴工号牌,要用标准的普通话和外语解答客人的问题,要使用“您好”、“谢谢”、“请”、“对不起”等敬语。

第十七条 门卫服务要热情、礼貌,及时疏导客流。

第十八条 行李员要主动、热情地为客人运送行李,注意轻拿轻放,保障客人的财物安全。

第十九条 前台服务要及时、热情,办理住店登记手续要可能尽可能使用电脑管理手段。

第二十条 电话总机服务应准确、迅速、音量要适度,态度要和蔼,及时无误地提供叫醒及留言服务,大堂副理要坚守岗位,对客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力满足;对客人的投诉,应认真协助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服务人员要主动、热情,严格按照饭店规定的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提供规范化服务。对待宾客要不论国别、肤色、职业、性别,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法制尊严,不得索要小费和私收礼品,不套换外汇,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第二十二条 饭店各岗位应建立班前班后的交接制度。

第二十三条 饭店应按星级标准提供相应的食宿、交通、商品销售、康乐活动等服务项目,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优美。大堂、餐厅、会议厅、康乐宫、走廊等场所均应保持整洁、卫生公共卫生间要有明显的标志,设专人清扫,做到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渍。

二十四条 第 客房布置要合理化,要尽可能给客人以方便。房间内的设备,要完好无损,保持窗户、台面无污迹,地毯无杂物,卫生间无异味,灯具明亮,为宾客创造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的环境。

第二十五条 餐厅要整齐、清洁、卫生、台布、餐布、餐具、酒具要干净、完好无破损。客人进入餐厅要热情迎接,引宾入座。要按客人的餐费等级,保证餐饮的质量和标准。餐食既要体现地方特色,又要注意适合客人口味。提供的饮料和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 要有完善的治安措施,保障客人的人身、财物安全。前台要有代客保管贵重物品的设施,并有完善的保管和领取手续。客房要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楼层和公共场所要有显示安全疏散的通道,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出口的畅通。行李在离店前,应有完善的交接手续。

三、 旅游涉外汽车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二十七条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每次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尤其是发动机、转向、刹车、信号等安全部件。严禁机件失灵的车辆执行任务。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的服装要整洁,注意仪容仪表,以文明的敬语,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车,不酒后开车。

第二十九条 车辆行驶要平稳,应选择最佳路线,减少颠簸。遇有恶劣气候,或在趟河、陡坡、转弯多的路上行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不得冒险在冰面上行驶。

第三十条 接送客人应提前到达指定的地点。客人游览、购物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 辆,不得用喇叭催促客人上车。

第三十一条 要确保客人物品安全。客人下车游览、购物时,驾驶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并提醒客人随身带好贵重物品。客人活动结束后,驾驶员要及时清理车厢,发现有客人遗忘的物品要及时送还。

第三十二条 执行接送行李任务的驾驶员,要与陪同人员办好交接手续,认真清点行李件数,不得出现任何差错。

第三十三条 非工作员不得乘坐客人车辆。参观游览时,要按照旅行社已确定日程安排和路线行驶。遇有特殊情况,需更改行程,应先征得领队和陪同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路线及活动安排。不得擅自引导客人到非定点餐馆或商店用餐、购物。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要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遵纪守法,不准索要小费,私收回扣、套换外汇,或提出其它非正当的要求,不得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
第三十五条 保护良好的车容车况。做到车身整洁,无油污;玻璃明亮,无水纹,无泥斑点;窗帘要整洁;座椅、靠背要固定完好;车厢内无杂物,空气清新。要根据气温和客人要求提供适量的冷暖气。

第三十六条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自行加价。

第三十七条 旅游汽车公司应根据此规定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车容标准》、《司机仪容仪表标准》、《司机服务标准》、《司机安全行车标准》、《司机驾驶操作标准》,逐项记录考核,并列入考评奖惩工作的内容。

四、 旅游涉外餐馆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三十八条 旅游涉外餐馆的订餐标准应对客人公开。不得随意提高餐食毛利率。要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旅管理字(1990)40号文件《关于加强旅游餐饮质 量管理的补充规定》执行。不得降低、克扣客人的餐食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定餐单位和个人付给钱物。

第三十九条 餐厅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的仪表仪容,佩戴工号卡。服务要主动、热情、耐心;要实行敬语服务,礼仪服务。客人入座后,服务员应迅速递上经消毒后的小毛巾(或消毒纸)和送上热茶。

第四十条 对客人不论国别、肤色、职业、性别、年龄,要一视同仁,平等服务。

第四十一条 餐厅的主管人和服务员要主动向陪同人员及客人征求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十二条 餐馆应准时营业,并严格遵守规定的营业时间。客人待餐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0分钟;客人在未离开餐厅以前,服务员不得打扫餐厅卫生或催促 客人离开。

第四十三条 餐馆周围的环境要优雅、整洁,给客人以干净、舒适的感觉。为客人备用的菜单要干净,并保证印刷质量。提供的菜肴基本要与菜单相符。餐厅除可摆放必要的装饰品外,不得摆放经营性的商品,以保持干净、整洁。应备有衣帽存放处或衣架,保证客人的财物安全。

第四十四条 餐厅的台布、餐巾、餐酒具等器皿要完好无损。厨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凡盛放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清洗、消毒。

第四十五条 冷荤间要备用消毒、防腐、防尘、防蝇设备的措施,并设有专人负责。储藏食品应注意保质保鲜。

第四十六条 公共卫生间要设专人打扫,做以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手池、面镜应无污迹。洗手间内要备有提供客人使用的香皂和皂液、擦手巾(纸巾)或灵敏的干手器。

第四十七条 停车场应设专人管理,车辆排放整齐,保证行驶车辆畅通。

五、 参观游览点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

第四十八条 参观游览点应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及建 设部《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通知》,使游览点环境优美并 得到保护。

第四十九条 服务人员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仪容仪表,要佩戴工号卡,实行敬语服务,主动热情,礼貌待客。讲解员做到语言流畅,内容准确,解释完整。

第五十条 游览点要整洁,地面无杂物、无痰迹。古建筑内要无积尘,无蛛网,无蚊蝇。

第五十一条 游览点内的主要景物、文物古迹、古建筑等要有内容准确、字迹清晰的中、英文说明牌,引导标牌要摆放在适当的位置。

第五十二条 游览点举办的文化娱乐活动,要内容健康、秩序良好。

第五十三条 游览点出售饮料、茶水和旅游纪念品的商亭,设施要明快、干净、商品质量要保证。

第五十四条 游览点门前及景区内不得随意设摊位,要统一管理,定位有序。坚决制止尾随客人,强行兜售商品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公共卫生间要有明显的标志,要有专人负责清扫。设备要完好,无缺损,不漏水。做到无蚊蝇、无异味。地面无烟头、痰迹、便池要及时冲洗,作到干净、无垢。

第五十六条 游览点要有停车场地,设专人管理,车辆排放整齐,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要限速。严格控制车辆进入游览区域。

第五十七条 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游客的人身、财物的安全。登山缆车、游船等交通工具要设备完好,确保安全。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设专人疏导。

第五十八条 游览点内多点收费必须合理,无特殊价值的应做到“一票全包”。

Ⅲ 旅游服务礼仪规范

旅游服务礼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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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礼回仪》课程说明答

一、旅游服务礼仪课程定位

1、旅游服务礼仪是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

2、该课程要求学生掌握旅游服务业服务礼仪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3、该课程主要以礼仪活动、礼仪规范、礼仪规律为研究对象。 4、该课程有以下三个特点: 太长 今天就到这

Ⅳ 网络上的旅行社,应当遵照哪些规范游客应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做虚伪宣传。旅行社经营的产品对外报价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禁止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牟取暴利。旅行社行程单上所列的游览参观点和特种项目要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明码标价,不得擅按自定价和价外加价。
二是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载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统一安排游览项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购物次数、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等。
三是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招徕旅游者,旅行社组接旅游团队应按规定一次性收费,不得在旅游行程开始后再次向游客收取合同外费用,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得胁迫相关旅游经营企业给予其低于政府规定的价格优惠。
四是旅行社不得在旅游旺季趁旅游客房紧俏炒卖客房牟利。
五是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六是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七是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定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维权方面:可以参考下面网址:http://travel.people.com.cn/n/2014/0314/c41570-24635050.html

Ⅳ 如何贯彻实施《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

旅行社品质旅游产品服务质量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品质旅游产品服务质量规范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产品设计要求、服务质量要求、质量监督与改进、旅游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辖区内各类旅行社的包价旅游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731 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5971 导游服务质量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
LB/T002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LB/T004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LB/T005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旅行社travel service
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
3.1.1
组团旅行社(简称组团社)domestic tour wholesaler
接受旅游者(团体)或海外旅行商预订,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并可提供全程陪同导游服务的旅行社。
3.1.2
接待旅行社(简称接待社)domestic land operator
接受组团社委托,按照接待计划委派地方陪同导游人员,负责组织安排旅游团(者)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行社。3.2 包价旅游产品package travel procts
是指旅行社设计、销售、经营,供旅游者整体购买的由二种或二种以上相关或互为补充的服务组合的旅游产品。品质旅游产品服务质量规范是豪华、高档等包价旅游产品的基础性要求。3.3 服务网点service outlets
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3.4 旅游合同travel contract
旅行社与旅游者(团)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旅游协议。3.5 旅游业务广告tourism advertising
旅行社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杂志以及宣传册(单)、户外广告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向消费者或业内宣传、介绍旅游产品,招徕旅游业务的商业性行为。3.6 导游人员tour guide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3.7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tour escort
依照《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
领队业务指全权代表组团社带领旅游团出境旅游,督促境外接待社和导游人员等方面执行旅游计划,为旅游者提供出入境等相关服务的活动。
4 产品设计要求
4.1 应具有安全保障。
4.2 应符合环境、资源保护的要求。
4.3 产品整体及各相关服务提供单位、营运环节、业务流程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
4.4 应保证质价相符,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旅游者对包价产品的质量要求。
4.5 应能有效地掌控产品供应商的安全、质量、诚信水平;正常情况下应能确保全面履约,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应急预案。
4.6 应能对产品运行过程实行全面监督和持续、有效的改进。
5 服务质量要求
5.1 总体要求
品质旅游产品应为受控条件下提供的旅游服务,确保服务过程准确无误。为此,应做到:
5.1.1 下道工序与上道工序移交时进行检验审核,以确认无误。
5.1.2 确保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资质要求,以保障产品运行过程的服务质量。
5.1.3 建立有效的服务监督方法并组织实施。
5.1.4 为各项服务制定业务指导书。
5.1.5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有关措施,以使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资质要求与履约能力。
5.2 营销服务
5.2.1 业务广告
5.2.1.1 应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5.2.1.2 内容应真实、明确,具体标明产品的主要内容、标准等级、时间、价格。
5.2.1.3 用语应规范、准确,杜绝模糊性、攀附性、误导性、欺骗性语言。
5.2.1.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广告内容,应视为合

Ⅵ 如何规范服务,提高旅游服务品质

那就看你能不能下得了血本,先从服务人员说起,良好地素质培训是非常重要的,但这就内意味着你容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实现它。服务人员对客人的态度决定着顾客对你营业部门印象的百分之七十,如何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我就不多说了,因为这都是用钱砸出来的,要让他们对营业部门有归属感,那就要给他们人格上的尊敬,对于无理取闹的客人一定不要委屈服务人员。

Ⅶ 旅游服务标准

吃:几菜一汤,几荤几素
住:几星级,或准几星,如果是新开的宾馆可以低一些(棉织品比较干净)
行:要去几个有购物的点,旅行社可以拿回扣,肯定会有,很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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