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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群众

发布时间: 2021-01-17 05:08:06

❶ 浅谈如何做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

1 纪检监察干部应为党员干部的表率 ——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定位的思考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纪政纪法律执行及监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政纪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在全党上下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伟大进程中,纪检监察干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讲党性、重品行是其内在的基本的要求,做表率应该是其外在的形象定位。
一、加强党性重修养,做良好道德的表率。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选拔任用干部基本要求,如果有“才”缺“德”,那么其“能力”越强,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就会越远。“德”从根本上讲,就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人民的勤务员。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个 良好的道德观,这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所谓“德”,首先是政治上要强。纪检干部一定要以
“德”立威,不断增强“德”的观念,加强“德”的锻炼,注重“德”的修养,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修练令人折服的人格魅力。其次是加强自我修养和锻炼。律人者必先律己,教育者必先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把党
2 性修养和锻炼作为一生的自我必修课,时时处处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党章,而不能总以“查人者”
“管人者”自居。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良好道德的表率。 二、与时俱进强素质,做勤于学习的表率。
学习是一个政党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不懂得、不熟悉的东西还很多。面对新形势,必须刻苦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自己工作水平和能力;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改革开放及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
纪检监察干部承载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反腐倡廉的艰巨任务,所从事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没有过硬的本领,没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是难以胜任的。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习理论、学习现代经济知识、学习科技知识和历史,更要把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法律、条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熟记于心,认真领会,并时常结合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在运用知识上下功夫。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既要吸取新的思想,向书本学习,又要吸取新的实践经验,向实践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知
3 识素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基础。 加强学习对提高一个人的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很有益处。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同不注意学习是密切相关的。不加强学习,不注意修养,思想境界不高,就会浑浑噩噩,分不清哪些东西是好的,哪些东西是不好的,在自己的脑子里就没有正确的是非界限、政治界限。因此,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应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人生需要,坚持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达到新境界,做勤于学习的表率。
三、精诚团结聚合力,做和谐共事的表率。 团结是一个领导班子的生命,也是一个党员干部的道德要求,讲团结、讲大局更是一名干部政治上成熟的表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应顺应时代要求,以自己的微薄之力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要常树整体形象,常立群体威信,任何人都无权也无理由伤害和影响集体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谋求新发展、跃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强大合力。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团结出人才,团结聚合力,团结塑形象。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与同志、领导相处,一定要当面说真话,背后说好话,坚决不说别人的闲话和坏话。对于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
4 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在正确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做和谐共事的表率。 四、严于律己显风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古语说:“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才能使人心悦诚服。
“正人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此乃古训,亦是真谛。纪检干部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问题,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站稳脚跟、挺直腰板,努力塑造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作风问题,说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反腐败斗争的经验证明,尽管不同的腐败分子错误性质有所不同,但几乎所有违纪违法的干部都是从作风上出问题开始的。一旦作风上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身作风建设意识,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严”字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和自己为人处事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中去,无论办案办事都要在法律条规的规范下进行。要严于律己,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淡泊名利,抗住诱惑,忠实履行职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5 五、真抓实干创业绩,做锐意进取的表率。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深怀为民之心,善谋利民之策,常思便民之举,多干惠民之事,切实把干好工作放在第一位,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标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不畏权、不畏势、不唯利,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前进中的困难和阻力,决不搞花架子,决不做表面文章。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切实解决“为谁执纪、为谁服务”
的问题,真正肩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崇高使命和光荣职责。
当前纪检监察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要有清醒认识,在履行职责上再下真功夫、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把握新动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辟新思路、创造新办法、实现新突破,做锐意进取的表率。
反腐败的成败关系党的事业的成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党员干部的表率,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的基本定位。

❷ 税务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做群众的贴心人

一、 强化为民理念,胸怀“贴心”之情。民心如海,滴水汇聚成其汪洋;民利如山,寸土累积成其巍峨。赢得民心的过程,也就是成就事业的过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职责,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才能稳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感情上贴近群众。从一定的意义上说,能否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待群众的感情问题、态度问题。感情深,与群众心与心的距离就会近;感情浅,与群众心与心的距离就会远。要切实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和情感,要对群众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始终保持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发自内心的热爱人民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要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时刻把群众的利益、群众的疾苦、群众的冷暖、群众的安危挂在心头,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要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当作工作的力量源泉,和人民群众一起同党内和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使执纪贴近民心,植根于群众,真正体现群众利益。

二是行动上深入群众。深入,它的逻辑起点就是要放下架子,迈开双脚,以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走到群众中去。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领导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三同”,是联系群众的一个有效形式,许多党员干部通过“三同”的实践,同群众的感情更深了,群众观念更强了,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更高了。时代发展到今天,“三同”的形式或许在一些地方不再适用了,但是“三同”的实质性要求,即与群众多方面交往,同群众进行近距离、零距离的接触却是不能不坚持的。这就要求深入群众,注重与群众面对面、心对心地交流,确切地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党和政府的哪些决策满意、对哪些决策不满意;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全面地掌握真实情况,全面了解民意,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增强互信,消除隔阂,使纪检监察干部的心与人民群众的心贴得更紧。三是工作上依靠群众。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其含义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具体体现。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及时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让群众了解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通过发动、组织、宣传、联系群众,使群众资源得到充分运用,使群众能够多渠道、全过程、全方位地参与反腐败。要善于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对群众的意见及时听取,对群众的建议及时吸纳,对群众的批评深刻反思,汇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坚决维护民利,多行“贴心”之事。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把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作为最根本的落脚点。一要尊重民意。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有五种需求,即生理上、安全上、感情上、尊重上和自我实现上。其中前三种属于较低层次的需求,后两种属于较高层次的需求,而且一个人对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是永无止境的。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摆正自身位置,广开言路,切实弄清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从中发现问题推动工作,要把大多数群众赞成、受益贯穿在决策和贯彻执行的全过程。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看赞成不赞成;形成决策后,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反应,看满意不满意,力争把每一项决策都建立在乡情民意的基础上。同时,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敢于和群众交接见面,查找群众上访的源头,以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为开展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二要关注民生。民生问题涉及内容很多,最主要的是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温饱、就业、安居等;发展需求,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安全需求,包括劳动生产、食品药品、生活环境等安全。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题专门阐述了民生问题,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放在突出位置,解决群众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问题,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惠及百姓的政策落实到位。三要维护民权。着眼保障群众民主权利,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建设,建立民主听证、民主评议等制度,着眼维护党员合法权利,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着眼教育保护干部,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建立群众问题主动收集机制.通过畅通反映渠道、开展下访排查、约访等方式,真诚倾听群众的呼声,主动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要开展专项治理。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开展针对土地征用、房地产开发、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上学就业等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抓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四、树立为民形象,走好“贴心”之路。纪检监察干部能否成为群众 “贴心人”主要取决于其作风和形象。只有作风正、素质高、形象好的纪检监察干部才能真正让群众信服,让群众信任、让群众信赖。一是要以良好的素质让群众信任。要不断加强学习,学好理论,特别是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高组织协调群众的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通过自己丰富的知识积累,高尚的人格魅力,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和务实的作风感染群众,与群众建立水乳交融的感情;要学会运用发扬民主、说服教育、耐心疏导、经济调节、道德规范和依法裁决等方法解决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在摆事实、讲道理的过程中,要多用真挚的感情、平等的心态、和谐的氛围去提升说服效力,强化教育效果。二是要以过硬的作风让群众信服。要注重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人之道、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省自身之过,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以自己的高尚人格和浩然正气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份权力,一份责任,用好权力这把双刃剑。把权力运用到惩治腐败分子、维护群众利益上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要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秉公先奉公,一身正气,光明磊落,以优良的作风、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信任。三是要以工作成效让群众信赖。要将群众反映突出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不公、机关作风粗暴、看病就医中送“红包”、讨“回扣”等不正之风的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网络、书刊等形式,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果,使群众看到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以实实在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绩,提升人民群众的反腐败信心指数和对反腐败工作满意率,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❸ 如何认识新常态 适应新常态当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打开新局面的重要保障。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上进一步强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将成为今后工作的“新常态”,揭示了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将呈现新特征,迈入新常态。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中央总书记再一次重申了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因此,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好的完成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和职责担当。必须做到“五要”。
1、端正思想。
要当好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在思想上要明确为什么当干部、当好纪检监察干部为什么。只有在思想上坚定为党工作的信念,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断绝以权谋私的念想,端正自己的态度,纯正自己的动机,才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为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要公正处事。
公就是指公道正派,顾名思义就是要处事看物一碗水端平。“公生明、廉生威”。公道办事,是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处事原则,也是群众对干部的起码要求。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理各种问题的时候,不因私事而偏心,不因亲朋而偏向,做到办事公、处事正,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一切从大局出发、力争做到不怕累、不怕苦,大胆细心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3、要提高能力。
能力强,有助于树立威信,提高工作水平和业绩,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困难,扎实完成各项任务,要想能力强,就要善于学习。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固有的知识和思维模式,已赶不上当前新常态的发展变化,需要不断加强学习,逐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探索工作规律,讲究工作策略,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4、要务实作风。
作风正派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保证,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事多,难处理,待遇低,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具有“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工作作风和“舍小家为大家”的敬业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5、要严格自律。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一身正气,在群众中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取得群众的信任,争取群众的支持,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要遵纪守法。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很复杂,处理方式灵活多样,应率先垂范,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以防盲目行事,造成职务犯罪。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八个严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❹ 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备的四种基本素质如下:

一、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优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殊使命,具体的说就是从实际工作任务出发,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事繁琐、杂乱,牵涉到的人形形色色、复杂难辨。思想素质好,工作上碰到的问题就容易解决;思想素质差,基层纪检监察中的问题就很难处理。

二、扎实的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水平。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同时又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

这就要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具备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理论知识,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方法及基本知识,具备处理违纪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水平。同时要具有观察分析、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应变等实际工作能力,能运用不同的方法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良好的道德素质

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又是执纪者、监督者。

作为执纪者和监督者,首先自己要做到廉洁奉公,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得住清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从而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模范形象。

四、过硬的心理素质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处在反腐败斗争风口浪尖,经常需要直面各种矛盾冲突和错综复杂的工作局面。因此,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超常人的心理素质,才能适应尖锐复杂的社会环境,更好地与违法违纪行为作争,更好地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一方面,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纪检监察工作者工作中随时随地可能受到上领导、同级领导、社会、亲朋好友的压力,也随时可能受到来自腐败分子金钱、美色的利诱。因此,心理承受能力就显得非常重要。

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清苦,也容易被误解,可能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冷嘲热讽,甚至威胁恐吓、谩骂指责、诽谤诬告等。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良好的心理承受力,要能经受住考验,适时调整自己的心理,时刻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积极愉快地开展工作。

❺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应具备什么能力

一、作风要廉
廉洁,是对纪检干部的第一要求。俗话说“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是监督别人的,如果自身不廉洁,一身毛病,别人就不服气,就会从总体上影响纪检工作的效果。有的领导干部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纪律都是给别人讲的,规矩都是给别人定的,对自己没有约束,这样不但起不到教育效果,反而会严重影响纪检干部队伍的形象,影响党的纪检工作的权威。这就好比用一块不干净的抹布去擦桌子,只能是越擦越脏。所以选拔纪检干部,思想作风廉洁是第一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对于那些对自身要求不严、行为不廉的干部,要坚决清除出纪检干部队伍。
二、品行要正
纪检干部监督别人,但同时也被别人监督,也会被别人品头论足,也必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周围的人。由于其岗位的特殊性,纪检干部对周围干部群众的影响力可能要远远超过其他党员干部。因此,对于纪检干部来说,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就成了另一个重要要求。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带头执行党的决议和方针政策;要恪守从政职业道德,要讲学习重修养,讲党性重原则,讲民主重团结,讲责任重实干,讲廉洁重品行;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真正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模范。
三、业务要精
精通业务,这是任何岗位、任何干部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纪检工作也不例外。纪检干部要想履行好党赋予的职责,不负人民重托,就必须努力学习业务,深入了解纪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熟练掌握党的纪律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正确把握和运用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辱使命,不负重望,切实履行好“保障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的神圣职责。同时还要加强自身的理论修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持理论创新,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从而不断提高实际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使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得扎实,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四、政治要硬
政治要求,是对纪检干部的又一个特殊要求,要求他们政治觉悟要高,政治敏锐性要强。一是要对党忠诚。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要顾全大局,始终保持同党中央的高度一致,努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履行党赋予的监督职责,无愧于党;二是要对人民负责。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方针,不忘党的宗旨,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依靠群众,坚决同一切违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无愧于人民;三是要对党员干部负责。干部是我党的宝贵财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践行者和落实者,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党的意图实现得好坏。保持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既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也事关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要树立大维护的观念,正确认识监督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源头抓、抓源头”,预防和杜绝比抓人治罪更为重要,这是纪检干部必须要认识和处理好的一个重要关系,无愧于广大的干部,无愧于崇高的纪检工作事业。

❻ 如何做做一名合格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一、政治坚定、勤学善思,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不辱使命的重要前提。勤学善思,做一个政治坚定、思想解放、言行一致的人。在纪检督察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深入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学习的大进步促进自身能力的新提高,推动工作的新发展。在督查过程中,我了解到纪检工作涉及各行各业,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大,本身业务知识不足,理论知识学习还远远不够是常有之事。“打铁还需自身硬”。因此,我们需要多读书,多充电,不仅要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还要有会计、金融、建筑、能源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实践证明,政治坚定、勤学善思、责任担当,是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的职责和前提条件。
二、严以律己、精益求精,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不辱使命的基本保证。除了善于学习之外,还要讲规矩。作为基层纪检干部,首先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严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作为执纪者,应该在政治规矩上做表率,做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要敢于纠正那些不守纪律、规矩的问题。要不怕得罪人,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敢于从严监管和惩处。只有从严要求自己,才能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才能做好本职工作。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生活低要求,讲操守,重品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干干净净、清正廉洁为人民服务的卫士。树立群众无小事的原则,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坚决纠正那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三、转变作风、形成合力,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不辱使命的关键因素。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管是平时办案,还是此次督察工作,都需要一个团队,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每个干部必须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而团队强调的是协同工作,团队工作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工作效率。一个好的团队应该是大家共同克服弱点,主动寻找他人优点并团结一致。这就首先要求我自身在平时工作中谨言慎行,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提高自身组织协调能力,养成良好的为人处世品德。其次,对待同事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在工作中遇到各执己见、需要讨论的事情,应该做到对事不对人。即使他人犯了错误,也要本着大家共同进步的目的去帮对方改正,而不是一味斥责。第三,保持足够的谦虚。在日常工作中应该经常检查自己的缺点,承认自己的缺点,并虚心接受领导同事的批评指正。对自己的优点不骄傲、收获不自满,保持一颗平常心。只有平时养成良好习惯,才能为成为团队合格的一员打下良好的基础,也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心应手。

❼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哪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内接受监督意识淡化容。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范围,从而使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产生了思想错误,从主观上不愿意自觉接受别人对自身的监督,甚至对监督还存在着反感和抵触情绪。

二是个别领导监督管理理念较为落后。个别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不从监管上想办法,对内部监督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干部信任多、监督少,放松警戒,忽视小节。

三是监督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从目前实行的监督方式来看,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反映主要还是借助信访渠道或网络曝光,方式比较单一,真假信息难以辨认,很容易引起舆论危机。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力量还需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仅有的2名干部主要承担着纪律审查工作,还没有做到专职专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投入不够、思考不多。

❽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怎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全国人民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凝聚中华民族力量的精神纽带、体现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价值坐标,自然是一个“大处着眼”的系统论,包涵着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体系。
要践行好“大处着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得从“小处着手”。与其“好高骛远”的喊口号,不如真真切切的从身边小事抓起;与其逐字逐句的背定义,不如扎扎实实的从自己的本质工作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当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员,就必须从身边事开始、从本职工作开始、从点滴开始,以每一个体的实际行动为实现社会和国家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贡献积极力量,如此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积小成为大成,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到实处。
说完了“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大道理,笔者就结合纪检监察本职工作来谈谈如何从小处着手吧。
笔者以为锤炼作风就是纪检监察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忠诚坚定、公道正派、心系群众、务实清廉等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内涵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平等、公正,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观念高度契合。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能反映出作风如何。从这个意义上说,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中的点点滴滴,都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切实践。
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忠诚坚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本色,是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首要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遵守党的纪律不散漫,坚持原则底线不让步,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为民务实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宗旨理念,是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主旨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杜绝官僚作风,下高楼、出深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秉公执纪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使命,刚正不阿是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灵魂。纪检监察干部要嫉恶如仇、刚直不阿、敢于监督、严于监督,坚决查处一切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违纪行为;同时依法办案、文明执纪,不渎职、不越权。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操守,是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培养高尚无私的道德情操,培育良好人格,约束人性弱点,建立健康、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抵制住各种侵蚀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守廉洁操守。(朱雨轩)

❾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一是要始终坚持忠诚于党。忠诚大于能力,没有政治忠诚作保证,能力越强越危险。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讲政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忠诚履职,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要有正确的政绩观。“把党建设好才是最大的政绩”,我们的工作无上光荣。要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强的能力水平、更好的工作作风和更严的政治纪律,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二是始终坚持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拓展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本领,肩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神圣职责。要不断学习新思想,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和政治上的纯洁性。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的能力。要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三转”后的新形势,新要求。要不断学习新经验,加强调查研究。要着力践行“三严三实”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加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三是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把人民放在最高的位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宗旨,根植人民、心系人民、服务人民,永远不能脱离人民。要深入到群众中“接地气、增智慧、强本领”,增进群众感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心中有没有至高无上的人民利益,有没有至真至纯的百姓情怀,决定了党同人民“血肉 联系”的牢固程序。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教育,通过亲身体验和换位思考,进一步增强对群众的感情,把群众当亲人,对群众讲和气,跟群众用真情。
四是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始终把创新作为一种工作要求,体现在工作思路里,落实到工作措施上,贯穿于工作实践中。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回答纪律审查工作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经验。要创新工作方法,抓工作不能安于现状、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要敢于担当、勇于争先、永不懈怠、永不满足,持之以恒推进“创争出”工作。要坚持和发展多年来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探索工作新路子、新方法,在新的起点上创造出新成绩。
五是始终坚持以纠“四风”带民风。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展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形象。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作风,人心向背的关键也在作风。要维护团结,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维护团结统一,切实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创造和谐、活泼、民主、严谨、求实的工作氛围。要克服作风漂浮、心浮气躁、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以扎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向人民群众问计问策。要坚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淡泊的心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做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低级庸俗、愚昧落后的东西,以自身的行动带动民风好转。
六是始终坚持完善机制。要形成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用制度推动工作的层层落实。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战斗在一线的干部,抓好党建工作才是第一政绩”的理念。在班子成员排名上纪检组长应该在单位所有副职的前面。要将两个责任分清,党委和纪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探索推行部门纪检组“统派直管”,实现派驻纪检组全覆盖。部门一把手必须成为直接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用人选人上要将纪检监察干部与经济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同等看待,政治上关爱、生活中关心、工作上支持,让他们有奔头、有念想、能安心、愿尽力,无后顾之忧。要完善工作保障机制,要围绕建立健全奖优罚劣、末位追责、失误追究、节假日加班补助等方面建制度立规矩。要持续加强县镇纪委执纪监督硬件建设,满足基本的纪律审查工作需要。

❿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 关心爱护的对策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强调“无须扬鞭自奋蹄,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机关寄予殷切期望。”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为进一步体现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提出以下浅薄意见。

一、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现状

在党中央、中纪委实施高压反腐的态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更大的职务、岗位风险和来自工作、心理、人情等诸多方面的压力。归纳起来,主要面临以下10种风险和压力:

(一)在高压反腐态势下,被腐败分子诱惑、拉拢、腐蚀的风险。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反腐第一线,与腐败分子进行直接的较量。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利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拉拢、腐蚀办案人员,通过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让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关系案,最后使大案办成小案,小案不了了之,实现逃避党纪政纪法纪的惩罚的目的。的确,在中央高压反腐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手中的权力特别是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巡视监督、定性量纪、执法纠风等权力也加大了。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一旦放松警惕,就会出现“灯下黑”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仅2016年8月至12月,全国纪检机关处分纪检干部400余人。

(二)长期在外办案、管理失控造成违纪违法的风险。因工作需要,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外出办案,对长期跨行政区划办案的,组织对其工作情况难以掌握,管理鞭长莫及,容易滋生慵懒懈怠甚至是违纪违法等行为。如去年江西省纪委曾通报了南城县纪委副书记席某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典型案例。又如办案人员在案件进展缓慢、难以突破时也极有可能出现指供、诱供,或侮辱、诋毁当事人的行为。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外办案监督失控,存在违纪违法的风险。

(三)对违纪人员调查取证不全造成的责任风险。当前违纪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有些违纪人员虽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由于线索来源不全,仍有可能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彻底查实查清而未受到严格追究。如果日后案发,纪检监察机关将要承担追究不严、重罪轻判的责任风险。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过于关注直接证据而忽视间接证据,过于注意证据自身的完整性而忽视证据间的关联性,过于重口供而轻其他证据,导致证据不全,案件质量不高。这些都是潜在的责任风险。

(四)定性量纪不准而造成的法律风险。案件定性不准,既有党纪法规存在缺陷的原因,也有办案人员自身的原因。有的违纪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对涉案人员的定性量纪就不好把握,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类似的条款处理”;还有些违纪行为的表述模糊不清,导致一些违纪行为不好界定,定性也容易出现分歧。个别疑难复杂或者非典型案件的定性问题,甚至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都会存在争议,只能实行“多数决”。 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定性工作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保障,这些都极有可能造成法律风险。

(五)对“双规”对象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双规”旨在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被“双规”对象在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场所配合调查,期间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排除发生自残、自杀、病亡、逃跑等意外事件的可能,由此造成的办案安全风险潜在危害更大。如媒体报道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贾某在被市纪委“双规”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六)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遭受调查对象或其家属恐吓、威胁、攻击,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的事情屡见于报端,但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属精神、心理上受到的伤害往往被人们忽视。有的被调查对象对纪检监察干部使用拉拢腐蚀招数不凑效时,便千方百计对办案人员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一天十几个电话,让办案人员的家属胆颤心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被查对象恶意攻击,造成纪检监察干部被恐吓、威胁、诬告的风险。

(七)媒体炒作、舆论误导而造成的被诬陷、诬告的风险。实际工作中,受处分人员或者被调查对象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员利用媒体、网站对办案机关、办案干部歪曲、抵毁的情况并不鲜见,其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不知情网民的同情,报复、攻击纪检监察机关。

(八)“三转”不到位而造成的工作错位、越位、缺位的风险。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清,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三转”不够彻底,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或干预社会经济事务较多,有时甚至带头冲锋陷阵,导致纪检监察机关越俎代庖、职责泛化,工作出现错位、越位、缺位。如去年底《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不点名批评了某市纪委“多管闲事”,参与当地严打“三偷”(偷伐偷采偷排)。问卷调查显示,纪检监察干部面临业务牵涉过广,工作上容易出现缺位、越位、错位的风险。在实践中,由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也有因为工作长期形成惯例的原因,还有的是因为有些部门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导致有些工作未能按照“三转”的要求,转得不及时、转得不彻底、转得不到位,有的是转了一部分,有的是明转暗不转,有的转了没有部门接,纪检监察机关由只好又接起来。

(九)坚持原则、严格执纪与人情世故相悖的感情压力。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人情、权力、关系等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因此衍发纪检监察干部面对人情与法理冲突的问题。一些被调查对象被立案调查后,到处托人找关系,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理。遇到“特权案”、“人情案”等领导批条子、亲戚朋友请托说情的情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畏于权势,碍于情面,不敢碰硬;有的甚至放弃原则,妥协让步。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人情世故干扰的压力。

(十)工作、家庭压力过大而造成的身心健康风险。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纪检监察干部身心长期得不到放松和休息。加上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性要求高,有问题无法与家人沟通,家庭责任无法顾及,时常面临家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形,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生活面临自身健康、家庭后顾之忧的压力。很多人潜意识里“不愿意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往”和“敬而远之,能避就避”。

二、原因分析

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和压力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不够给力。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题短期难以破除,如党章规定各级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的成员,纪委的人、财、物等方面要由同级党委保障决定,这种“双重领导”模式往往异化为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为辅。在这种体制下,纪委不仅无法充分履行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能,而且有可能因为查办案件得罪同级党委领导而遭受排挤或打击报复。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工作阻力障碍较大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风险和压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监督责任就会虚化、弱化。有些党委在思想上没有转变观念,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没有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行动上“只挂帅不出征”。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对违纪违法干部不愿追究,甚至袒护包庇,给同级纪委施压,阻碍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仅如此,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还把拆迁、维稳、安保等应由其他职能部门牵头的工作交给纪委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入手不足、承载大量繁重任务的同时,还要腾出大量的时间、人力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之外的其他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驾护航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也容易发生工作上错位、越位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难以开展,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自身建设存在缺陷。 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管理存在缺陷,在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办案人手不足。按照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各级纪委通过整合优化资源加强了办案力量,但案多人少问题仍较突出。二是办案能力不足。一些办案人员缺少办案业务知识,特别是法律、财税等专业知识,有的甚至“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匮缺,导致办起案来力不从心,还容易引发法律和责任风险。三是自身监管不力。工作的特殊性造成办案人员特别是长期外出办案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监管机制也不健全完善,在这种监管失控的情况下,一些警觉性不高、纪律性不强的办案人员可能会利用监管漏洞接受宴请、出入***所等,受拉拢、利诱而被腐蚀,造成以案谋私、知法犯法、知纪违纪。

(四)保障措施乏力。纪检监察干部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长期处于紧张节奏工作中,缺乏必要的休息锻炼。同时,过度工作和不规律的作息时间也使纪检监察干部无法在事业、家庭、朋友、健康与精神生活等方面统筹兼顾,最终导致身心劳累疲倦。纪检机关实行严格的队伍管理,强调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往往过分强调纪律而忽视人文关怀,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心理“亚健康”问题,对此既没有进行心理疏导,也较少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不能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解决其实际问题和困难。这种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人文关怀不足以及保障措施缺乏,往往使纪检监察干部产生疲惫、焦躁、厌烦、孤独等心理。

(五)内外干扰因素较多。从外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时,易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包括地方领导打招呼强行压案不查,被调查对象或其家属诱惑、拉拢甚至威胁、恐吓、阻挠,网络散布谣言、炒作误导等。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杂音”对办案人员“围堵”,使办案人员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影响了办案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从内部分析看,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大部分是当地人,跟朋友、同事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社会属性决定其难以摆脱传统人情面子、世俗观念等影响。人情、面子与法纪相冲突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面临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止“四风”反弹、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艰巨。根据调研分析,对如何减缓、化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风险与压力,提出对策建议。

(一)坚持加快改革和实践探索并重,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发展。一要落实“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二是推进“两个全覆盖”。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特区和盲区。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派驻纪检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实行归口派驻。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在推进常规巡视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哪里信访举报多、哪里案件多发易发、哪里群众意见大,就往哪里巡视。三要落实“一案双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从制度上破解基层党委“不想查案、不让查案”和基层纪委“不敢查案、不能查案”的难题。

(二)坚持保障发展与从严执纪并重,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层领导的机构,既要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也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正风肃纪,为当地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一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抓反腐倡廉工作的专职机关,要正确处理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作风不正、办事不公、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要善于作为,履职与服务两不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放在全国、全区和全地区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始终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任务同向、工作措施同步,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善于找到纪委履职与服务地方发展的契合点,使反腐倡廉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三要精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干部化解风险压力要“加强请示报告,争取党委多为纪委工作支持撑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根本,要多向党委政府传达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多向党委政府汇报上级纪委的工作重要动向和指示精神,多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多与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沟通,从而赢得党委、政府的最大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并重,防止“灯下黑”。纪检干部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要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内部监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一要强化外部监督。实行“开门反腐”,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纪委开放日、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和微博等多种形式公开。健全特邀监察员制度,发挥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拓展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体系。二要强化内部监督。在健全完善地区、县(市)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等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同时,要推行新提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地区、县(市)、乡(镇)三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纳入报告范围。三要强化日常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内容涉及住房、兼职、持股、婚姻、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信访违纪处理等情况),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动态,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把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紧紧围绕落实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纪纠风、干部任用、巡视监督等核心权力,研究出台纪检监察工作管理配套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公开透明与良性互动并重,打造“阳光纪检”。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加强宣传沟通,让群众参与理解并支持纪委工作”,要“主动出击回应,及时调查处理澄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一要公开透明。推行新闻发言人、纪检监察“开放日”和重大案件定期向媒体通报等公开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曝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开门反腐”,让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走进纪委,揭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神秘“面纱”,廓清迷雾,消除误解,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二要紧接地气。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每年组织开展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基层接访活动,与农村基层群众“面对面”接触。一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集体、越级、重复访,另一方面从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同时也在悉民情、解民忧中接受群众监督,让纪检监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互动。依托电子政务、网络问政、网民见面会、官方微博微信和“反腐前线”等平台载体,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重要活动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及时回应媒体曝光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对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依法加以打击,传递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的外部支撑。

(五)坚持严格管理与教育关怀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是要以铁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首先,在准入上,要严把“关口”。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的资格条件,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并将“裸官”、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情况的列为禁入类型。第二,在管理上,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推行班子成员、室主任“分级谈话”和日常谈心制度,在干部提拔、交流、轮岗、退休等敏感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三,在惩处上,实行“零容忍”。正人先正己,以“清理门户”态度和决心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除害群之马,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将“办案不行、抹案在行”的纪检监察干部请“出列”,毫不留情清除害群之马。第四,在培训上,注重政治与业务素质双提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业务技能,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纪。第五,在心理疏导上,要加强人文关怀。强化健康安全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休假或疗养制度,对出现办案后遗症的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调适。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文体活动,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释放压力。对家庭有困难的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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