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城管暴打男子后续
❶ 3月9号100多个城管队人员被1000多个工程车驾驶员围的水泄不通!还打了起来!后来经过了解!城管
表面上看是不合道理,但你要看他们处理的态度和方法
❷ 城管追打摊主被砍伤,反抗暴力执法算正当防卫吗
这个问题要看城管是否按照规定执法、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被摊主砍伤、责任就不在摊主身上。
❸ 城管殴打瓜农致死案最终结果如何政府如何处理
对涉事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被害人邓正加及其妻子黄细细的阻拦和谩骂,当被害人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时,四上诉人遂夺抢秤杆,并对被害人殴打,四上诉人的伤害行为诱发了被害人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卫昌、袁城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四上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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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的意外之死把临武县推进了风暴眼。
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❹ 女店主被城管挥拳暴打,反击时将城管砍伤,算正当防卫吗
近日,在重庆南岸区涂山镇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城管在镇上巡逻执法时,发现了路边占道经营的水果摊,在执法过程中,城管追逐着水果摊女店主狂打,女店主在反击时将城管砍伤,那么问题来了,城管有没有资格在执法过程中追逐打人?女店主在反击时将城管砍伤算不算正当防卫?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
❺ 南京18日通告,殴打摊贩的三名协管员被解聘并处行政拘留,你赞成吗
对这三名协管员作出解聘和拘留处理,本人是赞成的,因为作为协管员算是执法者,本身就应该懂法和维护法律,应该要用比普通人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遵守法律。虽然很可能是小贩先动的手,但也不排除他们在言语交流中对小贩施加了过大压力,作为执法者他们知法犯法,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小贩进行围殴,不仅是行为鲁莽的问题,更是素质低劣和故意伤人,对社会风气的影响很不好,也容易抹黑城市管理单位的形象,相关部门对他们三人作出这些处罚合理合法,对这种不良风气也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后续处理此事件很快引起了广泛关注,街道和公安部门迅速处理了这起治安事件,三名围殴摊贩的协管员被解聘,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之后,对这三人也依法作出了拘留13天和罚款600的行政处罚。
❻ 警察被17岁男孩压地暴打后续如何了
警察被17岁男孩压地暴打后续如何了?
这个新闻是来自于英国,大家没有看错,是这个17岁的少年把警察压在身上暴打。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这个17岁的少年这么疯狂呢,还要打警察。其实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之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喜欢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点赞关注,我将会和大家积极互动留言。
❼ 南京3名城管当街做了一件事,引发了轰动,他们做了什么事
据说是因为商贩占道经营并不听劝阻离开,这才引发了口角之争,最终导致双方动手,当时双方火气都上来了没能控制好自己的脾气。
❽ 关于南京3名城管当街做了一件引发轰动的事,你有什么看法
一个城市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持,在城市环境的整治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城管与商贩的矛盾应该是比较突出的一项。就在最近几天,南京3名城管当街打男子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据称,2020年10月17日,南京3名城管发现一流动货车摊主占道经营,遂上前劝导制止,但是摊主拒不配合,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期间,三名协管员对摊主进行了踢打,后来被围观群众劝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呢?
一、做到文明执法,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关于这件事的通报中,不难发现,这名摊主是在占道经营,且不听城管劝说,进而引起冲突。所以这件事是摊主不对在先,但是,作为执法人员,应该文明执法,不能动手打人,这样只能让双方矛盾更加升级,所以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文明执法。
关于南京3名城管当街做了一件引发轰动的事这个话题,各位有什么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❾ 城管打死瓜农后续警察打百姓怎么处理
处理结果为: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处理分为三个阶段:
一、城管获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二、二次审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三、终审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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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湖南瓜农死亡案
人民网-北青报:“城管打死瓜农”事件,还原真相才能消弭对立
人民网-评瓜农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无权打人
❿ 南京的3名城管引发轰动,他们做了什么事
10月17日,网上传出视频,视频中三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正在殴打另一名男子,后经报道,这三位殴打别人的男子是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的协管员,被打男子是一位流动摊贩。此视频一经流传,在网上引发热议。有很多人表示协管员对摊贩管理也是职责所在,也有人说是摊贩对协管员先动手,后来双方都动起手来。
事件发生后,有市民表示,就算是苹果商贩不配合城管工作,但是也不能打人,这样暴力执法让人极度不适。不管是什么职位,双方都应该尊重对方,也该配合工作,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犯下错误。协管者打人固然不对,但是苹果商贩刚开始的态度也不友好,所以双方都各有责任。如果双方都多一点的尊重很理解,也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苹果商贩也不会受伤,陈某某等三人也不会被解聘并拘留,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控制好自己的脾气,要学会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