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死人
执法,执什么法用得着把人打死,现在的城管是怎么了,谁给了你这么大的权利,就可以以执法的名义把人打死,你这还扣工资还开除,应该判刑枪毙
B. 城管把人打了怎么办
向上汇报!伤报警
C. 安顺城管打死人事件结果是什么
1.被误伤的群众近80人, 被在医院隔离治疗, 据说一人一间房 ,不让记者家属探望。回
2.布告抓人 ,贴出答通告 ,说欢迎民众举报当天参与事件的人 ,特别是亲戚家人。
3.省里面的领导来坐镇 ,处理结果 ,都对外封闭。
以上也是安顺市里大家的说法,真实与否,大家自己看着来吧。
D. 城管把人打死应不应该判死刑
城管执法人员打死人,一样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 城管打死瓜农后续警察打百姓怎么处理
处理结果为: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处理分为三个阶段:
一、城管获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二、二次审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三、终审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5)城管打死人扩展阅读:
事发经过: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湖南瓜农死亡案
人民网-北青报:“城管打死瓜农”事件,还原真相才能消弭对立
人民网-评瓜农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无权打人
F. 城管故意打人造成什么刑事责任
城管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不得打骂他人。如果因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以上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G. 网传温岭城管将卖菜老人活活打死是真的吗
假的是谣言,捏造谣言和传播谣言是犯法的啊,这件事只能证明国民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高。
9月1日晚上,一则“温岭城管打死人”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传开,图文并茂地描述一名卖菜老人被温岭城管“活活打死”!
在微信群里转发的消息中看到,一名市民在朋友圈描述“温岭横峰街道菜场边,傍晚城管人员将一名卖玉米的老年人活活打死了,罪恶啊”,并配有“重要通知” 的图片,而下方网友询问此事真实性时,该市民均给了确定的回复。记者注意到,该网友的网名为“LED灯、指纹锁”等业务,类似一般的营销号。
潘某和罗某发布的多条虚假信息引发公众关注,社会影响恶劣。后该潘某与罗某于今日被警方传唤调查,二人对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
现潘某和罗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温岭市公安局分别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和七日的处罚。
H. 最近传闻说上海城管和特警打死人事件有吗,我想问一下这是真的吗
一般都是坏人拒捕造成的。如果是无故的人就是误伤。
I. 安顺城管的打死人 领导准备怎样处置
城管这些杂种去死嘛‘人家一个靠自己生活的残疾人干嘛要怎么干’ 你们他妈的面子要大一点吗、 城管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