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管服务 » 粮油质量监督

粮油质量监督

发布时间: 2021-01-12 08:08:31

❶ 厦门市粮油质量监督站怎么样

简介:厦门市粮油质量监督站(福建厦门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是隶属于厦门市粮食局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是经厦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法人
注册资本:633万人民币

❷ 国家成品粮油质量检验标准去哪找

请你到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01年10月15日国粮发〔20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的粮食质量标准,确保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随文印发给你们,自2001年10月20日起执行。原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附件:

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粮油质量控制的质量、依质论价办法和不合格粮油的处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收购、调运、储存、销售、加工的商品粮油

2.一般原则
2.1粮油质量标准适用于商品粮油、各级储备粮油(中央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下同)和市场经营的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尚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粮油,执行地方标准。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粮油,执行企业标准。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时,后两种情况均执行发粮发的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报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本规定所指的“粮油质量标准”系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粮油”系原粮、成品粮、油料、油脂、薯类、饲料用粮及粮油制品的统称;“卫生标准”系国家发布的食品卫生标准。
2.3原粮、油料标准中的水分指标,是水分增扣价、扣量的依据。
2.4安全储藏水分标准,是粮油安全储藏的技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得作为水分增加价、增加量的依据。
2.5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一律以中等为计价基础,即:五个等级的,三等为计价基础;三个等级和两个等级的,二等为计价基础;多于五个等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统一确定计价等级。
2.6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原粮、油料,一律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度,即:以标准中的等级指标确定等级,其余指标除限制指标外,作为增扣价、增扣量的依据。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成品粮油,在销售时实行“等级”制度,即:除与确定等级有关的指标外,其余指标为限制指标。但在调运时仍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度。
2.7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整理,达到标准后方可按正常粮油销售。经整理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降等、降价销售,或改作其他用途;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不准作为食用粮油销售,必须根据其质量、卫生情况改作其他用途。具体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2.8市场经营的粮油在处理增扣价、扣量等问题时,可按贸易合同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3.粮油进出口
进出口粮油的质量标准,按进出口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规定执行。

4.粮油收购
4.1收购中,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油,要动员农民整理到符合标准后才能收购。经整理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收购时要根据质量情况作扣价、扣量处理或拒绝收购。对实际等级指标高于或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其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禁止收购。
4.2水分:对实际水分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3%,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扣量。
4.3杂质:对实际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加价、增扣量。
矿物质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加扣价0.75%(荞麦除外),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荞麦中矿物质指标每低或高于标准0.1个百分点,增加价0.5%,低或高不足0.1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
4.4不完善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0.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黑胚小麦,按不完善粒归属。收购前,由省级粮油质检部门对病害发生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并公布黑胚小麦的最高含量,指导收购。是否收购、收购限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4.1生霉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生霉粒超过5.0%的,不得收购。
4.5整精米率: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价0.75%,不足1个百分点,不扣价;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44%;粳稻谷、粳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55%。
4.6谷外糙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收购限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7黄粒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黄粒米一般不得超过5.0%,含量超过5.0%的是否收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8谷外糙米、不完善粒、黄粒米、生霉粒等超过标准规定的,不得作为各级储备粮油入库。
4.9收购时,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原因导致生芽、霉变、病害的不符合标准的粮油,其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如确需收购的,不得作为各级储备粮油或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

5.粮油销售
5.1实行等级制标准销售的成品粮油,除分级指标和面筋指标外,其他指标为限制指标。
5.2各种非等级食用油,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时,就不得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商品名称,但可改作等级粮油,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6.粮油调运
6.1粮油调运时,要坚持好粮好油外调的原则,调出的粮油质量,一般不得低于标准规定的中等质量。确实需要调出质量偏低的粮油时,必须征得调入方同意,并按质论价结算。市场经营的粮油,也可根据贸易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6.2从4月1日至9月31日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玉米、粳稻水分不得超过标准规定。
6.3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的粮油,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其中以含油率定等的油料,含油率超过最高等级或低于最低等级时,根据实际含油率,按等级幅度作价。
6.4GB5490-5539《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有关的检验项目规定的双试验结果允许误差,也适用于收发双方的检验误差。收发双方检验误差不超过规定时,按发方检验结果定等作价,收发双方检验误差超过规定发生争议时,必须按规定会验,以会验结果定等作价,必要时可申请仲裁。
6.5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粮油时,发方必须将由县以上粮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结果证书,同发货明细表一起随车(船)同行或直接邮寄给收方,作为作价结算的依据。如发方不附质量检验结果证书或检验项目不全时,则按收方实际检验结果定等作价。
6.6虫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中,不准调出带有活虫的粮油。如收方收到粮油时,发现最严重部位每公斤样品中达到两头活虫的即视为虫粮,只有一头活虫的不作虫粮处理。双方必须对虫粮进行灭虫处理,因灭虫而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情况核算,由发方承担。遇有特殊情况时,收发双方协商解决。
6.7原粮、油料调运的有关规定。
6.7.1水分:以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6“%;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加量。
6.7.2杂质:同4.3条款。
6.7.3不完善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蚕豆豌豆蚀粒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0.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3.1生霉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含量超过5.0%的不得外调。如调入方发现超过5.0%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以5.0%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者不扣价。生霉粒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4整精米率: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价0.75%,低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44%;粳稻谷、粳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55%。
6.7.5谷外糙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6黄粒米(稻谷或大米):以标准中规定的黄粒米指标为基础,含量在1.0~5.0%之间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含量超过5.0%的不准外调。如调入方发现超过5.0%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以5.0%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黄粒米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互混。
6.7.7.1稻谷(糙米、大米)。
a.各类稻谷(糙米、大米)互混的最大限度为20%,超过时不准外调。
b.糯谷(糙米、大米)中混入籼、粳谷(糙米、大米),以标准中规定的互混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c.籼、粳谷(糙米、大米)中混入糯谷(糙米、大米)及籼、粳谷(糙米、大米)互混或籼糯、粳糯谷(糙米、大米)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5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d.各类稻谷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2大豆。
a.大豆异色粒,以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指标为基础,每超过3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3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大豆异色粒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b.1类~4类大豆中混有饲料豆,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混入饲料豆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3荞麦。
荞麦中混入苦荞,以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混入苦荞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4黍、稷。
a.黍(米)、稷(米)互混以及混入粟(米)的总限度超过20%的,不准外调。
b.黍(米)中混入稷(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c.稷(米)中混入黍(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5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d.各类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5葵花籽。
油用葵花籽和普通葵花籽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3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3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8薯类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甘薯的病害块根和马铃薯的疥癣块茎超过标准规定的,降一个等级。不完整块根(茎)的总量不超过规定的,“其他”项指标可以抵补“病害”或“疥癣”项的指标。
6.9成品粮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6.9.1大米、小米、黍米、稷米等米类粮食。
6.9.1.1米类中杂质、碎米、不完善粒等项中,有一项或几项(均包括小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整理到符合标准才能调出。确实无法整理的,降一个等级。
6.9.1.2从4月1日至9月31日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晚粳米水分,不得超过14.5%。
6.9.2小麦粉、玉米粉、莜麦粉等粉类粮食。
6.9.2.1小麦粉灰分、粗细度、百筋质三项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即降为该等的下一个等级。
6.9.2.2精制莜麦粉中的粗细度、灰分两项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扣价5%,两项均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降为普通莜麦粉;普通莜麦粉的粗细度、灰分两项指标中一项或两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扣价5%。
6.9.2.3粉类粮食的含砂量、磁性金属物、脂肪酸值、气味、口味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能供作食用。
6.9.2.4粉类粮食的水分超过标准规定的,要就地处理,不能外调。为便于加工,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等5省、自治区在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各等级小麦粉水分可放宽到14.5%,但要降价1%,只能就地销售,不得外调。
6.10食用植物油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6.10.1各种食用植物油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一级油标准,但又不低于二级油标准的,要处理到符合标准,确实无法处理的,降为二级油,按二级油作价;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二级油标准,也要处理到符合标准,确实无法处理的降为等外油脂,作价时以二级油为基础,扣价3.0%;一级油如直接降为等外油,除按二级油作价外,再扣二级油价的3.0%。如发现调出的是等外油,也要扣二级油价的3.0%作为整理费。
各种非等级食用油,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的,就不得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商品名称,但可改作其他等级食用油,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按上述原则处理。
6.10.2芝麻香油不具备显著香味的,按普通芝麻油作价。
6.11加工用粮油调运中的规定。
在加工用粮油的调运中,原则上分别参照执行原油、油料、豆类、成品粮油或薯类的规定,也可按加工合同规定执行。
7.本规定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8.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原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发布日期:2001年10月15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20日

❸ 江西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待遇怎么样

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样的单位一定是个好单位了,应该很好

❹ 赣州市南康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是什么事业单位属于哪个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是什么事业单位?属于哪个单位?的相关问题,乜可以访问下当地的人事考试网站,网站中有相应的招考信息、

❺ 抚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怎么样

简介:抚州市粮油质抄量监督检验站成立于1984年,1985年获抚州地区行署颁发证书,定为全区主管粮油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职能的科级事业单位,行政上由市粮食局主管。抚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有员工9人,大专以上学历6人,中高级技术职称7人(高级1人)。1993年通过了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1999年通过了江西省技术质量监督局计量论证和机构认可(复查)单位,是全国首批授权的陈化粮检测单位,2002年获国家质监总局公布的小麦粉等五类食品质量安全的委托检验资格。
注册资本:232.9万人民币

❻ 粮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哪些权力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承储企业承储的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品种和储存安全实施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
(三)调阅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
(四)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3、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二)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
(三)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
(五)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一十六条

(三)行政处罚(共15项)

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暂停或取消粮食由购资格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2、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

处款种类:罚款、警告、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3、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4、粮食收购者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未依照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5、受委托从事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6、陈粮出库前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7、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

处罚种类:罚款、警告、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处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8、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不符合粮食储存运输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9、承储企业以虚购虚销、陈粮代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地方储备粮贷款和费用补贴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10、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收购、进货质量档案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法律依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11、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2、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13、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14、承储库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15买方存在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❼ (武汉)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国家粮食局武汉粮油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联系方式。

有样品要检测,肯定要去现场啊,你可以开车或乘车到卓刀泉南路陈家湾站下车,新一佳超市隔壁就是。

❽ 国家粮油质检中心在哪里

北京市宣武区广外马连道路13号邮编:电话:010-63409511传真:010-63496166
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粮油质检中心)隶属北京市粮食局,是国家质监总局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粮食局的领导,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局、北京市工商局任务,属具有法定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粮油质检中心自批准授权后, 先后多次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产品监督检验任务, 为政府对粮油产品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起到了技术监督的作用。
现有固定资产4000万元, 占地8000m2,总建筑面积4800 m2,质检专用面积3500 m2。拥有国内外通用或专用检测仪器设备共60台(套),能够满足粮油产品检测工作需要。同时实验室具有完备的供水、供电、通风设施和实验室安全应急设施,硬件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机构设置:检测1室、检测2室、检测3室、质量技术管理科、业务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状况: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65% ;中级职称以上人数占总人数的50%;大专以上人数占总人数85%。
授权与能力: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授权检测的产品为七类157种,检测项目170项。
主要业务职能:对粮油产品及其制品和部分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检验、新产品鉴定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认证检验、生产、销售及科研部门等委托检验。此外,还承担质量标准制(修)订、人员培训、技术咨询服务、仪器鉴定测试等业务。
粮油质检中心能够承担以下各类质量检测、卫生检验:
1、粮食类:稻谷、小麦、玉米、大麦、谷子及相应无公害及绿色食品;
2、粮食制品类:小麦粉、专用小麦粉、玉米粉、大米、小米及相应无公害及绿色食品;
3、油料类: 大豆、花生、芝麻、葵花籽、油菜籽、油料副产品及相应无公害及绿色食品;
4、油制品类:食用植物油、麻酱、花生酱及相应无公害及绿色食品;
5、粮油复制品类:方便面、挂面、面包、糕点、速冻米面食品、粉条、粉丝、饼干、馒头及相应无公害及绿色食品;以粮油为原料的小食品、油炸食品类;
6、其它类:饲料。

❾ 急!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报告--英文

专业翻译如下:抄

Acid value 酸值

Peroxide value 过氧化值

Luster (133.44mm trough) 色泽袭(133.44mm槽)

Resolver resial quantity 溶剂残留量

Lead 铅

Total arsenic 总砷

yellow aspergillus 黄曲霉毒素

Rogor 乐果

baytex 倍硫磷

The spoiled mildew is favorable 腐霉利

Treats the examination 待检验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