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监管
这是我主审一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后的思考,供你参考:
针对上述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其原因分析,力求从根本解决问题和探讨建立长效机制出发,我们建议:
理清结余,不遗不漏地搞好“两类账户”的结余性资金的清理,夯实部门预算编制的前提基础。以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不遗不漏地搞好“两类账户”的结余性资金的清理确认。结余性资金是编制部门预算的前提之一,这不仅可以节约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也是增强预算约束力,不让部门随意动用结余资金有余地的一项措施。“两类账户”的结余性资金;一是净资产账户中事业基金、事业结余、专用基金和专项资金结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凡是没有具体项目或经批准可行性的项目资金,均应作为部门下年度可以使用的资金;二是往来账户中的结余性资金,凡是属于部门预算收支性质必须清理取消,结余资金必须列入部门预算以前年度结余。
摸清家底,全面彻底地登记各预算单位的国有资产,保证部门预算收入的完整性。针对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市管理现状,拿出具体办法,特别是对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明确各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如对外投资、可形成收益的固定资产。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各预算单位的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资产与资金同等重要的意识,重视并加强资产管理。特别是对外投资,绝不能一投了之。
严肃纪律,切实履行财政资源的组织和管理职能,杜绝收费过程中的随意性。针对当前部分专项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少数单位直接从收取的收入中暗抵上缴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原则,不仅违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也缩小了部门预算收支规模。各预算单位必须依法征收,及时足额缴库。要把各项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作为当前我市财政资源系统财务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征收率和入库率。
强化预算,严格按预算安排和使用各项支出,增强预算约束力。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集中支付、账户控制等制度,在预算批复、审核、资金拨付等环节上,严格按预算安排各项支出,不让预算单位有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资金余步。对部分预算单位存在的住房公积金问题,建议财政部门组织对所有预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统一计提依据,统一计提比例。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经费标准和范围的控制,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的控制,要强化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和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对项目支出,做实预算,细化项目。区分项目类型,严格控制费用性项目经费的编制,避免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同时,还要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硬化预算约束,特别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分类处理,事不宜迟地开展往来资金清理,堵塞部门预算管理漏洞。严格意义上讲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资金也是国有资产,占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同时,多年审计结果也反映这些往来资金中还含有一定数量的结余性资金,成为部门违规收支的“窝点”。这些资金如不及时清理,将会形成损失,而且这一资金具有清理越迟损失越大的规律。鉴于往来资金数额大、形成时间长和原因复杂、清理难度大,我们的基本思路是:按往来资金清理难易程度分类,容易清理和经努力能够清理的,力求由部门清理,实在难以清理的借鉴国家对不良金融资产管理方法清理。由部门清理的要明确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责任,不清有责,清则有功;同时还要给予部门清理积极性,因为既费精力,又花成本,对清理成绩较好要有一定补偿。对实在一时难以清理到位的往来,则借鉴国家对不良金融资产管理方法清理。整个清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资金清理负总责。
㈡ 如何做好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及监管
1、完善监管规章制度。 2、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监管。具体通过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五项改革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按照“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要求,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以改革促监管,以创新谋发展,努力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政预算管理机制。
㈢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制度。
(1)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是指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在乡镇财政所与上级财政部门之间的双向传递。
(2)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包括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资金指标文件等。乡镇财政所按要求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各项资金监管工作情况、问题、结果及建议。
(3)主要做法:实行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度,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和乡镇财政所配备专人任信息联络员,负责归集整理乡镇财政资金相关信息及传递工作。县财政部门和同级其他部门用于乡镇及以下的财政资金信息,由信息联络员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复印件及电子文档传递给乡财局,然后由乡财局将信息整理分类,3个工作日内传递给财政所。财政所根根以上信息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相关业务股室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二、建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1)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是指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乡村基本支出经费、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2)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示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乡镇财政资金公开公示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方法确定。乡镇财政所对乡镇基层站所、单位、村委会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进行配合和督促。
(3)、建立监管工作巡查监督机制。财政所要认真梳理各类乡镇财政资金,明确监管的重点环节,提高监管效率。要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
(4)、执行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挪用农民补助资金,严禁暗箱操作,严禁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严禁虚假立项骗取套取项目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私分项目资金,严禁瞒报、少报、漏报资金监管发现的问题,否则,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被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的财政资金要如数追回,并移送县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检查机关实行问责;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㈣ 如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三农”政策、规避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作为最基层的乡镇财政所,要结合实际,找准力点,细化办法,强化措施,逐步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监管机制,不断在规范化、日常化、实效化、最优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完善制度 细化办法 力求监管行为规范化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由之路。必须从完善制度、细化办法入手,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程序规范。一是建立专管员制度。结合资金监管工作实际,设立农业、商贸、教科文、社保和农村财务等五个专管员岗位,并相应制定专管员岗位职责。二是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大资金审批、资金使用公示、项目验收结算、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制度。三是细化资金监管程序和办法。围绕财政部《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把所有惠农资金细分农业、商贸、教科文、社保和农村财务等五类资金,并细化监管程序和办法,作为实施监管的依据和措施,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措施 把握关键 力求监管工作日常化
做好资金监管工作是一项常年系统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做好的,要不断在实际工作中寻求力点,把资金监管的关键措施融汇到财政业务工作中,推动资金监管日常化。
1、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按照资金监管的要求,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分别建立资金监管台帐,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同时,对跨区域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单位告知市农村财政管理局及相关财政所,按照有关要求,协调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2、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保证上下通达,市直部门在下达资金和指标文件时,明确乡镇财政所及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农村财政管理局。市农村财政局确定专人,负责财政和市直各部门之间资金信息的沟通和传递工作,将各类政策、资金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告知财政所。保证镇内横向通达,以财政所专管员、乡镇农业、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组建财政资金监管QQ群,传递资金监管往来信息,并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反馈监管意见。
3、创新公开公示形式。公开公示是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不断从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一是明确公示主体。把监管资金按不同的主体进行分类,镇集中公示的有: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移民后扶资金、项目招投标情况;村级公示的有:五保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村级财务收支;相关单位公示的有: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二是细化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各项资金的补助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资金拨付的文件、资金监督电话、资金查询的方式等,每下发一笔资金公开一次,公开时间至少不少于7天;三是规范公示形式,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为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以会议宣讲、发放《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为形式实行阶段性公开,以镇、村公开栏为固定场所常年公开,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透明度和知晓率。
4、强化监督检查。为了把各项资金的监管落到实处,适时开展抽检督办。基础数据核实查、使用情况问效查、项目进度跟踪查、款项拨付上门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三)结合实际 突出重点 力求资金监管实效化
1、强化补助资金监管。一是严把基础数据调查核实关,由专管员分两季对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经农户签字后上报归档,同时将村组干部和种粮大户作为重点,进行抽查核实,确保补贴面积的真实性。二是填发《农村政策监督卡》,认真填写农户补贴的面积、标准和金额,作为农户查看补贴资金依据。三是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发放的中转环节,以“一卡通”形式直达农户个人账户。
2、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也是监管工作的热点、难点之一。紧扣财政部《指导意见》主旨,按照签订合同、审立项目、跟踪检查、考核验收、凭据拨款的原则,按程序申报、按进度拨款。严格实行报账制,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四制”责任制,调动乡村实施项目的积极性;严格实行绩效评价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严格实行跟踪审计制,提高资金的监控能力;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对项目的立项批文、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决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和所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在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上、体现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上、落实在项目资金财政监管的过程中。
3、规范镇、村资金行为。一是规范本级预算资金管理。按照“乡财县管”的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预算统编、帐户统设、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市乡联网,规范流程,严格作业。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二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按照村级财务“双代理”的要求,村级所有收入统一使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收款,由财政所统一开具收据,将款项全部存入财政“农村代理资金专户”,实行用款按程序申请。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六字合章”,审核村级各项开支条据。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控制度,逐年化解村级债务。
(四)建设队伍 提升素质 力求监管能力最优化
加强队伍建设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强有力保证。要在业务素质、窗口形象、网络平台、信息调研等四个方面下功夫,全面优化乡镇财政新形象。
一是提升业务素质。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专管员)要进行较细致、较实用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执行力、培训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培训实际操作程序。全面提高财政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窗口形象。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资金监管要求,以建设窗口形象为载体,改善了办公环境、服务大厅环境、活动场所环境。设立惠农资金补贴窗口、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窗口、“三资”监管代理窗口、农村财务“双代管”窗口及群众来访窗口。并在各窗口进行评选“服务之星”活动,有效提升各窗口的服务质量。
三是提升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和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财政与编制信息网,启用和更新用友财政管理软件、农村“三资”管理太阳软件及惠农资金补贴系统。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情况反馈提供快捷、便利的电子网络办公平台。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对上做好汇报,坚持进展情况一月一汇报、典型经验专项汇报、专题调研总结汇报。横向做好交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做法,多与兄弟单位联系,多向先进单位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引进先进做法,深化监管措施,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向更高的要求、更新的走向、更有力的突破上深入发展。
㈤ 如何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出意见建议
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可以看看财政部2014年10月2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即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该文件在财政部网站的“政策发布”栏下面有。
㈥ 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依法理财。
(二)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专项资金有效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建立完善有效管理的机制。
(三)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法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
1.对专项资金分类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专项资金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重点专项,属入项目库专项,此类专项可统一开户,集中核算,要求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并进行全面的绩效跟踪问效。第二类为一般性专项,如工作经费等,可放宽列支范围,并入正常的基本账套核算。
2、落实专项资金的综合预算。一是应将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均纳入综合预算,这样更有利于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二是安排预算时应考虑上年专项结余。分清发生年末专项结余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财经法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控制人员支出增长过快势头,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4、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转变专项资金管理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会计人员培训,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五)加强财政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是扩大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范围应包括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等。二是延伸监督单位的范围。不仅要包括有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包括有专项资金的人财物不独立的各类投资公司、技协、学会、培训中心等。三是坚持部门业务管理权、财政的资金管理权、人大审批监督权三权结合、协调,试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完善政府考核体制。四是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重心转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的监督。
㈦ 乡级财政监管与财政资金监管是一个概念吗
(一)财政补贴资金分配体制有失公正。就当前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中,类似粮食直补内和农资综合直容补,从客观上应该以种植面积为补贴标准的财政资金,但实际中由于面积难以核实,动态管理难以操作,以致出现了“种而不补”和“补而不种”现象,造成政策的落实,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不高。惠农补贴资金基础数据存在信息审核不严、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甚至存在虚报冒领和“二次分配”的现象。
㈧ 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近年来,随着审计机关逐步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中发现,财政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资金结余过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单位的转移支付资金由于上级拨付不及时、部分工程进度缓慢和资金性质所限等原因,形成资金长期结余挂账。
二是资金未单独进行核算,存在被挤占挪用现象。一些单位将财政专项资金同单位基本经费混合在一起使用,将专项资金用以弥补行政经费不足。近年来开展的涉农资金如水利、农开、扶贫、农村公路等审计中,均不同程度地发现存在挤占挪用的问题。
三是资金使用审批不严谨。一些用款单位将专项资金放在经费账户支出,报批手续简单,具体资金使用不细化。甚至有少数单位存在年末虚列支出将尚未安排支出的专项资金转入单位经费结余处理的问题。
四是缺乏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均有跟踪问效的要求,但往往实际多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普遍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近几年来笔者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审计建议:
一是要盘活存量资金。要对存量资金的构成、性质和结存期限长短,区别预算执行部门的不同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分类予以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事前论证和调研,防止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安排大量财政资金。对于需要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科学编制滚动预算,按进度合理安排年度支出预算。凡应细化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要细化编制到使用单位和项目,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
三是严控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关口。各部门专项资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总量。不允许在往来中核算专项资金,更不能以拨代支,防止挤占挪用。
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各部门要针对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规定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真正用在“专项”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审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是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各部门对所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要跟踪问效,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部门,多给予投入倾斜政策,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宿城区审计局
黄佑诚)
㈨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意义是什么
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㈩ 如何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出意见建议
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可以看看财政部2014年10月2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即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该文件在财政部网站的“政策发布”栏下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