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的注意
❶ 监督权指什么
抄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是公民作为国家管理活动的相对方对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
❷ 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应注意些什么
中国宪法第二抄章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这只是宪法规定的内容,另外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里提到: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这也是监督权的一部分。
但总的来说在国内现在的实际中监督权主要是通过国家机关及人代会这一代议制机构来实现的,对公民直接监督权的行使还缺少具体法律的支持、规范和保护。
❸ 监督权的意义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政治素养; 2、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3、有利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
❹ 公民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
公民享有监督权,但应当负责任地行使这一权利,这要求我们在行使这一权利时:
1.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
2.要负责地实行民主监督,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意义:
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❺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渠道有哪些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公民可以通过媒体、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也可以通过信访、举报的方式行使监督权。行使监督权的时候要依法行使,不得违反法律。
❻ 公民在行使建议权,监督权,举报权时应注意些什么
一、正确行使建议权、监督权:
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内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容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
2、公民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
3、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贴大字报、聚众闹事。
二、依法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
1、关注国家建设、国家管理,对于身边的事乃至国家大事,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
2、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举报。
3、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❼ 宪法规定,监督权包括哪些
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内控告权、检举权。容
【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❽ 公民行使监督权时应注意什么
中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版员,有提出批评权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这只是宪法规定的内容,另外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里提到: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这也是监督权的一部分.
但总的来说在国内现在的实际中监督权主要是通过国家机关及人代会这一代议制机构来实现的,对公民直接监督权的行使还缺少具体法律的支持、规范和保护.
❾ 宪法规定监督权的含义
一、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了监控、督促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舆论、公民等的监督;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就监督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就监督对象来说,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活动。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审理违宪事件的制度。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其授权机构和组织。同时根据宪法第99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是重要的宪法监督机关。
二、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❿ 公民行使监督权时应注意什么
中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这只是宪法规定的内容,另外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里提到: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这也是监督权的一部分。
但总的来说在国内现在的实际中监督权主要是通过国家机关及人代会这一代议制机构来实现的,对公民直接监督权的行使还缺少具体法律的支持、规范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