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监督
❶ 请问中国的行政监督体制面临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如何借鉴西方国家的行政监督体制
1.行政监督体系还不健全。
2.监督法规不完善。
3.专业监督的力量薄弱且素质不高。
4.被监督者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❷ 国务院政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政监会什么关系
是一个机构,现在统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❸ 《中国行政司法监督调查网》《中国行政司法监督网》两个什么性质的网站
中国行政司法监督网是合法的公益性网站
❹ 中国政治,法律,是一家吗 由什么监督
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是统治阶级政治范畴。这些均是由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监督。
❺ 中国政治监督的现状及意义
这问题你好大啊,
我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一个是对政府的监督。包括行政体系内部监督,如内法制容部门上级政府监察部门等,外部如司法机关,舆论监督,党的监督,还有社会监督,人大与政协的监督。
党的监督,中共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
❻ 中国的政治监督机制是什么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机关在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是政协组织三大职能之一,分为上行、下行两种。
在政治管理过程中,为保证社会公共权力机关在所担负的职权的正当范围内和轨道上运行,而对其进行监视、检查、控制和纠偏的各种活动。政治监督本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其目的在于抵御权力的腐蚀性,避免普遍利益受到特殊利益的干扰,以保证政治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在政治管理过程中,政治监督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和惩治腐败。从行为方向看,有上行、下行两种。
我国的政治监督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国家性质的体制内监督。体制内监督是在国家机关系统内部或者国家机关各系统之间进行的,包括上级监督,主要是以党委为领导中心的权力辐射体制;党内监督,这是一种来自政党内部的对政党自身的监督;人大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属于立法监督的范畴;司法监督,即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监督,由于行政机关与群众直接打交道,腐败几率高,直接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行政监督尤为重要。
另一类属于非国家性质的体制外监督机制,又称为社会监督机制。体制外监督来自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包括公民或者政协、新闻传媒等对政治权力主体的监督活动。体制外监督的主体是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监督的客体则是拥有法定政治权力的执政党或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❼ 中国的政治监督机制是什么
我国的政治监督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国家性质的体制内监督。体制内监督是在国家机关系统内部或者国家机关各系统之间进行的,包括上级监督,主要是以党委为领导中心的权力辐射体制;党内监督,这是一种来自政党内部的对政党自身的监督;人大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属于立法监督的范畴;司法监督,即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监督,由于行政机关与群众直接打交道,腐败几率高,直接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行政监督尤为重要。
另一类属于非国家性质的体制外监督机制,又称为社会监督机制。体制外监督来自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包括公民或者政协、新闻传媒等对政治权力主体的监督活动。体制外监督的主体是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监督的客体则是拥有法定政治权力的执政党或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❽ 中国古代参政监督的途径有哪些
中国古代参抄政监督具体通过知政、议政、参政等层次性的途径实现。
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魏晋南北朝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中央监察制度的缓慢发展阶段—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御史不能纠察三公的限制被打破,并创置了言谏机构。
(8)中国政监督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不以授,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
❾ 简述中国行政监督的方式
行政监督的种类P8。常见的分类有:
(一)、以监督主体作为标准进行分类:
1、 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依法作为监督主体对政府及工作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这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共产党对国家生活进行领导的一种重要形式。
2、 国家监督——是指依法作为监督主体的各类国家机关,运用自己享有的国家权力,对政府及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如人大对政府的监督等。
3、 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如:政协对政府的监督、社会团体对政府的监督等。
(二)、按监督主体不同分为:
1、 内部行政监督——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相互实施的行政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体系中最直接、最经常采用的一种监督形式。
2、 外部监督——是指来自政府机构以外的行政监督。如中国共产党、政协、社会团体对政府的监督。
(三)、以行政监督的层次作为标准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监督又叫高层、中层和基层监督。
(四)、以行政监督的方式分为:放任型、适中型和琐细型监督。
(五)、以监督主体同监督对象的关系为标准分:直接监督,如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间接监督,如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政府的监督。
(六)、以实施行政监督的时间为标准分:
1、 事前监督——是指制定行政决策之前由监督主体对制定行政决策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目的是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2、 事中监督——是在监督对象执行行政决策的过程中,由监督主体对它实施的监督。目的是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3、 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执行决策的过程基本结束以后由监督主体对它实施的监督。目的是在于全面检查决策的预期目标是否达到,是否有违和不当之处,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七)、以监督的专业性作为标准分:
1、 一般监督——指的是监督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全部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2、 专业监督——指的是对某一类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主管的某种专业工作的监督。如财务监督、人事监督、卫生监督、海关监督等。
六、 行政监督的范围P10。
行政监督的范围涉及面广,不断不变化的。目前有两种阐述:
(一)、按照行政管理运行的不同阶段,行政监督也相应地包含如下一些相互联系的环节,即从行政管理运行的不同阶段来阐明的行政范围:
1、 对行政组织体制及行政机构设置实行的行政监督;
2、 对行政决策实行的行政监督;
3、 对行政执行实行的监督;
4、 对行政领导人实行的行政监督。
5、 对一般行政工作人员实行的行政监督。
(二)、从国家行政管理所包含的业务部门来阐述:
1、 对经济方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行政监督;
2、 对人事、军事、外事等方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行政监督;
3、 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行政监督;
4、 对其它方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行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