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形式
㈠ 反腐败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腐败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
㈡ 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是()。
党内监督就是党内不同层次,不同组织,不同人员自身和相互间以党规党法、党的政策、国家法律为依据所进行的监督指导。
㈢ 民主监督有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党章和宪法法律规定,现今对权力的监督有多种,包括党内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基层群众监督等等。
这些监督尽管各有特点,但其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证执政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防止和冲入、惩治腐败;其依靠力量也是一致的,都必须充分发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所以,党和国家应当也可能对各种监督统筹整合,使各种监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启发、相互促进,从而形成强大的系统监督合力、人民监督合力,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反腐败斗争的真正的突破和形势的反转。然而,要做到这样,必须达成高度共识,打破现有的监督格局,穿越多个部门间的鸿沟,形成相互联系的机制,显然,难度很大。
㈣ 我国社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复(1)社会组织的监督
社制会组织的监督在我国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监督等。
(2)社会舆论的监督
社会舆论的监督主要指借助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的监督,是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的监督,能够十分有效地影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3)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
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公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监督国家机关运用公权力的行为。
㈤ 法律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公民的监督--我国公民享有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民代表的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人大的监督--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行政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
检察院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
法院监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政协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平等基础上的互相监督。
此外,还有党内监督、社会舆论监督ect。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㈥ 我国行政监督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6种:
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
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
①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②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
③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
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
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6.惩戒。惩戒处分分为两种:
①对行政机关适用的;
②对违法机关的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6)监督的形式扩展阅读
我国行政监督的具体表现
党对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的方式有五个方面:
一是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实现党对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体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的过程实行监督;
三是通过推荐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政府重要职务来实现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四是通过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来实现党对政府公职人员的领导和监督;
五是通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和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实行监督。
㈦ 行使监督权的主要途径和形式有哪些
A、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监督权。用写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向有关人员当面指出的方式反映意见。
B、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的权力机关。
C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使监督权。可以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舆论监督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监督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
D、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都是民主监督的好形式。
㈧ 监督机制的形式有哪些
1、信访举报制度: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意见,提出批评、建议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
3、舆论监督制度: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
4、其他方式:主要有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哪几种监督形式
法律监督体系,是指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力量法律监督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建立起严格的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是从组织制度上给予法律实施以最有力的保证。法律监督体系包括以下几种组成部分: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2)行政机关的监督;
(3)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
(4)社会监督(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
(5)党的监督。
(9)监督的形式扩展阅读
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方式主要有:
①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②审查文件,指对“一府两院”(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呈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议;
③质询;
④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⑤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并进行处理;
⑥开展执法检查,这是当前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开展法律监督所经常使用的一种监督方式,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可以及时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实施的对策;
⑦视察,是指由人民代表有组织地对法律、法规、有关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视察;
⑧督促办理人民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⑨审议撤销职务案;⑩专题监督,“即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某一热点问题,某一重大事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这样可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