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管服务 » 郡尉监察

郡尉监察

发布时间: 2021-01-01 02:09:20

① 典签本是小吏的职位,为啥能凌驾在长官之上

中国作为世界历史上政治早熟的地区之一,很早就建立了以王权为中心的官僚制度,由于君主和大臣的利益追求是不一致的,双方的政治博弈因此一直持续不断。在中央,君主与大臣的斗争围绕着君权和相权展开,在地方,君主与大臣的斗争围绕着统一和分裂展开,在内外斗争逐渐激烈的情况下,各种监察制度便产生了。典签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制度,而要探究典签制度的诞生和发展,就必须先了解魏晋南北朝之前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制度。

刺史与州牧

据《通典》记载,我国早在五帝时代便产生了原始的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制度,黄帝立四监,尧帝置九州,舜帝置州牧。及至三代,夏朝置州牧,商朝和周朝皆置牧。五帝是神话传说时代,三代是半信史和信史时代,这些原始的监察制度是否存在,又是否得到执行,已然难考,但也可见中国先民对“牧”是多么情有独钟。

《说文解字》对“牧”的解释是“养牛人也”,清朝人段玉裁对“牧”的注解是“《左传》曰:马有圉,牛有牧。引伸为牧民之牧。”随着中国的政治文明逐渐成熟,“牧”从牧牛人变成了牧民人,州牧制度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周朝的分封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让郡守负责民政,郡尉负责军事,监察御史负责监督,以避免地方官的权力过于集中,防止类似周朝诸侯对抗天子的事情再次发生。当郡内发生战争时,监察御史亦有领兵作战的权力,秦朝末年,泗川监就曾领兵镇压刘邦起义,把刘邦围困在丰。

刘邦建立汉朝后,在各郡只保留郡守和郡尉,废除了监察御史。其后,刘邦的继任者在各郡恢复了监察制度。汉惠帝“遣御史监三辅郡,察词讼,所察之事凡九条,监者二岁更之。常以十月奏事,十二月还监。”最后又恢复了监察御史。汉文帝“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

齐高帝萧道成的画像

典签的权力过度膨胀后,一如西汉前期的监察御史,其自身腐败的问题开始出现,如萧子明的典签刘道济“取府州五十人役自给,又役子明左右,及船仗赃私百万”,又如萧子罕的典签姜秀“取子罕屐伞饮器等供其儿昏”,这些典签的权力越界行为引起了皇帝的不满,齐武帝虽然赐死了刘道济,对姜秀实行了“鞭二百,系尚方”的处罚,但却没有削弱典签的权力。齐明帝萧鸾辅政后,“始制诸州急事宜密有所论,不得遣典签还都”,开始削弱典签的权力。

齐明帝对典签权力的削弱标志着典签制度走向了衰落。502年,梁武帝萧衍建立南梁后,又剥夺了典签的行政权,并把行政权还给刺史,使典签只拥有对刺史的监督权。至此,典签制度经过82年的发展后,又回到了它的起点。557年,陈武帝陈霸先建立南陈后,典签更是江河日下,从此再无昔日的盛况。

典签制度诞生在寒族崛起,而腐朽没落的士族依然占据高位,阻塞了寒族上升通道的历史时期。已经变成统治者的寒族需要改革不符合自己利益的政治制度来加强皇权,身处下层的寒族也需要寻找上升通道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两者通过典签制度找到了共鸣,典签制度由此走向鼎盛。

至于典签制度衰落的原因,一是典签本来就是皇帝加强中央集权的工具,随着南朝历代政权通过其他政治制度逐渐完善了中央集权,再加上典签由于权力膨胀,让统治者失去了对它的控制,这就使典签失去了被统治者继续利用的价值。二是梁武帝通过官制改革认可和提高了寒士的地位,这就让寒士可以不通过口碑不佳的典签工作便能得到更好的职位与尊重。

纵观从秦汉时期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对地方实行的一系列监察制度,我们会发现统治者除了喜欢设立平级官员拆分地方官的权力外(监察御史制度、督军制度),还喜欢用地位低、权力大、易控制的低级官吏来监察地方官(刺史制度、典签制度)。然而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有冲破其自身局限性的趋势,当监察官随着现实政治的发展,最终转化为地方官后,一种新的监察制度便应运产生了,于是,一个新的轮回便开始了。秦汉如此,魏晋南北朝如此,隋、唐、宋、元、明、清亦概莫能外。

② 西汉刺史制度的目的、做法、原因、影响

西汉中后期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
目的 :维护皇权,澄清吏治,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做法: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武帝把中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汉书》卷六《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 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那六条是: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历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实讹言。”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四、“二千石选署不平,阿附所爱,敝贤宠玩”,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任所监”,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对刺史的职权作出明文规定,既可以为刺史行使权力提供依据,又可以防止刺史滥用职权干扰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务。设置刺史的范围是十三个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刺史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居部九岁,举为守相”。
刺史有固定的治所,而且地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监御史地位和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刺史也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丞相史受制于丞相的情况不同。并且刺史的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这往往能够促使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取得业绩,比用更高的官员去监察地方大员更能起到好的效果。
原因:各郡常设的监察御史因与各郡利益相关,形同虚设;
中央派出的丞相史只是偶尔为之,监察不力

③ 唐朝刺史是什么官

唐朝刺史是监察官员。

唐朝前期的行政区域划分,主要是设置2级行政区,分别是州和县,有的读者可能会说那还有道呢,没错确实是有道这个东西,当时全国分为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十个道,然后每个道包含若干个州。

在这里解释一下,用现在的话讲,中国分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华东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和这个概念一样,道不是行政单位。

但是道的设置也是有一定的作用,因为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则是刺史,为了监督刺史的行为作风,由中央直接派官员到每个道监督刺史的工作,类似于现在的中纪委派出巡视组,每个巡视组划分几个区域来检查这个区域的违纪情况,也就是说道属于监察机构,不是行政机构。

(3)郡尉监察扩展阅读:

历史渊源

刺史制度,作为汉代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所实行的一种较为完备、系统的监察制度,有其产生、形成的历史过程。

汉代刺史制度是对秦代监御史制度的继承。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建立了一套地方监察制度——监御史制度。在地方上,“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亦称“监公”,或称监御史、监郡御史、郡监等。监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称,其主要职责是“掌监郡”,即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

《史记》卷九十六《张丞相列传》载:张苍“秦时为御史,立柱下方书。”《索隐》注曰:“周秦皆有柱下史,谓御史也。所掌及侍立恒在殿柱之下,故老子为周柱下史,今苍在秦代亦居斯职。”《史记》卷五十三《萧相国世家》,《集解》苏林曰:“秦时无刺史,以御史监郡。”

据此可知秦代御史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中央,另一部分到地方担任监察职务。监御史一般不对县一级的行政事务进行监察。“秦代对县一级的行政监察作为郡守的职责而成为郡守行政权的一部分。”

刺史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制度。刺史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刺史制度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刺史制度的每次变化有其特定的、具体的原因,而且有根本原因。考察刺史制度对于探讨两汉行政权与监察权的关系,以及进一步探索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④ 古时刺史相当于现在什么级别的官员

古时刺史相当于现复在的省长级别的官员制。刺史,又称刺使,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元代以后,刺史一职名废。至清代则于知州的别称。

刺史无固定工作场所,且职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监御史地位与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刺史也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丞相史受制于丞相的情况不同。

(4)郡尉监察扩展阅读:

刺史在西汉逐渐的被授予了六条以外的权力,监察的对象也从二千石的官员逐渐向下延伸,到西汉末年已下及县令长。东汉则发展到所有的朝廷命官。同时还获得了一系列的行政权力以及兵权。这样一来,刺史就由单纯的监察官发展为总揽地方大权的行政长官了。且因刺史的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这往往能够促使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取得业绩,比用更高的官员去监察地方大员更能起到好的效果。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

⑤ 汉武帝是如何强化监察制度的这些措施起到什么作用

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汉书》卷六《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那六条是: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历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实讹言。”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四、“二千石选署不平,阿附所爱,敝贤宠玩”,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任所监”,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对刺史的职权作出明文规定,既可以为刺史行使权力提供依据,又可以防止刺史滥用职权干扰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务。设置刺史的范围是十三个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刺史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居部九岁,举为守相”。[21]
刺史有固定的治所,而且地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监御史地位和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刺史也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丞相史受制于丞相的情况不同。并且刺史的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这往往能够促使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取得业绩,比用更高的官员去监察地方大员更能起到好的效果。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
为什么汉武帝要建立刺史制度呢?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一、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力,使得建立更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成为一种必要的措施。《史记•平准书》载:(元鼎四年)天子始巡郡国,东渡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办自杀。行西逾陇,……陇西守自杀,……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边县。”武帝巡视地方时,很多地方贪官畏罪自杀,这说明地方吏治腐败情况是很严重的,但是丞相史和监御史都没有向皇帝报告,可见他们的失职以及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完善,这促使汉武帝寻求建立一种更完备的地方检查制度来加强对地方郡国的控制。二、中央集权加强的必然结果。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他黜百家,独尊儒术,颁布推恩令、设置左官律、附益法,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西汉中央的王国问题。加强对地方的监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必然要求

⑥ 刺史的职责是什么

汉武帝给刺史规定了明确的监察职责,叫“六条问事”,具体内容是:
第一条,豪强恶霸侵占田地,以强凌弱;
第二条,二千石的郡守对抗中央,欺压百姓;
第三条,二千石的郡守贪赃违法,乱杀无辜;
第四条,二千石的郡守任人唯亲,不举贤能;
第五条,二千石的郡守依仗权势,乱拉关系;
第六条,二千石的郡守勾结豪强,不奉政令。
六条中除第一条外,其余五条都是针对二千石郡守的。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六条外还有不成文的一条,就是考察国王有罪状便奏闻。不法的国王因此受到惩罚。”不把监察国王的内容载入明文中,是因为这个问题已不显得十分迫切了。前面说过,汉初在地方上实行的是郡国并行的双轨制。平息七国之乱后,诸侯国的实力已被削弱。汉武帝登基后,还是先拿诸侯国“开刀”。他规定国王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在国中分侯,这样一来从诸侯国中分出几个小侯国,使诸侯国的直属领地不断地缩小。后来又借故夺了106个王侯的爵位,并且禁止诸侯国的官吏在朝中任职,防止他们插手中央事务。经过一系列的整顿,使诸侯国大伤元气,已构不成对中央政府的严重威胁。于是,汉武帝又腾出手来整治州郡。二千石的郡守是一郡之首,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省委书记兼省长。安邦先安首,督吏先督王,“六条问事”主要就是冲着这批“高级干部”来的。解决这个层面的问题,也是抓重点,比如他们是否能认真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是不是滥用刑法、欺凌百姓等等。

刺史[cì shǐ]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复置。文帝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
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西汉中后期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⑦ 郡县制的内容是什么(简易)

内容:郡是隶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划,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管行政、军事、监察。县隶属于郡,设乡、里两级行政机构。

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郡监,掌监察工作。

郡以下设县或道。县是秦朝统治机构中关键的一级组织,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构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县以下设乡、里和亭。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为治安组织。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税收,游徼掌治安。乡以下为里,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特点:中央垂直管理地方;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

(7)郡尉监察扩展阅读

作用: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

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或廷掾以监县或乡。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

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东汉末年,原监察区性质的州转变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县三级。隋开皇三年(583), 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至元,郡名完全废弃,改为行省制度。

⑧ 2000年来为什么只有秦朝的宰相,才是“真宰相”

就秦朝的政治运行,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中国人,都能概括一二:

首创皇帝称号,行郡县、废封建,建立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在中央政府试行三公九卿制,地方由中央直接派任郡守、郡丞、郡监、郡尉,分别掌握行政权、监察权和军事权。



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很多人读史时,好谈政治,好谈权术,但却对于“权力”运行所知了了。

比如谈及宰相权力的变迁,唐代三省宰相尊荣必然大书特书,朱元璋废丞相也必然作为标志性事件,问题是,唐代三省宰相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加衔任命之后,本官七品也可为“宰相”,此时这种卑官高职,与明代废丞相之后的七品内阁,权力上又有什么根本的不同?

所谓君相关系,相权对君权的制约,首要之处,并不在于宰相的礼仪待遇,以东汉为例,三公尽享尊荣,除了辟举人才的特权之外,几乎是国政运作的局外人;更不在于君主的顾问信重,哪怕言听计从,也不过是个人距离皇权的远近,而非职务的权力;甚至不在于什么“封驳”之权,若这套有用,又何必靠时人舆论去鄙视所谓的“斜封墨敕”呢?

真正的制约,来自于丞相职务在官僚系统中的“不可或缺”,也就是说,丞相作为官僚系统的顶端,真正通过文书系统的签批,成为其中不可替代的环节,并依靠长期形成的律令体系和行政惯例,与君主的“随意意志”之间形成博弈。

直白地说,就是机器很精密,牵一发动全身,不懂行的瞎动,会毁坏机器,丞相就是这个懂行的机械师,而君主要想不一勺烩、全完蛋,就得尊重专业、尊重机器运行的客观规律,这时的丞相,才是真“宰相”。

现实是,尽管我们看到2000年来的历史上有各种各样的君臣知遇故事、权臣秉政的先例,却往往是“借”皇权,或“窃”皇权以执政,换个强势皇帝,一切烟消云散。

而在秦国、秦朝,哪怕是在秦始皇这样亲力亲为的君主治下,他的诸多“大手笔”,也往往只是礼仪、名号上的变化,或是他超越法律之上的刑杀,而真正的行政权力,一直委托在以丞相为首的官僚体系的手中,这一点,不可不查。

⑨ 概括汉武帝时期创设监察制度的原因及其特点

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汉书》卷六《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那六条是: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历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实讹言.”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四、“二千石选署不平,阿附所爱,敝贤宠玩”,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任所监”,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对刺史的职权作出明文规定,既可以为刺史行使权力提供依据,又可以防止刺史滥用职权干扰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务.设置刺史的范围是十三个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刺史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居部九岁,举为守相”.[21]
刺史有固定的治所,而且地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监御史地位和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刺史也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和丞相史受制于丞相的情况不同.并且刺史的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这往往能够促使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取得业绩,比用更高的官员去监察地方大员更能起到好的效果.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
为什么汉武帝要建立刺史制度呢?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一、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力,使得建立更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成为一种必要的措施.《史记?平准书》载:(元鼎四年)天子始巡郡国,东渡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办自杀.行西逾陇,……陇西守自杀,……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边县.”武帝巡视地方时,很多地方贪官畏罪自杀,这说明地方吏治腐败情况是很严重的,但是丞相史和监御史都没有向皇帝报告,可见他们的失职以及原来地方监察制度的不完善,这促使汉武帝寻求建立一种更完备的地方检查制度来加强对地方郡国的控制.二、中央集权加强的必然结果.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他黜百家,独尊儒术,颁布推恩令、设置左官律、附益法,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西汉中央的王国问题.加强对地方的监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必然要求.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