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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管

发布时间: 2020-12-28 03:09:00

① 如何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相关的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在我国现阶段,自从我国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来,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不断的颁布和发展,比如说《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各个省、市甚至县中都出台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可以说我国现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推动了我国各行各业中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在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建设企业、监理部门、政府的监督部门以及用户的监督等多个环节。其中,建设企业主要负责工程的建设,同时建设企业还要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负责,一项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由建设该工程的建筑企业负责。监理部门主要负责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其中的一些微观的质量进行管理,同时还协调整个工程的进度,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监督对整个建筑工程主要的一些质量行为进行监 督,特别是其中的一些重要结构部位,从而在整体上维护公共的利益。最后建筑工程的质量还要受到用户的评价与监督,一项建筑工程的质量应该严格的符合用户的实际要求。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政府的质量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相关的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意识比较薄弱,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无法严格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在一些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建筑工程在没有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就进行开工的现象,甚至一些单位本身的资格或者技术能力根本不足以承担该建筑工程的建设;一些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以及绘制时也缺乏相应的审核,从而导致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中存在问题而造成整个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在对建筑工程的方案进行设计时,有的设计单位为了尽量的降低建筑工程的成本以及加快建筑工程的进度,所以就会忽略建筑工程中的一些细节,而就是因为这些细节的存在,最终导致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就是因为我国的建筑市场发展还不是特别成熟、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严重不足导致的。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全面,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全面就会造成建筑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法规以及相应制度的保障,从而出现行为 不规范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我国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筑工程在进行承建以及设计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遵循相关的规范条例,特别是在建筑工程的承建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走后门”的现象。
第二,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总是将该工程进行层层的转包,从而从中获取利润。
第三,建设单位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总是特意的压低价格,同时还将一项建筑工程分给多个企业进行施工,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工程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无法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从而严重影响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
(三)片面追求工程的进度而忽略了工程的质量 对于一项建筑工程来说,如果要进一步的提高其施工质量,那么就必须合理的安排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保证其施工速度以及施工进度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不能单纯的追求施工进度而忽略了对施工质量的控制。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中,一味的追求施工进度而忽略了施工质量一直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一大难题。相关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应付检查或者追去所谓的工程倒计时等,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时,总是一味的加快建筑工程的建设,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却忽略了自身建设单位中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以及施工设备的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了工人的技术水平以及设备的性能无法解决快速施工带来的一系列质量问题,最终也就导致了建设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三、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和标准化 对于建筑工程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言,西方发达国家相对于我国来说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所以我国在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充分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相关的成熟经验,从中汲取一些科学合理的措施进一步的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对建筑过程中监理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风险管理以及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强制性的担保等。除此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上一些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多引进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先进的人才,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挖掘这些人才的潜力,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实现专业化以及规范化。最后,国家相关的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制定,保证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与国际相接轨,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国际化以及法制化。
(二)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三大体系,促进市场的良性运作 众所周知,一项建筑工程的建设是由多方共同参与的,所以这也就决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到多个方面的影响,建筑工程前期的决策与设计、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施工原材料以及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等都会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为了从根本上保护建筑工程的质量,我们就要全方位、全过程的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我们通常所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三大体系是指各建设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社会监督保证体系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其中社会监督保证体系又包括工程保险和建设监理等方面。在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三大体系中,建设主体质量是实现建筑工程质量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建筑工程的建设需要不断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化,进一步的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保证其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正常的运转,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以及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技术水平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相对于其他的工作来说属于一种法律性、技术性以及经济性比较综合的管理工作。因此这对参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人员的素质以及技术水平都有着很高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相关的部门应该进一步的增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一方面,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该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还应该对监督过程中常见的一些方法和手段进行熟练的掌握,对于质量监督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规或者一些标准规范也应该进行充分的了解,从而保证自身在实际的监督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的发现一些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另一方面,工程监督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的参加一些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和运用社会上一些新兴的监督管理知识和技能,保证自身的监督管理能力与时俱进。最后,一个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如果要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就要进一步的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设置一些激励机制,充分的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水平高、能力强以及知识丰富的工作人员的潜力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全面的完成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使自身的监督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最终提 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四)完善相关的工程质量监督手段或方法,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效能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决定了建筑工程在提高自身质量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进一步的提高自身的科技含量,所以这就要求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过程中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信息技术作为支撑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网络化以及现代化。对于监督方法而言,应该促进其向着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的过程中,及时的对涉及到的一些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改进和完善,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实现现代化、科学化以及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使用的技术装备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及时有效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增强监督管理的效率,最终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能。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因此,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的加强对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探索,保证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能够以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方式进一步的增强监督管理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为用户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②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是什么

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特别是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管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③ 如何加强对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的监督

加强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意识。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建设单位要求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分级质量检查队伍,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监理人员、甲方代表以及质监站人员相互配合,从各方面加强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检查。把事后检查变为以预防为主,主动控制为主。把结果管理变为控制施工全过程的各个因素,使工程的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人员、机械、材料、环境、方法等各方面进行控制。5.2严格关键工程、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为了保证关键工种、特殊工程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对他们严格实行上岗考核制度并定期检查。没有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者严禁上岗。以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5.3严把材料进场检验关。有些建材商受利益的驱使,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有些检验单位也把检验报告当成商品出售。所以,作为建设单位代表不能只看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还要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报验单逐项检查,看到场的材料是否与检验单一致,对一些明显存在问题的产品要进一步复检。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清除出厂。5.4克服长期存在的质量通病。工程施工中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很多。要有针对性地控制其主要因素,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是混凝土的质量。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通病最主要的是配合比不准确,影响混凝土的强度。为了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符合要求,采取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旁站监督,保证混凝土的强度。5.5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前自检工作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对所建工程进行自检。重点排查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对不能认真自查整改的单位工程不进行正式验收。对于我们来说,建筑工程的安全与质量毋庸置疑,建设单位施工管理,包括对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等各方面的管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即通常讲的施工阶段,也是把设计图纸和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在这阶段建设工程管理得好坏,是决定项目成功或失败的重要环节。因此,首先,我们要界定建设单位在具体的施工管理中的职责,以便于确定建设单位在具体施工管理的中的工作、处理办法。界定建设单位责任,就是要搞清楚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法理来源、职责范围和管理依据,以便准确认识建设单位应履行的管理职能,应达到的管理深度,使管理工作行之有据、处之有度。 实践中,因为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的开始而自然地被赋予了施工安全控制与管理的全部责权利,也因与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方签订相关合同而相关的责权利产生转移,但不是全部转移。为此,我国法律法规有许多条文对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的法律和合同范本中的规定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文本中,没有直接规定建设单位(发包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井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所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我国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及参加建设的其他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描述得最为清楚、操作性最强。其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有6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条款有18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的罚则有2条。2. 施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简析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时期,工程建设中管理体制新老并存,且施工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较多,导致在建设单位的工程施工中出现一些问题。2.1管理困难 施工图的各专业设计图纸不够协调一致,图纸“错、漏、碰、缺”较多,达不到规范或业主要求的设计标准,造成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频频发生,导致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却必须返工,使得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造价和工期的索赔要求,建设单位难以进行有效管理。一般来说,由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小够,导致工程边施工边修改设计,最终造成工程结算造价突破预算造价。这种情况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加普遍存在,且费用增加主要是由设计质量缺陷直接或间接引起的,金额却远远超过设计费用的总额。投资突破造成工程进度款无法按计划到位,设计修改可能引起返工,都会导致工程进度计划无法保证,延长建设周期。 3. 出现安全或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3.1 施工单位方面的原因 我们分析统计施工单位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 施工单位资质不够,缺乏施工技术和能力; 2) 不按设计方案施工,投机取巧,随意变更方案,取消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3) 不按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擅自减少工序,愉工减料,特别是在隐蔽工程部分这种现象更为普遍; 4) 施工用料不按规格和质量标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5) 施工单位人员专业知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 6) 施工人员蓄意破坏。3.2 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 建设单位在安全与质量问题方面的原因在于: 1) 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致使资质不够的施工单位流入建筑市场; 2) 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接受贿赂,造成施工过程中不敢管、不能管,出现一系列质量问题; 3) 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序和技术等监督不力,特别是对隐蔽工程没有跟踪检查到位; 4) 盲目赶工期,造成有的工序没有足够养护时间,造成质量隐患;; 5) 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使不合格工程蒙混过关。 由此,我们可以在总结安全或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的基础上,从建设单位入手,全力归避这些可以导致安全或质量问题发生的因素,确保工程安全质量.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它是建筑业行业管理的一个窗口,是建筑企业形象的体现,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中最基层、最基本的管理。项目管理的主体是建筑业企业,项目施工水平的高低、施工质量的优劣、文明施工的好坏,与项目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建筑企业把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来抓,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对建筑企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筑施工企业推行项目法施工有力地推动了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建筑施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打破固定的行政建制管理体系,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了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通过对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施工生产能力,极大地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形成了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内容的生产运营体系。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主的要求日趋苛刻,垫资、压价的幅度越来越大,工期越来越短,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最低价中标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一些影响建筑施工企业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在这里我主要谈谈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1、企业与项目关系不清晰。一方面,企业与项目的职责、权限不清,缺乏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企业的监督失控,项目责任考核流于形式,配套措施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另一方面,项目目标定位与企业目标不一致,偏离企业发展战略框架,本位主义严重,重项目利益轻企业整体利益,出现项目经理部企业化,生产资料固化等情况。企业的中央协调控制力逐渐弱化,企业的整体实力严重削弱;“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控制中心”的原则不能很好地贯彻,导致项目盈利、企业亏损。2、项目人才资源管理薄弱。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还相当薄弱,有的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还仅仅停留在劳动工资管理的层次上,没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没有制定相应的人才制度、措施及办法等。这种薄弱的人力资源管理状况不但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国有施工企业的中、高层骨干正在向民营企业流失,从而带走了他们的技术、经验、教训以及业主和市场,还间接影响了项目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与和谐进步。项目管理者自身项目管理系统知识、专业技术意识薄弱,法制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淡薄;有的项目管理者团队意识淡薄,小家长作风严重,权力欲望过甚,个人英雄主义严重,搞“独立王国”,严重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削弱了企业对项目管理的控制。3、成本控制观念不强。虽然绝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成本控制的意义有深刻认识,并且各有一套管理办法。但是全员参与,全面、全过程控制的系统控制观念还不强,还停留在亡羊补牢的堵漏洞阶段,即堵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非生产性开支等漏洞。对一些潜在的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的因素缺乏深刻认识,没有强手腕、硬措施。技术革新对利润增长的贡献的价值认同度还比较低,对施工部署、施工组织对成本的重大影响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等。要牢固树立以效益为目的的发展观。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效益始终是企业管理追求的首要目标,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企业管理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向市场提供质量尽可能高、功能尽可能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力求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和尽可能好的社会信誉。4、风险管理与预防机制不健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对风险认识不足,对潜在的市场风险、产品风险、财务风险、人才流失风险简单归咎于市场竞争激烈、生存环境恶劣等。对市场竞争分析不足,对市场解读不透,对业主压价、超常规压缩工期的要求一应承诺,对盲目扩张带来的管理覆盖和资源配置问题估计不足,对联营失控丢利润、丢信誉、丢市场的严重后果屡错屡犯,对资金严重枯竭、贷款与日俱增、偿债风险等财务危机麻木不仁,对人才流动没有找准深层次的原因,对利润大幅滑坡丧失警惕。5、缺乏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绩效考核与评估体系缺乏科学合理性,个人利益与担负的责任义务脱节,业绩考核与劳动成果分配不挂钩,项目管理责任考核流于形式。另外,以前施工企业大都是忽视项目部的作用与贡献,吃大锅饭,挫伤项目的积极性、创造性;当前的情形是所有的光环都戴在项目头上,劳动成果分配集中在项目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机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创造性。6、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当前,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建设还停留在电子邮件收发处理、办公无纸化、企业主页建设的阶段,缺乏总体规划和系统设计,对信息化建设是一场深刻的革命认识不足,信息化的价值没有得到有效挖掘,信息化在企业利润增长中的贡献率还很低,还没有得到普遍认同,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地位还没有确立。五公司作为建筑市场的一名新兵,需要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很多。表面看,缺乏悠久历史和深厚经验是建筑企业的劣势,但其实这也正好具有打牢基础和严格管理的优势,我们可以学习前人经验,引入先进技术,积极开拓创新,以期做到后鸟先飞,后来居上。下面我就加强项目谈谈我的几点心得体会。1、理顺企业与项目的利益关系。企业高层管理者应认真研究市场,把企业项目管理纳入战略发展规划的范畴,优化资源配置,管理好企业内所有的工程项目,实现全局和整体绩效的最大化,而不是单个项目绩效的最优,从而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实力。为此,要构筑适应市场变化、适合企业发展、运营高效的企业项目管理模式,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项目管理的权力体系的构造。企业项目管理权力体系即对项目经理的授权与约束关系。授权过小,项目经理难以获取需要的资源,难以完成所担负的项目管理责任,并缺乏积极性、创造性;授权过大,高层管理者难以实施对项目的监控,致使项目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从而影响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实践证明没有绝对最优的项目管理模式,只有最适合的。对项目经理的放权要遵循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适应市场变化,适合企业发展,尊重企业历史,尊重企业文化,运行高效的原则,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控制中心”的基本原则。把责、权、利对等、切实地落到实处。承担的责任与赋予的权力要对等,劳动成果的分配要同责任和奉献挂钩。同时,随着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项目管理模式也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完善和提高。2、优化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是施工企业的前沿阵地和先锋部队,施工企业的信誉好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最终由项目部得以体现。完善项目部的组织机构直接关系到项目管理的优劣,关系到项目工程质量的高低,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效益又体现了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因此,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完善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必须按照“精干管理层、优化劳务层、减少管理跨度、降低项目成本”的原则,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两层分开。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既要健全也不能臃肿,更不能为减少开支而对技术人员进行压缩而使一人多职,这样易导致技术人员因工作忙乱而造成工作失误,致使工程质量下降,从而造成对项目管理的失败。因此,要坚持按项目目标设岗,由岗定编,按编制合理设置人员,使组织机构精干合理。只有这样才能使项目部的整体管理效率提高,才能使项目部为企业增效创益。我公司所辖各项目,严格推行标准化项目岗位管理,做到精简设岗,以岗定编,以岗定薪,责任到岗,既保证了项目人员岗位配备的优化,也最大程度发挥了个人工作能力,贯彻落实了岗位职责。3、优化项目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项目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优化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是加强项目管理的一大关键。首先是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对其认真研究,精心编制生产要素计划,使其能够满足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需要,并能保证及时到位。其次是应按照项目管理水平与工程需要相适应、技术力量与工程需要相适应、机械设备与工程需要相适应、资金实力与工程需要相适应的标准进行。三是要完善人才考核体系,建立企业人才库,制定骨干员工培养计划,建立人才选拔机制,组建一个精干、高效、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复合型项目管理团队。团结、凝聚、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团队是实施企业项目管理的原动力和人才保证,是实现项目整体绩效最大化的核心和关键,为此,要加强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其重点是项目经理的培养,遵循“公开选拔,竞聘上岗,不拘一格,唯才是举,量才而举,量德而用”的原则,既注重业务素质,又注重思想素质,既保证民主竞争,又做到才尽其用。四是要实行材料采购、专业分包、劳务招标,选择具有合格资质、诚实守信、实力强、价格优、服务好、易协调的供应商和分承包商,加强过程控制和跟踪管理,本着“诚信”、“互赢”的原则在材料供应商、专业分包商、专业劳务队伍中结成动态联盟,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战略联盟,促使企业间资金、设备、技术、人才等要素合理运作,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4、建立和完善成本控制体系。所谓成本控制体系,是指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各个管理层面和施工班组人人参与其中的成本管理网络系统,系统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担负着一定的成本管理内容。建筑企业要对项目部设定总的成本控制目标,项目部要将部分成本控制目标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相应的部门甚至到施工班组。明确责任人和奖罚办法,然后根据工程的进度,按时间段或工程节点进行考核,并严格实施奖罚,这是成本管理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与此同时,成本控制体系应根据工程的进展和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不断加大力度,为此,还要注重经常性组织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项目成本控制是否有效,不仅依靠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靠制度来规范操作行为,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材料、设备和管理费用的开支等更是管理的重中之重,材料占了工程成本的大部分,必须要有严密的材料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避免个人决断,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其他如收料、保管、发料等环节必须责任到人,做到账物相符,台账清楚,特别要注意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在采购材料上一定要有效益意识,不可盲目。要根据季节、任务特点采购所需材料。不可沉积太多,以免造成积压,也不能准备不足,造成用料紧缺。物资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和设备能力的要求,合理地配备机械。外租设备要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分别采取按台班、按工作量或包月等不同的租赁形式进行租用。要制定设备维修和油料消耗定额,并按月或根据部位及完成工作量进行考核。保证各类设备保养的完好,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努力降低机械使用成本。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可伸缩性很大,必须从严从紧控制。可以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确定合理比例,总量控制,分项考核。项目管理班子的搭建应是精干高效,避免人浮于事,以减少工资总额的开支。办公费用、交通工具、差旅费等开支,必须厉行节约,可采取包干的形式,节资超前,业务费用开支遵循必要和从严原则,建立严格的审批、报销制度,规定权限不得突破。财务要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并实施监督。5、推行标准化管理,健全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与评估体系,是激励员工主动性,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确保企业活力的根本保证。要突出公正、公平、合理,收益与奉献挂钩,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和贡献大小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兼顾公平,分析、定位每个岗位的价值与奉献,将之与物质奖励结合。项目管理者要特别注意挖掘技术岗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岗位的工作价值,给予其合理的薪酬定位,并运用激励机制实施考核奖罚。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来约束人、激励人和管理人,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按规章制度办事,使员工各负其责,以此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6、加强风险预控能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面临的风险主要为四大类:市场风险、产品风险、人才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体现为竞争激烈,报价失策,合同条款的损失,市场占有率的丢失等;产品风险体现为不能按期交工,质量存在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等;人才风险体现为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骨干员工的流失,人才结构老化、断层、青黄不接等;财务风险体现为现金流断裂,财务杠杆选择不当,周转困难,工资拖欠,工程款追讨等。加强风险控制的前提是要把握市场脉络,强化项目管理者风险意识,加强责任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与预防机制,增强风险识别能力、预控能力和处置能力。我公司在强化风险控制方面,坚决在各项目贯彻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问责制》,按岗位收取相应的风险保证金,将项目各项管理责任分化到各部门,落实到各岗位,做到层层贯彻、责任到人,项目建设风险全员共担,将个人利益与项目风险挂钩,项目盈则大家盈,项目亏则大家亏,强化每位项目管理人员的主人翁责任意识,通过全员努力降低成本。切实地保障项目弱化风险,提高效益。7、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就是市场,信息就是利润。信息化是建筑施工企业构筑管理新平台,宣传、树立、提升企业形象,降耗增效,增强竞争实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动力源。企业高层管理者应把信息化建设纳入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从全局与整体进行规划和系统设计,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挖掘信息化的价值,不断提高信息化在企业利润增长中的贡献率,奠定信息化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们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才会取得更大的进步,更好的成绩,才能具备高瞻远瞩、决胜千里的能力。目前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成功对于我们来说,我们才才刚刚上路,只有积跬步,才能至千里;积细流,才能济沧海。

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指什么部门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 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的职能部门。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4)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管扩展阅读

工程质量管理手段:

1、工程施工前,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策划,主要内容有:确定和配备适宜的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施工设备,工艺装备、资源和技能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各种程序及有关文件在项目中使用的协调性,编制关键过程及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明确过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要求,规定验收标准。明确质量记录的要求和方法。

2、严把材料质量关,对材料供应商须进行评审。对进场材料须进行验证,按规范进行检验、试验,并实行监理见证取样制。严禁未经验证合格的材料投入使用。

3、所有的机械设备进场时须进行调试运行,在使用时注意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从进场开始就一直能保证正常使用。

4、施工班组的选用上,推行工程样板段比赛竞选方式,优选技术力量强、质量责任心强、有实力的班组,从施工人员上保证施工质量。

5、根据工程质量目标,做好质量预控计划,从工程总体到各分部分项都制定出质量预控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检查落实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6、严格执行图样会审、技术交底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对质量通病和本工种施工重点、难点如框架柱轴线控制、预留预埋件施工等更应进行详细交底,工长、质检员现场严格把关,督促检查交底的实施。

⑤ 工程质量应由什么部门监管

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制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委托范围内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七)对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八)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包括企业内部试验室)实施监督管理。
(九)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年审等工作。
(十)建设工程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
(十二)对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其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
(十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仲裁和处理。
(十四)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

⑥ 政府对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什么为主要手段

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专业本行政区域内组织监督抽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用户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设计、施工单位查询;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负责处理。保护用户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用户反映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负责处理,支持用户对因建设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6)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管扩展阅读: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中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供应的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⑦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要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个标准,仅凭制度创造不出效益,如何将强制性的制度升华到企业文化层面,使员工普遍认知、认可、接受,完成他律到自律的转化,建立“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安全理念,是构建制度文化真正内涵。因此,只有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相应职责落实每一个人,让所有都知道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这样才能为下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提供依据。
2、责任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
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核心,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往往造成安全生产问题上互相推诿的现象,最终导致安全隐患无人去消除,引发事故。
(1)领导重视。任何工作只有得到领导的重视,才能顺利进行,如果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那么就会出现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只有企业领导重视,真正的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有效执行下去,才能确保施工的安全。
(2)宣贯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一个人都能理解和掌握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人员流动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这就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凡新进场人员均必须进过岗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掌握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给予上岗,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
(3)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员应对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履行安全职责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确保所有人员均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加强安全生产沟通
沟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有效的沟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没有沟通员工就不理解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也不明白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甚至不懂得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自救知识,就不能保证安全,有效的沟通即将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传达到每一个人。

⑧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给你些资料参考,至于实际操作你要自己用心,根据你的经验来做好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摘 要:在建筑施工中,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是施工中重要的工作,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施工的前提,本文就对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分析、探讨,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既带来价值因素的经济效益,同样也带来非价值因素(健康、幸福等)的社会安全效益,它体现着人类的文化思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提高,是一个永久的、不断探究的课题。 1.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我国先后颁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等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近几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百亿元产值的死亡率不断下降。但随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较混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的设在建筑管理部门、有的设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工程监理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安全监督站、有的设在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等,导致安全监管机构没有独立的安全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权威性,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造成安全监督执法弱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2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和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极不适应。主要存在着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无编制或编制过少,不能满足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有些地方让监督人员一人身兼二职,既管质量,又管安全。施工质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安全施工是存在于施工过程之中的,因此他们进入施工现场往往只能是看到了质量,顾不上安全,导致安全监督名存实亡。特别是各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只有兼职人员或一两名专职人员,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形同虚设。 2.3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素质较低。许多监管人员进入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之前从没有搞过安全管理工作,不懂安全,不懂业务,文化水平低。全国现有的安全监督人员中,高级职称仅占3% -4%,中级职称占10%-15%左右,初级职称占30%左右,近60%以上人员不是专业技术职称。 2.4建筑安全交叉管理,问题突出。因为政府机构多次改革,新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替,导致政府部门管理安全的职能交叉,多方插手,多头管理及处罚的现象比较多见,造成企业在同一事故上,同时受到来自几个政府职能部门、机构的不同标准、要求的监管与处罚,企业的意见与压力很大。 2.5建筑安全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落后,缺少必要的监管手段。因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检测器具短缺落后等因素,安全监管人员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仍然用的是眼睛看、耳朵听、手摸的传统方法,影响着安全监管的科学性。 6.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虽基本形成,但存在着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配套的法规还不完善,安全施工标准系统性不好等问题。导致安全施工行政执法在企业的违反行为没有出现事故的情况下,该处罚的没有处罚。安全执法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未得到完全落实,安全强制措施变得苍白无力,安全监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6 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 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3.完善建筑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3.1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体制。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机制,首先须明确监督机构的执法定位,确定其单位性质是行政部门,鼓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大胆执法,将监督机构的性质由执法类的事业单位直接转型为主体上由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单位,使之行使行政执法更加合理合法。其次须避免多部门集中执法,对于监督机构要实行垂直管理以排除行政干扰,使监督管理能充分运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现行规范标准。最后为了确保政府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全面性及权威性,监督机构要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检测手段,不断探索及实践适应不同时期要求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3.2实施现场工程安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而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施工单 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政府建筑安全监督中,引进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也赋予了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监理权利,监理单位在对工程施行监理过程中,完全可以借助于其审查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现场巡视及旁站、组织验收与履行签字手续等,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抓好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将对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3.3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任何事物均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当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能把伤害及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方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可以达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 3.4建设高素质安全监督队伍。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因为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在一些落后偏远地区的县市,有些人自己都不懂,到了工地胡乱指挥,这对安全管理

⑨ 建设局对开发商的监管工作有哪些

你好! 1、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新建、 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2、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 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核查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资 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 全并符合规定。 3、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 关键部位进行实体质量检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 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 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部位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 4、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 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 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按 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负责对建筑工程及工程材料、产品、设备进行监督检 测,并对区检测工作实施管理。 6、受理全区在建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并负责投诉处理工作。 7、掌握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推介工程质 量管理经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8、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 工作。 开发商不履行保修职责,应该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投诉。

⑩ 如何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1、强化教育,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违法。要重点加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招投标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中介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作用,使相关人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衡量自我、约束自我。
2、完善制度,建立防线,使人不能违法。
一是全面推行“廉政合同”和“双公示“制度。通过“廉政合同”明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应该履行的廉政行为,各方在廉政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各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单位、检查方法等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行为。通过“双公示”制度对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后分别进行项目基本建设情况以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公示制度,来规范企业的施工行为,从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和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以确保在源头上防治腐败。二是实行各种形式的公开制度,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①要公开招标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发布信息,扩大参投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②要公开现场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监督,公证部门要进行现场公证;③要公开中标公示,对拟中标人通过网络、公示栏等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④要公开举报途径,发改局、住建局、监察机关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公开举报电话以及网上举报途径,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⑤要公开不良记录,对在工程建设过程被查处的违规行为,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进行公开曝光,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三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增强可操作性程度。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建设也要不断更新,特别是新的评标办法实施以后,一些监督和管理办法也要随着更新。因此,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应尽可能地减少人为因素,切实增强招投标的可操作性显得尤为重要。
3、强化监管,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一是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在招投标过程中,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打招呼,干扰工程招投标的顺利进行,对业主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二是加强对投标单位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本地建筑市场。三是加强对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代理从业人员的法纪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同时积极将竞争机制引入招标代理市场,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四是加强对专家评标行为的监督管理。随机抽取专家,并与专家实行单线联系。对评标专家实行封闭式评标,评标室设置屏蔽仪,避免专家与投标人通信联络。同时要建立对专家评标工作的考核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专家,予以除名,今后不再聘用。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完善和充实县里的专家库。五是加强招投标中心自身建设。要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强化对招投标中心的工作人员法纪教育,提高业务水平;要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场内程序、规范交易行为;要加大软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适应的软件、硬件,具备专业化的开评标场所、开通统一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尽快实现网上报名、网上评标。六是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各职能部门与监督部门职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招投标过程中的职责,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七是严肃查处违规案件,强化责任追究。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严肃查处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4、完善机制,借鉴其他一些先进地区的做法建立“一集中、二同步、五统一”的公共资源招投标新方式。“一集中”即将政府投、融、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拍卖、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药械采购和公共产品、服务、经营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集中交易、集中监管范围,集中到招投标服务中心完成,按要求分期分批进场交易。“二同步”即在统一的“平台”上招投标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实施监控,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同步实施审计监督、执法监察。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协调,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负责履行行业审批监管和监督执法等职责,审计机关负责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五统一”即建立交易场所、信息服务、交易规则、运作程序、专家评委库。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评审专家库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共享和远程异地评审。通过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价格信息库、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库等,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及监管工作效率,实现交易全程“阳光化”、操作电子化、监管网络化、管理规范化。
5、面向社会开放监督权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本来就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普通民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作为政府部门和交易机构应该为民众参与监督创造条件、给予方便。可以面向社会聘请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员或在招投标场所内设立公众监督席等,以促进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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