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监督机关
Ⅰ 那些属于内部监督,那些属于外部监督
作为政府机关,具体属于内部监督的有:机关内部的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纪回检组答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党员的监督、群众的监督、领导对下级的监督,领导班子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还有系统内的上下级的监督,等等。表现在工作制度上,包括报告工作制度、执法监察制度、审查批准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备案检查制度和考核惩戒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
属于外部监督的有六种,具体包括: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群众团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政府内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的上下级机关相互之间存在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政府外部监督是指监督的主体在政府机关外,即社会上的各种主体监督,这是一种比政府自身监督更重要、更全面的监督。为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一个政治民主、廉洁高效的政府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Ⅱ 为什么监察机关是外部监督而监察部门是内部监督
「监察法释义(54)」监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设定监察机关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义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监察工作信息发布机制,在主流媒体和主要网站第一时间发布监察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尤其是对于社会广泛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查办等工作,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一般是指人民政协或者各民主党派等主体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社会监督一般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舆论监督一般是指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刊、杂志、网络等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把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与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构建日臻完善的监督和制衡体系,把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监督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依法监督与非法干预不能混为一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正是针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非法干预而言的。这是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能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监察机关要注意把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同无理干扰、非法干涉区别开来,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从而保证监察职权的正确行使。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Ⅲ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是什么意思行政外部监督呢
一、内部监督
行政监督的内部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
一般监督包括三点: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
1、日常监督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各种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两种形式。比如,中央人民政府可以对其所直属下级机构各部委等进行日常的工作监督(自上而下),与此同时,各部委也可以对中央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自下而上)。
2、职能监督就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实施的监督。例如,财政部对其他部委所进行的有关财政方面的监督就属于职能监督。
3、主管监督是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监督。
二、外部监督
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各级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2、政党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政协)。
3、司法监督,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4、社会公民的监督,比如媒体监督。
拓展资料
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
Ⅳ 行政系统的内部外部监督怎么区分呐
1、行抄政系统的内部监督袭主要是审计署监察局或是纪委.职工代表大会之类的,
内部监督有:监察部门监督、法制部门监督、上级政府监督、审计部门监督等。
2、外部监督主要是全国人大,群众舆论监督。
外部监督有: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等。
(4)内部监督机关扩展阅读:
一、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又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
1、一般监督主要指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种监督,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广泛性等特点。
2、专门监督分为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审计监督。
二、外部监督
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各级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2、政党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政协)。
3、司法监督,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4、社会公民的监督,比如媒体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行政外部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内部行政监督体系
Ⅳ 政府机关,哪些属于内部监督,哪些是外部监督
作为政府机关,具体属于内部监督的有:机关内部的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纪检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党员的监督、群众的监督、领导对下级的监督,领导班子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还有系统内的上下级的监督,等等。表现在工作制度上,包括报告工作制度、执法监察制度、审查批准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备案检查制度和考核惩戒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
属于外部监督的有六种,具体包括: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群众团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政府内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的上下级机关相互之间存在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政府外部监督是指监督的主体在政府机关外,即社会上的各种主体监督,这是一种比政府自身监督更重要、更全面的监督。为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一个政治民主、廉洁高效的政府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Ⅵ 哪些属于内部监督哪些属于外部监督
内部复监督是指,监督制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具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这种监督主体是公安机关自身的。
外部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不具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这种监督主体是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
Ⅶ 我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是什么
是审计部门。
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辖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
七、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
八、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九、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
十、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二、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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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门的权限:
1、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2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3、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项目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的材料。
4、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财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采取该项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5、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6、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Ⅷ 行政监督体系的内部监督都有什么
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系统包括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等子系统。具体包括: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审计部门。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
(8)内部监督机关扩展阅读:
西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自身监督有多种方式,但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以公民请愿、诉愿为核心的自身监督。请愿权是一项古老的权利,指人民就某项事情,向国家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
一旦诉愿提出,行政机关就对其所作出的决定进行核查,核查的过程既是对行政官员的检查过程,也是改正错误决定和公民得到帮助的过程。另一种是在行政部门内部设立专职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
为了更有效地加强行政监督,促进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许多国家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了各种检查约束机制。如美国1978年后,在各行政部门设立监察长的制度。监察长由总统任命,并由国会参议院同意。监察长直接向上级首长负责,独立行使职权,地位相当于副部长。
Ⅸ 内部监督体系有哪些
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系统包括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等子系统。具体包括: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审计部门。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体系,顾名思义,就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些监督部门,这些部门包括上级政府的监督、法制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体系,顾名思义,就是除了行政系统之外其他系统的监督,主要包括人大、党、政协、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和公民。无论大家做什么题,关键就是搞清楚含义和内容,把基础知识掌握牢固,以不变应万变。
(9)内部监督机关扩展阅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有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和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包括上级政府的监督、法制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
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