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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发布时间: 2020-12-22 15:14:41

㈠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是什么

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具体如下:
1、国家发展改革委。

2、教育部。

3、科技部。

4、工业和信息化部。

5、公安部。

6、监察部。

7、司法部。

8、财政部。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0、安全监管总局。

11、国土资源部。

12、环境保护部。

13、住房城乡建设部。

14、交通运输部。

15、水利部。

16、农业部。

17、商务部。

18、文化部。

19、国家卫生计生委。

20、国务院国资委。

21、工商总局。

22、质检总局。

2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4国家林业局。

25国家旅游局。

26国务院法制办。

27、中国气象局。

28、国家能源局。

29、国家国防科工局。

30、国家海洋局。

31、国家铁路局。

32、中国民航局。

33、国家邮政局。

34、全国总工会。

35、国家煤矿安监局。

36、中国铁路总公司。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部门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标准和各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要求,负责集团公
司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部门(子公司)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

2、拟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组织编制集团
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负责组织拟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指导
其他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5、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消防等应急救援演练。

6、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综合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检
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7、负责集团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子公司)制定防范措施,督察整改工作和防范
措施的落实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
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相关领导。

8、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督促各部门、
子公司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与消防档案,逐级签订消防安
全责任认定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9、负责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安委会决议的
落实,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的含义是什么

综合管理就是涉及到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建设、设备等都要管理。但是,由于有很多领域已经有专业的部门,如特种设备有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筑有建设局等。所以,安监局是二线兜底的综合管理。
安监局的主页是煤矿、危化品存储、职业健康、工作场所安全、员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监管。

㈢ 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是一款面向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提供企业生产过程的全程监控和安全服务的产品。平台监控的数据包括了各类安全生产监控探测设备的实时数据、实时的视频数以及设备的状态数据。本平台监管的对象包括所有生产、存储、运输、销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化工生产、加工企业、加油加气站、油库、气库等)、工业加工企业、建筑行业(建筑工地现场视频监控)、公共服务行业(各类电梯含公共场所电梯、生活小区电梯以及商用电梯的安全监控)。本平台通过对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数据实行信息化集成监管,能够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实时动态监管服务功能,能够为接入平台的企业提供各类安全服务功能,同时实现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双向互动,增强政企之间的沟通。

平台由前端的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上报传输网络及后端数据处理系统构成,系统全面采用物联网技术、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相结合的技术模式,实现感知、传输、处理的闭环系统,并将结合移动计算实现信息的多渠道发布。

㈣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是

这个复名词适用在各类生产经制营单位里,一个综合管理部室,但政府部门不是这样的,《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工作,也就是说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才能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因此,综合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虽然只差两个字,但责任大不同了

㈤ 当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存在哪些问题

(一)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一是生产安全准入门槛低。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看,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特别是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招商引资,致使大量企业的立项、建设、准入过程把关不严,安全隐患严重。二是安全保障能力差。大量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简陋,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设施不到位。三是非公企业安全形势严峻。非公有制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投入不到位,生产规模小,工艺极落后,装备水平低,技术条件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而且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安全保障程度严重不足。近两年非公有制小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高达74%和72%左右的比例。
(二)经济增长方式落后。我国每年用了全世界31%的煤炭、29%的钢材、8%的石油、45%的水泥,创造了全世界4%的GDP。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给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压力。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对安全生产带来了挑战。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流物流量增大,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增加,工业产品的产量和交通运输的规模急剧扩大,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交通工具、乡村道路、水上作业人员和驾驶员、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对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落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低回报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市场准入门槛低,低水平建设重复。多数小煤矿仍采用落后的采煤方法,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较高。三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上亿劳动者从业环境存在职业危害。截至2007年底,尘肺病累计报告病例58万例,现有尘肺病患者44万人、疑似患者60万人。
(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特别是那些深层次、基础性问题突出。一是安全生产基础非常脆弱。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状况比较严峻,生产装置、设备老化,加之维修和更新改造不落实,管理混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二是长期安全投入不足。特别是煤矿、重化工企业,不仅是安全投入不足,基础产业更是投入不足。目前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3%,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占79%,不仅远远落后于先进工业化国家,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三是生产安全欠账多。一些地方公用设施严重老化;一些行业存在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一批国有厂矿历史包袱重,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生产欠账多。四是安全科技进步进展缓慢。点多面广、规模小、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相当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仍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安全科技进步进展不快。
(四)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意识决定行为,行为产生后果。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行为不规范,违规违章所造成的。一是领导安全给政绩让路。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轻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把一切精力用在片面追求任务的完成、效益的最大化上,甚至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追逐利润。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存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四是全社会安全意识淡薄。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
(五)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量大。2004年我国的城镇化率40.5%,每年增加0.5%,到2010年达到50%。已经有1亿3千万农村劳动力转移,还有1亿农民等着劳动力转移。农村劳动力进城大多从事苦、伤、累、险的工作,加上文化素质不高,安全作业能力弱,易引发事故。二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非公有制企业既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也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的领域。以私营、个体小煤矿为例,约95%以上的小煤矿从业人员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30%左右的为小学以下甚至文盲。而且这些企业自我培训教育的能力极低,无力进行岗位培训,也不重视员工培训。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的急剧扩大,农村、农业人口向城市和工业转移,而企业和政府的培训教育又相对滞后,导致伤亡事故多发。
(六)安全生产管理弱化。一是行业管理弱化。不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程、设计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但没有得到及时修订;行业的重大技术攻关也缺失,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是由家庭工场、小作坊发展起来的,在安全生产方面既有不重视的问题,也存在着无人管和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三是企业安全管理松懈。不少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违规违章作业普遍存在。四是企业主体责任没落实。
(七)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一是缺乏有效性。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层层落实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责任悬空,责任制无法落实。二是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不具体,没有对责任制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没有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和有效办法,虽然层层签订责任状,但落实不到位。三是缺乏监督性。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工作浮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县、乡、村、企业不落实不到位。
(八)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性不够。一是安全生产立法滞后。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二是安全监管工作还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调整不久,机构、队伍虽大部分组建起来,但业务还不十分熟悉,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来。加之在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很滞后,也还存在着较多的不适应。三是安监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待于提高。一些监管监察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法治观念和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状况。四是安全生产机制不适应形势。目前对安全生产相关经济政策的研究不够,出台不多,更不配套,有的还处于刚刚起步和探索阶段。同时,执法犯法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

㈥ 当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存在哪些问题 如何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安全生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工作者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历史使命。胡锦涛主席在党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已经把安全生产作为在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要求和目标。孝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部门,如何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真正将“安全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安全”的理念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项部署、各项工作中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现状
2005年我国的安全监管总局开始进行组建,我国的每一个省和市、自治区,都相继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并且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得到加强,这也说明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已经从中央到地方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我国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的网络初步形成以后,对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去明确了每一个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好的去落实了组织的保障,在安全生产中不断强化了监管的作用,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也确实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最近几年随着监督的不断加强,孝义市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上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而且还在向更好的方向去发展,事故发生的次数和死亡人数等安全生产的指标近些年来一直在下降。这些成绩是值得我们去肯定,但是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果我们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深层次的分析当前孝义市安全生产工作,不难发展当前孝义市在体制上,安全监管的措施以及关于责任落实等很多问题上还远远没有完全达到对于科学性的目标和要求。
由于我市目前正处于工业加快发展、经济转轨、体制转换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安全生产方面也面临很多基础性和体制性的问题和矛盾,很多的问题急需解决。当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体系也不是很配套,和安全生产相关的监管体系也存在漏洞,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不够,安全生产的监管手段比较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脆弱等等,这些问题都不能适应当前国家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这就会使得安全生产需要监管的对象比较多元化,因此监管的难度非常大,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发生的事故和死亡人数占到了全市发生事故的70%以上。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督的难度是比较大的,需要采取有效的手段去解决这个问题。
二、目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孝义市的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安全生产涉及到的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没有从根本上进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基础的因素和问题依然很多。孝义市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位不准
首先,从名字上来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们不应该把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混搅在一起。因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工作和行为,监管是依靠法律对安全生产进行监察,这是地方政府依靠法律的手段去约束企业,让这些企业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还要对他们进行纠正和惩戒。而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的工作,因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实行的是政企分开开展工作,因此企业已经确定了自我进行管理的地位,所以进行安全生产上管理主要的责任在于企业,这是政府部门无法替代的工作。但是现在出现的问题就是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界定不够清晰,政府代替企业做了很多企业应该做的事,企业有时也替政府做政府应该做的事。
(二)体制不顺
目前我国的国家机关机构在不断进行改革而且改革的力度在不断的深入,这就使得原来的安全监察的格局被进行了分割,安全生产从原来的统一监察变成了部门监管、行业监管、条条监管、块块监管、综合监管。这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得监管不再集中,很多部门的职能出现了交叉现象。因此多头监管特别容易使得综合监管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实,例如有的行业在安全监察的问题上面,仍然有着职能界定不清的问题,很多生产安全事故应该谁来负责仍然不是很清晰。职务界定不清晰,那么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实施的过程中不能有效的做到令行禁止。
(三)力量不足
目前孝义市的安全监管任务和行政力量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非常巨大,但是安全监管的力量严重不足。安监部门需要直接进行监管的属于高危行业的单位就有一千五百多家。虽然在近年来,孝义市为了能够有效去加强关于在基层的安全生产,每一个乡镇都成立了安监中心,但这些安监中心人员严重不足,大多数乡镇安监站只能安排一名干部进行兼职。而且资金投资也不足,因为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涉及到很多的问题,需要大力进行改进和完善,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目前资金的投入远远不足,而且也不能及时到位。 (四)处罚不力
我国政府在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第一部大法,为构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发现其中存在不少的问题,需要《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首先《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在这部法律出台的时候企业大部分还是公有制,因此《安全生产法》调整的对象主要针对国有企业,但是这几年的经济飞速发展非国有制经济也在发展迅猛,使得法律的调整对象开始出现了变化。其次就是那些针对地方特点的可操作性并不是很强,处罚力度也是远远不够。《安全生产法》的处罚力度是针对多年以前的经济形式制定的,但是这些年经济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企业违法生产所获得的利润与处罚比较起来是非常划算的,所以这些处罚根本无法去有效的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针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探索综合监管的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职能与作用,是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当务之急和义不容辞责任。
(一)树立大安全观念,建立统一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必须要进行协调和有效的运作,如何才能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探索:
1、有关部门必须要时刻谨记人命关天,所以要正确摆放统揽全局的位置。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人们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对此有着重大的责任,因此必须要牢牢的树立起安全为上的理念。当前我国的经济在进行急剧扩张,这必然会给孝义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多的难题和挑战,因此需要我们去进行认真思考,做出一些新的探索。因此孝义市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方面的研讨会,邀请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和资深专家来对孝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研讨和探讨,并且认真听取了他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在平时就需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有些企业的检测检验手段还没有监察的职能,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的进行配合,切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2、要充分发挥安委会的功能和作用。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都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主要任务只是进行转发文件和汇报情况等等,其主要功能还没有发挥出来。因此需要不断的去扩大安委会办公室的成员,让他们在孝义市的安全生产监管进行专职专责,使他们具有独立空间的,而且他们对自己的业务要非常的熟悉,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以安全法规为统领,构建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孝义市发展安全生产需要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和一个比较完善的法治秩序。只有在奠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依法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2011年我市政府制定下发了《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孝政发[2011]13号文件)。用来规范各级政府和各个企业的安全行为,要让孝义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真正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为加强孝义市的安全生产建立规范的法律秩序提供更加可靠的法规依据。
(三)创新安全综合监管手段,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载体,随着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企业的作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的企业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的压力和挑战。因此我国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激烈的竞争中能够生存和发展,首先就必须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一个根本保证,努力去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实现这一的目标,首先就要明确责任,因为责任永远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灵魂。每—个企业都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同时企业也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各级政府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要就是要进行必要的监督,让企业去真正的落实政府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必须要不断的去强化监管,要切实的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可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进行强化。首先可以去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制度。孝义市的各乡镇和主要领导要收取一定金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然后要制定十分详细的细则对他们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进行严格检查和考评,按照考核的结果进行年终的处罚和奖励,使政府部门和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经济利益直接进行挂钩。还可以去实施安全生产等级评估,利用评估的办法去促进这些企业不断的去改善自己的安全生产条件,让他们努力的去提高自己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不断的去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要求化为公众意识
安全一直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永叵主题,是人们进行生产的追求。从孝义市当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安全的思想还没有真正的建立起来,工作人员对安全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是影响孝义市安全生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孝义市人民的安全法制观念比较单淡薄,没有比较强的安全意识,从业者的安全意识不是很强,企业各种各样的违章现象经常出现,使得孝义市的各类安全事故经常发生。因此孝义市需要不断的去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在整个市里大力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的文化建设,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力度。可以充分发挥舆论的力量,让各个媒体去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意义,让全社会都能够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大依法监察力度,依靠法律的力量去推动安全生产的进行。
四、结束语
孝义市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在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上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当前关于发展全社会都来关注安全产生的氛围已经初步完成。而且随着孝义市人们安全意识的普遍提高,会使得孝义市的安全综合监管的工作可以有效得到改善。孝义市政府也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和监督的气氛,各个企业也在积极的探索安全生产和监督的道路,随着各方面的不断努力,孝义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必然会有一个很好的前途。

㈦ 如何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

只有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的力量,才能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离开了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单靠某个部门“单枪匹马”,不可能“包打天下”。 要理顺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关键在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各自的职责,也就是要解决管什么和如何管的问题。 一、认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角色定位 二、正确区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职责 三、切实理顺好综合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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