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监督
① 我们要依法行事监督权,在提出批评解决问题时,应该什么不能什么
应该就具体的事情提出自己的理解和建议,而不应该盲目无底放式。
② 开通“群众批评”投诉监督平台的积极意义
只能赞扬,不可议论,批评就更不要说了,那得坑害多少天真的百姓呀,你以为真的有言论自游吗,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③ 我们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在提出批评建局问题时应当干什么
发型师监督权,在提出批评建议的时候应该做相应的调节作用。
④ 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有什么区别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控告权、检举权。
批评建议权是人民监督权的一种,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选民只有选举权而无监督权,不能叫真正民主的选举。选举权利、政治自由、监督权是人民民主权利不可分割的整体。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批评建议权:
1.必要性 (1)只有加强人民监督,保证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才能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才能使政府取信于民,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2)目前我国确实存在一些腐败现象,它极大的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要克服腐败,保持政府的廉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建议是不可缺少的。
2目的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提出批评意见或者建设性的意见
3实质 是人民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项权利,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4意义 保证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对于政府取信于民,对于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法律保障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售货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6制度保障 (1)代表联系群众制度(2)信访举报制度(3)新闻监督制度(4)其他制度
⑤ 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性质定义不同
①批评建议权是指公民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缺点、错误提出批评意见,也有权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一定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
②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
2、行使途径不同
①批评建议权的行使途径多种多样,如新闻报刊、来信来访、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
②监督权公民可以直接行使,也可以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另外还间接行使在具有监督国家权力性质的许多权利之中。
3、表现内容不同
①批评建议权只有两项权利,分别为批评权和建议权;
②监督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⑥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内容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责调整的成为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扩展材料: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⑦ 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有什么区别
这两种权利有明显的区别,具有监督的权利,但并不具备批评建议的权限,批评建议权版应该是在接受监权督后提出的批评建议。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⑧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什么
“四种形态”为: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8)批评监督扩展阅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种形态”是方法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认识对待违纪违规问题不同发展阶段的方式方法,是当前执纪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应遵循的一般性原则。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揭示的原则符合违纪行为发展的一般规律。
违纪问题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开始出现违纪苗头时,处于第一种形态的处置范畴;如果没有及时提醒教育,就有可能出现较为轻微的违纪行为,从而进入第二种形态;如果仍没有及时发现处理,就有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也随之进入第三种形态;对于已经出现严重违纪行为,还是没有发现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就很有可能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滑进犯罪深渊。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解决了“量的积累”与“质的变化”的关系,描画了从提醒式的批评教育到纪律处分、从违纪到违法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与此相应,“四种形态”所针对党员的数量和规模,存在着依次递减的关系。
“四种形态”针对治标和治本的双重任务,解决了“抓早抓小”与“查大要案”的关系,治标有效才能治本有道。从纪律上严格起来,以轻处分和组织柔性处理,强化“不想腐”,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计;以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雷霆手段,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强化“不敢腐”,是标本兼治的战略抉择。
“四种形态”是执纪理念。“四种形态”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对违纪行为逐级设防的过程。在“四种形态”中,从第一种形态到第四种形态,其行为性质和量纪程度在层层加重,后一种行为是前一种行为发展的必然结果,后一种形态是前一种形态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前一种形态的工作真正做到位了,就会有效减少后一种形态问题的发生。
参考资料:网络—四种形态人民网—深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
⑨ 报纸的报道和批评属于哪种监督,具有什么作用
报纸、网络、电台都属于媒体,都是舆论监督。相对个人来说,媒体舆论表达能力更强,法律意识也更强。对国家法律完善、政府体制改革有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