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城管招聘协管员
Ⅰ 城市管理协管员,属于编外合同制吗
是的,城市管理协管员不在正式编制,属于编外合同制。主要是协助单位做一些管理事务,不具备执法资格。
Ⅱ 城管的执法员与协管员的区别
城管的执法员与协管员的区别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身份待遇不同
①执法员作为编制的正式工,待遇较好;
②协管员只作为临时的合同工,待遇不高。
2、工作要求不同
①执法员需要完成相关的执法任务,可单独进行工作;
②协管员只具有一般的辅助职责,无法独立执行权力。
3、责任范围不同
①执法员行使一定的执法权,为此得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②协管员只负责基层管理,一般没有太大的法律责任。
Ⅲ 谁知道城管对外招聘的协管员和协管执法人员,有区别吗
当然不一样啦。协管员和协管执法人员来介绍下
1:协管员,他们只能帮助执回法人员来工作,答意思也就是说“是执法人员的秘书”,比如说要收摊贩的东西这时候协管员就上去搬东西
2:协管执法人员 ,他们就是负责指挥,说白了就是地主,他们说让你在这摆摊就可以摆。他们说收你东西就收你东西。权利就在协管执法人员
Ⅳ 城管对外招聘的协管员和协管执法人员,有区别吗
有区别的,两来者的区别自如下:
1、行驶职责不同
协管人员只从事一般的管理职责,没有独立的执行权;协管执法人员是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的相关工作工作
2、法律承担责任不同
协管员只负责一般的基层管理,一般没有太大的法律责任;协管执法人员行驶一定的执法权,要付一定的法律责任
3、工作待遇不同
协管员因为从事的是普通的城市管理,所以工作待遇不高;而协管执法人员需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待遇较好
(4)禁止城管招聘协管员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Ⅳ 为什么城管招聘都是招聘城管协理员(协管),没有城管执法人员
因为他们也怕死啊!你想想一天到晚惹事生非,早晚都得被砍死,有铁饭碗的谁干这个?而且出事了好推诿,都是临时工
Ⅵ 城管协管员,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
一、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处理日常工作的
1、不是带编制的执法人员,是进行口头通知,维护秩序,内业记录等工作。
2、就是协助城管正式工管理和维护城市的整体秩序、形象。
Ⅶ 城管协管员有前途吗
前景一般,城管协管员是城管编外人员,也就是城管雇佣的临时工,多为无正当职业人员,因为城管是政府部门,协管人员不可能成为正式城管编制人员的。
协管员,主要工作以协助城管,进行城市的治理,由城市管理执法局管理,比较常见的有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等,不在正式编制,属于临时性质的。有的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一些基层工作,如社区协管员;有的协助做一些党群工作,如工会协管员、妇联协管员。
(7)禁止城管招聘协管员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是改革试点的产物,从出现之初就备受质疑,作为其中组成部分的城管协管员,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被置于更为独特的境地,“这样一个群体被大肆引进到城管机构中,堂而皇之地获得执法权,不能不让人怀疑,城管吸纳临时工就是既为方便作恶,也为方便作恶后推卸责任”。
舆论的评价是否理性客观,固然值得商榷,但却现实地提出一个不容回避和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在遵循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规律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认识评价城管协管员的地位和作用,并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Ⅷ 面试通过了城管协管员的招聘,不想干了。
没有任何的影响。
Ⅸ 城管局直招协管员和劳务派遣协管员有什么区别
本质上都是聘用的人员不是编制内职工, 直招协管员人事和劳动关系属于城管局,由城管局本单位管理,工资直接发放,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属城管局人事关系属于派遣公司,工资由城管局转劳务派遣公司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