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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监督

发布时间: 2020-12-19 04:32:52

A. 如何加强教育经费监管

新机制以其清晰的思路,在短短一年内取得了广泛的共识。这一思路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长效保障新机制。具体说,新机制突出了如下三个要点:1.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经费主要由公共财政负担,这是保障公平就学机会的基本手段。针对教育经费总量不足的现实,我国确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在公共财政中的优先地位,切实发挥了公共财政资金在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中的绝对主体作用。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和保障系统,通过合理地划分财权与事权,从体制设计上保证财政资金的投入,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对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在穷国大教育的背景下提升公共财政资金效率和良好社会效益的重要战略举措。在这次改革中,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具体项目包括:(1)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据测算,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十一五”期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这些资金的注入,将使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长期有效的保障,推动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稳步发展。2.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在数年前我国经济基础还十分薄弱的情况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在投入方面不对称的财权和事权,导致了教育经费分担与投入保障机制的不合理,长期以来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整体发展迟缓的体制性根源。尤其在税费改革之后,财政收入重心上移,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大约50%左右,比重显著提高。再加上省级财政的收入,所占比重已经超过了60%,而县、乡财政收入比重一般只在15%左右,但却承担了大部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在义务教育投入中严重缺位,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不作为”表现。据统计,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拨款为13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教育补助专款约为150亿元左右,仅占全国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的11.31%。这种政府间财力与义务教育事业责任的不对称,使脆弱的县级财政负担沉重,许多县的财政因此成为“吃饭财政”、“赤字财政”,义务教育投入欠账十分严重,最终导致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十分迟缓。如果不改革现行的行政、财政体制,尽快建立起相对均衡化的一般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那么经济落后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短缺问题将不断持续下去,广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与县乡财政的困难最终将断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为此,这次改革从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入手,建立了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在资金的总体安排上,体现了“中央拿大头”的原则。对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在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分担比例,中西部地区为5:5,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给予适当奖励。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这一机制初步达到了财权与事权的相对契合,同时也使公共财政恢复了它为义务教育等公共事业服务的本来功能。3.实行了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管理以县为主的制度。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改革中,我国财政管理体制走出了一个重心逐步上移的发展轨迹,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逐渐得到加强。传统上,乡镇政府和农民承担了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教育管理主体由乡镇政府上移到县级政府,经费来源从以农民为主转向以财政为主,主要由地方财政在中央核定的财力范围内自主安排经费。2005年全面废除农业税后,县级财政收支及义务教育收支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义务教育支出占县级财政支出的大头,挤占了对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工业经济、支农等方面的投资,严重影响了县域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是“农业五税”被取消之后,农村义务教育筹资渠道狭窄单一,主要依赖于县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投入,“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日益暴露其弊端。2006年国务院确定实施新机制以后,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保证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同时,推行农村中小学“校财局管”,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资金支付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3新气象: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转折编辑新机制实施以来,不仅有效减轻了千百万农民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济负担,而且引发了教育观念、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刻变革,使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经历了一个关键的历史转折期。表现在:1.新机制高扬教育公平旗帜,保障了农村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总体偏低,许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来自于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农民负担十分沉重,上不起学成为辍学率长期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新机制从免除学杂费入手,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范围,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缩小城乡差距,体现了社会公正、教育公平的根本要求。这既是教育发展的新境界,也是一种全新的、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据统计,2006年西部地区春季学期落实免杂费资金近40亿元,惠及488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另据测算,在西部地区,仅免学杂费这一项,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如果是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小学生平均减负210元,初中生减负320元;而既享受免费教科书,又享受生活费补助的贫困寄宿生,小学生平均减负510元,初中生减负620元。新机制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矛盾,因贫辍学的问题从制度上得到了有效缓解。据统计,实施新机制头一年,西部地区就约有20万名辍学的孩子重新返回校园,多年来一直困扰农村义务教育的“控辍”难题终于有了破解的答案。2.新机制强化了政府职责,完善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当前,农村义务教育是农村最大的公共事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履行好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公共职能,让公共财政地覆盖广大农村,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方向,也符合新版义务教育法关于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的范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要求。这一改革举措有利于增强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的及时到位,保障了农村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使得治理农村学校乱收费有了制度保障。实行新机制之后,绝大部分农村学校除了代收课本费和住宿生住宿费外,其他方面都是“零收费”,农村中小学校长终于可以走出纷扰多年的经费困境,腾出的精力来抓学校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新机制增强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统筹能力,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在发展中区域不平衡现象十分严重,不仅城乡发展的差异正在逐步扩大,而且人均收入的省际差异也在呈上升趋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现象,一直是困扰我国高水平、大面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大问题。在这次改革中,国家在资金安排上体现了“中央拿大头”的原则,多数省在安排本省承担的份额时也突出了“省里拿大头”的政策,提高了中央及省级政府的统筹能力。另外,国家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分地区、分步骤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照要求,2008年将达到各省制订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这首先使同一省域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投入水平达到基本均衡;2010年达到中央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最终达到全国范围的基本均衡。这既弥补了传统上各地因杂费标准不一带来的经费省际差异,基本上做到了公用经费在区域间的均衡,又大大提高了农村学校的经费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责任不明确、总体保障水平偏低、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为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三、新举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入快车道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紧迫,只有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才能确保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到位。1.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和推进改革进程。为使这项改革扎实推进,中央及地方都加强了组织和领导工作。2006年3月,成立了高规格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委员陈至立担任组长,教育部部长、国务院副秘书长、财政部部长助理出任副组长,中宣部、中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监察部、人事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公室设在财政部、教育部,各有一名副部长兼任公室主任。随即,实施新机制的西部各省(市、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部试点地区也相继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相应事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各省都完善了组织领导机构,一些省级政府由“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公室主任则由教育、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兼任,这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提供了健全的组织保障。2.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制度。在新机制格局中,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本省及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承担的经费,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省以下地方政府按照中央及省级政府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按照省级政府确定的经费项目和分担比例落实分担责任,并加大对财力比较薄弱的县区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省、市和县财政部门都要开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专户,用于中央、省级、市和县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支付管理,防止资金被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确保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时直接拨入财政专户。3.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这项改革措施的核心在于把学校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建设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细化支出内容。同时,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各项支出,防止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同时,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以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只收取课本、作业本代收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从而杜绝“一面免费、一面收费”的现象发生。4.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新机制下,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停止义务教育学校等级评估,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积极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5.强化监督检查制度,扩大新机制的社会影响。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政策,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的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寻求的共识和理解,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B. 如何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发展,以及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新的形势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积极适应形势发展,贯彻落实监督法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 健全制度,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的程序

要以宪法、监督法等法律为指导,以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为依据,既要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又要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的制度建设,促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通过建章立制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程序具体化,使预算审查监督和政府理财有规可依,有序可循。一是要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采用科学的方法测算预算收支,准确预测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预算编制切合实际。二是要提前介入预算编制。人大财经委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在预算编制前向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使预算编制更好地贯彻人大的要求。三是严把预算初审关,要不断改进审查方法,针对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要求财政部门根据意见调整预算草案,切实提高初审的效力。

(二) 完善机构,充实预算审查监督的力量

由于受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期的限制以及财政预算专业性强的特点,审查批准预决算的质量,往往取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置的有关工作机构的初审质量。因此,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并根据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践经验来看,建立专门预算审查机构,充实配置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已成为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质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后,我区应当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充实预算审查专业力量,以保障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持续向前推进。

(三) 勇于探索,创新预算审查监督的方法

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尤其是部门预算审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之中。尽管我区的预算审查已经初步形成了规范和程序,基本实现了对预算全面、全程的监督,但一些先进省市人大的做法,仍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如浙江省、江西省人大推行的代表专题审查,他们在每年代表大会期间,由各代表团推荐熟悉财政、审计的代表,成立部门预算专题审查组,选取一两个省直单位部门预算进行重点、专题审查。采取代表专题审查形式,提高了代表审查监督预算积极性,有利于人大预算审查由程序性向实质性的转变。今后,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实践预算审查监督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推进预算监督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四) 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改革和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支出规模日益扩大,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显得日益迫切和重要。因此,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探索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将有限的财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管理需要,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是深化预算改革的需要,也是今后一个时期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和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促进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合理化,不断优化重组支出结构,从整体上提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 加强与审计工作结合,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及时把预算监督的重点、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为他们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审计工作提出要求。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增强预算审计监督的针对性。要针对预算执行中的结转资金的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把握财政审计的重点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要针对审计披露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一些违规违纪资金使用要切实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认真督促审计意见落实,维护审计部门的权威,切实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要建立预算编制审计制度、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把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

C. 2014年如何财政如何服务企业

一、围绕“一个重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狠抓增收节支不放松,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在财源建设上要有新突破,把财源建设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8+3”现代产业培育和重点骨干企业培植结合,优化收入结构,既要提高收入的总量、增量,更要提高收入的质量、均量;在依法征管上要有新举措,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强财税征管,完善收入增长激励机制,健全收入目标考核办法。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紧抓税制改革和政策叠加机遇,打好“老区”牌,不遗余力加大争资立项力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比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继续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事业发展和民生政策落实。
二、强化“两个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转型发展。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植新兴主导产业,促进全县产业全面转型升级。落实积极的财政扶政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服务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支持民生改善。坚持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民生改善,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深化“三项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财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项目。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增强预算约束刚性,提高执行准确率;深化预算绩效改革。选取重点项目和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并将新增民生项目逐一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扩面,推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大平台动态监控机制,扩大资金监控范围和监管力度。
四、突出“四个强化”,提升科学理财水平。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将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上级专款、资产收益等全口径纳入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规范预算追加程序,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效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效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发展;强化投融资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财政持续支持融资平台、投资项目配置土地、融资项目储备、投融资平台多元化经营、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等机制,实现投融资平台“融、用、管、还”一体化发展;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创新评审机制,规范评审程序,完善监管机制,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监督,加快完善覆盖财政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格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D. 如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三农”政策、规避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作为最基层的乡镇财政所,要结合实际,找准力点,细化办法,强化措施,逐步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监管机制,不断在规范化、日常化、实效化、最优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完善制度 细化办法 力求监管行为规范化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由之路。必须从完善制度、细化办法入手,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程序规范。一是建立专管员制度。结合资金监管工作实际,设立农业、商贸、教科文、社保和农村财务等五个专管员岗位,并相应制定专管员岗位职责。二是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大资金审批、资金使用公示、项目验收结算、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制度。三是细化资金监管程序和办法。围绕财政部《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把所有惠农资金细分农业、商贸、教科文、社保和农村财务等五类资金,并细化监管程序和办法,作为实施监管的依据和措施,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措施 把握关键 力求监管工作日常化
做好资金监管工作是一项常年系统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做好的,要不断在实际工作中寻求力点,把资金监管的关键措施融汇到财政业务工作中,推动资金监管日常化。
1、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按照资金监管的要求,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分别建立资金监管台帐,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同时,对跨区域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单位告知市农村财政管理局及相关财政所,按照有关要求,协调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2、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保证上下通达,市直部门在下达资金和指标文件时,明确乡镇财政所及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农村财政管理局。市农村财政局确定专人,负责财政和市直各部门之间资金信息的沟通和传递工作,将各类政策、资金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告知财政所。保证镇内横向通达,以财政所专管员、乡镇农业、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组建财政资金监管QQ群,传递资金监管往来信息,并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反馈监管意见。
3、创新公开公示形式。公开公示是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不断从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一是明确公示主体。把监管资金按不同的主体进行分类,镇集中公示的有: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移民后扶资金、项目招投标情况;村级公示的有:五保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村级财务收支;相关单位公示的有: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二是细化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各项资金的补助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资金拨付的文件、资金监督电话、资金查询的方式等,每下发一笔资金公开一次,公开时间至少不少于7天;三是规范公示形式,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为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以会议宣讲、发放《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为形式实行阶段性公开,以镇、村公开栏为固定场所常年公开,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透明度和知晓率。
4、强化监督检查。为了把各项资金的监管落到实处,适时开展抽检督办。基础数据核实查、使用情况问效查、项目进度跟踪查、款项拨付上门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三)结合实际 突出重点 力求资金监管实效化
1、强化补助资金监管。一是严把基础数据调查核实关,由专管员分两季对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经农户签字后上报归档,同时将村组干部和种粮大户作为重点,进行抽查核实,确保补贴面积的真实性。二是填发《农村政策监督卡》,认真填写农户补贴的面积、标准和金额,作为农户查看补贴资金依据。三是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发放的中转环节,以“一卡通”形式直达农户个人账户。
2、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也是监管工作的热点、难点之一。紧扣财政部《指导意见》主旨,按照签订合同、审立项目、跟踪检查、考核验收、凭据拨款的原则,按程序申报、按进度拨款。严格实行报账制,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四制”责任制,调动乡村实施项目的积极性;严格实行绩效评价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严格实行跟踪审计制,提高资金的监控能力;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对项目的立项批文、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决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和所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在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上、体现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上、落实在项目资金财政监管的过程中。
3、规范镇、村资金行为。一是规范本级预算资金管理。按照“乡财县管”的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预算统编、帐户统设、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市乡联网,规范流程,严格作业。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二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按照村级财务“双代理”的要求,村级所有收入统一使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收款,由财政所统一开具收据,将款项全部存入财政“农村代理资金专户”,实行用款按程序申请。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六字合章”,审核村级各项开支条据。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控制度,逐年化解村级债务。
(四)建设队伍 提升素质 力求监管能力最优化
加强队伍建设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强有力保证。要在业务素质、窗口形象、网络平台、信息调研等四个方面下功夫,全面优化乡镇财政新形象。
一是提升业务素质。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专管员)要进行较细致、较实用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执行力、培训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培训实际操作程序。全面提高财政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窗口形象。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资金监管要求,以建设窗口形象为载体,改善了办公环境、服务大厅环境、活动场所环境。设立惠农资金补贴窗口、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窗口、“三资”监管代理窗口、农村财务“双代管”窗口及群众来访窗口。并在各窗口进行评选“服务之星”活动,有效提升各窗口的服务质量。
三是提升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和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财政与编制信息网,启用和更新用友财政管理软件、农村“三资”管理太阳软件及惠农资金补贴系统。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情况反馈提供快捷、便利的电子网络办公平台。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对上做好汇报,坚持进展情况一月一汇报、典型经验专项汇报、专题调研总结汇报。横向做好交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做法,多与兄弟单位联系,多向先进单位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引进先进做法,深化监管措施,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向更高的要求、更新的走向、更有力的突破上深入发展。

E. 如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一、全口径预算的内容和范围

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基本格局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组成。公共财政预算指的是一般预算,它是财政部门最常见的预算形式,划分为中央政府预算和地方政府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了支持某项目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它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全口径预算决算,即监督主体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措施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和决算的法制化运行机制。

二、政府全口径预算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预算制度改革在不断推进,但尚未脱离传统预算管理模式的束缚,大量政府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这与预算的综合性原则相悖。预算制度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立法机关对预算的控制不到位。政府预算,表面上是政府年度收支计划的具体数字,实际上体现了政府的施政纲领与行政措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政府所有类型的财政收支活动都必须要得到立法机构的批准和授权,从而在财力保障上限制政府的活动范围。然而,我国立法机关却无法对所有政府收支活动发挥控制作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能对预算进行一般性的审查,而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措施,当前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还较为滞后,远未完成由形式审向实质审的跨越,预算约束不够有力,部门的预算观念还相当淡薄,导致了预算软约束的产生。

2.预算权分散于各部门。财政主体多元化导致各级政府将财政预算简单等同于计划,预算权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没有办法统一管理,尚未实现政府内部的财政统一。尽管我国部门预算改革中,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但目前财政部门还无法行使统一的预算分配权,财政、发改、科技等部门都可以行使预算分配权,这导致预算分配权分散于很多部门,对预算管理制度的运行和预算监督造成了较多问题,提高了预算编制、执行的成本。

3.预算编制内容没有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是指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既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还包括与国家财政有关系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目前政府预算体系,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统一性还不够,纳入预算管理资金尚未涵盖所有类型的财政性资金,还没有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突出问题之一是非税收入及土地出让金、社会保障基金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全部纳入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中来,不能完整而全面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预算。

4.预算编制方法的科学性需要加强。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编制模式,已从基数加增长转型到零基预算。零基预算编制模式,通俗地讲就是办什么事,给什么钱,办多少事,给多少钱,每个财年不留积余。预算编制采用“基数法”,各部门获得批准预算的额度取决于原有基数,而不是部门事权大小。这种情况下,预算编制与以前年度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支出比例等使用效益割裂开来,而且缺乏合理的支出定额标准,导致部门之间预算的不平衡问题。

三、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的措施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正确理解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目标,提高政府公信力。目前人们对预决算管理目标的理解存在偏差,往往理解为财政资金收支计划,而忽略了预算发挥的两个重要功能,即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和全体人民监督、审议政府财政收支运作甚至整个政府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对整个政府财政的收支规模发挥宏观控制作用。这一根本偏差,就使得预算管理执行主体出现错位的问题。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宣传解释,让公众听得懂、讲得出,详细了解公共预算的资金是怎样分配使用的,判断这钱花在什么地方、花得对不对,才有利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从而提高政府公信力。

2.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内容,细化部门预算科目,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政府应建立以部门为反映主体的预算科目体系,以此为基础完善政府收支科目,建立按部门、经济性质和功能为衡量标准的政府收支指标体系,逐步缩小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收支项目,合理界定公共财政事权范围,推动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促进政府预算的统一和完整。2013年中央财政预算报告采用“全口径”首次编报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了我国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编报,更加清晰地反映国家财政整个盘子的收支安排情况,让“国家账本”更加规范科学。

3.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完善政府财政报告体系。只有预算的透明,才有“看得见的政府”,人民才能行使监督权。以落实社会公众和立法机构对政府收支的知情权为目标,在预算的编制与审查批准中,可借鉴“开门立法”的做法,开辟适当的途径让社会公众充分表达其利益要求,帮助有关部门更好地发现、选择真实的公共利益,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建立规范的政府财政报告体系,全面反映政府各部门的财政状况和收支活动结果,全方位披露政府部门的资金收支活动信息,将完整的政府开支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将公共预算置于“阳光”下,确保国家的“钱袋子”更加安全,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加强全口径预算的审查和监督,需要多方共同推进,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应从各个环节增强对政府收支的行政控制和立法控制,实现对政府的监督和问责。事前由主管部门或专业人士对政府各部门收支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事中由财政部门和立法机关对预算有效控制,财政部门作为预算的初步审查单位,应重视预算的绩效评估,对部门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研究论证,提高资金安排的科学合理性,推进政府预算公开进程,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事后由审计部门对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另外,公共预算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预算除了预算单位加强自身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之外,还应接受公众、媒体的监督,不仅政府的全部收支要纳入人大监管视野,更要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确保政府资金都用在刀刃上,让公众真正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总之,将全部政府收支纳入规范的预算管理,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直努力的方向,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不是仅仅依靠一套涵盖所有政府收支项目的预算报表体系就能够实现的,其全面推进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人大、财政、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各方面的努力。此形势下对审计的要求更高,审计范围将更广,审计内容将更深,各级审计机关需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进一步改进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增强全口径预决算的科学性、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

F. 如何加强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工作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紧锣密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财政监督工作会议,这不仅是局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内容之一,也体现了局党组对新时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视。今天会议的主题是:传达贯彻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暨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任务。刚才,光才同志对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等会儿,局党组还要与各科室签订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立国同志将对今年前四月全市财政收支形势进行分析;会议还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相关文件。这些都是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的,大家会后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新时期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充分认识新时期财政系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当前日趋复杂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对财政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应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一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财政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不仅标志着我国党风廉政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同时也反映出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可谓任重而道远。财政部门是政府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掌握着大量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权,重大项目预算的建议权,重要生产要素资源的调配权,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监督权,职能作用十分重要,尤其需要我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小的方面看,由于我们具有一定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既能造福于人民,也容易滋生腐败,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廉政教育、作风整顿、内部监控等措施,坚定财政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信念,树立财政干部廉洁从政的工作作风,营造财政干部公正用权的工作环境,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切实树立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财政部门工作形象。从大的方面讲,财政部门是为党委、政府管理财政资金的职能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不仅关系财政部门自身建设的需要,也关系到各级各部门廉政工作的需要,更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迫切要求财政部门应履行起职责,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级各部门在资金运行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财经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到廉洁从政。所以,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财政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国全省行风建设电视电话会、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会,统一到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廉政建设工作会的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财政部门“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财政改革和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落实,以饱满的精神姿态,不断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正确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之间的必然联系。为什么今年我们改变前几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的模式,确定调整为党风廉政建设暨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会,有一定的原因。一方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的两项内容不同而又内涵丰富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侧重于干部作风建设,而精神文明建设侧重于干部精神生活,把两者放在一起开,不好权衡。另一方面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怎样认识他们之间的联系呢?我把它们比着“纲”与“科”。大家知道,“纲”与“科”是教育上的说法。所谓“纲”,就是“目的”,具有唯一性,教育工作就只有一个“教学大纲”。而“科”,则指“学科”,具有多样性,教育方面有很多学科。从财政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我们抓财政监督管理的“纲”,就是要求我们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统揽,认真落实各项财政监督管理任务,努力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管财、节约用财,确保财政部门清正廉洁。而要做到财政部门廉洁从政的工作是多方面的,但财政监督是一项重要手段,只要我们把财政监督工作抓扎实,使财政资金的运行规范了、安全了、有效了,我相信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能取得积极的成效。
三是要切实坚定财政部门抓好新形势下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信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今年元月一日起,财政部门征收的两个税种“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已划归地税部门征管,财政部门征收的也仅有非税收入,对财政部门的税收征收任务有一定的减轻,使我们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财政监督上来,切实将财政资金管理好、使用好。另一方面,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市的财政收支规模迅速扩大,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02.67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9.24亿元,财政总支出131.06亿元,与2005年相比,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3.6%、25.69%、38%,三大指标都实现了“双二十”以上增长,财政收支规模双双站上100亿元新台阶,14个县(区、市)财政总收入都突破了1亿元大关。中央、省下达我市的专项资金也逐年增加,2008年安排下达我市专项资金38.87亿元,比2007年增长1.15倍,占全市财政支出总额的29.65%,所占比例比2007年增加16.65个百分点。特别是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中央推出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经济刺激计划,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截止目前已获得扩大内需项目资金68821万元,涉及农业、教育、卫生、廉租房建设、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而且还将不断增加。如何把这么庞大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好,上级重视,群众关注,这就为我们抓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真正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推动遵义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08年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008年,是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的一年。我市财政系统纪检和财政监督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在省财政厅和市纪委的指导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干部队伍反腐倡廉意识有新提升。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学习,把反腐倡廉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聘请市纪委领导讲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筑牢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特别是借在赤水市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之机,邀请市纪委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使大家对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各县(区、市)财政局已纷纷采取各形式多样学习形式组织学习,强化财政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如:赤水市组织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学习等。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使财政干部队伍的廉政意识得到了新提升,为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新进展。局党组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二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财政部门牵头办理的各项治本抓源工作一一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要求监察室、办公室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还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县(区、市)财政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各县(区、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做到督促检查到位。
(三)财政系统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监督管理,着力从“六个围绕”抓好监督,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一是围绕“重点任务”抓监督。2008年,我市财政监督检查以“雪凝灾害”资金为重点,切实做好雪凝灾害和灾后重建资金的监管,确保了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取得胜利;二是围绕“日常管理”抓监督。严格市直部门预算约束,增强部门预算管理的刚性;抓好财政收支管理,重点抓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政内部资金管理和拨付。三是围绕“专项资金”抓监督。开展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四是围绕“信访案件”抓监督。认真做好省财政厅转来的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围绕“制度建设”抓监督。建立了《遵义市专项资金监管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六是围绕“阳光财政”抓监督。坚持财政事务公开,特别是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将财政系统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据统计,2008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共编辑发布遵义财政新闻信息1172条,被省厅、市委办、市政府办采用信息68条,均比上年有大幅增长。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方面,2008年全市财政系统共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588户,查出违法违纪违规单位121户,已处理118户,涉及金额7355.4万元,查补财政收入170.14万元,处以没收及罚款14.97万元,纠正违规资金6124.71万元。各县(区、市)在财政监督工作中也亮点频闪,如:正安县财政局组织开展财政所长离任审计工作;湄潭县由专职监督机构牵头,召集业务机构兼职内审员定期对内部监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等等,当然各地好的做法还有很多,这里我就不再一一枚举。
(四)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监督协作取得新拓展。财政部门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财政资金监督工作。一是切实做好省厅委托我市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二是配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银监会对部分市级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建设项目进行检查;三是配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对14个县(区、市)2006—2007年度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执法检查。
(五)财政纪检监督干部队伍建设有新起色。2008年我们十分重视财政纪检干部和监督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财政纪检和监督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各县(区、市)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参加由省财政厅组织在海南省举办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法及财政监督具体规则培训班,提高了广大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市财政纪检、监督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更是全体财政干部踊跃参与、积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局党组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市财政纪检、监督干部和全体财政工作者致以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财政干部违纪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干部的作风建设还需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仍比较薄弱,对财政资金的检查面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大;财政监督工作主动性还不强;财政监督手段还比较落后,信息化程度还不高等。这些问题我们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坚定信心,不辱使命,切实将今年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任务落到实处
2009年,是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一年,也是财政纪检监察和财政监督干部大有可为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纪检监察和财政监督干部一定要坚定信心,不辱使命,主动出击,扎实工作,切实将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重点开展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制。近年来,全国各级财政部门都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仍然有很多财政干部倒在了“贪污腐败”的“漩涡”中。面对这些铁的教训,我们除了为他们感到痛心和惋惜外,更要引起我们的深思,是不是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不够,是否只把党风廉政教育放在了会议上、学习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到日常动态管理中;是不是我们发现了苗头或听到了某些社会言论后,仍任其发展,没有及时指出和纠正;是不是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制上还存在漏洞,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同志们,这些倒下的干部都曾经是很优秀的业务人才,因为只有优秀的人才才能走上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岗位,贪污腐败的严重性他们不是不知道,但为什么又出事了呢?从表象看,是他们在关键时候没有控制住自己,思想上“抛锚”时没人拉他一把、没有人提醒一句;从实质看,说明我们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制还不科学、不完善,还不务实、不管用。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教育工作抓起,从财政干部日常管理中抓起,着力于建立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制,规范财政干部的行为。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多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机关要按照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关于开展警示诫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认真抓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工作,对财政干部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廉洁现象,要做到小错即纠、小过即问,切实抓好预防教育,确保我们的财政干部思想不开小差、行为不偏轨道、办事不出问题。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着力解决财政干部“庸、散、懒、慢、拖”等问题,改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二)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机制。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关键在于明确责任。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对我们要抓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进行明确。作为财政部门,我们应该如何落实,当然也要首先从明确责任开始。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进行一一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科室,落实到经办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责任、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科室责任人和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各科室要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任务要求,抓好24项牵头事项和42项配合事项工作的落实。等会儿,我还将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我与你们签的责任状,就是你们的“军令状”,不执行好就有你们的责任。局监察室和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监督,随时掌握工作动态,查找问题并责令整改。同时,也希望各县(区、市)财政局的领导回去后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县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的组建和人员到位问题。希望还没有设立纪检组的财政部门,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实践证明,有没有纪检监察机构,对一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是大不一样的。
(三)要建立健全相互制衡的党风廉政建设约束机制。财政干部出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财政部门科室之间没有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财政科室在既拥有权利又没有制衡的情况下,就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当前,我们建立了一系列财政内控制度,在财政资金拨付方面进行了很好的规范,但我们在财政分配、财政决策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所以我们要加紧建立健全财政分配管理的制约机制,改革和完善财政决策机制,不断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等工作,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财政行政审批,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切实做到依法理财。
(四)要切实抓好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监管。中央下达我市的新增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已成为当前推动我市财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能否把这些项目实施好,不仅关系我市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到今后我们能否争取到上级更多的项目。作为财政部门,我们的责任就是抓好扩大内需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在这里我着重谈“五点要求”。一是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严格按照扩大内需专项资金拨付的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不得因为我们的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同时,应积极筹措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能因为地方财政匹配资金不足而影响项目顺利实施。二是要加大对投资项目的审核力度,严把资金投向,确保资金用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上。三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防止资金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防超概形成“胡子工程”,造成财政兜底的现象发生。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现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问效。五是要严格纪律要求,不得拖延、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干预插手资金拨付、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
(五)要切实抓好“民生资金”的督查。按照中央、省、市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财政监督的重点除了扩大内需资金外,还有社保、住房公积金、救灾、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等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这些资金都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上级重视,群众关注。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办法,切实抓好各项监督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安全、有效。
(六)要切实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的督查。从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六年将一号文件锁定“三农”领域,把“三农”工作明确为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这些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特别是要重点关注“支农”资金的监管,要对资金运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做到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和支付到哪个环节,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个环节;财政“支农”资金支付到哪里,绩效评价就延伸到哪里。特别是要抓好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农村燃料补贴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抓好家电下乡等惠民工程措施的落实,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资金真正发挥效益。
(七)要切实抓好“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根据省厅要求,今年我局决定在进一步加强局内部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将工作链条向下延伸,工作重心向下倾斜,随机抽取2至5个县(区、市),对贯彻落实财税政策、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运行各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提高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的效能,请各县(区、市)作好迎检准备。
(八)要切实抓好其他财政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根据我市财政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其他财政基础性工作的检查,确保财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如: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等等。此外,还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好相关检查工作。
(九)切实抓好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和财政监督基础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分离、乡财县管、公务卡等改革工作,通过改革来规范管理,通过改革来推动监督。要加大财政监督工作的信息交流,实现监督工作高效共享,年内将适时采取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或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开展1-2次交流学习,研究解决县、区(市)财政监督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干部队伍建设,加大财政监督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财政干部监督业务水平。
四、科学调度,注重方法,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当前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开展
当前,我们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知道,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具体到财政部门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在科学发展观专题报告会上提出了做好“五个表率”的要求,县(市、区)的同志也可能通过市局网站了解一下,在这里我就不再重复。我着重强调的是,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财政工作失去了监督的作用,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呢?关键是大家要会用方法,如果方法得当就会事半功倍,如果方法不妥就会吃力不讨好。下面我就如何科学运用财政监督方法讲四点体会。
(一)要营造“大监督”的工作格局。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是上级财政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要求,如何理解大监督呢?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要形成财政部门全员监督的工作格局。财政监督不是监督科一个科室的事情,而是全体财政干部的工作职责。所以各科室要在监督科的牵头下,结合自己科室工作的实际,积极投入到监督工作中来,形成财政部门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二是要形成财政部门与其他监督机构和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和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相互联动,齐抓共管,推动监督工作的开展。三是要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要通过对财政监督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财政监督、共同参与财政监督的工作氛围。
(二)要找准财政资金监管的“要害点”。农村有这么一句俗话,叫“打蛇要找准七寸”,意思就是开展工作要找准要害,财政资金运行的要害点在什么地方呢?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角度讲,事前监督是财政资金支付前所进行的预防性监督,旨在防患于未然,避免资金不合理使用;事中监督是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进行的监督,旨在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事后监督是对资金使用结果的合规性和效益性的监督,旨在对财政支出进行整体评价,三种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但我认为最为重要的是做好事前监督,因为事前监督越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环节工作压力就越小。就拿预算监督来说,如果年初你给单位预算多了,单位就会大手大脚的开支,不去节约;如果你给单位预算少了,又保证不了单位工作的需要。再看项目建设,如果不做好事前监督,把项目实施方案、工程概算和效益评估等审核清楚,无论你事中如何监控,事后如何监督,都会影响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再比如政府采购管理,更要注意事前监督,要加强和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配合和监管,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采购审批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苗头问题及时制止、果断拒绝,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财政资金安全,同时也是对干部的保护。所以大家一定要将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又不放松事中和事后监督,严格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财政监督的质量。
(三)要通过体制机制建立来维护监督工作。财政监督工作最为根本的措施,就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机制建设来维护财政监督工作。如何理解这句话,我打个比喻说明。就拿我们财政部门一年一度的内审工作来看,如果财政部不明确财政部门每年必须对30%以上科室开展内审,三年全面检查一次的要求,下级财政部门也不制定办法,你说如果今年监督科的同志说要对农业科进行内部审查,农业科的同志会不会想是哪里得罪监督科,特意给他们过意不去呢?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机制建设的形式,将财政监督工作固定下来,使财政部门能明正言顺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推动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要积极向“四大班子”反映取得支持。财政监督工作是矛盾相当集中的工作,会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特别是涉及一些单位和个人的“特殊”利益。如果得不到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等领导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将举步维艰,难以开展,所以我们每年开展的财政监督工作,要主动给“四大班子”汇报清楚,取得他们的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放开手脚,为财政监督工作打开局面。
同志们,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全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努力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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