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部出台的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包括11个项目,分别是居民健康内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容、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B. 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服务,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具体实施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以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渐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
总之,我们要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的健康着想,也愿我们国家在党和政府的发展下越来越强大!
C.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是什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组织制定的服务技术规范,截至目前使用的是第三版,2019年国家将原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部分项目也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些项目也制定了相应的技术规范,具体规范的内容可以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平台(可自行使用搜索引擎搜索到)查看或学习,其中有课件及规范内容。
D.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服务对象 项目及内容 一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 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 儿童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1.新生儿家庭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 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 4.健康指导 七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1.检查发现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1.检查发现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八 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患者信息管理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健康体检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结核病患者1.患者信息管理2.随访和用药管理、用药指导3.健康体检十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辖区内服务人口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一 中医药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2.儿童中医调养 十二 卫生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学校卫生服务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E. 国家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哪些
1、35岁以上妇女:妇检(乳腺、白带常规等)和B超,一年一次。
2、残疾人、低保户、60岁以上的老年人:血糖血脂、血尿分析、B超、心电图,一年一次。
3、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血糖、心电图,一年四次分为一个季度(3个月)一次。
以上是体检最多的人群,当然还包括儿童、孕产妇、精神病患者等。以上数据可能在各个地区规定范围不同,但大致一样,按国家标准为主。
F.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从哪年开始的
2009年。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专重要内容,是深化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展阅读:
补助标准
2011年,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人均25元,全国经费补助总额达到325亿元。人均补助标准比2009年的15元提高了10元,主要用于扩大服务覆盖人群以及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
今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助及其项目内容还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地方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
201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至35元,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已经提高到45元/人;而2017年公卫补助提高后,或将不低于50元/人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