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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特邀监督员

发布时间: 2020-12-18 12:24:32

『壹』 现在公安机关系统有多少特邀监督

行律规定楼答并准确公安机关调查侦查期间任何任何单位干预妨碍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院行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检察院才能进行认定要要受理否缺失证据等等监督员公安机关廉政监督员意思公安机关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等进行监督监督能举报督察纪委公安机关侦查候监督员干预强势公安机关连妨碍侦查监督员都抓报道刑警队侦查调查候副县妨碍直接抓都通知县政府所监督员干预监督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贰』 公安机关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把握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
群众利益诉求方式发生变化,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改革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出现并积累的矛盾,许多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由于利益诉求渠道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少数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少数干部作风不实等多种原因,加之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采取不恰当的利益诉求方式,越级上访、聚集闹事等过激行为增多。如果不能正确应对群众利益诉求方式发生的变化,处置不当,就可能激化矛盾,引发冲突,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能力
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近年来,安徽省公安机关坚持用群众是否满意来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及时查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民警,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公安门户网站等在推进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中的作用,扩大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
坚持综合治理方针,深入推进社会平安建设。安徽省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治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事故、减少群众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2004年开始,开展了为期3年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扁平化指挥体系和110、122、119“三台合一”建设,基本建成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有力整治了治安突出问题。建立起以化解矛盾为核心的维稳长效机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切实发挥基层作用,锲而不舍抓好基层基础建设。2006年以来,扎实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县(市)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公用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发警车、电脑等装备,基层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得到增强。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和群众自治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大力发展群众治安委员会、民事调解委员会等各种社会性群众组织,形成指挥统一、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

『叁』 黑龙江省公安四项重点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作为指导全省公安工作的最高宗旨,始终把坚持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作为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措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方针,及时学习、传达党和国家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积极出台全省公安机关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纷纷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相关业务部门、警种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政务公开指导、宣传、督察、综合、考评等项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开展政务、警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省公安厅各部门、警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建立健全适合各部门、警种实际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省公安厅制定颁布了《黑龙江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哈尔滨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制定了《哈尔滨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工作规范》。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在全市率先推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100条便民利民措施》,公开了市局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政务公开责任部门及内容,市局领导分工和监督部门的电话。牡丹江市公安局在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团体定期汇报制度,警企联席会议制度,处理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公开调解、公开裁决制度,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交警、消防系统办案程序及责任追究监督规定等项规章制度,从而使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之中,增强了全市民警执法为民、信息公开的意识。佳木斯市公安局制定了《佳木斯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警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和各项深化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真正使警务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范畴,进入了全面、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大庆市公安局组织编写了《大庆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工作规范》。整个《规范》将公安机关警务模式、机构职能、执法权限、审批事项、收费标准等方面逐一予以明确。同时收入了该局近年来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局长信箱、热线电话、新闻发布会、警企联系会、特邀监督员、警民恳谈等多项制度。鹤岗市公安局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鹤岗市公安局政(警)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分工,对全局政(警)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监督、考核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省公安厅制定了《新闻发布制度》,成立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指导、协调厅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厅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黑龙江省公安厅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规范》,加强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全年,省公安厅共举办公安机关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参加各类新闻发布会10余场。三是落实信息审查、发布制度。省公安厅和各级公安机关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加强保密审查,确定专人负责拟公开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审定、备案、发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四是严格责任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省公安厅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单位的评优、奖惩挂钩,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009年,省厅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数百条。省厅门户网站龙警网也在年内进行了改版,专门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且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社会公众的功能。

(四)认真编制黑龙江省公安厅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条例》和《要点》要求,省厅认真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写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798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重点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和新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开内容

1、省公安厅机关机构设置及厅领导成员信息(1)省公安厅内设机构及其职能;(2)省公安厅领导成员信息;2、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规定(3)国家颁布的涉及公安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4)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具体应用解释等规范性文件;(5)省公安厅负责的行政许可、办事项目及其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6)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7)信访工作规定、督察条例,信访、督察部门举报电话、联络方式等;3、省公安厅重要工作部署(8)省公安厅出台的有关重大决定、工作部署;(9)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10)省公安厅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4、社会治安情况(11)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总体情况,有关统计数据;(12)对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13)公安部、省公安厅发出的通缉令;5、需要以省公安厅名义说明或澄清的事项(14)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15)针对不实传言,需要以省公安厅名义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事项;6、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群众通过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龙警网”及各业务部门网站,可以查阅到省公安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龙警网”上设立了“便民之窗”栏目,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办事。

2、规范性文件。巩固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三项清理”成果,及时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各类规范性文件,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

3、新闻发布会。以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以及针对不实传言,需要以公安厅名义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事项等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予以公布和澄清。2009年全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11起,依法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本厅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省13个市地公安局的治安部门对申领、换领、补领、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的收费情况在制证中心进行了价格公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办理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在制证大厅予以公布。交警部门将车辆落户、驾驶证年检等收费标准在车务科大厅予以公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本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公安机关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和《要求》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专业人员不足。各级公安机关虽然成立了政务公开组织办事机构,但很多地方工作人员主要由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兼任,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本职工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公安机关任务性质的特殊性,工作中涉密和敏感类信息占了很大比重,很多同志对信息公开的把握程度有顾虑,怕信息公开后群众查旧账,引发更多的矛盾。同时,部分同志对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信息公开不规范,对应公开的信息存在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方式较为单一的现象,整体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地区、警种间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重点警种对此项工作投入的人力、财力较大,成效就比较明显。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及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要求,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范,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努力实现让基层民警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各级党委和政府满意的奋斗目标,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型机关。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把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上来,推动各项公安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新进步,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省公安厅指挥中心 编辑:苑国凯)

『肆』 泉州市公安监督委员的名单

第五届泉州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名单

齐清秀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黄文生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
李东生 民盟泉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洪鹤年 民建泉州市委会宣调处处长、副秘书长
蔡再来 民进泉州市委会秘书长
许冬原 农工党泉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李希圣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主任医师(致公党)
苏耿聪 台盟泉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李小玲 泉州市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副主任(民革)
吴新生 新奇美园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九三学社)
彭耕耘 泉州晚报社办公室主任
蔡耀添 省政协委员、中矿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庄海帆 市人大代表、鲤城区人大常委、
雷克通讯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金朝 市政协委员、清濛开发区商会会长
黄双煌 鲤城区政协常委
蒋介英 奇树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傅水法 宝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新民 泉州欧美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芦文远 晋江市新远宏建材货架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帆 浮桥商会副会长、宏帆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大海 福建永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建民 泉州瑞祥轻纺有限公司总经理,鲤城商会副会长
尤春成 文化系统退休干部

『伍』 如何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嘉善公安局 金海龙 近几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逐步深入,民警的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队伍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有了明显地提高。但是,由于公安机关人员多、队伍大,民警素质参差不齐,且执法执勤活动分散,经常会接触社会阴暗面,容易受到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执法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严重地影响了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和正规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如何加强和改进对民警执法权力的有效监督,确保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已经成为当前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四警一化”警务机制建设所面临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核心问题。下面,本人针对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涌入,社会治安问题越来越多,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凸现,多种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公安机关保卫任务异常艰巨。而警力增加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疲于应付,执法工作容易出现问题。从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和在执法质量考评中自己检查发现的情况来看,执法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民警由于平时手头案件多,办案任务艰巨,经常会对其中个别案件顾及不周,而有的民警因执法水平低、办案能力差,遇到稍微疑难案件便无从下手,甚至有的民警工作责任心差,缺乏敬业精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等,部分案件调查取证不够及时,错过取证最佳时机,最后造成证据不足无法结案,引起当事人不满投诉。 2、案件降格处理。公安机关执法本应以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但现实执法也会因种种因素限制、干扰而偏离执法的初衷。如民警在办理一些故意伤害案件时,如果出现证据不足无法结案等情况,通常就会想方设法以调解方式处理,此举虽然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并达到结案目的,但有时难免会使某些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 3、弱化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目的都在于能够更好地调查取证,促进案件顺利侦查办理。但检查中发现,个别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没有在刑拘或取保候审期间积极开展认真的侦查工作,有存在简单审讯应付检查现象,有的案件最终导致侦查工作陷入了僵局,既损害了受害人的利益,又变相地纵容了违法犯罪。 4、个别民警履职还不够主动、自觉,漠视群众受到的侵害。少数民警对群众的报案求助推诿拖拉,造成群众不满;少数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宗旨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受到的侵害,甚至一些合理的诉求也不太在意,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其中有一起投诉,群众就反映我们民警对其报的盗警案件非常冷漠,说“这样的案件现在很多,破也破不了”之类的话,伤害群众的感情。 二、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几点想法 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不仅肩负着特殊的职责,而且拥有特殊的公权力,每一项执法活动都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由、权利和生命,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就要以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监督实效,在增强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建强监督队伍、完善监督措施等方面多下功夫,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执法监督体系,由事后处理向源头治理转变,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纪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荫芽状态。 1、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民警的依法履职的思想观念和自我监督意识。 提高基层所队领导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意识。执法监督首先要从领导抓起,特别是基层所队领导,通过教育促使各基层所队领导充分认识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的目标和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执法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职”职能。 逐步提高民警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解决执法问题,首先需要解决影响民警正确执法的思想认识问题,从而达到正本清源,改变队伍面貌的目的。大量案例表明,一些民警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因此,要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执法执勤纪律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全体民警遵纪守法、依法履职、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切实增强民警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要通过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树立起正确的监督观,即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甚至保护腐败;在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也没有不受监督的民警;公安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应延伸到哪里;监督也是一种保护,是有效预防违法违纪和执法腐败,避免民警犯错误的关键,逐步增强民警自觉接受监督、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民警防腐拒变和抵制违法违纪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执法问题发生。 要纠正执法偏差、解决执法问题,实现警务工作的依法运行和良性发展,除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之外,还必须依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实践证明,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有了制度约束,民警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会随之增强。因此,要从工作制度、管理机制上查找漏洞和不足,积极探索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扎扎实实地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促进执法质量和队伍素质同步提高。一是月考评制度。每个月对各办案单位的执法情况组织一次考评,重点检查接处警、如实立案、执法台帐、案件质量以及对上个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实地进行考评指导,帮助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全程考评、全程监督、一案一评、一事一扣分制度。在日常的案件审核中,要把审核与开展指导、纠正偏差相结合,以案施教、以案释法,帮助民警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从根本上转变民警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习惯,促进执法进入良性循环状态。三是定期通报制度。对于考评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汇总并定期进行通报,促使办案民警自觉改正、杜绝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四是执法质量与绩效考评相挂钩制度。通过建立个人执法台帐,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对执法质量好的民警及时予以奖励,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一旦出现执法过错情况必须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对于一般的执法问题,在执法考核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对成绩突出的民警,予以一定奖励,并在晋职、晋级时优先考虑;对执法质量差的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奖金扣罚;对违法失职问题,认真开展倒查,弄清情况、分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警钟长鸣,教育全体民警,从中吸取教训。 3、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监督能力。 配强监督队伍力量。要挑选一些年富力强、执法经验丰富、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的民警充实到法制、督察、纪检、信访等各执法监督部门,公安机关的领导要支持监督部门全面履行职责,树立监督部门的权威,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进一步调动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战斗力。 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如果没有一支过硬的、高素质的监督干部队伍,就不可能真正履行公安机关内部监督职能,就不可能开创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因此,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标准,通过学习培训、个案分析、经验交流等方法,不断锻炼提高监督队伍的知识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 4、全面落实监督措施,确保公安执法规范运行。 充分发挥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常规监督。由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所队和执法办案部门,对警风、廉政、执法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二是专项监督。结合公安队伍建设、公安业务工作等某一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如治理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问题的监督检查,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检查,治理治安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等,及时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足并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现场监督。对重大警务工作、各种保卫工作执勤、集中整治行动等执法活动进行实地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切实抓好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工作。 重视社会监督力量的监督效能。要做好社会监督,就要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 一是聘好特邀监督员。各级公安机关应聘请有代表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领导、治安积极分子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监督员,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通过采取定期报告、个别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组织明查暗访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监督员来发现问题,并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完善警民恳谈制度。公安局和基层所队要积极开展“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常住(暂住)群众及企事业单位、辖区场所特业代表参与活动,加强与群众代表的互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在解决群众对社会治安所需所求上下功夫,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制度。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代表、司法系统等各界代表定期交换意见、定期检查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拓宽活动内容,邀请社会各界群众通过“警察开放日”等活动,实地查看民警执法警务活动,让他们了解警务执法活动内涵,在提高监督有效性的同时,便于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

『陆』 2020年之前公安部会对辅警做出什么样的改革措施

具体的改革如下:

一、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将辅警写入法律并明确规定辅警法律地位、辅警的权限与职责。

二、建议由国务院制定《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条令》。细化规定辅警的有关法律身份、权利、义务、教育、训练、待遇、保障、休假。

三、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教育培训、待遇保障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对上述问题,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痛下决心予以解决。

(6)公安特邀监督员扩展阅读:

光辉事迹:

2007年7月5日夜22时许,邳州市辅警郭允旺勇斗劫匪英勇献身,邳州市18岁辅警队员郭允旺勇斗持刀劫匪光荣献身的消息在当地纷纷传扬,社会各界群众称赞他是该市继“江苏平安卫士”杨松林之后出现的又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2009年3月31日下午,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三墩派出所辅警金晓军、骆杭飞二人在古墩路起亚汽车4S店边上蹲点守候时,发现两名骑自行车的人与前期发现的一起丢钱拣钱的诈骗案嫌疑人极为相似,形迹可疑,随即对两人进行跟踪。

在抓捕过程中,金晓军被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连捅数刀,后因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哪怕这辈子不能做民警,我也一定要做最好的辅警金晓军,他的毕生的梦想就是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

『柒』 2020中央要求公安部改革完毕,辅警怎么改

具体的改革如下:

一.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将辅警写入法律并明确规定辅警法律地位、辅警的权限与职责。

二、建议由国务院制定《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条令》。细化规定辅警的有关法律身份、权利、义务、教育、训练、待遇、保障、休假。

三.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教育培训、待遇保障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对上述问题,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痛下决心予以解决。

四.会议强调,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借助法治方式、依靠法律手段,在深入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借鉴国(境)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和公安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厘清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保障,逐步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辅警的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没有拿出具体的施行方案,但2017年根据之前下发的文件,部分省份已经有了一些改进,江苏、辽宁、黑龙江省都已经在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在警服、证件以及警衔做了统一,还有部分省份在待遇方面也有改进,增设了辅警晋升机制,江苏省已经给辅警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并有了可以入党的政策。而中央要求在2020年完成公安改革,届时辅警的改革也会如期进行。

(7)公安特邀监督员扩展阅读:

什么是辅警

辅警(辅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为规范辅警队员着装行为,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着装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中文名:辅警(辅助警察)

外文名:Auxiliary police

起源:海洋法系

职责: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

装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

参考资料:网络-辅警

『捌』 如何提高公安机关执行了力

(一)以过硬的素质提升执行力。素质是一个人受教育后对事物认识程度、了解程度或掌握运用程度的综合表现。执行力的提高要以一定的素质修养做基础。一般而言,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了,其执行力也会随之相应提高。一要提高民警文化素质。执行力是包括政策领悟力、实践结合力、团队建设力、协调沟通力、过程控制力等诸多能力在内的一种综合能力。一个人的文化素质决定一个人的文明程度和综合能力。一个人文明程度的高低和综合能力的强弱直接体现其文化素质的高低。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力,必须着力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质。要通过集中授课、在职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民警的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二要提高民警政治素质。坚定的党性、高尚的品行、良好的操守是保证各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不可或缺的要素。要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力,就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民警的头脑,进一步端正民警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自觉执行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三要提高民警业务素质。一个人的业务素质决定一个人执行任务、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力,必须着力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要结合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针对部门、警种和岗位特点,科学合理的设置训练科目,突出练兵培训的针对性、实战性,切实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要按照“三懂四会”要求,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重点开展群众工作能力训练,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宗旨意识,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主动融入日常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积极推进警民关系和谐化。
(二)以扎实的作风提升执行力。“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最能打动人的是真话,最能带动队伍的是实干,解决执行力的问题,关键是要崇尚实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是公安队伍战斗力生成的源头活水,关系到公安机关能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担起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历史重担。一是要树立雷厉风行的作风。对上级作出的决策部署,必须做到毫不犹豫、立即行动,坚决落实到位;对定下来的规矩,必须做到毫不动摇、一以贯之,坚决令行禁止。对于办理案件和处理日常工作,必须做到认真负责,杜绝敷衍应付。二是要追求精益求精的质量。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天下的难事都是从易处做的,天下的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工作中要提倡注重细节,力争把小事做细、做实,执行到位。要努力在工作数量上做到毫厘不爽,在工作时间上做到分秒必争,在工作标准上做到多出精品。三是要实现高效务实的效率。对上级作出的重大决策,必须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凡是群众的报警求助或面向社会的服务项目,积极推行限时办结制、牵头单位负责制,最大限度提高效率。
(三)以有效的监督提升执行力。执行没有监督,决策部署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执行情况没有评价反馈,落实效果就犹如灌水气球忽大忽小。有效的监督是加强公安机关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要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坚持决策与落实并重,部署与检查同步,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并举。一要畅通外部监督。进一步公开公安机关执法、服务、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规范,便于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监督。要充分运用上墙公开、书面公开、媒体公开、网络公开等公开手段,将执法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效、收费标准、执罚手段、工作纪律和投诉渠道等公之于众,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消除信息公开不全不新及一些“假公开、真封闭”现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一些涉众广泛、社会关注的政策规范,还应在正式公布前广泛征求意见,增强政策规范的透明度。与此同时,要认真坚持政协民主监督员、警风警纪特邀监督员、局长信访接待日、新闻发言人、执法告知服务、三个报告评议等制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二要加强内部监督。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实行分片包干,深入基层,加强面对面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警种、条线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上级的部署要求在本警种、本系统贯彻到底、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政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织密内部监督网络,形成内部监督工作合力,以专项监督、现场监督、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公安机关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监督检查,构建“大政工”、“大监督”格局。三要提高监督效能。以深入推进科技强警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警务综合平台、监控探头、卫星定位系统和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等警务资源,逐步实现对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行政管理、服务群众、内部管理等动态警务活动全过程的实时督查,有效提升督查的便捷性、动态性和高效性。
(四)以及时的沟通提升执行力。管理学指出,有效沟通能够将信息优质高效传递出去,进而形成团体共识,转化为现实的执行力。所以,想要提高执行力,必须从有效沟通开始。一是要加强上下沟通。进一步拓展完善民警意愿沟通渠道,在落实意见箱、座谈会、谈心会等传统做法的同时,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设立领导邮箱,开通领导微博,健全领导干部与基层民警定期交流各项制度,保持沟通交流常态化,真正达到凝聚共识、促进工作的效果。二是要加强横向沟通。公安工作往往牵涉到多个警种或者多个社会部门,就凭一家单打独斗,不但难以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甚至根本不能完成任务。故而要建立健全内外部、警种部门间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通气会、调度会等制度的积极作用,确保沟通交流畅通有序,整合有利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执行效能。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领导干部应经常深入到基层和民警中去进行调研指导,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实际行动带动民警、感染民警、激励民警,这样既能帮助自己获取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又能倾听到基层的心声,增进与民警的感情交流,充分调动基层民警的执行积极性。
(五)以科学的考核提升执行力。绩效考核是推进工作和队伍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要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彰先策后、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从而提升队伍执行力。一要加强考核评估。要树立全员目标管理的意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从领导到民警,要全部纳入考核。在目标设置上要符合实际,做到具体、合理,做到量化考评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在考核原则上,要做到指标要实、标准要高、措施要硬、评价要公,推进工作而不阻碍工作,鼓舞士气而不挫伤热情。在考核重点上,要注重实绩,重点考核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完成了多少任务、总结了哪些做法和经验。在考核方式上,要强化日常考核,让成绩实实在在地体现出来,让问题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来,务求全面体现成绩和不足。二要严格奖惩措施。要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消除民警得过且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不良状态。要将考核的结果直接与单位和民警的荣誉挂钩,以真正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工作积极性问题。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民警将及时给予立功受奖,进一步提振士气,鼓舞斗志;对考核落后的单位和民警,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和多次落后的,要适时采取组织和纪律措施,从而真正实现民警从“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提高队伍执行力。三要重视实绩选人用人。要把考核的结果当做民警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在考核中成绩优秀、各方面评价较高的,在提职晋升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同时,对那些能力低下、不能胜任现岗位、碌碌无为的人,庸懒浮散、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人,要严格依据制度规定给予警告、诫勉谈话,屡教不改者要及时调整。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失误导致工作滞后或出现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予以追责,让苦干者不白干、实干者不吃亏、有为者就有位,从而最大力度地减少消极思想,最大程度地增加正能量,提升队伍执行力。

『玖』 便民警务人员对人民侵犯怎么办

警务公开是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行使警察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警务活动的事项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当事人公布公开,使公众能够有效参与警务活动,对警察权实行监督,确保公正执法的基本制度。随着这项制度的推行,警务公开工作日渐显现出强大的活力,日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但由于警务公开工作的特殊性,此项工作的主动权更多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采取怎样的方法和途径,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警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向前发展,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一)可以促使公安机关廉洁、正常和高效地运行。从现代行政的原理上讲,不公开的权力运作容易失去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警务公开工作如果缺乏人民群众应有的回应和强有力的外部压力,公安机关自身的监督力度就会逐渐减弱,不利于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不利于警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等于将公安工作全面置于社会群众监督之中,能够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促使民警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督促公安机关把警察权这种公共权力公开化,进而以公开促廉洁、高效,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使公安机关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二)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安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活动是现代民主政治中落实公民、法人、社会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在相关事务中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警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性互动:一方面,人民群众通过参与警务活动,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可以充分地表达自身的意愿,包括建议和批评,为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和人力资源;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与监督,可以督促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断扩大警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而进一步增加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三)可以改善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客观来讲,在警务公开工作中,群众在更大程度上是被动的接受者。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只有通过广辟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便民、为民、利民活动,才更有利于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增加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信任感。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参与警务公开工作,明白到公安机关办事的依据标准和操作程序,提高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他们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进而对公安工作从不理解到理解,不支持到支持,不配合到主动配合,有效地化解对公安队伍的许多怨言和误会,增强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依赖感,维护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二、在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部分民警在认识上的偏差和观念上的误区,降低了警务公开的效能。一些民警,特别是一些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警务公开所具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有的认为公安机关的措施制度公开的越多,越容易授人以柄,作茧自缚,有可能对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造成不好的政治影响;有的认为如果警务公开,就有可能对公安机关的某些收费产生负面的影响,影响部门或个人的经济收入;有的把握不好公开与保密两者之间的关系,人为将秘密范围扩大化。加上一部分民警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宗旨观念淡薄,业务水平又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因而产生不想公开、不愿公开的想法,降低了警务公开活动的成效。(二)有的单位警务公开停留在浅层次上,不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能公开、真公开、深公开是警务公开的三个层次。一些单位在警务公开这一新的工作机制面前,不是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将警务公开停留在浅层次上,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从总体上看,窗口服务公开的多,深层次执法活动公开的少;管理部门公开的多,办案部门公开的少;基层单位公开的多,上层机关公开的少;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公开的多,办事结果公开的少;群众应尽的义务公开的多,群众应享的权利公开的少,等等。如此公开,导致了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缩减了警务公开的范围,降低了警务公开的透明度,不利于消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不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三)警务公开的方式单一、落后,使人民群众对警务公开工作的了解不够。警务公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阶段性的运动,需要长时期地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现行警务公开的手段,多局限于通过印制小册子、制作宣传栏、发布通知、通告等传统方式公开,公开的范围又多局限于公安机关的一些窗口部位。公众如需要获取警务信息,往往需要前往这些窗口部位,这种做法不利于警务公开的效率。即使强调了网上警务的概念和网上公开的手段,但网上的信息或是更新慢或是时间短,内容狭窄,随意性大,导致人 民群众仍不明白公安机关的办事程序和有关纪律,到公安机关办事仍是“托关系、找熟人”。(四)公安机关对警务公开的监督制约力度不够,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在外部监督方面,虽然各单位大都通过建立警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设立警营开放日等形式,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检举和控告,但建议和意见的采纳
与否最终由公安机关决定,容易流于形式。在内部监督方面,规定了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警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规定了各级机关的纪检、监察、督察、政工、法制等职能部门对警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但这种内部监督的结果,多是内部处理,群众知之甚少。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得不到明确的答复,监督见不到明显效果,就容易降低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的热情,降低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三、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的几点建议(一)进一步提高民警的警务公开意识。每位民警必须要强化警务公开意识,要使民警认识到警务公开是公安民警必须执行的本职工作,而不是什么额外的负担,每个民警必须忠实地履行警务公开要求的各项内容,并时刻准备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执法为民教育,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持之以恒地对民警进行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改变目前队伍中民警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要认真落实警务公开的各项措施,开门纳谏,让广大民警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汇报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借民意这面镜子让广大民警自省,为警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不断扩大警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警务公开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解决方便群众办事的问题,而要按照警务公开的要求,将警务活动中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办事经常碰到的,凡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损害公正原则的环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都做到公开。不仅公安机关和警察的职权范围要公开,而且公安机关做出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也要公开;不仅要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结果,而且要公开执法过程、监督措施;不仅要公开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而且要公开刑事执法。要防止那种对自己有利的就公开,对自己不利的就保密或保留,或只公开一部分的现象发生。只有实行广泛的公开,才能最大限度地堵塞腐败漏洞,才能揭去警务工作中的神秘面纱,给人民群众以充分的监督机会。同时,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警务公开工作要突出服务宗旨,删繁就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窗口单位如户口、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治安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便民利民措施,体现警务公开的服务性。(三)加强对警务公开的监督。为确保警务公开的实际性、长效性,要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对内要健全警务责任制,明确每个警种、每个岗位、每名民警的责任,制订详细的考核制度。对外要走监督社会化的路子,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警务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和处理群众对警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举报、投诉,并及时进行反馈。要坚持和巩固行之有效的社会监督措施,在社会各界聘请懂法、公道、热衷于公益事业的人员担负警务工作监督员,保证工作顺畅、信息畅通。同时,要通过推行执法办案回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公开接访制度,把民警的行为面向群众,由群众直接监督,确保警务公开落到实处。(四)高度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大众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新闻媒体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主导公众对公安机关的舆论。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传播工具,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向社会宣传警务公开的有关信息,使公安传媒成为人民群众获取公安信息的主要来源。同时,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作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使警务公开工作得到更多媒体的了解和支持,使新闻媒体能够关注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关注公安队伍的主流,对公安工作和警务活动多些正面宣传和歌颂,少些负面的披露和批评。(五)不断创新警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在有利于达到警务公开的预期效果、不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警务公开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应大胆地创新和探索。我们可以通过联系卡、便民卡、公告栏、宣传册、电脑触摸屏、政府信息刊物、广播、报刊等形式向全社会公示警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也可以通过会议、通知书或文件等形式,定期向人大政协等特定的机构和人群汇报公安工作;可以随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群众代表、相关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警务工作的监督和评议,也可以通过社区警务战略,举办“警营开放日”、“警营文化展”等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警营,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展示公安装备,实现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可以通过电视面向群众公开重大警务活动,通报工作成效,鼓舞人民群众,赢得理解和参与,也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布快、范围广、管理和保存便利的特点,及时有效的将各种警务信息传达给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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