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管抽梯事件
『壹』 郑州城管抽梯工人如何被坠亡
1月23日,河南郑州两文印店工人在楼顶安装广告牌,城管以违规施工为由要求其拆除,后来将其下楼的梯子撤走。随后工人欧湘斌用绳索下楼,不幸失手坠楼身亡,
与欧湘斌同在楼顶施工的工友是此案唯一的全程目击者。
城管拿走梯子后,欧湘斌和周志雄又拆了近一个小时,这期间湘鑫图文广告的老板刘勤也买到了新的砂轮赶回现场,他从楼下把新砂轮抛给楼顶的欧湘斌和周志雄让他们继续作业。
下午5点40分左右,整个拆除只剩下最后一个“鑫”字时,欧湘斌手中的切割机突然没电了。切割机的电是从二层房间内拉过来的,而在二层房间内装修的工人这个时候已经锁了门离开。
『贰』 郑州“墙角抽梯”式执法应当引起什么反思
1月23日晚,郑州航空港区一名广告牌安装工人在城管执法人员将施工用梯子带走后,从三楼顶部顺着绳索滑下楼时不慎坠亡。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称,初步处理决定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并配合警方调查。1月26日晚,郑州市公安局回应称,警方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被刑拘人员系湘鑫图文广告店负责人刘某。
此外,坠亡工人的雇佣方即文印广告店老板以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被刑拘并不冤。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果该文印广告店不具备相关资质,工人也不具备资质,作业过程又严重违规的话,相关负责人有可能要为工人坠亡承担刑事责任。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如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均会受到处罚。
我们不能因为城管执法不慎的原因而忽视了其他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执法部门势必以此为戒,注重提升执法人员的素养和文明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妥善使用权力,尊重执法对象必要权利,不生硬地置他人于危险境地。涉事部门更不该沉默不语,自说自话,而应厘清各方责任,不偏袒、不护短,公开透明地处理此事,回应公众合理质疑,避免给执法公信带来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