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
首先,如果事實如你所說,那該投訴就去投訴,公安部門投訴很簡單,最直接的回就是撥打110,或者查一下他們答督察,紀檢等部門電話,或者直接上門去投訴,這些投訴都會有人去調查給你反饋。
但是,以我對民警的了解來看,事情不是你描述的那麼簡單。幾乎所有正常民警或者輔警都不會在你正常要求的情況下直接就對你辱罵甚至動手。所以很大可能是你有意掩蓋對你不利的事實,一頭誇大一頭選擇性遺忘。真相是什麼樣,只有你們最清楚!
㈡ 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局長王玉成是什麼級別
解讀: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局長王玉成解釋,市內遷移戶口一站式,是指在本市內跨派出所或跨縣(區)戶口遷移,只需持戶口本等相關申請、證明材料,直接到遷入地派出所
㈢ 廣東省公安斤治安.廳長是誰
鄭東,男,1957年生,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1974年參加工作。現任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分管治安管理、消防、法制等工作。
㈣ 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 有個大概叫 陳啟楚 的人。。我想問一下他的相關職務!謝謝
1、你如果是正當途徑需要的話,建議你走進省公安廳大門,大廳的公布欄里就會有。
2、建議你打省公安廳政治部的電話詢問。
3、你也可以登錄廣東省公安廳網站查詢。
㈤ 求「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2008年5月30日《關於非正常途徑入戶小孩辦理戶口遷移問題的批復》規定」批文
廣東省公安廳於2008年5月30日制發《關於非正常途徑入戶小孩辦理戶口遷移問題的批復》廣公治字2008268號規定對因隱瞞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通過非正常途徑在異地辦理了出生登記後要求投投靠父母將戶口遷移到父母戶口所在地的其原戶口須注銷然後憑小孩的出生證明和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到其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 http://www.gd.gov.cn/wsbs/jmbs/hj/
㈥ 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的主要成員
局 長:鄭澤暉,負責全面工作,分管治安信息處。
政 委:胡澤均,負責隊伍建設內工作,分管戶政處。容
副局長:鄒文強,分管基層指導處。
副局長:張紹新,分管管理與行動處。
副局長:陳昌盛,在基層掛職。
副局長:肖尚俊,分管巡警特警處。
㈦ 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治安股股長是誰
公安廳治安局,,,,,公安廳里最小的幹部就是副科級,,,公安廳里怎麼可能有股呢。。。
㈧ 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辦理或直接辦理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依法管理槍支彈葯、民用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指導全省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監督管理和指導全省保安服務組織,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開展治安防範工作。指導巡警、特警、水警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公安機關處置群體性事件。組織、指導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全省戶政管理和常住人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管理。指導重點單位、要害部位開展安全防範工作。指導鐵路(地鐵)、海運、民航、林業等行業公安的業務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㈨ 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戶政處的地址
地址:廣 州市黃 華路97號大院廳指揮中心大樓
辦公時間: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戶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省戶政管理的規章,並指導、檢查落實;
(二)指導、查處違反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案件;
(三)指導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及居民身份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負責人口統計工作;
(五)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人口普查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省身份證制證所的工作,製作部分居民身份證,發放戶口證件、簿冊、印章;
(七)規劃、指導全省人口基本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建設;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㈩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和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行政級別一樣嗎
省公安廳正廳級,公安廳副職領導和各總隊總隊長、政委為副廳級,副總隊長為正處級。
市局副局長是副處,但是各級公安部門一把手高配半級。比如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局長是副廳級。所以市局一般會有一名局級副職高配正處。一般的局級副職為副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章職務、職級與級別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規定,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規定,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規定,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規定,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根據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員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等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領導職務、職級相對應的銜級。
(10)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擴展閱讀:
中央發文推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對公務員職級確定與升降、職級與待遇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重大改革任務。
今次印發的《規定》提出,公務員晉升職級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此外,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職級。
根據《規定》,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職級序列按照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公務員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職級序列另行規定。
根據此次公布的《規定》,中央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設置一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機關設置一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的區領導班子設置一級、二級巡視員。
此外,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領導班子設置一級巡視員,市(地、州、盟)、直轄市的區機關設置二級巡視員以下職級,副省級城市的區機關設置一級調研員以下職級;
縣(市、區、旗)領導班子設置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縣(市、區、旗)、鄉鎮機關設置二級調研員以下職級。
《規定》明確提出,職級職數按照各類別公務員行政編制數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職數比例也有相應要求。
根據《規定》,中央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2%,其中,正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40%,副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2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5%。
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5%,其中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3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45%。
《規定》明確,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在職級職數內逐級晉升,並且具備相應的基本條件與資格。
《規定》強調,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
此外,公務員晉升職級所要求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應為稱職以上等次,其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該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