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36條
發布時間: 2020-12-13 05:43:05
『壹』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的罰款該歸公安局還是對未成年人的培償
這些都是罰款,是歸公安局的。賠償一般指的是民事賠償。這些另算。
『貳』 老師摔學生手機算不算犯法
老師摔學生手機是犯法行為。
根據《物權法》:
第三十六條造成不動產或者回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答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如果老師對手機造成損害,可向其索要賠償。
(2)治安管理處罰法36條擴展閱讀:
關於手機等物權的保護如下:
根據《物權法》:
第三十二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三十三條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三十四條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三十五條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參考資料:物權法-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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