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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哈林治安

發布時間: 2020-12-10 18:09:24

❶ and1的紐約黑幫

Skip 2 my lou(阿爾斯通):And1的救世主,11歲在皇後區出名用他奇跡般的胯下轉身,跳步胯下與躍起背後運球拯救了and1,球風飄逸,被譽為『洛克公園的街球王』,很多業內人士在看了阿爾斯通的表演之後,都說「他是世界上最牛的組織後衛,如果有機會去紐約,你可以看到,在洛克公園里打球的孩子們,身上穿著的大半都是印著阿爾斯通綽號「Skip to My Lou(PS:他和慈世平住在同一棟樓)
Alimoe:哈林區的老大,與Skip共譽為紐約最好的兩個後衛,不多的全能鋒衛搖擺人之一,13歲就開始出名,已經可以在別人的檔下來回穿過,在EBC五個位置都能打,他與SKIP的鬥牛成為紐約洛克公園每年經典之戰,紐約傳奇們都說:「沒有阿里莫的比賽甚至不能叫做街球!」
Headache:洛克公園的球神之一,哈林的老頭子,衣中藏球和摸臉背後運球聞名哈萊姆區。
Shane「The Dribbling Machine」:洛克公園的球神之一,布朗克斯區的傳奇,以胯下傳球空中接力和穿檔運球與三分之二的場地空接傳神,1994全美高中二隊之一。
Main Event:從新澤西來到紐約的洛克公園大神,16歲就有了詹姆斯23歲的彈跳力,一度是AND1空中作業的代名詞,全美優秀高中生球員,有過越過摩托車扣籃的表現
1/2 Man 1/2 Amazing:「山羊公園」的統治者,布魯克林的象徵作風強硬越過3、4個人扣籃不成問題
Escalade:應Skip之邀來到and1,身材很肥卻身體靈活,熟練各種低位進攻,被譽為有著艾弗森的運球、卡特的扣籃、奧尼爾的身高,NBA助攻王馬克·傑克遜的弟弟,皇後橋的紐約第一中鋒
Future:雖然只在Mixtape2上露臉,但單手背後運球和無球表演卻是他一大發明,紐約傳奇之一
Speedy:雖然只在Mixtape2上露臉,但是你不能否認3屆全美最優秀大學生和哈林巫師隊隊長的榮譽,現於NBA打球,快攻 速度極快,2003年隨馬刺獲得NBA總冠軍

❷ 紐約東哈林區116街700號靠近那個地鐵站

4/5/6 號車全部到,116街有一站,沒有很清楚的圖,目測地鐵站在park ave 和3RD ave 之間,你專走EAST方向,過一大道屬繼續走,700E116街在pleasant ave 和river side 之間。 你說的是東哈林區哈,
(西700號116街是哥倫比亞大學,1號車到116街 10大道附近,A/c/b/d 車到116街 7大道附近)

❸ 紐約皇後區和哈林區比較強的球手有哪些

黑寡婦」Alimoe 泰隆-伊萬斯 我不想去NBA。」Alimoe的口頭禪似乎暗示他「能」去而不「想」去。少年時的死對頭阿爾斯通已經征戰NBA數載,AO,「最高機密」,GE一幹人等仍在為著一件夏季訓練營的球衣你死我活。可Alimoe?「吶...我無所謂,哈林區的孩子拿我當偶像,AND1巡迴賽開到哪裡我都大出風頭。打打球,賺點錢,露露臉,NBA也不就那麼回事嘛?」不知道Alimoe十分的灑脫里有沒有半分的懷才不遇...... Alimoe,有點像KG? 不管多大牌,NBA的球星在洛克公園的球場上是鎮不住Alimoe的---從埃迪-科里到拜倫-戴維斯。洛克從十年前起就成了Alimoe的「私人球場」。下場時,2米01的他是控球後衛,小前鋒,中鋒,教練,裁判,DeeJay......封蓋7尺長人的投籃,帶球快攻,連續過人,直插內線,大力灌籃,Alimoe無所不能,他是哈林區霸主,紐約唯一能打5個位置的街球手,垃圾話之王。 身為哈林區街球首座,Alimoe和皇後區至尊「Skip to my lou」阿爾斯通的鬥牛乃是紐約一大盛事。兩人從13-14歲起就威震紐約街頭,同樣以魔幻般的控球技巧聞名。阿爾斯通的傳球略占上風,而Alimoe的得分能力稍勝一籌(魔術vs大鳥???)。兩人高中時一次在皇後-哈林全明星賽上的傳奇演出至今廣為傳頌。阿爾斯通過人隨心所欲,不時穿插他美妙的小跳步,拿下25分30次助攻。Alimoe則大開大闔,幾次接自己的打板反彈灌籃,右手,左手,雙手,直看得球迷如痴如醉,最後射下全場最高50分。兩人後來結為好友,在AND1巡迴賽中再次聯手。 說起Alimoe在AND1,許多人以為他是2002年招募的新人。其實早在1999年的Mix Tape Vol.1中,Alimoe就有精彩演出,只是當時AND1缺少宣傳而已。2002年AND1巡迴隊對紐約明星隊一戰,Alimoe大放異彩,隨即馬上被AND1簽下,離開哈林區窄小的公寓,坐上更加窄小的AND1巴士,周遊全美。短短一年後,Alimoe成為Mix Tape Vol.6中的頭號球星。 「大麻煩」,你在往哪兒看? 和許多AND1球星不同,Alimoe的球不但花哨好看,而且實戰能力超強。在競爭激烈的EBC聯賽中,Alimoe永遠是球隊的核心,最後一投的執行者,也永遠盯防對方的頭號得分手。他在街頭的身價也自然不低,從高中開始出場費就足夠他養家糊口。這大概是他一直沒有把職業聯賽當回事的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是----「學校和聯盟里的教練太死板了,那樣我的球根本打不出來。」Alimoe回憶起在加州州立大學的兩年時說。 球風自由揮灑的Alimoe目下正在計劃出國打聯賽,有消息說瑞典的一傢俱樂部和CBA正在和他聯絡。紐約街球在中國?球迷大飽眼福的機會來了。 Skip to my lou 檔案 29歲,身高1米88,是美國街球的風雲人物。 他在1998年第39順位被雄鹿隊選中,2002年他以自由球員的身份加盟勇士,只打了一年他就轉會到了猛龍隊。阿爾斯通上賽季為猛龍出場80場,平均拿下14.2分,3.5個籃板、6.4次助攻、1.48次搶斷,這也是他在NBA職業生涯中表現最好的一個賽季。 NBA.com,拉夫-阿爾斯通的頁面。這個不到1米90的控球後衛顯然沒有什麼可以炫耀的數據,02-03賽季的7.8分4.1次助攻平庸得幾乎可以把瀏覽器的窗口自動X掉。但如果你耐心地把滾動條拉到底,會看見一行極小的字:「Tagged a "playground legend" while playing in Queens, N.Y.(紐約皇後區的街頭傳奇人物)」 傳奇開始於1976年,就在匿跡多年的「毀滅者」喬-哈蒙德回到155大街,創下73分的洛克聯賽紀錄的那個夏天,阿爾斯通在皇後區的南牙買加呱呱墜地。 從小瘦削單薄的阿爾斯通沒有出眾的速度和彈跳,但他藝術家似的籃球靈感和天外來客般的運球技巧很早就名滿紐約。阿爾斯通十二歲時,教練開始手持攝像機跟隨他出入街頭槌場,捕捉那些前所未有的過人動作。幾年後,這些錄影帶成為了著名的And1 Mix Tape第一集,一夜之間挽救了搖搖欲墜的And1。 家用攝像機畫質的Mix Tape Vol-1中 17歲的阿爾斯通運球過人 高中時代的阿爾斯通是籃球名校卡多佐高中吸引球迷的唯一原因。習慣於在街頭和NCAA球員甚至職業高手較量的他對於中學的比賽幾乎不屑一顧---或許說沒有資格一顧---阿爾斯通的成績經常差到無法達到為校隊出賽的標准。高三高四兩年他只為卡多佐打過10場球,平均得分31.9。 「說實話,我被他教訓過。和拉夫-阿爾斯通打球,你應該准備好丟臉。」當年和阿爾斯通並稱紐約最好的兩名高中後衛的斯蒂芬-馬布里曾這樣告訴記者。 在高中鮮有出場機會的阿爾斯通繼續在街頭上演魔幻般的表演。紐約各區的街球風格大同小異,布隆克斯和布魯克林崇尚籃下身體對抗,哈林和皇後區盛產控球人才。阿爾斯通則是皇後區的標志,一年對哈林區全明星隊的比賽上,阿爾斯通拿下25分30次助攻。他和哈林霸主「黑寡婦」泰隆-Alimoe-伊萬斯的鬥牛成為紐約每年經典之戰。 在阿爾斯通數以千計的運球動作中,有一招快攻中的跳步跨下運球最為出名。這個動作難度並不大,但是阿爾斯通做起來有著一種莫名的輕巧和優雅,幾乎讓人暫時忘記球場上激烈的拼殺,享受片刻的唯美。當然,對方的防守往往在「這一劍」的風情中煙消雲散。洛克的DJ以這個動作給阿爾斯通起了綽號---Skip to my lou(一首輕快兒歌的歌詞)。很快,紐約球迷忘記了阿爾斯通,而記住了Skip to my lou。 皇後-哈林兩巨頭 阿爾斯通似乎領先於整個時代,年紀輕輕便只手扭轉了整個紐約的街球風格,幾年後他的And1 Mix Tape更改變了全美國甚至全世界的街球。他給街球帶來的就好像70年代J博士給NBA帶去的一樣。J博士告訴人們不但要得分,而且要把球扣進籃里,扣在對手的腦袋上,於是才有了喬丹,威爾金斯和德雷克斯勒。 阿爾斯通出神入化的控球技巧不僅能夠使他隨心所欲的過人,更讓對手看起來像一個籃球弱智。這在NBA也許會被人說成中看不中用,可是60年代,扣籃不也是一種褻瀆比賽的行為?如今不論是在Nike Freestyle還是EBC,年輕一輩的街頭後衛們都模仿阿爾斯通,以戲耍對手為樂,打球極具觀賞性。且不論這風格是好是壞,「街球」二字自70年代J博士時代之後重新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不得不歸功於阿爾斯通。 「我覺得球場上需要些新東西,有點帶勁的,純粹即興的。我從來沒躺在床上想明天是不是該把球繞過對手的脖子過人......一切都是即時的想像,對防守的反應。人們因為我的動作大呼小叫,於是下一次進攻的時候我就想怎麼讓大家叫得再大聲一些。」阿爾斯通談起他11、12歲時發明的那些過人動作時說。為他的瀟灑動作傾倒的不僅是紐約的球迷,還有不少NBA球星。拉弗倫茨和拉里-休斯在And1公司拍廣告時,曾把畫質低劣的Skip錄像帶翻來覆去看了三天。米奇-里奇蒙德在提到阿爾斯通的運球技巧時,只用了一個字:「Damn(靠)!」 高中最後一年,成績一塌糊塗的阿爾斯通為了爭取大學籃球獎學金,前往北卡洛萊納州的勞倫伯格預科學校就讀。這所學校擅長於為成績糟糕的籃球天才提供補習課程,SweePea丹尼爾斯,「山羊」等街頭名宿都曾在此落腳。1995年夏天,阿爾斯通在紐約打球時被大學名帥傑里-塔坎寧看重。曾經拿過NCAA總冠軍且喜歡招募紐約街球手的塔坎寧很快安排阿爾斯通弗雷索城學院就讀,一年後他轉到了塔坎寧執教的弗雷索州大學。在那裡,阿爾斯通展示出出色的防守和對高級籃球戰術的理解,而這兩樣是許多街球手和NBA球員的分水嶺。 1998年,阿爾斯通被選入聯盟最佳新人隊,緊接著因為毆打前女友遭到起訴。官司纏身的阿爾斯通索性離開大學,參加當年NBA選秀。 阿爾斯通在第二輪39順位被雄鹿隊挑中,卻不幸碰上NBA罷工。停賽的時間,他投奔CBA(美國大陸職業聯盟)打發時間。99年阿爾斯通了結官司,NBA也重新開賽,但雄鹿隊雄厚的後場陣容沒有留給他多少上場時間,接下來兩年阿爾斯通幾乎是在喬治-卡爾身後的板凳上度過的。有一次上場,阿爾斯通在迫切的表現欲下作出了Skip to my lou的招牌動作,卻可憐的被裁判吹罰走步違例。 「大麻煩」屈身鋪地?委屈乎?不委屈? NBA失意的阿爾斯通在街頭的人氣不降反升。隨著And1 Mix Tape系列席捲美國,越來越多的球迷開始喜歡紐約「控球至上」的新街球風格,代表人物自然是Skip to my lou。明星雲集的And1巡迴賽每次開場儀式上,Skip to my lou都是最後出場。「大麻煩」,「AO」等各地街頭名宿必要恭恭敬敬的低頭在他腳前地板鋪上毛巾,像迎接貴人一樣把Skip請入場地,「街頭皇帝」之名實在是貨真價實。 2003年,And1公司推出Skip系列,阿爾斯通成為歷史上第一個擁有自己品牌球鞋的街球手。和其它頂級紐約球手一樣,阿爾斯通也是EBC的常客。不過在03年加入「恐怖兵團」之前,阿爾斯通的球隊從來沒有贏得過EBC的冠軍---雖然他的表現一如既往的令人驚嘆,因此他又有了個「洛克的巴克利」的(不)雅號。 02年夏天,阿爾斯通簽約猛龍,終於打出了職業生涯最精彩的一年。賽季最後5場比賽,阿爾斯通打出平均每場19分8次助攻5.8個籃板的全明星數據,吐了一口惡氣。更令人興奮的是他以往被人批評的投籃命中率和組織能力有了飛快的進步,帕特-萊利自然也看到這一點,03年夏天,阿爾斯通被招至熱隊帳下。 26歲的阿爾斯通在NBA也許還有漫漫長路要走,但他的街頭地位已經幾乎無人可以撼動。 03年SLAM雜志的一篇專訪中,他被問及:「拉夫-阿爾斯通是不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街球手?」阿爾斯通回答道:「我只能說是,至少我是候選人之一。在這個時代里,和他們(「山羊」,「毀滅者」)一樣,我是紐約的皇帝。」嗯...這么說,沒有多少人會反對 Hot Sauce是當今街球圈子中最出名的一名球員之一。他最初是出現在AND1的錄像中,到如今已經是街球的超級巨星。Hot Sauce 出生在紐約市的布魯克林區。曾經因為民事罪被判入獄的他在AND1工作的好友馬克—愛德華的幫助下保釋出獄,並且隨馬克來到了亞特蘭大。在亞特蘭大的街球場上,Hot Sauce吸引了全美國街球迷的目光,也在那成了了一代街球大師。 Hot Sauce的過人招式,讓看的人都不敢相信。他在AND1錄像中的表演,讓許多職業街球手大開眼界。Hot Sauce自稱擁有上百種過人招式,而且他給每一個招式都起了名字。例如「大風車」 「迷魂轉」, 最出名的是他的「飛碟」過人法。 沒有什麼會比在籃球場上防守Hot Sauce更讓人感到尷尬了!雖然不到190公分的Hot Sauce跳投姿勢比較難看,並且投球速度比較慢,但是他憑借熟練控球和充滿創造力的華麗過人動作總是能突破對方的防守,得分。再加上Hot Sauce球場上寬廣的視野和優異的判斷力,讓他成為街球場上數一數二的球員。 當你親眼看了Hot Sauce在街球場上的表演,你就不得不承認,世界上就有一種人叫天才。如果你也想要達到他那樣的水平,除了刻苦的訓練,也許你也要從今開始,學Hot Sauce一樣在上場的時候不系鞋帶 紐約街頭籃球傳奇:「山羊」Earl Manigault 1944-1998 也許在國內認識他的並不多,因為根本就沒有什麼途徑去接觸這些在深入美國城市的街頭籃球高手, 他就是曾經在紐約街頭風光一時的街頭籃球傳說之神[山羊], 他真名叫Earl Manigault,如果你想真正了解街頭籃球.那麼也許你能在THE GOAT身上了解許多. 有一本這樣的書叫<<Swee'pea and other playground legends>>,Swee'pea 是 Daniels 的綽號, 此書是以 Daniels 為出發點, 介紹紐約街頭籃球傳奇人物, 才翻開此書的前言,就讓我震攝住,而且非追根究底讀完不可。 前言是這樣寫著:某天新澤西籃網球館內正有兩位老球迷在閑聊著, 當客隊塞爾蒂克休息室走出已退休的明星控球後衛 Bob Cousy 時, 其中一位老球迷扯開嗓門說: 迎面而來的不是紐約Andrew Jackson 高中史上第二偉大的籃球員 Cousy 嗎? 已獲選進入「名人堂」的 Cousy,既狐疑,又有點不悅的回頭問:「第二偉大?那誰才是最偉大?」這位老球皮不屑的說: 「你一定聽過Lloyd Daniels的大名吧!」 如雷貫耳的前 NBA 球星 Cousy,竟然還不如 Daniels?光前言就完全讓我傻眼了,Daniels 到底是何方神聖? 紐約街頭籃球到底還有那些牛鬼蛇神,連 NBA 球星都吃別?這本書讓我對紐約街頭籃球開始著迷, 而且也立志有一天只要有機會一定要到紐約, 體會書中所描繪的街頭籃球故事。 出身紐約的前籃網中鋒 Jayson Willaims 曾說過一句話:「世上最被過分吹噓的球員就是那些所謂的『街頭籃球傳奇人物, 因為他們只在街坊鄰居打過球,又沒有比賽攻守統計,誰知道他們真正身手與表現如何?他們是過度被神話的一群。」 Williams 的話,我只同意一半,沒錯,他們的表現有時的確會被過度渲染, 但是在市井小民眼中,誰會在乎遙不及的 NBA 球星, 他們只相信親眼目睹到的街頭籃球英雄, 而且這些街頭籃球英雄不乏將 NBA 球星打得落花流水的傳奇故事,這些人才是他們心目中的英雄, 也是他們每天茶餘飯後樂此不疲的談論話題。 而我也深深被這些傳奇故事所吸引,每天 NBA 長,NBA 短,也夠無聊的, 好比看慣千篇一律、正經八百的新聞,偶爾也要換換口味看些八卦新聞; 看多了考究嚴謹的正史,偶爾改看一些流傳在民間的野史與軼事,不也頂有趣的。 不過若要談紐約街頭籃球傳奇英人物,不管任何時空, 皆要從1960、70 年代名震紐約街頭籃球的「山羊 (The Goat) 」 Earl Manigault 談起, 之後在我初步規畫中才是談 80 年代紅極紐約街頭籃球的 Daniels, 最後再談談 90 年代紐約街頭籃球最有代表性的公鹿 Rafer Alston。 NBA 巨星「天鉤」 Kareem Abl-Jabbar 曾稱「山羊」是「未曾打過 NBA 的最偉大球員」, 這句話對「山羊」是褒,也是惋惜, 因為他的籃球天賦百年難得一見, 不過由於誤入紐約「黑街」歧途,至始至終無法進入 NBA,甚至連大學籃球都沾不上邊,最後以悲劇結束他傳奇的籃球生涯。 熟悉Jabbar 生平的人都知道,他是位孤傲的巨人,而且籃球生涯一路走來所向無敵, 為何會對一位街頭籃球員有如此溢美之詞, 因為Jabbar曾被「山羊」打敗過,太清楚「山羊」的能耐。 想要打敗的 7 呎 2 吋 Jabbar,這位「巨人殺手」應該至少和Jabbar 一般高, 好比是 Wilt Chamberlain,不然就是比Jabbar 壯, 例如Moses Malone, 「山羊」既沒有 Jabbar 高,也沒 Jabbar 壯,他只有 6 呎 2 吋! 更令人咋舌的是他的籃球天賦,彈性與爆發力過人,可以輕松摘下放置在籃板頂上的 25 分錢硬幣; 曾經跟人打賭 60 塊美元, 立定連續倒灌 36 次,這些都還是小 case,他的招牌灌籃「一 球雙灌」, 迄今仍讓街坊鄰居津津樂道、回味無窮, 他可以在空中先將球塞進籃框,另一手順勢承接,拉回來再灌一次。 如果不相信他在鬥牛場的神技,那麼 1964 年高中明星賽,山羊又露了一手罰球線雙手灌 街球名人---「骨頭收集者」拉里-威廉姆斯 世事無絕對,但籃球界有三件事情是八九不離十的---1.邁克爾-喬丹是NBA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球員;2.「大鯊魚」奧尼爾是90年代末最強悍的中鋒;3.「骨頭收集者」拉里-威廉姆斯是世界上最好的控球手。 「骨頭收集者」入侵洛克 「骨頭」身高1米8,德州出生,加州長大,2001年背上球鞋到紐約闖盪,打入洛克公園頂級賽事---EBC錦標賽。處子出鏡的「骨頭」馬上用眼花繚亂的運球和匪夷所思的過人動作征服了紐約的觀眾---不小心拿了個MVP。這種第一次在洛克露面就成超級明星的事情6,7年來都沒有發生過。被他吃掉的NBA後衛名單如下:賈馬爾-廷斯利,拉里-休斯,拜倫-戴維斯,斯蒂芬-馬布里......(不是球隊主力的這里就不列了啊!說你那,那個留著爆炸頭的火箭隊的小子。)。2002年的EBC出了張集錦DVD,只有兩個球員在上頭有個人專欄:科比,和「骨頭」。 洛克球場邊的孩子們的話最能解釋「骨頭」竄紅的原因:「他讓對手看起來像白痴一樣!」(馬布里,不是我在罵你...) 要是作為知識分子的您覺得孩子們的話不算數,聽聽快艇隊後衛昆廷-理查森怎麼說的:「他(骨頭)是街上最厲害的傢伙。」 EBC錦標賽的重大場次上都有DJ現場激情解說。比賽精彩之時,DJ常常會拖著麥克風沖到場內大吼大叫。如今每逢「骨頭」出場,眾DJ更是竭盡所能,阿諛奉承,隨著他運球的節奏喊「Bone...Bone.Bone.Bone...Bone...」。那年「骨頭」大戰廷斯利,輪到廷斯利進攻,DJ便唱「Mel..Mel.Mel..Mel Mel.」,「骨頭」進攻便是「Bone...Bone....Bone.Bone.」。一時間「Bone」「Mel」四濺,煞是好聽。 (Bone是英文骨頭的意思。廷斯利在紐約街頭的綽號叫「Mel mel the abuser」簡稱「Mel」) 好聽是好聽,廷斯利的心情可不咋地:「在印第安納混得不如意,回到街上還要給人耍?」怎麼耍的?看看下面幾張圖。 「骨頭」籃球教材---怎樣對付腦門光滑的NBA後衛? (什麼?理查森在新秀賽上玩過?那是對呆頭布澤爾,這是廷斯利!大哥。) 要是以為「骨頭」和別的小子一樣只玩花的不管事,那你可錯了。「我相信得分得越快越好,」「骨頭」說,"很多人在沒人防守的時候玩那些花俏的動作,只想引人注意。我不一樣,我是個刺客,籃筐才是我的目標。」---當然,順便扭斷你的腳踝。 不過「骨頭」自己也還算謙虛,被人捧到天上了,還在FOX電視台甩出5萬美刀要和艾弗森或者科比在街頭單挑。那兩小子也不知嫌錢少還是心裡虛,屁也不放一個。(估計是嫌錢少,5萬美金給科比的鑽戒交稅都不夠)。放心,「骨頭」打算今年上NBA訓練營試試,要是打上了聯賽,誰都逃不掉。 「骨頭」的格言:「我的生命就是摧毀別人。你有名氣,那更好,我要的就是你的名氣。我就像一個超級劍客,幹掉一個敵人,就吸取他的能量。」 當然當然,人無完人。公平起見,不得不說一些安慰NBA後衛們的話,廷斯利那天也有幾個漂亮的過人......至於「骨頭」去NBA---他個子太矮,速度和彈跳都不是太好,不愛傳球,要上室內場地搶馬布里之流的飯碗,還須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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