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堅守職責 » 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

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

發布時間: 2020-12-10 15:21:14

① 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哪些責任 求答案 急!!謝謝咯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經2004年9月13日國務院第64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16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單位制定、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指導治安保衛人員隊伍建設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治安保衛機構建設;
(二)檢查、指導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發現單位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或者治安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三)接到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第十三條關系全國或者所在地區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單位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范圍提出,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
(一)廣播電台、電視台、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二)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
(三)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製、生產單位;
(四)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五)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
(六)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
(七)教育、科研、醫療單位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
(八)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九)研製、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十)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的單位。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遵守本條例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一般規定和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特別規定。
第十四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按照有關國家標准對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範設施,並實施重點保護。
第十五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制定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並定期演練。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單位制定、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指導治安保衛人員隊伍建設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治安保衛機構建設;
(二)檢查、指導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發現單位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或者治安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三)接到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第十七條對認真落實治安防範措施,嚴格執行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有關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② 治安部門對危險物品進行治安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工作主要有哪些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七十八條

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專用倉庫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範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未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的,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規定處罰。

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下列職責:(一)指導單位制定、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指導治安保衛人員隊伍建設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治安保衛機構建設;(二)檢查、指導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發現單位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或者治安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三)接到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③ 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有哪些

治安保復衛委員會的工作職制責如下:
①認真學習治安保衛工作的法規和條例,努力提高委員會成 員的法制觀念,向居民群眾進行安全防範和遵紀守法教育。②發動和組織群眾搞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③組織居民開展群防群治,配合公安部門搞好警務室建設,形 成專業群眾結合的防控網路,定期檢査值班巡邏情況,落實居民樓 院及社區單位的看護工作。④落實轄區技防措施,抓好小區大門、圍牆、自行車棚、樓道亮化等硬體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⑤對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進行幫助教育,做好挽救工作。⑥落實社區內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以及出租房的管理,向居 民宣傳戶口管理政策和有關規定,及時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來 人員的情況,做到居民區人口底數清、情況明。⑦對轄區內不安全因素要有整改的措施,發現案情時要立即 保護現場,迅速報案,並積極協助保衛部門工作。⑧對因矛盾激化,可能引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後果的情況要及 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同時做好教育疏導工作,預防惡性事件發生。⑨向公安部門及時反映村民對治安工作的意見,提出建議和要求。

④ 論公安機關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職能作用的發揮

你好:
你可以參考以下文章,修改使用。

高校是培育高等專業人才的場所,也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穩定學校就能穩定一方。同時,安全穩定是學校生存與發展的前提,要想有長足的發展就必須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高校安全保衛工作,是指高校保衛組織在公安保衛部門的指導下,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進行的一項專門工作。如何搞好高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構建平安校園,還校園一個祥和、安寧的環境,已經成為公安機關和高校保衛組織一個亟待研究和解決的課題。
一、高校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保衛工作擔負著維護學校穩定的政治責任和保障校園正常的治安秩序的艱巨任務。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高新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也帶來了一些影響高校政治穩定的不利現象,導致當前高校保衛工作存在諸多問題。
(一)高校園區快速興起與管理模式不成熟的矛盾
高校辦學方式、管理體制、運作機制等方面較之傳統有很大的變革,其管理模式是全新的,與傳統、單一的高校辦學方式相比存在許多區別。如後勤服務全面實現社會化,教學、生活管理相對分離,易造成對學生管理的脫節;園區內不同類型的高校集中建設,綜合布局,各高校學生集中居住,形成學生同進不同出,同室不同班,同樓不同校的復雜格局,造成管理上的混亂。
(二)大規模辦學與安全保衛力量、裝備配備相對薄弱的矛盾
伴隨高校擴招,學生人數的增加,校舍面積及相應設施不足的矛盾異常突出,因此,幾乎所有高校新區的建設進度都抓得很緊,晝夜施工,常常是一期工程剛完,就投人使用,住進學生,開始上課,接著二期工程繼續展開,新建校區出現「邊使用,邊完善,邊建設」的局面。而安全保衛設施的建設不能與其同步進行,必要的物防設施不能及時到位,技防設施不能及時落實,高度現代化的新建校區的安全保衛工作仍按傳統的模式進行,保衛部門倍感力不從心。
(三)校園周邊環境復雜
一些當地的犯罪分子把高校作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場所,明目張膽地到校園尋釁鬧事、調戲女生、敲詐勒索、偷盜搶劫財物;周邊的餐飲、娛樂網點以學生為贏利對象布滿校園周圍,打架斗毆、敲詐事件時有發生,直接危害師生校職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校園的安定。
(四)校內治安形勢產峻
一是辦學規模層次不斷擴充。一些高校為了擴大規模、提高經濟效益,不斷提高辦學規模和層次,生源復雜,有並軌生、自費生、函授生、夜大生、進修生等。學校規模和層次的擴充,無疑加重了保衛工作的負擔。二是校內「四工」人員大量增加。為了改善辦學條件方便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近年來學校周圍商業網點、文化娛樂設施增加,基建工地不斷上馬加上校辦產業的發展。一些部門聘請打工人員以至校園出現了大批的臨時工、合同工、建築工、季節工。這些人員流動性大最難管理。有些人員利用在校園做工機會,在校內作案。這使校內的保衛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三是教育對象條件發生變化。近年來,各高校拓寬生源渠道,部分學生家庭生活富裕學生整體生活條件也逐年由貧困型向小康型轉化。學生的行李已由過去簡單的被子鋪蓋增添進了收錄機、自行車等貴重物品少數學生還自帶了高檔的計算機、電視機和手機等消費品。這些物品相應地成為犯罪分子作案目標增加了保衛工作的內涵和外延。四是固定資產及科研、教學設備逐年增多。有些學校接受了國外貸款獲得了一些高技術儀器設備。這就對高校保衛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五)高校保衛工作集苦、累、險於一身,保衛人員收人低
學校保衛部門是一個不同於一般機關、科室的特殊部門,保衛崗位集苦、累、險於一身具有政策性、秘密性和敏感性。保衛工作是一項耗時費力、傷精勞神,充滿矛盾和危險的工作遇有案情保衛人員必須加班加點工作特別是在節假日和夜間其他人員可無憂無慮地休息。而保衛人員必須值班巡邏。但絕大部分高校的保衛人員是高校的貧困戶、特困生,待遇低、收入少、創收又無門,嚴重挫傷了高校保衛人員的積極性和保衛組織的凝聚力、吸引力。人心思動、軍心不穩已成為高校保衛部門一大難題。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建立規范、統一的制度
網路校園安全管理是一項長期、復雜、艱巨的工作,要想建立起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首先必須在提高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認識的基礎上,組織制定好校園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校園的一般性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管理的目的、范圍、管理內容、檢查制度、評價標准、責任迫究等。對於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內容應包括:突發性事件後果的預測、辨識、評價;應急各方的職責分配;應急處置行動的指揮與協調;應急處置中可用的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經費保障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等;在發生突發性事件時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的措施;現場恢復、應急培訓和演習規定、法律法規要求、預案的管理等。
(二)加大投人,加大新建校區「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防範體系
高校的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重視,不能只停留在口上、會上,要落實在行動上。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學校領導應有清醒的認識,要捨得投人,花錢保平安、保穩定。一是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校衛隊伍,招聘一批受過安全保衛專門訓練的綜合素質高的保安人員,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對全校區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在進行安全管理的同時,為師生提供安全服務和援助。二是完善各重點部門的防範措施,如在學生宿舍、實驗樓安裝防盜門,加固門窗,設立安全警示牌;在道路上設置減速帶等,加強物防措施,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三是在重要部門、要害部門和交通要道口安裝技防設施,如在校區設立安全監控中心,實驗樓、辦公樓、網管中心等重要部門和交通要道設置攝像鏡頭,在建築物內設立消防監控中心、電子報警系統等,實行24小時全方位監控。
(三)加強校園治安防控機制建設,為校園德定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高校在實現發展的同時必須正確面對和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尤其要重視校園治安穩定工作。高校治安處理不好勢必影響校園穩定工作甚至影響社會穩定。我們一方面要加強和充實保衛基礎工作,改善隊伍和人員結構,進一步完善高校保衛體制改革,加強與所在地執法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強化校園內部和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凈化校園治安秩序另一方面必須強化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將校園治安防控機制建設好,從人員和經費上給予優先保證保持與學校規模、效益的協調發展。在實施此項工程中。必須長遠規劃、穩步推進,充分發揮專職隊伍和群防群治隊伍的積極性,努力做到辦事高效、管理科學、服務規范,積極為學校和師生創造良好的校園治安環境維護校園的穩定局面。
(四)建立預警機制,掌握保衛工作的主動權
防範是基礎,打擊是手段,打擊為防範創造條件和環境,經常性的預防可防患於未然。為保證保衛工作有前瞻性,必須善於及時了解,及時分析,研究新形勢、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靈敏的、高效的預警機制,建立各種預案,並進行不斷的修正。這樣可以及時了解和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和一觸即發性的問題,及早化解和處理各種矛盾,避免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動權,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利用現代化大眾媒體、計算機和互聯網收集輿論信息,及時對這些信息加以分析和處理,為保衛工作及時提供有用的信息,追根求源,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五)提高保衛人員待遇,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保衛隊伍
提高高校保衛人員待遇是充分發揮高校保衛機構職能作用的有效激勵機制,要按各級教育、公安部門有關文件執行提高高校保衛人員的崗位津貼和加班補助。在提職、提干、評職稱等方面盡可能與其他行政部門拉平,鼓勵、吸引有作為的同志到保衛部門來工作,獻身高校保衛事業。要做好新時期保衛工作,必須有一支高素質的保衛隊伍從高校的全局出發要捨得把那些黨性強、作風正、素質高具有一定文化資歷的優秀幹部選入保衛部門有計劃選送高校保衛人員。
當今社會在不斷向前發展,高校的保衛事業不能被時代的步伐拋下,應該順應時代的潮流,不斷分析保衛事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管理水平,勇於接受新事物,針對新情況、新形式、新特點,高校保衛工作必須領先一步,具有超前意識,才能更好地保護好校園的安全穩定,營造一個良好的積極向上、團結、友好的高校氛圍。

⑤ 公安派出所職責

根據公安派出所工作職能,結合不同地區實際,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是收集、掌握、專報告影響屬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積極開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全力維護轄區社會政治穩定,
二是管理轄區內的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受理常住人口變動登記和暫住人口《居住證》辦理;
三是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
四是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五是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群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
六是偵辦轄區內一般刑事案件,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
七是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
八是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參與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
九是做好接處警工作,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
同時,配合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級交辦其他工作。

⑥ 中石化治安保衛工作實施細則

找了好久,沒有找到 ,你參考一下大學的。

(校發〔2014〕15號 2014年5月27日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維護學校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學校教育體制改革和發展事業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根據《江蘇省高等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和《南京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規定,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治安保衛工作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部門應將治安保衛工作納入管理目標,與教學、科研、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獎勵。
第三條 學校治安保衛工作貫徹依靠群眾、預防為主、管理從嚴、確保重點的原則。其主要工作任務是: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減少可防性案件的發生;維護內部治安秩序;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四條 學校治安保衛工作實行各級主要黨政領導負責的責任制,作為校園綜治工作的一部分,簽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責任書,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建立、健全治安保衛崗位責任制和各項治安安全管理制度,並在實際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第五條 師生員工是學校的主人,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治安保衛規章制度,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學校的安全。
第六條 本細則適用於在校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和單位。
第七條 本細則在校長領導下施行,保衛處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章 職 責
第八條 校長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加強對治安保衛工作的領導,定期研究部署全校重大保衛工作。
(二)組織有關部門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治安保衛宣傳教育。
(三)組織審批學校各項治安管理制度,並責成主管部門監督實施。
(四)督促各單位做好治安保衛工作,開展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對重大災害事故組織查處。
(五)負責保衛機構及群眾組織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經費的落實。
第九條 各二級單位、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指示、決定和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負領導責任,將治安保衛工作納入年度綜治考核,同教學、科研、生產、行政管理等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獎懲。
(二)經常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四防」(防破壞、防盜、防火、防災害事故)安全教育。督促所屬單位做好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人員的幫助教育工作。
(三)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治安保衛管理制度。並負責本單位內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中硬體建設所需費用的落實。
(四)對外來工作、學習的人員或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五)對本單位人員進行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開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切實採取各項措施,確保本單位及要害重點部位的安全;做好本單位易發案部位的防範工作。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確因本單位難以整改的應採取臨時措施,確保安全,並及時上報。
(六)負責調查處理本單位一般治安案件,協助保衛處查處治安案件。組織調解單位內部及本單位有關的治安糾紛。發生案件及治安災害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協助公安、保衛部門調查處理。
(七)領導和組織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工作,定期開展活動,搞好「四防」工作。
第十條 各三級單位(科、室、公司等)主要負責人職責:
(一)對上級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指示、決定和規章制度負責具體實施。對本部門的治安保衛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將治安保衛工作納入本部門管理目標,同教學、科研、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同布置、考核、獎懲。
(二)落實檢查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及各類治安崗位責任制,對重點、要害部位採取技術防範措施,並組織值班看守,確保安全。
(三)經常對本部門所屬人員(含來本單位短期工作、學習的所有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本校各項制度,做好有輕微違法犯罪人員的幫助教育工作。
(四)加強對外來工作、學習人員或單位的教育、管理,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並嚴格執行。
(五)對發生的各類案件和事故立即報告,保護好現場,組織人員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及善後工作。
第十一條 集體宿舍、教室、體育館、食堂、球場、露天物資等由明確分管的單位負責治安管理;組織文體活動由主辦單位負責治安管理,並向有關部門備案,切實執行「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沒有安全保障不得舉辦活動。
第十二條 凡屬案件和事故,以保衛處為主,發案單位配合,組織調查處理;不屬於案件和事故的,以有關單位為主,保衛處配合單位調查處理;保衛處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情況直接進行查處。問題查清後必須在一個月內處理完畢。特殊情況也不得超過二個月,確需延長時間的,應報校領導同意。對於隱瞞不報或不處理的,上級應追究所屬領導的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 對於一般不夠案件的輕微違法亂紀問題,如打架、賭博、小偷小摸、一般違紀等,凡涉及本校兩個部門以上的人員,由他們的上一級查處,涉及校外的,由保衛處協助公安部門查處。
第十四條 追查責任人的一般原則
(一)當事人,發現事故隱患後,能及時處理而未處理的,不能處理又未及時匯報的,如發生事故由該當事人負責。
(二)各級領導,在接到事故隱患的報告後,能處理而未及時處理的,不能處理而又不及時向領導匯報的,如發生事故由該領導負責。
(三)有關單位,在接到排除隱患的任務後,不按商定時間完成的,整改中碰到問題後,又不及時聯系和向上一級領導或職能部門報告的,如發生問題由該單位負責。
第三章 保衛機構和群眾性的治安保衛組織
第十五條 保衛處是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校長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職責和許可權進行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
(一)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安全保衛工作的意見和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提出貫徹意見,報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後,在校長的統一部署下組織實施。
(二)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國家安全、維護校園穩定和安全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政權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三)建立、健全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防止火災、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四)維護學校內部治安秩序,做好重點要害部位和易發案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加強公共場所和外事活動的治安管理,做好學校重大活動和重大外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在校長領導下,監督、檢查有關治安保衛工作和各級治安保衛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完善制定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六)在校長統一部署下,開展安全檢查、督促隱患整改。
(七)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及安全的情況;保護發案現場並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八)管理在校內務工、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
(九)參與地方政府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依據有關規定對擾亂校園秩序的人員進行處理。
(十一)領導群眾治保組織,充分發揮他們聯系群眾的橋梁和骨幹作用。
(十二)按照公安部門戶籍管理規定,認真做好師生員工集體戶口、居民身份證的辦理、審查及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保安隊是學校保衛組織的組成部分,由保衛處領導和管理。其主要任務是:擔任門衛、校園巡邏、交通管理、維護校園和宿舍區內的治安秩序,保衛要害部門的安全。
第十七條 治安保衛委員會、治保小組和義務消防隊是群眾性的治安保衛組織,在學校行政部門和保衛處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任務是:做好「四防」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本單位行政領導,依靠群眾對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人員做好幫助教育工作;發動群眾制定安全公約;組織群眾認真執行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參加防火、滅火和治安值勤工作。
第四章 制 度
第十八條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各項安全保衛規章制度,主要有:
(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集體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三)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四)校園治安管理規定
(五)門衛管理規定
(六)重要部位安全管理規定
(七)辦公場所安全管理規定
(八)公共場所安全管理規定
(九)計算機機房安全管理規定
(十)外來務工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十一)集體戶口管理規定
(十二)校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規定
(十三)校內臨時擺攤設點管理規定
(十四)校內商業網點安全管理規定
(十五)電子校園監控系統管理和使用規定
第十九條 上述制度另行公布施行,各二級單位、職能部門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有關的安全保衛制度。各二級單位、職能部門領導負有督促檢查之責,對違者批評教育並責其改正,情節嚴重要嚴肅查處並按規定給予處罰,不得隱瞞、包庇。
第五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條 檢查
(一)安全工作除日常不定期檢查外,各三級單位(科、室、公司等)應每周檢查一次,各二級單位、職能部門每月檢查一次,校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結合寒、暑假前,「五一」、「國慶」等重大假日)。對查出的隱患、漏洞、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本單位難以整改的安全隱患,要採取臨時措施確保安全,並及時報告。
(二)檢查主要內容:安全保衛制度和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安全隱患、不安全因素及整改落實情況等。
(三)各級應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制度,詳細記錄檢查情況、整改情況,以備考核。
第二十一條 考核
(一)治安保衛工作考核採取一級考核一級的辦法。校考核校直屬各二級單位、職能部門一級;校屬各二級單位、職能部門考核各三級單位(科、室、公司等)一級;各三級單位(科、室、公司等)考核個人。
(二)校級考核,結合全校綜治考核進行年終考核。
第二十二條 為充分調動責任人和廣大群眾共同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學校設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獎勵基金,用於獎勵在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責任人。
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各單位落實領導責任制考核結果,評定年度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平時維護學校內部安全有功人員,給予精神、物質獎勵,對違反本細則及有關安全保衛制度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紀律處分;違反國家法規的,交由司法機關查處,並追究責任人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具體考核獎勵辦法另行公布施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⑦ 學校保衛科職責

學校保衛科工作職責

1、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維護穩定、保障安全」的方針,保持校園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2、加強學校保衛工作的落實,對於突出事件須按照學校的決策妥善處置,確保學校大局的溫度。
3、在學習黨、政領導下,充分發揮保衛處的職能作用,協助學校治安綜合治安委員會深入開展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學校創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環境。
4、積極查處刑事、治安案件;協助公安機關才查破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5、加強學校內部及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維護內部治安秩序;維護校園交通秩序。
6、抓好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
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加強重點要害部門的保衛,確保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
8、做好基層基礎工作。一是抓好各單位治安防火責任隊伍建設,二是開展調查研究,管理、控制重點人員,嚴密工作制度;三是做好各項保衛制度的落實,為實際工作服務。
9、抓好黨支部工作,加強隊伍建設,逐步提高整體素質。
10、做好校領導交辦的臨時保衛工作。
巡邏護校制度
1、堅持24小時巡邏護校制度,每班巡邏不少於2遍,每夜巡邏時間不少於6小時。
2、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按時上下班,並按要求堅持巡查,確保學校要害部位的安全。
3、值班巡邏護校中,要隨時接受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檢查,並配合其工作。
4、發現發展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時要奮力搶救,並及時報告處

⑧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任務

根據《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職責和任務版是:
1、開展治安防範宣傳權教育,並落實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
2、根據需要,檢查進入本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3、在單位范圍內進行治安防範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記錄;
4、維護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為以及發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應當立即報警,並採取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處置工作;
5、督促落實單位內部治安防範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⑨ 保安安全培訓內容

保安的安全培訓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去寫,一般就是對於工作的要求和工作的環境做一個說明,需要在平時做哪些工作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