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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衛組織機構

發布時間: 2020-12-09 06:34:16

① 公安局基層執法職位是做什麼工作

公安局一線執法執勤是最基層執法執勤崗位的民警。

公安機關一線執法執勤崗位包括派出所、刑警隊、特勤隊(特警隊)、經偵隊、交巡警等。主要工作職權為:

1、打擊管轄范圍內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派出所、刑警隊、交巡警還需接到群眾報警後出警處警;

2、遇到重大活動時,到街面進行執勤、巡邏;

3、平日對轄區進行巡邏,保衛轄區治安

4、對重要人員進行安全保衛;

等等。

② 施工場地治安保衛管理計劃是什麼啊,請大家幫忙,謝謝!

4、治安保衛
4.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在現場建立治安管理機構或聯防組織,統一管理施工場地的治安保衛事項,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衛職責
4.2 發包人和承包人除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或聯防組織維護施工場地的社會治安外,還應做好包括生活區在內的各自管轄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4.3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後,共同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並制定應對突發治安事件的緊急預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暴亂、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毆、械鬥等群體性突發治安事件的,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平息事態,防止事態擴大,盡量減少財產損失和避免人員傷亡。

③ 社區民警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什麼

社區民警工作職責:

1、開展社區安全防範工作,加強治保會建設。

2、受理群版眾報警求助。

3、做好權實社區治安管理,社區內場所牧業的治安及管製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4、做好社區實有人口管理。

5、強化情況信息工作。

6、受理治安、戶口管理登記領證事項的申請與咨詢,努力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務

7、做好社區實有人口管理。

8、嚴格治安行政管理。

9、依法行使對轄區內的出入境人員、國保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和涉外單位的管理職能。

拓展資料:

社區民警是公安派出所從事治安防範、管理和群眾工作的主要力量,主要承擔六項職責任務,即開展群眾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實有人口、組織安全防範、維護治安秩序、應急救助服務。

④ 郴州市公安局的機構

市公安局設17個內設機構(部、委、支隊、科)。
(一)警令部
(加掛「郴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郴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郴州市人民政府反恐怖領導協調小組辦公室」、「郴州市公安局行政審批科」牌子)負責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研判、報告有關社情和公安信息;調查研究公安熱點難點問題,審核文件,起草重要文件、重要會議材料;負責督辦局領導批示的重要事項以及局領導活動的協調、安排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市公安局印章管理;負責全市公安綜合考評工作;管理局機關檔案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安史志的編撰;負責掌握全市公安警務信息,在局領導的指揮下,協調各警種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勤務,承擔公安通信網路管理;負責110報警服務台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110報警服務台建設;負責文電收發和機要密碼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要保密工作並對全市公安系統機要保密工作進行指導;研究制定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公安局區域網的管理和數據更新;組織開發、建立公安業務資料庫,為全市公安工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負責全市公安通信網路的管理,指導全市公安通信工作,保障公安重大任務的通信暢通。收集、掌握反恐怖工作動態,指導全市反恐怖工作;起草市級反恐怖斗爭防範、處置預案及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反恐怖的物質儲備,協調處理恐怖暴力事件等緊急勤務。下設4個副科級機構:綜合科、指揮調度科、機要通信科、反恐怖辦公室4個副科級機構。
(二)政治部
暨人事科、教育訓練科、宣傳科政治部是市公安局黨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負責並指導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下設人事科、教育訓練科、宣傳科3個正科級機構。
1、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承辦管理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有關事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公安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協助地方黨委、組織人事部門管理縣(市)公安局領導班子;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警銜日常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人民警察錄用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承辦全市公安機關的優撫、公安民警意外傷害保險、警察基金會的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檔案、人事信息管理;負責市公安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
2、教育訓練科:指導和承辦公安機關的表彰獎勵工作;研究擬定公安民警教育、培訓計劃,指導警官培訓基地建設;檢查、監督落實情況;負責全市公安民警的體育工作。
3、宣傳科: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宣傳工作和公安文化建設;指導公安機關的影視、新聞報道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機關黨委和機關工青婦等黨群團組織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立,均由政治部管理。
(三)後勤裝備部
(加掛郴州市公安局技防管理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警用裝備、被裝配備的計劃、采購、發放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車輛管理;負責全市公安警務保障工作;管理市公安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屬據點;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管理局機關經費預、決算及其他專項撥款分配計劃並監督、管理使用情況;編制和管理局機關的經費預、決算。研究、擬定全市公安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公安科技項目建設、管理、維護的實施或指導;組織公安科技立項、成果鑒定和技術推廣;收集管理和發布公安科技信息,組織公安科技學術交流活動;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技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社會公共安全防範產品和工程實施技術監督。負責機關房屋、動力設施維修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重要公務接待和民警職工生活等工作。下設財務科、科技科、裝備後勤事務辦公室3個副科級機構。
(四)紀委(監察室)
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按照規定承辦、協辦和指導對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的預防和查處;負責接待民警申訴;負責督促、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效能監察、警務公開工作;依法進行公安內部審計工作。下設審計室1個副科級機構。
(五)警務督察支隊
(加掛「郴州市公安機關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現場監督;負責、協調做好維護公安民警的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六)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加掛「郴州市公安局港澳台事務辦公室」、「郴州市公安局『610』辦公室」、郴州市公安局國內安全情報研究室牌子)
掌握全市影響國內安全的動態,研究擬定對策;承擔港、澳、台的調研及相關聯絡工作。收集、掌握全市邪教、非法宗教活動情況,指導、參與重大邪教、非法宗教案件的偵破。收集、掌握民族、宗教方面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情報信息,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對敵工作;掌握影響全市文化系統安全、穩定的敵情和政治動向;指導公安機關在企事業單位、文化、科研系統開展反顛覆、反滲透的斗爭。組織、指導、監督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和事件的處置;承擔預謀暴力恐怖活動和煽動性、組織性案件和線索的偵查和情報信息工作;承擔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情報信息收集、現場取證及重點對象的偵查和控制工作。下設情報綜合大隊、邪教案件偵查大隊、宗教民族和經濟文化保衛大隊、機動偵查大隊4個副科級機構。
(七)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經濟犯罪情報網路建設、經偵秘密力量的建設、經偵信息平台建設、經濟領域違法犯罪動向研判、打擊經濟犯罪的對外協作組織;指導、監督、參與全市公安機關對涉稅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參與跨區域重特大涉稅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參與全市公安機關對金融、商貿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參與跨區域重特大金融、商貿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行使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打擊職務經濟犯罪的職能。下設涉稅犯罪偵查大隊、金融商貿犯罪偵查大隊、經濟犯罪情報對策研究室、非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經濟犯罪偵查大隊4個副科級機構。
(八)刑事偵查支隊
(加掛郴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郴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牌子)收集、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管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刑事犯罪對策;組織、指導和參與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查;協調跨區域刑事案件的偵破;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對有組織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參與部分有組織犯罪案件的偵辦。負責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現場勘察;負責涉案文字、痕跡物證的提取、檢驗與鑒定;負責案件現場技術照相、錄像;負責犯罪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法醫學勘查、檢驗;涉案的痕跡物證、毒(物)品的化學檢驗、分析等。對全市公安機關的刑事辦案工作進行指導;指導和管理全市刑事技術和刑事特情建設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刑嫌調控和陣地控制工作;推廣應用刑事科學技術的新成果;指導、推動全市刑偵基礎業務建設。參與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及重大政治經濟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市局警犬訓練與使用;指導全市警犬技術工作。下設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1個正科級機構,犯罪對策研究室、重案偵查大隊、刑事技術大隊、基礎工作大隊、警犬工作大隊5個副科級機構。
(九)治安管理支隊
(加掛中共郴州市委警衛處、郴州市公安局警衛處、郴州市公安局保安、護衛隊管理辦公室牌子)依法管理和指導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工作,指導派出所建設;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研究、擬定和實施治安管理的政策、規定;指導、協調治安管理中心工作的開展;組織、指導、協調、參與治安案件的查處、裁決以及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指導和參與群體性事件處置;組織、指導、直接參與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對來郴警衛對象、在郴召開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警衛工作;組織、指導、參與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秩序維護;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機關、社團、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維護;指導全市企事業單位護衛隊伍建設;負責對保安市場和隊伍的監管;負責維護城管執法秩序;指導參與市中心城區的反扒等工作;依法偵辦涉煙違法犯罪案件,指導全市煙草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下設公共秩序管理大隊、基層基礎與綜合大隊、案件偵查大隊、警保大隊、城管大隊、煙草執法大隊6個副科級機構。
(十)礦業治安管理支隊
(加掛郴州市危險爆炸物品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指導、監督、實施依法查處危害礦業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參與礦業秩序的整治;指導、參與查處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非法開采、重大責任事故等相關涉礦刑事案件;指導、參與礦業涉黑涉惡的基礎調查工作,組織、指導、參與偵辦涉及礦業的黑惡勢力等有組織犯罪案件;依法對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槍支彈葯進行管理和案件查處等。下設礦業秩序管理大隊、涉礦有組織犯罪案件偵查大隊、槍支彈葯和危險爆炸物品管理大隊3個副科級機構。
(十一)禁毒支隊
(加掛郴州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承擔市禁毒辦行政管理、內務管理等日常工作;掌握全市各地毒品違法犯罪情況,組織開展重點整治,協調社會力量參與禁毒斗爭;組織和指導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及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掌握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偵查情況,制定緝毒偵查對策;組織、指導並參與部分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境內外毒品情報和各地毒品案件及違法犯罪人員資料的收集、整理,掌握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指導各地禁毒部門特情隊伍建設。下設禁毒預防教育大隊、緝毒偵查大隊、禁毒情報大隊3個副科級機構。
(十二)巡特警支隊
負責指導、參與處置暴力恐怖事件;參與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恐怖事件、突發性事件、重大暴力案件的前期處置工作;參與來郴重要警衛對象的警(保)衛任務以及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場所的搜爆、排爆等工作。參與堵截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解救人質等特別任務。負責市中心城區主要街道的治安巡邏工作。制定全市巡特警工作發展規劃,收集、掌握全市巡特警工作動態,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執行人民警察巡邏和特警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組織巡特警開展訓練。下設特警防暴一大隊、特警防暴二大隊、巡邏大隊、綜合大隊4個副科級機構。
(十三)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
(加掛郴州市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辦公室、郴州市公安局外事辦公室牌子)負責戶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管理,承辦全市人口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常住人口和居民身份證管理;依法管理邊境通行證;指導重點人口、監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承辦不準入境人員的審核上報和信息維護工作;處理外國人加入中國國籍等事宜;指導全市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對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依法管理;審批、管理不準出境人員;歸口管理全市公安、消防、警衛人員與境外內務、警察部門的交往交流工作;負責全市的公安外事工作。下設戶政管理大隊、流動人口管理大隊、公民出入境管理大隊3個副科級機構。
(十四)網監與行動技術支隊
(由網監支隊與行動技術支隊合並組建)負責全市網路安全和技術偵查情報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工作;承擔全市公安網監與技偵裝備的配備等職能;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互聯網路的安全與保護工作;研究、擬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術規范;指導並實施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運用網路偵控手段收集情報信息,偵辦犯罪案件。負責偵控系統建設與維護。綜合運用技偵手段參與辦案。下設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五大隊、六大隊6個副科級機構。
(十五)監所管理支隊
(加掛郴州市公安局監所管理中心牌子)負責研究、擬定有關監管工作的規章、制度;掌握監所工作情況,開展對策研究;指導全市監管場所業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監管部門依法承擔執行刑罰的工作;檢查監管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查處重大事故;指導監所對被監管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指導、參與全市監所機構深挖犯罪工作;負責北湖、蘇仙兩區已決罪犯、未決犯罪嫌疑人以及刑事拘留違法犯罪人員的看守工作;主要負責全市范圍內吸毒人員的強制戒毒和治療;主要負責市區內(含兩區)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人員的治安拘留;負責全市范圍內賣淫嫖娼人員的收教和性病檢查、治療。下設6個機構,其中3個副科級機構:綜合科、監管業務指導科、深挖犯罪工作指導大隊;3個正科級機構:市看守所、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市拘留所(加掛郴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牌子)。
(十六)執法監督支隊
(加掛郴州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辦公室、郴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牌子) 負責擬定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協調起草公安法制規范性文件;研究執法中的問題和對策,組織開展案件審核、執法檢查、考核評議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指導、辦理行政復議、聽證、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審批工作;承擔市勞動教養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少年收容教養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案件;承擔局屬單位直接承辦案件的有關審批和移送起訴工作。依法履行《信訪條例》和《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賦予的各項職責任務,代表市公安局閱處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投訴請求,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信訪工作。下設法制辦、勞教辦、信訪辦3 個副科級機構。
(十七)行政審批科
正科級。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市公安局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年檢年審、服務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事項除外)。

⑤ 如何根據內保條例處罰單位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存在治安隱患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整改,並處警告;單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或者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建議有關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是為規范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制定。



(5)治安保衛組織機構擴展閱讀: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關系全國或者所在地區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單位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范圍提出,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

(一)廣播電台、電視台、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二)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

(三)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製、生產單位;

(四)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五)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

(六)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

(七)教育、科研、醫療單位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

(八)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九)研製、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十)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的單位。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遵守本條例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一般規定和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特別規定。

第十四條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按照有關國家標准對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範設施,並實施重點保護。

第二十條

單位治安保衛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賠禮道歉,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單位賠償後,有權責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侵權的治安保衛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的費用;

對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侵權的治安保衛人員,單位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治安保衛人員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屬於受單位負責人指使、脅迫的,對單位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並由其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接到單位報警後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公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遭受損失,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行為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二十二條

機關、團體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高等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具體規定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⑥ 山東省公安廳關於對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和治安保衛人員表彰獎勵暫行規定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單位保衛組織和保衛人員是維護單位安全穩定的重要力量,表彰獎勵工作是加強單位保衛隊伍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對於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導向作用,促進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和保衛隊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全省公安機關緊緊圍繞建設平安江蘇、推進「三項建設」和「三項重點工作」等中心任務,以及奧運、世博、建國60周年等重大活動安保,及時表彰獎勵單位保衛隊伍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群體和先進人物,有效調動了廣大保衛組織和保衛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保障了全省單位內部安全穩定,為全省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平穩作出了積極貢獻。各級公安機關要從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全局出發,充分認識開展單位保衛組織和保衛人員表彰獎勵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抓住《規定》實施的有利時機,建立健全創先爭優的激勵機制,更好地發揮典型的標桿引領作用,推動單位內部安保工作和保衛隊伍建設不斷發展進步。要緊密結合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動安保,選樹表彰維護單位安全穩定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鼓舞士氣、激勵鬥志,有效服務現實斗爭。各級公安機關內保工作主管部門要當好公安機關黨委(黨組)的參謀助手,堅持實事求是、按績施獎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標准條件,規范操作程序,認真審核把關,確保表彰質量,促進表彰獎勵工作的健康發展。要嚴格控製表彰獎勵的數量、對象和等級,除對重大安保活動、重要專項行動、重大案件事件處置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及時進行表彰外,原則上一年表彰一次,表彰等級一般逐級提升。集體獎勵的對象是單位內部治安保衛組織或者為完成專項任務組成的工作集體,一般不對其所在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個人獎勵的對象是從事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對單位分管領導的表彰獎勵應適當控制。對受表彰的集體和個人,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一定物質獎勵,有條件的公安機關也可以給予適當物質獎勵。對見義勇為的個人,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報獎勵。要加強先進典型的發現、培養、選樹和宣傳教育工作,給予更多的關心和愛護,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發揮作用的條件,保持先進典型的生命力。要建立健全單位保衛組織和保衛人員表彰獎勵檔案台賬,每年將表彰獎勵的基本情況統計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內保部門。


更多信息,請訪問山東事業單位信息網。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⑦ 九江市公安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安局內設機構23個,直屬機構14個,下屬事業單位2個,機關黨委和紀委按有關規定設置。
(一)辦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及時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統計、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對全市公安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公安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機構的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檔案管理工作;開展公安理論研究。
(二)指揮調度處(副處級,對外稱指揮中心)
組織制定工作預案,協調、輔助指揮全市性重大突發案(事)件處置和重大警務活動;負責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和授權的日常警務指揮調度,傳達、落實有關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指導、規范、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指揮系統和110報警服務台建設;承擔市局機關24小時值班工作。
(三)情報信息研判處
負責全市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重要動態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報送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情報信息綜合應用平台建設,推動情報信息系統高端應用和專業化分析研判工作。
(四)國內安全保衛處(副處級,對外稱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掌握影響全市國內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動態,擬訂工作對策;組織、指導、督辦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案件、事件的偵察、控制、防範和處置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對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防範、處置工作;組織、指導調研和專案派遣工作,承辦有關對台工作事務;組織、指導國內安全保衛基礎工作;承辦上級交辦和跨區域的重大案件和專項工作。
(五)經濟犯罪偵查處(副處級,對外稱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掌握、分析、研究經濟犯罪動態,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跨區域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經濟犯罪偵查工作的業務建設;辦理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六)治安管理處(副處級,對外稱治安管理支隊)
擬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辦法、規定;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戶籍、民用槍支彈葯、管制器具、劇毒化學品、娛樂場所、特種行業;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指導全市特警隊、巡警隊建設以及處置重大群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保衛組織的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指導、監督保安服務業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戶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居民身份證的製作、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治安案件和相關刑事案件。
(七)技術偵察處(副處級,對外稱技術偵察支隊)
擬訂技術偵察工作的有關辦法、對策;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技術偵察工作;收集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和重大案件線索;組織重大案件、緊急治安事件及重大活動的技術偵察支援工作;協調跨區域重特大案件的技術偵察工作;組織、管理技術偵察專業培訓和技術偵察裝備工作;辦理有關重大案件,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八)刑事偵查處(副處級,對外稱刑事偵查支隊)
掌握、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動態信息,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辦案工作;組織規劃和推廣應用刑事技術、刑事情報信息工作,為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負責與外省、市開展情報信息交流、協調辦案;組織、協調、偵辦重特大跨區域案件、有組織犯罪案件,緝捕重要案犯;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九)科技信息化處(對外稱科技信息化支隊),增掛「信息中心」牌子
規劃、指導全市公安通信、信息和公安科技工作;擬訂、實施公安通信網路建設和信息系統技術標准;規劃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系統建設及聯網工作,組織開發、推廣、應用、整合公安業務資料庫,開展信息服務;負責公安信息與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信息網路運行、設備維護、數據查詢、聲像信息傳輸等技術保障工作;擬訂科技強警工作規劃,管理公安科研和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公共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十)網路安全保衛處(對外稱網路安全保衛支隊),增掛「互聯網監控中心」牌子
擬訂信息安全政策和技術規范;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互聯網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技術偵察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電子數據檢驗鑒定工作;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十一)交通管理處(副處級,對外稱交通管理支隊)
擬訂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執勤執法工作,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導市直公安機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全市劇毒化學品跨區域道路運輸路線的核准,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證的審批;指導、監督全市機動車登記、安全檢驗和駕駛人考試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公安機關交通科技管理和信息化應用。
(十二)監所管理處(對外稱監所管理支隊)
掌握全市公安監所工作信息,擬訂公安監所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度和對策;指導、監督全市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等場所的人員監管、教育工作;掌握羈押情況,檢查、指導監所安全防範工作,查處重大事故;指導、監督公安監所的管理機構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所配合辦案、深挖犯罪工作;規劃和指導監所及其設施、裝備和技術建設。
(十三)出入境管理
組織、指導全市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國人入出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負責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有關辦法、規定;承擔內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內外國人居留、簽證延期管理工作,承擔國籍、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務;組織協調出入境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負責全市出入境證件的管理、製作和出入境信息網路建設等工作。
(十四)法制處(對外稱法制支隊),增掛「勞動教養審批辦公室」牌子
組織草擬、審核與公安工作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指導、監督、檢查公安執法工作;指導、辦理公安機關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管理勞動教養對象的審批和有關勞教對象申訴案件的受理等工作。
(十五)禁毒處(對外稱禁毒支隊)
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擔對麻醉葯品原植物、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處工作;依法承擔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工作;協調跨區域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禁毒宣傳教育和對吸毒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對全市繳獲毒品的檢驗、分析和保管工作;承辦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毒品犯罪案件。
(十六)裝備財務處
指導全市公安裝備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全市公安經費保障機制建設工作;擬訂全市公安裝備建設的規劃,負責警用裝備,被裝的計劃、申報、訂貨、調運、儲存、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安裝備經費的申報、分配、管理工作;編制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管理市局所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公安專項經費的使用;負責市局機關社會保障、公費醫療工作。
(十七)警務督察處(對外稱警務督察支隊)
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查處違紀案件;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十八)審計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審計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十九)信訪處
接待群眾來訪,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請求;調查、復查、復核並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信訪事項;督促、檢查、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信訪工作;收集、掌握和分析全市公安信訪信息,及時綜合、反饋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社會治安問題及其它重大問題;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工作。
(二十)巡邏警察支隊(副處級)
承擔市區部分110處警任務,負責市區治安巡邏,承擔市局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一)特警支隊(副處級)
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處置暴力恐怖犯罪、嚴重暴力性犯罪;處置暴亂、騷亂事件;處置大規模流氓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處置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擔負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和其他應當由公安特警隊承擔的任務。
(二十二)教育訓練支隊(副處級,對外稱市人民警察教育訓練學校)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民警的在職培訓工作,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三)政治部
人事處。指導全市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的調研工作;指導全市公安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優撫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協管幹部的考核工作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承辦全市公安民警考試、錄用、授銜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民警警號和證件;指導、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的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
宣傳處。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宣傳思想、文化建設、政治教育和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推薦和宣傳先進典型。
綜合處。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警察內務管理、從優待警和維權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公安民警訓練工作的計劃、方案;指導全市公安民警訓練基地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民警在職學歷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警察體育工作。
老幹部處。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青、婦和計生等工作。
紀委(監察室)。為市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增掛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工委牌子。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配副書記2名(其中1名兼任監察室主任)。

⑧ 公安局都設有哪些部門機關。具體工作是什麼

公安局都設有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具體工作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拓展資料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⑨ 公安部屬下有哪些局,分別為公安部第幾局

公安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是全國公安工作的最高領導機關和指揮機關。

公安部設有辦公廳、情報指揮、研究室、督察審計、人事訓練、新聞宣傳、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刑事偵查、反恐怖、食品葯品犯罪偵查、特勤、鐵路公安、網路安全保衛、監所管理、警務保障、交通管理、法制、國際合作、裝備財務、禁毒、科技信息化等局級機構。

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海關總署緝私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分別接受公安部和海關總署、公安部和中國民用航空局雙重領導,以公安部領導為主。

食品葯品違法犯罪是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嚴重威脅,此前打擊食葯領域犯罪是由公安部和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合作,分別進行行政監管和刑事打擊。

鐵路公安局,前身是鐵道部公安局,在鐵道部撤銷、中國鐵路總公司掛牌成立之後,更名為鐵路公安局,現明確為公安部內設機構。

2018年3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公安邊防部隊改制,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轉到地方後,成建制劃歸公安機關,並結合新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進行適當調整整合。

2018年12月25日,公安部召開公安現役部隊官兵集體退出現役命令宣布大會。2019年1月1日,公安邊防部隊全體轉改人員集體脫下軍裝,換著人民警察制服。

⑩ 論公安機關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職能作用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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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是培育高等專業人才的場所,也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穩定學校就能穩定一方。同時,安全穩定是學校生存與發展的前提,要想有長足的發展就必須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高校安全保衛工作,是指高校保衛組織在公安保衛部門的指導下,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進行的一項專門工作。如何搞好高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構建平安校園,還校園一個祥和、安寧的環境,已經成為公安機關和高校保衛組織一個亟待研究和解決的課題。
一、高校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保衛工作擔負著維護學校穩定的政治責任和保障校園正常的治安秩序的艱巨任務。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高新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也帶來了一些影響高校政治穩定的不利現象,導致當前高校保衛工作存在諸多問題。
(一)高校園區快速興起與管理模式不成熟的矛盾
高校辦學方式、管理體制、運作機制等方面較之傳統有很大的變革,其管理模式是全新的,與傳統、單一的高校辦學方式相比存在許多區別。如後勤服務全面實現社會化,教學、生活管理相對分離,易造成對學生管理的脫節;園區內不同類型的高校集中建設,綜合布局,各高校學生集中居住,形成學生同進不同出,同室不同班,同樓不同校的復雜格局,造成管理上的混亂。
(二)大規模辦學與安全保衛力量、裝備配備相對薄弱的矛盾
伴隨高校擴招,學生人數的增加,校舍面積及相應設施不足的矛盾異常突出,因此,幾乎所有高校新區的建設進度都抓得很緊,晝夜施工,常常是一期工程剛完,就投人使用,住進學生,開始上課,接著二期工程繼續展開,新建校區出現「邊使用,邊完善,邊建設」的局面。而安全保衛設施的建設不能與其同步進行,必要的物防設施不能及時到位,技防設施不能及時落實,高度現代化的新建校區的安全保衛工作仍按傳統的模式進行,保衛部門倍感力不從心。
(三)校園周邊環境復雜
一些當地的犯罪分子把高校作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場所,明目張膽地到校園尋釁鬧事、調戲女生、敲詐勒索、偷盜搶劫財物;周邊的餐飲、娛樂網點以學生為贏利對象布滿校園周圍,打架斗毆、敲詐事件時有發生,直接危害師生校職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校園的安定。
(四)校內治安形勢產峻
一是辦學規模層次不斷擴充。一些高校為了擴大規模、提高經濟效益,不斷提高辦學規模和層次,生源復雜,有並軌生、自費生、函授生、夜大生、進修生等。學校規模和層次的擴充,無疑加重了保衛工作的負擔。二是校內「四工」人員大量增加。為了改善辦學條件方便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近年來學校周圍商業網點、文化娛樂設施增加,基建工地不斷上馬加上校辦產業的發展。一些部門聘請打工人員以至校園出現了大批的臨時工、合同工、建築工、季節工。這些人員流動性大最難管理。有些人員利用在校園做工機會,在校內作案。這使校內的保衛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三是教育對象條件發生變化。近年來,各高校拓寬生源渠道,部分學生家庭生活富裕學生整體生活條件也逐年由貧困型向小康型轉化。學生的行李已由過去簡單的被子鋪蓋增添進了收錄機、自行車等貴重物品少數學生還自帶了高檔的計算機、電視機和手機等消費品。這些物品相應地成為犯罪分子作案目標增加了保衛工作的內涵和外延。四是固定資產及科研、教學設備逐年增多。有些學校接受了國外貸款獲得了一些高技術儀器設備。這就對高校保衛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五)高校保衛工作集苦、累、險於一身,保衛人員收人低
學校保衛部門是一個不同於一般機關、科室的特殊部門,保衛崗位集苦、累、險於一身具有政策性、秘密性和敏感性。保衛工作是一項耗時費力、傷精勞神,充滿矛盾和危險的工作遇有案情保衛人員必須加班加點工作特別是在節假日和夜間其他人員可無憂無慮地休息。而保衛人員必須值班巡邏。但絕大部分高校的保衛人員是高校的貧困戶、特困生,待遇低、收入少、創收又無門,嚴重挫傷了高校保衛人員的積極性和保衛組織的凝聚力、吸引力。人心思動、軍心不穩已成為高校保衛部門一大難題。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建立規范、統一的制度
網路校園安全管理是一項長期、復雜、艱巨的工作,要想建立起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首先必須在提高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認識的基礎上,組織制定好校園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校園的一般性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管理的目的、范圍、管理內容、檢查制度、評價標准、責任迫究等。對於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內容應包括:突發性事件後果的預測、辨識、評價;應急各方的職責分配;應急處置行動的指揮與協調;應急處置中可用的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經費保障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等;在發生突發性事件時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的措施;現場恢復、應急培訓和演習規定、法律法規要求、預案的管理等。
(二)加大投人,加大新建校區「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防範體系
高校的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重視,不能只停留在口上、會上,要落實在行動上。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學校領導應有清醒的認識,要捨得投人,花錢保平安、保穩定。一是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校衛隊伍,招聘一批受過安全保衛專門訓練的綜合素質高的保安人員,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對全校區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在進行安全管理的同時,為師生提供安全服務和援助。二是完善各重點部門的防範措施,如在學生宿舍、實驗樓安裝防盜門,加固門窗,設立安全警示牌;在道路上設置減速帶等,加強物防措施,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三是在重要部門、要害部門和交通要道口安裝技防設施,如在校區設立安全監控中心,實驗樓、辦公樓、網管中心等重要部門和交通要道設置攝像鏡頭,在建築物內設立消防監控中心、電子報警系統等,實行24小時全方位監控。
(三)加強校園治安防控機制建設,為校園德定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高校在實現發展的同時必須正確面對和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尤其要重視校園治安穩定工作。高校治安處理不好勢必影響校園穩定工作甚至影響社會穩定。我們一方面要加強和充實保衛基礎工作,改善隊伍和人員結構,進一步完善高校保衛體制改革,加強與所在地執法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強化校園內部和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凈化校園治安秩序另一方面必須強化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將校園治安防控機制建設好,從人員和經費上給予優先保證保持與學校規模、效益的協調發展。在實施此項工程中。必須長遠規劃、穩步推進,充分發揮專職隊伍和群防群治隊伍的積極性,努力做到辦事高效、管理科學、服務規范,積極為學校和師生創造良好的校園治安環境維護校園的穩定局面。
(四)建立預警機制,掌握保衛工作的主動權
防範是基礎,打擊是手段,打擊為防範創造條件和環境,經常性的預防可防患於未然。為保證保衛工作有前瞻性,必須善於及時了解,及時分析,研究新形勢、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靈敏的、高效的預警機制,建立各種預案,並進行不斷的修正。這樣可以及時了解和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和一觸即發性的問題,及早化解和處理各種矛盾,避免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動權,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利用現代化大眾媒體、計算機和互聯網收集輿論信息,及時對這些信息加以分析和處理,為保衛工作及時提供有用的信息,追根求源,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五)提高保衛人員待遇,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保衛隊伍
提高高校保衛人員待遇是充分發揮高校保衛機構職能作用的有效激勵機制,要按各級教育、公安部門有關文件執行提高高校保衛人員的崗位津貼和加班補助。在提職、提干、評職稱等方面盡可能與其他行政部門拉平,鼓勵、吸引有作為的同志到保衛部門來工作,獻身高校保衛事業。要做好新時期保衛工作,必須有一支高素質的保衛隊伍從高校的全局出發要捨得把那些黨性強、作風正、素質高具有一定文化資歷的優秀幹部選入保衛部門有計劃選送高校保衛人員。
當今社會在不斷向前發展,高校的保衛事業不能被時代的步伐拋下,應該順應時代的潮流,不斷分析保衛事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管理水平,勇於接受新事物,針對新情況、新形式、新特點,高校保衛工作必須領先一步,具有超前意識,才能更好地保護好校園的安全穩定,營造一個良好的積極向上、團結、友好的高校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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