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董事長職責
⑴ 董事長的職責
董事長崗位職責
1、 全面負責公司重大經營方針、戰略目標的制定與決策;
2、 召集公司董事版召權開董事會會議;
3、 負責召集股東召開年度股東大會,並主持股東會議;
4、 在任職期內負責法人治理結構的改進及實施;
5、 全面監督公司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6、 代表股東或董事會成員決定公司經營方向、公司注冊資金、經營期限的決議。
⑵ 董事長的職責范圍
董事長的工作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
1、董事長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會選出,其代表董事會領導公司的方向與策略。
2、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董事會。
3、在日本和韓國的大型會社(公司)稱為「會長」,名稱分別為「取締役會會長」和「理事會會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
拓展資料:
董事長的權利如下: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員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計劃以及日常經營工作 中的重大事項;
3、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4、提名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決定報酬、待遇以及解聘,並報董事會批准和備案;
5、審查總經理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
6、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系統的財務狀況;
7、簽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8、簽署對外重要經濟合同、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9、處理其他由董事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10、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11、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
12、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13、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14、除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
董事長——網路
⑶ 董事長職責
董事長工作職責
1.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戰略、專經營方針、年度計劃、財屬務預算、投資及日常經營工作的重大事項。
2.審核公司機構調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3.監控和審計公司的各項重大發展計劃、投資事項的執行。
4.審核總裁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
5.對公司總裁和高層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和監控。
6.簽署公司的出資證明書、投資合同書及其它重大合同書、報表與重要文件、資料。
7.根據總裁的提議,審核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的聘任、薪酬和解聘。
8.簽署批准公司招、解聘中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
9.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按規定對公司的重大財務支出和資金事項進行審核、審批。
10.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工作。
這是董事長的職責,望採納!
⑷ 私立學校董事長是多大的官職
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從各國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長的權利不是由股東大會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規定的。一般來說,董事長擁有如下權利: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員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計劃以及日常經營工作 中的重大事項;
3、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4、提名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決定報酬、待遇以及解聘,並報董事會批准和備案;
5、審查總經理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
6、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系統的財務狀況;
7、簽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8、簽署對外重要經濟合同、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9、處理其他由董事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10、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11、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
12、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13、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14、除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