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警告
❶ 治安處罰警告會開處罰通知書嗎
開具治安處罰警告的執法機關,必須同時開具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六條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應當製作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處罰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件的名稱和號碼、住址;
(二)違法事實和證據;
(三)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處罰的執行方式和期限;
(五)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的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決定書應當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加蓋印章。
(1)治安處罰警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第二十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有較嚴重後果的;
(二)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四)6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❷ 治安警告處罰
警告是治安行政處罰的一種,如果給予治安警告,必須有書面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如果沒有收到該決定書,不是代表沒有違法,而是違法事實輕微,不需要給予處罰。今後是可以開具無違法犯罪證明的。
❸ 被派出所治安警告處理過,會記入個人檔案里嗎
會記入公安機關個人信息管理資料庫,但治安處罰不同於刑事處罰,受過治安處罰的人不會影響公安機關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第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警告是治安處罰的一種,同時也屬於違法行為、後果和情節最輕微的一類。
第二,原則上派出所辦理的治安案件都應當建立檔案,以備查詢。但在實踐當中,治安案件只有辦公條件較好、管理完善的派出所才會建立檔案,且統一保存。辦公條件較差、管理相對落後的派出所,根本沒有條件建檔,處理結束了後就隨便丟棄了。
第三,只要刑事犯罪的案件,經過人民法院判決以後,會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寄送《刑事判決書》,派出所會留底並做犯罪記錄,這種情況下將是一生的記錄。
(3)治安處罰警告擴展閱讀:
從比較法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點:
1、從處罰主體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實行「一元制」的處罰體制,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權集中由公安機關行使。
2、從處罰程序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完全採用行政處理程序。
3、從制裁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為較重的一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我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
4、從處罰的強制性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警察強制性。
從比較法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點:
1、從處罰主體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實行「一元制」的處罰體制,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權集中由公安機關行使。
2、從處罰程序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完全採用行政處理程序。
3、從制裁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為較重的一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我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
4、從處罰的強制性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警察強制性。
參考資料:網路-治安管理處罰
❹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不予處罰和警告處罰有哪些區別
《治安處罰法》中不予處罰和警告處罰的區別主要在於前者是具有違法情節,但不構成實行處罰條件或具有法定免除處罰條件,而沒有實施處罰;後者是具有違法情形但情節較輕而給予了處罰。
警告處罰,是《治安處罰法》的處罰種類,這種處罰適用於違法事實存在,違法情節較輕,處罰條件具備的違法對象,是最輕的行政處罰。有提醒警示、不可再犯的意思,屬於申誡處分。
不予處罰,是指行為人的行為不構成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或者行為人雖實施了違法行為,但由於法定原因而免除處罰,即:沒有受到處罰。
《治安處罰法》規定了不予處罰的法定情形。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第十二條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十三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
第十四條 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❺ 治安警告處罰
一、如果在S省被治安警告處罰,在戶籍所在地A省B市是不會有記錄的,因為目前違法系統還專沒有投入使用屬,犯罪系統可以查到。因此,現在還查不到。
二、治安警告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如果已經處罰,是要保留案底的,但治安警告是輕微違法,一般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從比較法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點:
(1)從處罰主體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實行「一元制」的處罰體制,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權集中由公安機關行使。
(2)從處罰程序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完全採用行政處理程序。
(3)從制裁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為較重的一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我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
(4)從處罰的強制性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警察強制性。
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警告處罰是如何實施的
警告適用於情節輕微或未構成實際危害結果的違法行為。在所有行政處罰中,警告屬於處罰最輕的一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九十一條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第一百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6)治安處罰警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六條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火車來臨時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卧、搶越鐵路,影響行車安全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❼ 毆打他人是否可以適用警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幾條
毆打他人可以給予警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❽ 治安管理處罰法 有哪些違法行為可以作警告處理
這個沒有詳細的說法 只是一個很籠統的范圍 一般未滿16歲未成年人一般都是警告 並且會對違法人父母有個什麼責令具結悔過
❾ 警告是屬於行政處罰還是行政處分
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都包含了警告,是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的警告,要根據你的行為的性質,工作單位的性質進行判斷。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警告區別:
1、行政處分中的警告所依據的是《公務員法》,處罰對象自然就是國家公務人員,對普通老百姓是沒有效力的。
2、行政處罰中的警告所依據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對象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相關規定的公民,這其中自然也涵蓋了公務員。
(9)治安處罰警告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區別:
1、作出決定的主體范圍不同。行政處罰是由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作出的,這些行政主體具有對外管理職能,其行政處罰權已為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而行政處分是由受處分的公務員所在機關,或上級機關,或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也就是說,一般的行政機關都享有對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權。
2、所制裁的對象不同。行政處罰制裁的對象是違反行政法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行政處分的對象僅限於行政機關系統內部的公務員。
3、採取的形式不同。行政處罰的形式、種類很多,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許可證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而行政處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 職和開除等六種形式。
4、行為的性質不同,行政處罰屬於外部行政行為,以行政管轄關系為基礎;而行政處分屬於內部行政行為,以行政隸屬關系為前提。
5、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不同。行政處罰所依據的是有關行政管理的法律規范,而行政處分 則由有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或公務員的法律規范調整。
6、兩者的救濟途徑不同。對行政處罰不服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相對方可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通過復議與行政訴訟獲得救濟;而對行政處分不服的,被處分的公務員只能向作出處分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或行政監察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