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和許可權
『壹』 職責與許可權一致的原則包括哪些內容
權利是完成任務的必要工具,職位和權利是相對等的。分工本身就內意味著明確職務,承擔容責任,並確定與職務和責任相對應的利益。為了實現職、責、權、利的對應,要做到職務實在,責任明確,權利恰當,利益合理。遵循這一原則,要有正確的授權,組織中的一些部門或者人員所負責的任務,應賦予相應的職權。
授予的權利不應大於或小於其職責,下級也不能超越自身的權利范圍。上級掌管總的許可權,其他許可權分配給下級,既統一領導,又分級負責。如果有權無責,會助長瞎指揮和官僚主義,有責無權或許可權太小,會阻礙或束縛管理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組織缺乏活力,不能真正履行相應的責任。
『貳』 質量管理的職責與許可權是什麼意思
就是各部門、個人在質量管理體系中的職責與許可權,即: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擁有哪些權力。比如:質量管理部經理,其它職責是:組織制定公司質量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報領導審批並嚴格執行;安排人員將規章制度交有關部門備案。編制符合「三證合一」質量論證體系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並申請通過認證。組織制定技術標准、工藝標准、服務標准等文件,構建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參與公司質量方針、目標的制定。協調公司內外相關部門,積極組織各項質量體系的運作和實施,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客觀條件的變化對各項認證體系進行維護,促進其在企業內順利實施。組織進行原材料的品質檢驗,嚴格把關,組織對外協廠的產品質量進行檢驗評價。組織、指導車間進行生產過程的工序的檢驗,依據技術文件組織對完工的產品的進行出廠檢驗,保證產品合格出廠。
工作許可權:
建立公司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及標准,推進公司質量體系的運作與實施;
控制公司產品質量,全面提升公司產品的質量水平,從而有效提升客戶的滿意度和公司的市場佔有率。
『叄』 工作職責和許可權有區別嗎
職責就是職務責任。它是工作時必須做的,出情況要你負責任的
許可權內是你干工作時,不需要容請示上級,自己可
以命令使用的資源。人,工具,錢或者人際關系等。
打個比方,你是一個機器銷售員。與客戶溝通銷售環節中的事情,是你的職責。
如果機器出問題了,問題從客戶反映回來,你的職責是通知售後服務部或者廠部,由他們想解決辦法,然後你再用他們的解決辦法加自己的職責:耐心委婉有徵服力的說辭去回答客戶。向相關部門及時反映問題、說服溝通是銷售員職責,你讓廠部或者售後想辦法是你的權利,想的辦法有沒有用你不承擔責任。
『肆』 車間主任的職責和許可權有哪些
車間主任的工作職責、和管理許可權:
1、在生產部領導下全面負責車間之生產、質量、技術、設備、安全等各項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生產效益,全面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指標和任務。
2、負責對生產部下達的生產任務進行生產計劃分解工作,確保生產任務按時、按質、按量交貨。3、根據生產部下達生產計劃,組織車間生產,協調各生產工序,掌握生產進度,保證均衡生產和生產任務之完成。4、負責組織不斷改進產品裝配工藝,提高裝配生產效率,從而提升車間產能,降低人工成本。5、抓好車間文明生產,抓好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工作,嚴格操作規程。6、督促員工做好工具、設備、原料的維護、保管、衛生、安全,抓好生產區域場地的清潔衛生工作7、對員工出勤、紀律、工作效率、責任心及員工考核的公平、公正性等負責;並負責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與生產的質量情況。8、保證部門產品質量、數量、效率、安全、現場環境、成本等目標的完成;和其他部門的關系。(用合作度或滿意度);員工教育培訓目標。
車間主任職責
1、在分管領導的指揮和部署下,全面負責車間的日常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全面落實公司的各項制度;積極組織參加公司開展的各項活動。
3、認真做好車間職工的政治教育工作,負責本車間職工的浮動工資及獎金的評發工作,充分發揮每位職工的積極性。
4、在生產管理方面,要根據公司責任目標方案制定本車間的工作計劃,並負責落實工作計劃的實施;搞好車間各班組的勞動競賽,組織制定生產預案和安全預案,提高操作人員的操作技能和素質,從而提高勞動工作效率;對生產負直接責任,針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整改,並組織事後勞惜,吸取經驗教訓。
5、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搞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負責監督檢查車間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帶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分公司及全體職工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事故要及時採取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積極有效的處理。
6、在設備管理方面要指導制定車間設備的各種檢修計劃,以維護安全生產和高效運行。
7、在環保管理方面要負責組織搞好車間的節能減排工作,將環保問題作為一項重點任務來抓,並組織有關人員技術攻關,搞好車間的技術革新。
8、在日常管理方面要負責車間人員請消假,保證生產崗位有足夠的人員和良好的生產秩序;抽查生產班組的勞動紀律執行,組織制度車間考核細則。
9、認真鑽研業務技術,不斷搞好車間管理。管理許可權:1、負責本車間內主要目標和計劃,制定、參與或協助上層執行相關的政策和制度;
2、負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部門員工的管理、指導、培訓及評估;
3、負責生產計劃落實,物料准備,新產品導入准備;
4、完成車間每月生產任務,並做好每月生產報表及各項統計;
5、對所負責員工進行日常管理並負責對其進行考核;
6、做好設備的規范使用和現場管理。
車間主任是生產一線的指揮員,負有組織生產、協調經營、帶好隊伍的重要使命,其職責包括如下內容:編制並落實生產計劃,進行作業研究、生產管理(產量、進度)、質量控制、成本控制、設備管理、安全管理、環境管理以及對班組進行管理、培訓與考核部下、激勵部下等等
車間是整個企業的生產重心,是企業直接從事作業活動的單位,車間主任要控制好產品的五個要素——品種、質量、數量、交貨期和成本,加強企業各項決策的落實。
生產管理
1、保證本車間的一切生產行為完全按照生產管理文件規定進行。
2 、根據生產部門下達的生產計劃,負責組織編制氧化車間生產作業計劃指令單,並保證計劃按期完成。
3 、負責氧化車間各個崗位人員的合理調配以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4 、負責組織氧化車間有關人員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工藝技術和質量問題,主持召開每天生產作業例會,安排布置車間生產。
5 、制訂及編寫生產用工藝規程、原始記錄、及用於記錄的各種表式交有關部門審核,經企業負責人批准實施。並確保有關生產操作的指令能嚴格執行。
6 、負責氧化車間各級人員的培訓。
7 、負責建立自查制度,對生產全過程進行監控。
質量管理
1、車間主任對本車間的產品質量負責。
2、堅持「質量第一」方針,正確處理好進度與質量的關系。
3、認真執行各項質量制度和質量控製程序,嚴肅工藝紀律,對本車間人員違反工藝紀律造成的質量問題負領導責任。
4、組織好車間內部的均衡生產和工序管理,把車間質量管理目標分解到班組和個人,對車間質量指標的完成負責。
5、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及時組織不合格品的質量分析會,對質量事故及不合格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質量信息。
成本控制
1、預算控制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的消耗。
2 、建立資源消耗台帳,實行資源消耗的中間控制。
3、應用成本與進度同步跟蹤的方法控制部分項目工程成本。
4、建立項目月度財務收支計劃制度,按計劃控製成本費用支出。
5、加強質量管理,控制質量成本。
6、堅持現場管理標准化,堵塞浪費漏洞。
設備管理設備技術狀況的管理對所有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並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准。
各單位的生產設備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設備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設備綜合完好率指標,並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安全管理
l 、認真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以及本企業的指示、通知、決定、對其氧化車間范圍的「 三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有效生產)
2、認真做到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 、按時提出車間,班組安全措施項目, 經上級批准後,負責對措施項目的實施;在工作中制訂作業和工藝規程,做到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
4、積極認真工作.按時完成和超額完成廠部下達的生產任務,並保質保量。
5 、制訂和修訂本車間、班組的安全技術操作細則,經安全科審核,提出意見.企業管理委員會批准後,負責貫徹執行.
6 、定時或不定期檢查生產現場的建築物,機器設備、安全設備、原材料、成品、工作地點和生活用房等有關安全衛生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解決.或向上級反映.請求幫助解決。
7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認識和專業知識水平.同時對新調入車間、班組的職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培訓.堅持有證操作的規定。
8 .對本車間或班組的傷亡事故報告、統計、調查的及時性和正確性負責。並分析事故原因,故育職工、吸取教訓,擬訂整改措施,督促檢查有關方面貫徹執行。
環境管理
為了改善職工身體健康的衛生環境,防止職業病和職業中毒,保證環境達到生產要求為目的的一切設施
1、為保證空氣清潔削除空所中揮發的化學品,使空所合乎勞動保護要求而安設的通風換氣裝置。
2、為採用合理的自然通風和改善自然採光而開設窗和側窗.
3、增強或合理安裝車間、通道及工作區人工照明。
4、對有害健康的地點實行隔離設施。
5、為改善和保證供應職工在工作中的飲料而採取的設施(如配置清涼飲料或解毒飲料的設備。飲水清涼、消毒、保溫的裝置等)。
6、為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雜訊及振動的設施。
班組進行管理
①素質管理
由於班組成員所接受的教育程度各不相同,人員的素質也因此參差不齊,這就需要培訓、引導。首先,管理者的綜合素質要達到一定的高度,否則無法以身作則。其次,培訓、引導要有針對性,對不同的人要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培訓。再者,人員的素質不是培訓兩天就能提高的,這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持之以恆很重要。
②紀律管理
要使班組成員能夠自覺地遵守勞動紀律,班組必須有一套比較完善的考核制度。廠有廠規,班有班規,班規是廠規的延續和細化,且更具針對性。考核要公平,透明度要高。考核公平是避免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矛盾激化的首要條件,考核及時可對應受到教育的人起到良好的警示和促進作用,考核透明就是要讓班組的每個成員都知道,從而提高對勞動紀律的認識。
③思想管理
思想管理是利用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班組成員在思想和行為上向良好、健康的方向發展,思想管理是班組管理的基礎,加強思想管理可以提高人員的思想素質,提高班組人員的自覺性,使班組成員和睦相處。
培訓與考核部下、激勵部下
建立以班組、車間、廠部三級評比制度,實行首位高工資、末位淘汰制、違章辭退制的三制精神,弘揚先進,激發全體職工的勞動熱情,調動積極性.
部下能按規章制度進行操作,而且取得了成績,車間主任有權對其進行物質或精神方面的獎勵。目的是激勵下屬做得更好,同時起到示範作用以期有效帶動其他員工都能積極主動地做好工作,使全車間的工作做得更好。
『伍』 行政崗位職責和許可權是什麼
企業行政管理廣義上包括行政事務管理、辦公事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產會計管理四個方面;狹義上指以行政部為主,負責行政事務和辦公事務。包括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推動、日常辦公事務管理、辦公物品管理、文書資料管理、會議管理、涉外事務管理,還涉及出差、財產設備、生活福利、車輛、安全衛生等。工作的最終目標是通過各種規章制度和人為努力使部門之間或者關系企業之間形成密切配合的關系,使整個公司在運作過程中成為一個高速並且穩定運轉的整體;用合理的成本換來員工最高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公司目標發展任務。
行政工作主要負責:
1、會議、活動組織:
負責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包括公司內、外部各類公關、宣傳、演示、文體等活動的組織、宣傳、安排工作;負責公司各類會議的組織、安排、服務工作。
2、物品管理:
負責公司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辦公設備的采購、登記、核查管理工作;制定辦公用品計劃,報主任審批;做好每月的分發、調配、保管工作,建全登記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3、環境衛生:
負責公司及現場指揮部辦公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4、安全保衛:
負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安全防火制度,負責公司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安排節假日保潔、保安的值班。
5、食堂供餐:
負責現場食堂的監督管理工作。
6、證照年檢:
負責辦理公司營業執照年檢、組織代碼證年檢。
7、設備管理:
負責現場指揮部輔助設備(發電機、鍋爐)的管理及設備維護。
8、事務工作:
負責交納電話費、物業費,保證公司各部室飲用水供應,處理公司與客戶之間的相關事務。
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企業要發展,要做大,必須有一個英明的決策層,制定高遠的企業發展方向和計劃;必須有一個堅實能乾的團隊,堅決貫徹執行決策層領導制定的各項企業發展計劃。企業在運作過程中如同一個轉動的車輪,所有零部件必須嚴密結合,充分發揮本身的作用,才能跑的快,跑的穩;才不會在跑動的過程中散架。而行政管理工作就好比潤滑油,適量的潤滑可以使車輪跑的更輕、更穩、更快。
工作職責編輯
1、明確崗位職責。日常辦公事務管理包括日常事務的計劃安排、組織實施、信息溝通、協調控制、檢查總結以及獎勵懲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辦公物品管理包括辦公物品的發放、使用、保管及采購以及相應制度的制定;文書資料管理包括印信管理、公文管理、檔案管理、書刊管理;會議管理包括會前准備、會中服務、會後工作;其他事務視各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2、加強溝通。溝通包括縱向溝通和橫向溝通。縱向溝通分為與上級溝通和與下級部門溝通。與上級溝通主要是要充分領悟上級領導的意思,把握住方向,同時將自己和下級部門的觀點很好的傳達給上級,這需要行政人員有觀察分析能力和表達能力。與下級溝通主要是執行上級的決定以及收集整理下級部門各項信息,這就需要較強的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橫向溝通包括公司內部相關職能部,與關系企業窗口部門和外界媒體政府機關等等。在傳達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務及協調各部門工作時,務必真誠、謙虛。與外界溝通需要強的適應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注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並即時提供給管理者。信息包括企業外部信息和內部信息。外部信息具體包括:國家政治、法律、經濟、政策規定;社會習慣、風俗、時尚變化;市場需求、消費結構、消費層次的變化;競爭企業信息;科學技術發展信息;突發事件等。內部信息具體包括財務狀況;生產狀況;產銷狀況;采購、庫存信息;設備的使用和管理;人才資源等。作為一名行政管理人員最重要的是要及時了解企業內部情況發展變化和國家政府機關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的變化。
4、培育傳播企業文化。在企業中,僅僅用薪金留人是不夠的,還要用企業文化去吸引、感化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人文管理。企業文化的建設包括四個方面,需要全體員工的參與。
(1)組織結構清晰,戰略導向明確。分工明確,這是企業發展的基礎。企業不僅應該有近期目標,更要有遠期規劃。行政管理人員應該協助企業管理者制定一個好的組織結構,並制定近、遠期戰略目標。從而形成一個完善的團結的團隊。
(2)建立完善的績效評價標准,形成公平、競爭的平台。這個平台上充滿競爭、激勵、開放、交流的特徵,管理者不完全控制員工做事情的方式,而去衡量做事情的結果。任何人員能上能下。
(3)注重企業形象建設。包括物質形象和精神形象。物質形象包括司容、司貌、技術裝備、產品、服務設施等。精神形象包括員工精神面貌、企業風格、人文環境等。讓工作「生活化」。
(4)重視人才,用企業的發展凝聚人,用榜樣激勵人,用員工成才教育人。企業在給員工發展空間的同時,注重提供給員工在再學習機會。可以開展相應的活動讓員工進行職業生涯設計,讓每個員工都能對未來都充滿信心,對公司有認同感和歸屬感。
5、踏踏實實地去執行。完善成熟的制度有了,既定目標有了,關鍵就是做好。做好執行需要注意:
(1)什麼事情該做,該怎麼做。
(2)如何更好更快完成該做的事情。
(3)清除所有障礙。
(4)形成企業執行的制度和文化,讓執行影響到每個員工。
『陸』 項目經理的職責與許可權有哪些
項目經理應履行下列職責:
(1)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職責;
(2)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並對項目目標進行系統管理;
(3)對資源進行動態管理;
(4)建立各種專業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
(5)進行授權范圍內的利益分配;
(6)收集工程資料,准備結算資料,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7)接受審計,處理項目經理部解體的善後工作;
(8)協助組織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工作。
項目經理的許可權 項目經理應具有下列許可權:
(1)參與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
(2)參與組建項目經理部;
(3)主持項目經理部工作;
(4)決定授權范圍內的項目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內部計酬辦法;
(6)參與選擇並使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
(7)參與選擇物資供應單位;
(8)在授權范圍內協調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關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權力。
『柒』 物業公司有哪些職責和許可權
物業管理條例
(2003年6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9號公布 根據2007年8月2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
第四條 國家鼓勵採用新技術、新方法,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築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經20%以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同時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記錄。
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
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成員任期等事項作出約定。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並通告全體業主。
第二十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與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配合相關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支持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並接受其指導和監督。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應當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並認真聽取居民委員會的建議。
第三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
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第二十四條 國家提倡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於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第二十八條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二十九條 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 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四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
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並委託給他人。
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第四十四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第四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十六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八條 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五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一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二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五十三條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第五十四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五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六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未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未經批准,擅自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於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不移交有關資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的,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予以通報,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罰,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聘用未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並委託給他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委託合同價款3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委託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服務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按照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八條 業主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條 本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辦公廳)
『捌』 董事會職責和許可權是怎樣的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玖』 經營部主要工作職責和許可權范圍是那些
經營部的工作職責如下:
一、 策劃、運籌、包裝、重大城建項目,提出運作方案及前期實施內工作。
二、容 負責可經營的城建項目的經營創收工作。
三、 負責對下屬企業或合資企業的經營指標的核定及考核工作。
四、 負責配合其他各部工作。
五、 負責完成公司甲控甲供材料采購工作。
六、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經營部的許可權范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