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的工作職責
❶ 鄉鎮婦聯幹事的工作職責
鄉鎮婦聯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擬定各項婦女工作計劃,指導基層婦女組織開展工作。
2、代表婦女參政議政,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3、組織宣傳並推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各種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4、組織基層婦女開展各類評優推薦活動。
5、為婦女兒童提供法律咨詢。
6、深入調查研究、了解婦女群眾的願望和要求,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寓教於樂的宣傳教育活動。
7、培養和教育婦女,全面提高婦女素質。
8、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9、承辦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交辦其他事項,鄉鎮婦聯工作職責,工作總結《鄉鎮婦聯工作職責》。
(一)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傳婦女和婦聯工作;
(二)教育、引導廣大婦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開展「雙學雙比」、「巾幗建功」活動,提高婦女的文化科技素質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能力;
(三)幫助婦女拓寬就業渠道,促進婦女廣泛就業;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群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開展和-諧社會、和睦家庭建設;
(四)負責居村婦代會、系統婦委會的建立與發展,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誼,積極發展與各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
(五)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普及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知識;開展社區維權工作,處理婦女群眾日常的來信來訪,為受害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會服務;協調社會力量為兒童辦好事、實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監督、評估婦女兒童發展規劃,承擔婦女兒童工作領導組日常工作。
❷ 婦聯主任的職務裡麵包括小孩上戶口的職責嗎
婦聯主任主要是負責婦女兒童的相關工作,她可以開具相關證明,但不是她的責任
❸ 婦聯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團結、動員婦女投身改革,參與經濟建設,促進社會發展。
2、教育、引導廣大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全面提高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
3、代表婦女參加社會協商對話,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條例的制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4、為婦女兒童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
5、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促進四個現代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維護世界和平。
家庭暴力問題可以找當地的婦聯幫助解決。
(3)婦聯的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全國婦女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討論、決定全國婦女運動的方針、任務;審議和批准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修改婦女聯合會的章程;選舉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大會確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五年期間的主要任務和工作計劃,修改章程並選舉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選舉常務委員會並選舉、決定全國領導機構成員。常務委員會是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下設書記處,由常務委員會推選第一書記和書記若幹人組成,主持日常工作。
全國婦聯機關的主要工作任務:根據黨的中心任務,指導各級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系團體會員,並給予業務指導。
❹ 農村婦女主任的工作有哪些事
農村婦女主任的工作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上級婦聯組織及同級婦女代表大會或婦女大會決議;婦女主任
(二)加強與駐村單位及其婦女組織的聯系與合作,培育以婦女為主體會員的協會、聯誼會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基層群眾組織,提高本村婦女組織化程度;
(三)加強農村婦代會自身建設,建立和完善學習培訓、工作會議、代表聯系、檢查考核、評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鄉鎮婦聯、農村婦代會的主要任務:
(一)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教育、引導農村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時代新女性。
(二)組織農村婦女參加「雙學雙比」、「五好文明家庭創建」、「巾幗科技致富工程」和擁軍優屬等活動。提高農村婦女科技致富能力,幫助農村婦女增收致富,促進農村婦女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代表和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反映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代表婦女參與村務決策,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
❺ 鄉鎮婦聯幹事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根據《婦女聯合會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第九條鄉鎮婦聯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婦聯組織及同級婦女代表大會決議;
(二)討論決定本鄉鎮婦女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指導所轄農村婦代會開展婦女工作;
(三)加強與鄉鎮內單位及其婦女組織的聯系與合作,培育以婦女為主體會員的協會、聯誼會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基層群眾組織,推進鄉鎮婦女工作的社會化;
(四)加強鄉鎮婦聯自身建設和村級婦女組織建設,提高婦聯幹部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
(5)婦聯的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根據《婦女聯合會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第十一條鄉鎮婦聯、農村婦代會的主要任務:
(一)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教育和引導農村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時代新女性。
(二)組織農村婦女參加「雙學雙比」、「五好文明家庭創建」、「巾幗科技致富工程」和擁軍優屬等活動。提高農村婦女科技致富能力,幫助農村婦女增收致富,促進農村婦女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關愛農村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推動農村婦女參與村民自治實踐,反映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代表婦女參與村務決策,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
(四)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宣傳、普及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和法規,抵制封建迷信和陳規陋習,反對邪教。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嫖娼、賣淫、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村。
(五)開展農村婦女培訓,普及科技、環境保護、婦幼衛生保健和優生、優育、優教等知識,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組織農村婦女參加現代遠程教育學習。
(六)協助黨組織做好培養、推薦婦女入黨積極分子和基層後備女幹部工作,發揮婦聯作為培養輸送女幹部重要基地的作用。
(七)因地制宜建立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和科技示範基地,為婦女兒童提供有效服務。
(八)實施「強基固本」工程,加強婦女聯合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❻ 邯鄲市婦女聯合會的職能是什麼
婦聯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履行組織婦女、引導婦女、服務婦女和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職責,積極為基層婦女提供服務。
1、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的功能。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國家和省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知識,宣傳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組織婦女參加「現代女性大講堂」和現代遠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內容的學習和讀書活動,開展法律法規、文化科技、禮儀修養、衛生保健、環境保護、實用技術、家庭教育等培訓,教育引導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
2、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功能。提供矛盾調處和維權服務,調解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引導婦女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接待和協調處理婦女兒童個人和家庭合法權益受侵害事件。為婦女提供婚姻家庭、道德規范、心理調適等方面的咨詢與服務。
3組織開展文體娛樂活動的功能。組織婦女和家庭開展爭創「新女性、新形象、新家園」大行動和「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引領婦女和家庭建立科學、文明、和諧、低碳的生活方式。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富有地方特色、婦女喜聞樂見、有益身心健康的家庭文化、體育、娛樂活動,使婦女在活動中參與、在參與中受益、在受益中發展、在發展中彰顯巾幗時代風采。
4、排憂解困辦實事的功能。開展小額貼息貸款、職業介紹、項目推介等創業就業服務。支持引導組織婦女創辦、領辦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困境母親關愛、真情援助、健康體檢等公益服務項目,爭取社會力量為特困婦女和家庭提供必要的救助。爭取多方支持,為留守流動等困難兒童及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關愛和服務。
❼ 中國婦聯的職責職能和組織架構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為爭取婦女解放而聯合起來的中國各族各界婦女的群眾組織。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群眾性和社會性。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之一。成立於1949年3月,原名為「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1957年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聯合會」,1978年又改名為「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簡稱全國婦聯。它的基本職能是:團結、動員廣大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代表和維護婦女利益,促進男女平等。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的任務是:1、團結、動員婦女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2、教育、引導廣大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3、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4、為婦女兒童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5、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加強同港澳台地區及華僑婦女的聯誼,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維護世界和平。
婦女聯合會實行地方組織和團體會員相結合的組織制度。按照國家的行政區劃建立地方各級組織。它的全國和地方各級領導機構,由全國和地方各級婦女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機關和事業單位建立婦女委員會,廠礦企業的基層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及其以上各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均是婦女聯合會的團體會員。其他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全國性和地方性的婦女團體,各行業婦女自願組織的為社會、婦女服務的協會、聯誼會、宗教團體和其他群眾團體的婦女組織,自願申請,經全國婦女聯合會或當地婦女聯合會同意,可作為婦女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婦女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全國婦女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討論、決定全國婦女運動的方針、任務;審議和批准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修改婦女聯合會的章程;選舉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大會確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五年期間的主要任務和工作計劃,修改章程並選舉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選舉常務委員會並選舉、決定全國領導機構成員。常務委員會是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下設書記處,由常務委員會推選第一書記和書記若幹人組成,主持日常工作。
全國婦聯機關的主要工作任務:根據黨的中心任務,指導各級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系團體會員,並給予業務指導。調查研究全國不同地區婦女和兒童的情況、問題,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議。指導和推動全國農村婦女的「雙學雙比」活動及城鎮婦女的「巾幗建功」活動。組織、動員婦女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指導地方各級婦聯的宣傳輿論工作。教育、引導廣大婦女,開展婦女職業技術培訓和多層次的婦女幹部培訓,全面提高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促進婦女參政,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建立與各族各界婦女的聯系,鞏固婦女的大團結。積極開展同港澳台地區及華僑婦女的聯誼,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的友好交往,增進友誼,加強合作。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有關事項。根據上述主要工作任務,全國婦聯機關設7個職能部門和機關黨委。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婦聯機關內設機構,不定規格,不配專職領導職數。
❽ 婦女主任的工作職責
1、准生證的宣傳及開證明等;
2、《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宣傳及開證明等;
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宣傳及開證明等
4、照顧生育二孩協助調查
5、獎勵扶助、特扶、單方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調查、核實;
6、社會撫養費徵收;
7、一年三次婦查工作協助;
8、每月報表的收集、匯總並及時上報鎮人口計生辦;
9、葯具採集、發放並做好隨訪的登記;
❾ 婦聯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988年
9月第六次全國婦代會召開,規定了婦女聯合會的基本社會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利益,促進男女平等。工作方針是:團結教育廣大婦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在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發揮積極作用,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推進婦女解放事業。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規定如下:
全國婦女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討論、決定全國婦女運動方針、任務及重大事項;
(二)審議和批准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修改婦女聯合會的章程;
(四)選舉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
地方各級婦女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討論、決定本地區的婦女工作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同級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同級婦女聯合會的執行委員會。
❿ 村裡的婦女主任的職責是什麼
婦女主任有責任處理超生問題。
一、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村的方針、政策、教育引導村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居民。
二、組織村婦女參加「文明家庭」和擁軍優屬等活動提高村婦女文化科技水平幫助村婦女增收致富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反映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代表婦女參與村的決策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
四、宣傳普及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知識抵制封建迷信和陳規陋習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拐賣兒童、嫖娼、賣淫、賭博、吸毒等社會丑惡行為推進依法治村。
五、普及科普知識、環境保護知識、婦幼衛生保健知識宣傳優生、優育、優教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
六、協助黨組織做好培養婦女入黨積極分子工作。
七、因地制宜建立婦女兒童活動陣地。
八、建立和完善學習培訓、工作會議代表聯系戶檢查考核評比表尊師愛生等工作制度。
拓展資料
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婦聯組織及同級婦女代表大會決議;
2、指導所轄農村婦代會開展婦女工作;
3、加強與鄉鎮內單位及其婦女組織的聯系與合作,培育以婦女為主體會員的協會、聯誼會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基層群眾組織,推進鄉鎮婦女工作的社會化;
4、加強鄉鎮婦聯自身建設,提高鄉鎮婦聯幹部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