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治安
⑴ 包頭匯澤鋁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包頭匯澤鋁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11月1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內經營項目:機械容加工等。
法定代表人:崔治安
成立時間:2005-11-14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5020200001251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1130)
公司地址:東河區國家生態工業(鋁業)示範園區
⑵ 哈爾濱查處19名公安民警,都有哪些民警被查處
警察叔叔是我們小時候膜拜的對象,因為警察就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以及偵查犯罪活動的人,他們同樣管理著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公安部門是正義的存在,如果公安部門也成了惡勢力的保護傘,那這個社會又會怎麼樣呢?我們不敢想像。8月23號,據哈爾濱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消息,19名公安民警因違紀違法被查處,他們到底做了什麼?
一、19人落馬仔細看完這則消息後,不禁使我們嚇了一跳。這19名被查的公安民警中有7名處級幹部,其餘的都是派出所所長、看守所、交警大隊和治安大隊的民警。在他們之中,有吸毒的、有非法持槍的、有受賄的、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在哈爾濱市,有四大黑勢力家族,就是在他們十幾人的保護下才會“發展壯大”。這19人並不都是最新落馬,就比如原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治安大隊民警於志強,2018年9月就曾遭到過行政撤職、降為科員的處分。
⑶ 紅土人和崔壩人在恩施打架斗毆的處理情況
打架斗毆是違法犯罪行為
如果造成輕微傷
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
涉嫌故意傷害罪
要負刑事責任。
⑷ 四世同堂的人物介紹
小羊圈胡同組成一號院
(錢家) 錢默吟,58歲,文人,愛喝酒作畫種花,在因日本人的侵略而家破人亡之後轉變性格開始努力抗爭侵略者;長子錢仲石,被日本人逼死;長兒媳,年齡未知,與仲石育有一子;錢孟石,汽車司機,開著汽車與日本人同歸於盡;二號院李四爺,為人正直善良,樂於助人;四大媽,李四爺的太太,為人善良,樂於助人。另有李四爺之子。其餘租戶(二號院房子都是李四爺的)三號院
(冠家) 冠曉荷,50多歲,無職業,沒有是非原則只崇向有勢的人,後被日本人活埋;大赤包,冠的夫人,愛打牌;尤桐芳,冠的二太太,嫁前是唱大鼓的,冠家最先覺醒的人;冠高第,冠的大女兒,冠家第二個覺醒的人;冠招弟,美麗動人,但是好吃懶做,最後淪為特務,被瑞全殺死。四號院
雜院 剃頭匠孫七夫婦,孫七性格直爽正直,愛與小崔、長順爭論是非曲直,後被日本人活埋;小崔夫婦,小崔是洋車夫,為人正義,後被日本人莫名殺害;小崔太太,為人忠厚,丈夫死後迫於生活改嫁程長順;馬寡婦和他的外孫程長順,長順靠放錄音掙錢,後來為救小崔太太娶了她並與之育下一子。五號院
(祁家) 祁老人,近80歲,全胡同年齡最長者,四世同堂的代表者;兒子祁天佑,50餘歲,布店掌櫃,後因日本人羞辱投河自殺;兒媳,患病常年卧床;長孫祁瑞宣,中學英語教師;長孫媳婦兒韻梅,28歲,主持家務;二孫祁瑞豐,中學庶務,後成為教育局科長,因勢遭開除成無業遊民,最後被日本人打死;二孫媳婦兒胖菊子(後改嫁藍東陽),最後流落天津為妓,凄慘而死;三孫子祁瑞全,學生(後逃離北平城加入地下黨工作);曾孫小順子,祁瑞宣之子;曾孫女小妞子,祁瑞宣之女,後因腸胃病死在獲知抗戰勝利當日。六號院
雜院 丁約翰,在東交民巷的英國使館供職,崇洋媚外;劉師傅夫婦,劉師傅是棚匠,會練拳耍獅子,在瑞宣的激勵下逃出城外參與抗戰 ;小文夫婦,唱戲為生,可謂一對戲痴,後來在給日本人表演時英勇犧牲。其餘白巡長,管理胡同治安,為人圓滑,沒壞心腸。牛教授,專心治學沒有國家概念的書獃子。胡同外藍東陽,中學教務主任,漢奸;高亦佗,庸醫;常二爺,祁老人的好友,在城外替祁家守墳;金三爺,錢默吟的親家;李空山,偽軍局長;富善先生,英國人,是瑞宣的好友,熱愛中國文化。以上內容整理自
⑸ 父親去世我27歲會不會把他忘記了
感情是不會忘記的。那份父愛會永遠留在心裡,時間都是過客。
⑹ 崔姓家譜的崔姓名人
崔篆,(?——?),西漢河北安平人。王莽時建新大尹(太守),臨終作《慰志賦》。
崔琰,字季珪,清河東武城(今山東武城東北)人。東漢末年曹操部下。太祖破袁氏,辟琰為別駕從事。曹操征並州,留琰傅曹丕於鄴。魏初,拜尚書。主曹丕為太子。操貴其公亮,遷中尉。建安二十一年,曹操加魏王,以為意指不遜。罰琰為隸,後賜琰死。
崔駰,(?——92年),東漢文學家,涿郡安平(今屬河北省安平)人。崔篆之孫,少與班固、傅毅齊名,曾為府掾,後改主簿,著有《達旨》等,有「儒家之林大才子」之稱。其子崔瑗,官至濟北相。為著名書法家,工章草,其書「點畫精微,神變無礙」,人稱「草賢」,著有《草書勢》。
崔瑗,(77——142年),東漢書法家,河北安平人,字子玉,崔駰次子,著《崔瑗集》五卷。
崔寔,(?——170年),字子真,東漢政論家,河北安平人,著述頗豐。
崔烈,(?——192年),東漢河北安平人,崔寔堂兄,官至司徒。
崔州平,生卒年不詳。名不詳,字州平,博陵 安平(今河北安平)人。東漢末年隱士,太尉崔烈之子,西河太守崔均之弟。與荊襄一帶的名士徐庶(元直)、石韜(廣元)、孟建(公威)、龐統(士元)、諸葛亮(孔明)等人常有來往。漢太尉崔烈子西河太守崔均之弟。與徐庶、石韜、孟建皆與亮友善,謂為信然。荊州名士、諸葛亮之友。亮與州平、潁川石廣元、汝南孟公威與徐元直四人為密友。此四人務於精純,惟孔明獨觀其大略。先主來隆中見亮,忽見州平容貌軒昂,豐姿俊爽,頭戴逍遙巾,身穿皂布袍,杖藜從山僻小路而來。先主與語大悅,即請同歸,州平以己無意功名,長揖而去。後先主二次往隆中,州平已與亮相約,出外閑游去矣
崔洪,(?——291年),字伯良,西晉河北安平人,官至司農、吏部尚書。
崔浩,清河東武城(今山東省武城西)人,後魏時官至司徒。其修史以彰直筆,因暴露「國惡」,而遭滅門之災。
崔宏,南北朝時清河東武城人,官至吏部尚書,曾執掌機要,參與草創過各種制度。
崔鴻:字彥鸞,東清河鄃(夏津縣古時稱鄃縣)人。約生於北魏孝文帝(471—499年)初,卒於北魏孝昌年間(525—527年)。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著名史學家。撰《十六國春秋》一書。
崔顥,汴州(今河南省開封市)人,唐代大詩人,官至司勛員外郎。早期多閨情詩,詩風浮艷,晚期詩風慷慨豪邁,後人輯其詩成《崔顥集》。
崔護,博陵安平(今屬河北)人,唐代詩人,官至嶺南節度使。其詩《題都城南庄》,有句「人面桃花相映紅」千古傳誦。
崔白,濠梁(今安徽省鳳陽)人,北宋名畫家,擅畫花竹、禽鳥,尤工秋荷鳧雁。其筆法勁利如鐵絲,設色較淡,改變了宋初以來畫院流行的濃艷細密之畫風。
崔立,將陵(今山東省德州)人,金末自稱太師、軍馬都元帥、尚書令、鄭王。
崔斌,元朝名臣,官至中書左丞(副丞相)。其人才思敏捷,性情剛直,為官清廉,深受元世祖信任。
崔述,大名(今屬河北省)人,清代歷史學家,考據學者。字承武(1740-1816),號東壁,河北大名人。乾隆舉人。曾任福建羅源、上杭知縣。任職期間,興利除弊,為人稱道。30歲後,因見群經的傳記、註疏多與原經文有出入,由懷疑而進行考據,辨別真偽。他考辨先秦古事,一切取信於經。對戰國以下的書,都以為不可全信,因而專攻古史。對近代史學界懷疑古書古事的風氣,頗有影響。所著書以《考信錄》為主,包括《三代考信錄》、《豐鎬考信錄》、《洙泗考信錄》等,近人匯印為《崔東壁遺書》。
崔善為,唐代貝州武城(今山東武城西北)人。善天文算歷和斷獄。曾隨李淵起兵,後封清河縣公。
崔敦禮,崔敦詩:南宋通州靜海(今江蘇南通)人,二人均為紹興進士。敦禮著有《宮教集》、《芻言》。其弟敦詩文才敏贍,著有《玉棠類稿》、《西坦類稿》等。
崔子忠,北海(今山東省萊陽)人,明代著名畫家。擅畫人物、仕女,兼工肖像畫。與陳洪綬並稱「南陳北崔」。
崔豳,唐代武城人,兄弟六人皆官至三品。四世同灶,和睦相處。唐玄宗謂一門孝友,可為士族法。
崔靈恩,南朝梁東武城人,遍讀五經,尤精三《禮》、三《傳》,初為北魏太常博士,後歸梁,累任步兵校尉,兼國子博士,官至貴州刺史。常聚徒講學,著有《毛詩注》、《周禮集注》、《三禮義宗》。
崔廣,漢初人,字少通,號夏黃公。與東園公、綺里季、甪里先生同隱居商山(今陝西省山縣東),四人須眉皆白,故稱四皓。
崔琳,唐代武城人。政事開明,開元(公元713-729年)間為中書舍人,累官太子少保。為唐玄宗器重,曾書其名,以金甌覆蓋之。
崔挺,北魏京師人,字雙根,少好學,孝文帝(公元471-499年在位)時任光州刺史,大行開化之風,累官本州島大中正、北海王司馬。為官清廉,有人曾贈以玉璧,被挺推卻,曰昔無楊震之金,今豈有崔挺之璧?
崔玄暐,唐代博陵人。長安初(公元701年)為天官侍郎,歷任鳳閣侍郎、中書令,封博陵郡王。其弟崔升,官至尚書左丞;其子崔琚,頗以文學知名,歷官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其孫崔渙,官至御史大夫;曾孫崔郢,自商州防禦史兼殿中侍御史,升監察於史。後人稱五龍。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陝北省蘇維埃政府副主席兼保衛局局長、國民經濟部部長,中國工農紅軍第15軍團第78師政治委員。
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115師344旅687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689團政治委員,344旅政治部主任兼冀魯豫支隊政治部主任,八路軍第二縱隊政治部主任兼新編第二旅政治委員,中共冀魯豫邊區軍政委員會書記,冀魯豫軍區政治委員、司令員。
解放戰爭時期,任晉冀魯豫軍區第一縱隊政治部主任,冀南軍區政治部主任,中共華北局黨校第四部主任、政治處主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團副政治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志願軍鐵道兵團副政治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員,高等軍事學院速成系班主任兼政治委員,鐵道兵政治委員、顧問,第二炮兵顧問。是第三屆國防委員會委員,第四、五、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共產黨第七、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崔文斌(1917-1998),陝西省綏德縣人。1929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4年參加紅軍,1936年轉入中國共產黨。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軍大學特務團連副政治指導員兼教員。
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共隴東特委正寧縣工委主任,鎮遠中心縣委組織部部長,新四軍第6支隊營政治委員,新四軍第4師11旅33團政治處副主任,盱眙總隊副政治委員,淮北軍區第3軍分區獨立第1團政治委員,獨立第4團政治委員。
解放戰爭時期,任華中野戰軍6縱47團政治委員,第三野戰軍第24軍72師政治部主任,第71師副政治委員、政治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24軍71師改建為空軍,師部和211、213團機關編為中南軍區空軍預科總隊,任總隊政委,212團調到北京編為警備團。1951年5月,編為空軍15師,任師政治委員。1951年10月參加抗美援朝,空15師入朝作戰,編入志願軍空軍序列,這支隊伍剛組建,經過改裝訓練、學習組織飛行的程序和方法、6000米以下單機到大隊的基本訓練、團的編隊訓練、戰斗使用科目訓練,飛行員僅飛了20多個小時,1952年2月在空4師帶領下升空作戰,3月20日在空4師一個大隊掩護下,擊落敵機2架,擊傷1架。經過8次空戰,1952年5月,空15師撤回吉林省公主嶺機場休整,9月轉場到東豐機場,保衛小豐滿水電站。9月中旬,空15師接收米格-15飛機52架,隨即進行改裝訓練和戰斗科目訓練。1952年11月,空15師再次入朝作戰。空15師兩次參戰,共擊落敵機51架,擊傷16架,被擊落41架,擊傷37架。空15師涌現出3名二級戰斗英雄:吳勝凱(擊落敵機4架、擊傷1架)、蔣道平(擊落敵機5架、擊傷2架)、韓德彩(擊落敵機5架,其中擊斃美國「雙料王牌」飛行員費席爾)。回國後,任空8軍政治部主任,福州軍區空軍政治部主任,昆明軍區空軍指揮所政治委員,北京軍區空軍副政治委員。
1955年被授予大校軍銜,1961年晉升為少將軍銜。榮獲三級八一勛章、二級獨立自由勛章、二級解放勛章。獲朝鮮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二級國旗勛章、二級自由獨立勛章。1988年7月被中央軍委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一級紅星功勛榮譽章。1998年12月11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1歲。
崔建功,(1915-2004),原名崔日發,河北省大名縣人。1935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6月任涉縣獨立團教導員時,改名「崔建工」,號「廣運」 ,意思是廣泛開展群眾運動,建設工農政權。1954年從朝鮮回國後,被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秘書處將他的名字錯寫為崔建功,他便順其自然,沿用此名至逝世。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15軍團第73師政治部敵工幹事等職。參加了山西永和、陝西橋板以及東征、西征、山城堡等戰役戰斗。
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115師344旅687團政治處敵工股股長、營政治教導員、團政治處組織股股長,129師新編第1旅1團政治處副主任、團政治處主任,第3團政治委員等職。參加了平型關戰役、晉東南反「九路圍攻」作戰以及山東高塘東月寨、香城固、林南等戰役戰斗。
解放戰爭時期,任太行軍區第7軍分區司令員,第12旅副旅長,太行軍區獨立第1旅長,晉冀魯豫野戰軍第9縱隊27旅旅長、旅政治委員,第二野戰軍第15軍45師師長等職。參加了平漢、汲縣、安陽、豫北、豫西、淮海、渡江、廣東、廣西等戰役戰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5軍45師師長,1951年參加抗美援朝作戰,任中國人民志願軍第15軍45師師長,參加了第5次戰役,1952年參加了上甘嶺戰役。回國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5軍副軍長,第14軍代軍長,後入南京軍事學院上級速成系第一期學習,1956年畢業,任第13軍軍長,1960年11月指揮5個團21個營跨越國境進入緬甸,在東西長三百公里、南北寬一百公里的熱帶山地叢林,與緬甸國防軍雙邊夾擊滯駐「金三角」的國民黨殘軍。經過80天的出國勘界警衛作戰,消滅了國民黨殘軍的「復興基地」。後任昆明軍區司令部參謀長等職。為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建立了功勛。是第一、二、三、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崔毅(1930-——),山東省蓬萊縣人,194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6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
解放戰爭時期,歷任膠東軍區分區連文化幹事,連副政治指導員、政治指導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師政治部組織科幹事,濟南軍區青年部助理員、科長、副部長,師政治部主任,總政治部組織部副處長、處長、副部長、部長,國防科學工業委員會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員兼紀委書記。1993年退役。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1988年被授予少將軍銜。1990年晉升為中將軍銜。
崔 岑 ,1939年5月生,黑龍江肇源縣人。大專文化。原任中共肇源縣委政法委員會常務副書記(副處級)。於1999年6月退休,1963年8月畢業於黑龍江省雙城市中等師范學校,1970年12月光榮加入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過小學教師、文教局科員、公安政法戰線審判 員、刑事偵查員、偵查產科長、鄉鎮黨委書記、縣信訪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縣政府調研員。在擔任政法委副書記時,開始研究犯罪心理形成因素問題。幾年來共撰寫較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三十餘篇,先後在黑龍江省《法學與實踐》、吉林省《政法叢刊》、南開大學法學研究所《法制心理》等雜志上公開發表。撰寫的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理論文章,多次在《黑龍江日報》、《大慶日報》公開發表。1986年7月參加南開大學法學研究在北京舉辦的全國法制心理研討會,撰寫的《貪污犯罪規律、心理特徵與對策》一文在會議交流,於1987年被南開大學法學研究所出版的《法制心理科學與應用》一書收編,公開發表。1988年8月參加了中國心理學會法制心理專業委員會在深圳市召開的第四次學術研討會,論文在大會上交流,並被評為全國優秀獎。撰寫的《青少年犯罪與家庭教育》一文,已收入《中國法制心理研究》一書。為了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50周年,澳門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實施,將十幾年鑽研犯罪心理科學科研成果,撰寫的論文,編撰成15萬多字的《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文集》出版。在1986年和1988年被黑龍江省法學會、心理學會吸收為會員。1996年7月中國預防青工犯罪專業委員會在哈爾濱市召開成立大會及首屆學術會議,被選為該會常務委員
崔 漢 ,1935年8月生。高級工程師。畢業於成都電訊工程學院。曾任廣西柳 州電視台副總工程師。自治區第六屆政協委員。1958年在核工業部從事核武器研製工作,是 中國爆炸物理電子學科創始人之一,曾獲核工業部頒發的榮譽證書和金質獎章;1980年在航 天工業部機械廠研製了「高炮射擊遙控模擬指揮訓練設備」,該項目獲1984年廣州部隊科技 成果一等獎。發表《爆炸物理電子學》方面的論文數篇,譯有國外戰術導彈技術和電視工程等篇文章。崔 模 ,1924年10月生,河北宣化人。1953年畢業於河北醫學院。河北醫科 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眼科教授、主任醫師。中華醫學會會員、衛生部醫學科學委員會眼科專題 委員,中華醫學會眼科學會第四屆委員,省眼科學會第二屆主任委員。合作培養碩士研究生 4名。合作研究的「眼底熒光血管造影」獲衛生部甲級科學技術獎、省科技三等獎;「眼底 新生血管」獲省甲級醫葯衛生科研成果獎;「眼動脈及其主要分枝」獲省乙級醫葯衛生科研 成果獎;「河北省盲和低視力流行病調查」獲省醫學科技進步二等獎;「眶腔靜脈瓣的觀察 與測量的研究」獲省衛生廳醫學科技進步二等獎;「進行性近視眼底後極部病變的研究」獲 省科技進步四等獎。合著《眼底熒光血管造影釋義》獲北方10省市優秀科技圖書二等獎、第 四屆全國優秀科技圖書二等獎。參編高等院校《眼科學》教材。發表論文30多篇。
崔建發,河北安平人,現任安平代縣長。
崔海霞(女),河北安平人,現任安平副縣長。
(待續)
⑺ 公安局的刑偵部門的具體工作是哪些治安大隊和刑偵有什麼區別
你好,我簡單一點說吧,刑偵是負責刑事案件的,而治安大隊負責的是一般的治安秩序的,不涉及犯罪.
⑻ 治安案例分析
第一題公復安機關處理不對:1、沒收毒製品及用具,2、白某隻做出處罰不執行,3、陳可以,4、王某應從輕
第二題,(1)治安管理處罰行為,(2)造成的後果區分罪與非罪,(3)散布謠言,謊報警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⑼ 安徽岳西公安局治安副局長是誰
副局長宋曉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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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書記、局長吳在球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聯系武警中隊工作。
聯系電話:2172612
黨組副書記、政委吳思好同志主持全面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政工、紀(監)督察工作。
聯系電話:2172599
黨組成員、副政委唐遜祥同志協助政委工作,分管看守所、拘留所。
聯系電話:2173741
黨組成員、副局長胡祥太同志分管刑警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聯系森林公安工作。
聯系電話:2175750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宏豐同志分管交警大隊工作。
聯系電話:2190806
黨組成員、副局長宋曉隆同志分管治安大隊、防巡大隊、消防工作。
聯系電話:2172653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啟應同志分管110指揮中心、法制科工作。
聯系電話: 2172599
黨組成員王志強同志協管治安大隊工作。
聯系電話:2173841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華德武同志負責紀檢工作,分管國保工作,協管刑偵工作。
聯系電話:217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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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1、《社會治安處罰法》對於賣淫、嫖娼的處罰是如何規定的
分情況的,情節嚴重的就是犯罪,一般的就是治安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
第四條 對賣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強制集中進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產勞動,使之改掉惡習。期限為六個月至二年。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因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處理後又賣淫、嫖娼的,實行勞動教養,並由公安機關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對賣淫、嫖娼的,一律強制進行性病檢查。對患有性病的,進行強制治療。
第五條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五千元以下罰金。
嫖宿不滿十四歲的幼女的,依照刑法關於強奸罪的規定處罰
公安機關對賣淫嫖娼人員進行處理時,按照以下量罰基準執行:對賣淫嫖娼者,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對具有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賣淫嫖娼、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初次賣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賣淫等屬於「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對賣淫嫖娼人員,除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對具有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人員多次賣淫嫖娼、18周歲以上人員賣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收容教育;因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處理後又賣淫嫖娼的,實行勞動教養,並由公安機關處5000元以下罰款。對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但因具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以及70周歲以上人員實施賣淫嫖娼等情形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