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職責
Ⅰ 崗位職責和崗位工作內容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崗位職責是指一個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職責是職務與責任的統一,由授權范圍和相應的責任兩部分組成。
工作內容是指勞動者具體從事什麼種類或內容的勞動,是勞動合同確定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義務的主要內容。
2、制定原則不同
崗位職責根是據崗位工種確定崗位職務范圍;根據崗位的性質明確實現崗位的目標的責任;以及明確崗位環境和確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各個崗位之間的相互關系等。
工作內容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之一,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工種、崗位、工作范圍、工作任務、工作職責、勞動定額、質量標准等。
3、作用不同
崗位職責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有效地防止因職務重疊而發生的工作扯皮現象;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更好地發現和使用人才;組織考核的依據;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規范操作行為;減少違章行為和違章事故的發生。
工作內容是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的目的,也是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緣由。該條款的約定應當明確具體,便於勞動者判斷自己是否勝任該工作,是否願意從事該工作,也便於雙方遵照執行。
Ⅱ 普通員工的崗位職責是什麼
1.崗位職責是指一個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
2.員工必須在本職崗位的工作中主動發揮自我解決、自我判斷、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以求工作成果的績效實現最大化;
3.主動承擔自己必須執行的本職工作外,也應主動參加自我決策和對工作完成狀況的自我評價;
4.堅決服從分管副總經理的統一指揮,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主管領導負責;
5.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6.認真做好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Ⅲ 「本職崗位工作職責」是什麼意思
1、工來作職責:指在工作中所源負責的范圍和所承擔的相應責任。
2、本崗位看具體要說明什麼崗位:如財務主管、生產主管、技術主管、銷售主管等。
3、例:銷售部工作職責
銷售部受營銷總監領導,直接向營銷總監報告工作。
1.部門職責
全力負責公司銷售工作,完成公司銷售目標:
(1)圍繞公司下達的銷售目標擬寫營銷方針和策略計劃;
(2)組織貨物發運;
(3)組織貨款催收;
(4)受理退貨;
(5)指導和監督各駐外辦事處的工作;
(6)考核各駐外辦事處的業績;
(7)產成品存量控制,提高存貨周轉率;
(8)銷售員營銷技能培訓;
(9)配合市場部實施促銷方案;
(10)收集銷售信息,並反饋給市場部;
(11)其他相關職責。
2.部門權力
(1)有權參與公司營銷政策的制定;
(2)有權參與年度、季度、月度營銷計劃的制定,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3)部門內部工考核的權力;
(4)各辦事處銷售經理、銷售員考核的權力;
(5)部門內部員工聘任、解聘的建議權;
(6)部門內部員工作開展的自主權;
(7)要求相關部門配合相關工作的權力;
(8)其他相關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