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強化運動
Ⅰ 推行「治安強化運動」的同時,還做了什麼事情
三國首腦會議的消息傳到東京以後,日本統治集團的頭目們真是又驚又怕,東版條英機一時間呆若木雞。他權隱約感到,「大東亞共榮」的迷夢是做不成了。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法西斯頭子東條英機企圖把華北變成他的「大東亞兵站基地」,實現其「以戰養戰」的侵略政策,動員了大量兵力,對中國抗日軍民進行殘酷的清剿掃盪,瘋狂推行所謂「治安強化運動」。
日本帝國主義在推行「治安強化運動」的同時,對淪陷區的人民大肆進行經濟侵吞和掠奪,並且在淪陷區大力推行奴化教育,配合其軍事政治攻勢。
面對東條英機發動的瘋狂進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解放區軍民同殘暴的敵人展開空前激烈的大搏鬥,不斷粉碎日寇的「治安強化運動」。在對敵斗爭中,解放區軍民創造性運用了地雷戰、地道戰等獨特的戰斗方法,有力地配合了國民黨的正面戰爭,使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
Ⅱ 治安強化運動
1942年3月30日至6月中旬,八路軍貫徹「(B)」的方針,採取武工隊的組織形式和斗爭版方式等,權打破了日偽軍以「東亞解放」|「剿共自衛」為口號在華北推行的第四次「治安強化運動」。
A.敵進我退 B.敵進我進 C.敵駐我擾 D.敵疲我打
Ⅲ 日本人為啥要治安治安是啥
治安:zhì ān
1.謂治理(百姓)使之安定。也謂治理與安定兩種理平政措。
2.謂政治清明,社回會答安定。
3.指社會秩序安寧。亦指維護社會秩序安寧。
4.指西漢賈誼的《治安策》。
日本的治安我是領教了的,真是到了路不拾遺的地步,從沒聽說偷東西這一說,鬧市區的2層超市,一個理貨員一個收銀員,誰要偷?請便。店員根本管不過來,貌似也沒打算管。。。
日本男子偷10日元獲刑1年
據新華社電 一名日本男子因為從寺廟捐款箱盜竊10日元(約合12美分)被法庭判處1年監禁。
66歲的鶴年正文(音譯)在西部城市和歌山一座寺廟偷取一枚10日元的硬幣時被捉。日本媒體21日報道,一家法庭最初判處他20個月監禁。他上訴到大阪高等法院,聲稱自己是出於「好玩」。
一名法官20日說該刑期量刑過重。但下達判決的法庭發言人證實,刑期已經減少至1年。法官說:「這是10日元,但同樣是現金……(作案)動機是自私,不能輕慢他的刑事責任。」根據日本法律,盜竊最重可判10年監禁或處罰款至多50萬日元(6000美元)。
Ⅳ 日本在華北推行治安強化運動主要是為了什麼
維護殖民統治
Ⅳ 1941年秋當時處於抗日戰爭的哪一階段,這一階段的標志是什麼
戰略相持階段來:日本表面上調整對自華政策,軍事進攻重心轉向共產黨的根據地;國民黨政府不斷對共產黨軍隊製造摩擦,期間發生了皖南事變。
1941年,日軍為將華北地區變成其發動太平洋戰爭的兵站基地,加緊對各抗日根據地的分割、蠶食和掃盪。8月中旬,日軍華北方面軍司令官岡村寧次調集日軍第21、第26、第34、第36、第41、第110等6個師團和第2、第3、第4、第8、第9、第15等獨立混成旅團各一部及偽軍共7萬餘人,在飛行團配合下,採取鐵壁合圍、分區掃盪、梳篦清剿、輾轉抉剔等戰術和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政策,對晉察冀抗日根據地之北嶽區、平西區(今北京西部)實行毀滅性大掃盪(號稱「百萬大戰」),企圖以優勢兵力摧毀晉察冀抗日根據地中心區——山區根據地,殲滅八路軍晉察冀軍區部隊主力。
Ⅵ 治安強化運動的治安區劃分
日軍把華北劃分為「治安區」(即敵占區)「准治安區」(即敵我爭奪的游擊區)、「非治安區」(即解放區),分別採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對「治安區」以「清鄉」為主,加強保甲制度,嚴密施行身份證辦法和戶口調查,實行連坐法,擴大自衛團、警備隊,加強特務活動,以禁絕抗日活動。同時,進行各種欺騙宣傳,宣揚「王道樂土」,以強化奴化統治。對「准治安區」以「蠶食」為主,恐怖政策與懷柔政策兼施,製造無人區,廣修封鎖溝、封鎖牆和碉堡,以推廣其佔領面,封鎖抗日根據地。對「非治安區」則以「掃盪」為主,實行殺光、燒光、搶光的三光政策。日軍所到之處,人、畜、財、物、田產一掃而光,無一倖免,致使許多村鎮成為廢墟。日軍以極其殘酷的破壞,企圖動搖中國軍民的抗戰意志。但在八路軍和華北人民頑強斗爭下,治安強化運動最後以失敗告終。
Ⅶ 「強化治安」是誰提出的我在老影片看到(背景)
治安強化運動是指在中國抗日戰爭期間,日軍對華北、華中地區推行的鞏固佔領的政策專。屬1941年1月,日軍制定了《大東亞長期戰爭指導綱要》和《對華長期作戰指導計劃》,將華北劃分為「治安區」、「准治安區」和「非治安區」。在治安區加強中國人組織力量,以中國人警察力量承擔治安工作;對准治安區進行「蠶食」,製造無人區,使其逐步變成治安區;對非治安區,則以軍事「掃盪」為主,實行「三光政策」及囚籠政策。 目標是由1941年3月起,3年內把「治安區」,從一成(10%)增加至七成(70%)。
Ⅷ 日軍推行治安強化運動、清鄉運動的根本目的
維護殖民統治
答案C的說法也是對的,但是奴化的本質也是為了維護統治。
Ⅸ 治安強化運動的介紹
治安強化運動是指在中國抗日戰爭期間,日軍對華北、華中地區推行的鞏固佔領的政策。1941年1月,日軍制定了《大東亞長期戰爭指導綱要》和《對華長期作戰指導計劃》,將華北劃分為「治安區」、「准治安區」和「非治安區」。在治安區加強中國人組織力量,以中國人警察力量承擔治安工作;對准治安區進行「蠶食」,製造無人區,使其逐步變成治安區;對非治安區,則以軍事「掃盪」為主,實行「三光政策」及囚籠政策。 目標是由1941年3月起,3年內把「治安區」,從一成(10%)增加至七成(70%)。
Ⅹ 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後,日本的戰略方針進行了怎樣的調整在淪陷區採取了怎樣的統治政策
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後,日本的侵華方針有了重大變化,逐漸將其主要兵力用於打擊在敵後戰場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八路軍和新四軍,而對國民黨政府則採取以政治誘降為主的方針。
從1938年10月至1943年12月,是抗日戰爭的戰略相持階段。1941年3月,日本在全華北推行了「治安強化」運動,打擊與消滅中共的抗日實力,消滅抗日根據地,以便確實掌握淪陷區。
日本侵略軍集中了大部分兵力和幾乎全部偽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敵後抗日根據地進行了殘酷的「大掃盪」。
(10)治安強化運動擴展閱讀:
隨著戰局的擴大,戰線的延長和長期戰爭的消耗,日軍的財力、物力、兵力嚴重不足,已無力再發動大規模的戰略進攻。
在此階段,日本侵略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敵後抗日根據地進行了殘酷的「大掃盪」。抗日根據地軍民開展了艱苦的斗爭,堅決地進行反「掃盪」、反「蠶食」斗爭。
在這樣的背景下,1940年下半年,在八路軍總部的統一領導下,彭德懷指揮八路軍129師、120師和晉察冀軍區等共105個團20餘萬兵力,對華北地區的日偽軍發動了一次大規模的進攻戰役。
這次戰役共進行大小戰斗1800餘次,攻克據點2900餘個,殲滅日偽軍45000餘人。「百團大戰」給日偽軍以沉重打擊,鼓舞了中國軍民抗戰的鬥志,增強了必勝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