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Ⅰ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是
1、組織各新能源項目研發、設計及技術服務工作的總體控制;
2、制定公司的中長期技版術規劃及發展戰略;權
3、組織課題、知識產權及科技成果的申報工作;
4、負責分管新能源領域內上述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5、制定和完善公司的技術管理制度;
6、進行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組織新能源領域技術研發、對外合作;
7、組織新能源項目擬建、在建和已建項目的技術支持。
Ⅱ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房地產開發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配合總經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准確性。
工程部崗位職責
1、負責按公司批準的《項目總進度計劃》編制工程技術部門相關的文件、管理工作。
2、負責核算竣工結算資料中竣工圖紙、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真實性、完整性。
3、負責工程驗收的資料准備、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的具體實施工作。
4、協助項目施工范圍內的項目報批、報建工作。
5、負責編寫項目施工招投標文件、圖紙資料准備工作,協助組織招投標相關工作。
6、編制審核項目預決算及相關工作。
7、負責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准備協調工作,督促驗收不合格的整改。
8、協助並指導采購部對材料、設備進行驗證,移交施工單位。
房地產公司總工辦管理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技術規范、標准和技術經濟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
二、及時收集和掌握工程建設相關的信息和動態;
三、組織公司內部人員關於專業技術的學習和培訓;
四、根據公司開發總計劃,協助開發部編制項目開發計劃;
五、配合開發部報建等相關手續工作;
六、承擔公司對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及造價管理;
七、負責施工圖設計、審核;
八、協助制訂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辦法及程序;
九、負責需招投標項目(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供)的單位、方案的技術評審;
十、負責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供)合同中關於技術部分的審核、鑒定;
Ⅲ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礦長)領導下,對公司(礦)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正確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規定中的總工程師職權。
二、負責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單位頒發的各種技術規程、規范、規定、指令、標准與條例等。
三、組織編制全公司(礦)生產、建設、科學技術的長遠規劃和年、季、月度計劃;參與審定全公司(礦)財務,勞動工資年、季、月度計劃。使礦山總體布局達到安全、經濟、合理。
四、組織制定和審查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程、措施、制度。領導研究和解決重大生產技術問題,按照技術政策,選用合理的採掘部署和採煤方法,合理開發資源,提高資源回收率,提出保證採掘正常接替,提高產品、工程和設備維修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消耗及綜合利用等措施方案;組織編制采區設計、作業規程,經審定後,組織實施。
五、切實掌握各個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況,針對薄弱環節,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六、定期召集有關技術人員研究、總結解決水、火、粉塵、瓦斯、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重大災害的安全技術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安全技術新工藝進行試驗,以提高礦山安全技術水平,增強抗禦災害能力。
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安全技術知識、《煤礦安全規程》和專業技術規程的培訓計劃,並報請總經理審批後實施,與有關部門共同抓好對技術人員技術培訓和考核,抓好科學普及工作,不斷提高員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技能。
八、負責公司救護中隊的領導工作,親自參加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指揮工作,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到迅速、准確、安全地處理事故。
九、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各種重大事故的技術原因與規律,對在安全大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提出技術方面的整改措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十、負責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工程項目的審定和實施中的技術檢查、鑒定工作。
十一、組織制訂安全技措計劃,災害預防措施計劃和環境保護措施計劃,協助總經理(礦長)組織實施,以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搞好環境保護。
十二、組織領導學習國內外有關先進技術,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革新活動和開展技術交流活動;抓好技術儲備,引進技術資料(包括技術書籍),領導技術檔案工作;組織審查和批准合理化建議,抓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使用和推廣,提高生產、建設各主要環節的機械化、自動化程度,不斷改善生產技術面貌。
十三、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總經理(礦長)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Ⅳ 急:建築施工企業總工辦部門職責、總工程師崗位職責、總工辦組織架構、總工辦崗位設置及各崗位職位說明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施工技術的指導管理;具體是:一是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基本建設、科技工作等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范、規程和技術標准,不斷提高企業施工技術水平;二是對全部的工程項目施工圖會審,主抓施工技術管理和重大技術方案的制定;三是組織制定施工組織設計、確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術措施及確保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指導、解決有關重大技術難點問題,協調內外有關關系;四是負責本企業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申報科技研發項目;五是參與本單位日常施工技術管理。
Ⅳ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是負責總工程師項目工程建設的總體控制、質量、進度、工程造價控制和技術管理等建設管理工作。
總工程師,又稱首席工程師。在技術上,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
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
總工程師負責根據項目的總體管理目標編制項目建設的總體實施計劃、年度和分月度的實施計劃;下達項目的建設實施計劃,並對實施中的項目計劃進行統計分析和計劃調整等綜合管理。
Ⅵ 房地產開發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配合總經理工作。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負責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工作;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
Ⅶ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 在總經理領導下,主管公司技術工作。 負責公司產品設計、新產品試制、技術改造、生產工藝、生產質量和研發(R&D)等。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科技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 對下屬企業、部門的技術管理機構進行指導。 對公司的主要技術項目的技術檔案管理機構進行直接領導和指揮。 公司的主要技術項目和技術文件須經總工程師的審查和簽署方可生效
Ⅷ 總工程師的職責
1、負責總工程師項目工程建設的總體控制、質量、進度、工程造價控制和技術管理等建設管理工作;
2、負責根據項目的總體管理目標編制項目建設的總體實施計劃、年度和分月度的實施計劃;下達項目的建設實施計劃,並對實施中的項目計劃進行統計分析和計劃調整等綜合管理;
3、組織項目辦、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全面分析工程的特點與實際情況,分析確定工程的技術難點和控制要點,制定相應的針對性措施和重點控制流程;並督查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監理和施工的監控計劃,落實人員和條件,實施於工程的監理和施工,使建設管理目標明確,層級之間形成有效監控的體系;
4、負責對施工合同履行的監督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科室人員深入施工現場,督查施工單位三大負責人、專業工程師與主要機械設備的到位和工作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在前期准備、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情況,監控各項管理指令閉合;監控質量保證體系保持良好的動態運行;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對照下達的實施計劃對施工進度進行監控,並針對具體問題分析原因和採取措施;監督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方面的措施和管理是否到位;同時,對施工單位合同違約和施工管理人員的違規進行記錄與處理,對發現的監理單位違約與監理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並交辦有關科室進行記錄和跟蹤落實;
5、負責項目建設中的技術管理工作。主持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設計完善和優化等;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計劃,組織對重要工藝進行審查和驗證;主持設計變更方案的論證;負責新技術、工藝和材料應用;組織實施技術攻關,解決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實施細則等;
6、負責新技術利用和項目的配套工程科研工作;
7、監督集中招標采購的大宗施工設備材料的質量和供應工作;協調工程技術方面合同各方及項目對外各方的工作關系;
8、負責工程變更和項目造價控制的管理工作,負責配合項目審計工作;
9、負責組織辦理項目中間計量支付、交工支付及竣工結算;
10、負責組織項目交工驗收及項目交工總結報告、執行總結報告的編寫;並簽發合同段工程交工證書;
11、負責項目缺陷責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復管理;
12、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竣工文件,做好項目的竣工驗收的相關工作;
13、對主任負責,分管工程建設管理科;並對現場管理辦公室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業務管理;
14、負責工程建設有關資料的收集和歸類建檔工作,負責審核工程建設統計資料,主持編寫工程總體進展情況匯報,報送項目建設管理規定的信息和統計資料;
拓展資料
總工程師,又稱首席工程師。在產品項目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行政職務,在職能部門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專業技術職務,但不是技術職稱。在技術上,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但也有例外的情況。副總工程師協助總工程師承擔分管工作的管理職責,在總工程師不在時,可行使其全部或部分職權。
在我國,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一般有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和助理工程師這幾個等級。
資料來源:網路-總工程師
Ⅸ 煤礦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煤炭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在煤礦原煤生產、開拓、掘進過程中落實煤礦技術規范、標准、要求,搞好本礦的采、掘、地質、測量等有關方面的安全技術管理。
2、組織編制煤礦長遠規劃,對煤礦的生產布局、開拓方案及接續計劃審
查抬頭,確保礦井採掘接續正常,同時有利於煤礦的安全管理。
3、組織編制煤礦的原煤生產和開拓、掘進年度、季度、月度計劃。
4、進行採煤、掘進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5、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採煤、掘進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掘進工作面現場發生變化
時,應及時組織制定、補充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
6、對採煤、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經常檢查采
煤、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和規程、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
7、對採煤、掘進工作面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
8、組織全礦安全質量檢查驗收,以及採煤工作面的投產驗收、掘進工作面的竣工驗收,
促進質量標准化建設工作的全面開展。
9、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提高採掘機械化程度,對井下采、掘、
地質、測量生產進行安全技術管理和業務指導。
10、認真總結全礦在采、掘、地質、測量等技術管理方面的工作。
11、積極完成各項安全考核指標,保障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總工程師,又稱首席工程師。在產品項目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行政職務,在職能部門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專業技術職務,但不是技術職稱。在技術上,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在我國,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一般有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和技術員這幾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