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職責
Ⅰ 國家發改委有哪些部門
發改委的職能部門有政策研究室、發展規劃司、國民經濟綜合司等,具體說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經濟運行調節局: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3、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
4、發展規劃司: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
5、國民經濟綜合司:監測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和國際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
6、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
7、地區經濟司: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
8、基礎產業司:統籌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9、產業協調司: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
10、西部開發司:組織擬訂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11、東北振興司:組織擬訂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12、農村經濟司: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
13、經濟貿易司: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劃調整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
14、財政金融司: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
(1)發改委職責擴展閱讀:
發改委的主要職責:
1、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
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國家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3、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
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准,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4、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Ⅱ 發改委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國家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
(2)發改委職責擴展閱讀:
發改委外事活動:
2013年7月11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一份報告披露了一條信息,即2013年初以來,中國發生大范圍持續霧霾天氣。據統計,受影響霧霾區域包括華北平原、黃淮、江淮、江漢、江南、華南北部等地區,受影響面積約占國土面積的1/4,受影響人口約6億人。
這是一份題為《節能減排形勢嚴峻產業發展潛力巨大》的報告,報告指出,本輪霧霾天氣呈現出三大特點:其一是影響范圍廣;其二是持續時間長,一月份北京市只有5天達到二級標准;三是污染物濃度高。在開展監測的74個城市中,部分點位的小時最大值達到每立方米900微克。
Ⅲ 發改委是個什麼部門呢職能是什麼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國家發改委」。其前身是成立於1952年的「國家計劃委員會」。
主要職責:
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
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監測和調節國民經濟的運行;
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搞好經濟總量平衡,優化重大經濟結構,安排國家重大建設項目;
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發展和改革委還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代管國家糧食局和國家能源局。
職能機構:
辦公廳
政策研究室
發展規劃司
國民經濟綜合司
經濟運行局(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
固定資產投資司
產業政策司
國外資金利用司
地區經濟司
農村經濟司
交通運輸司
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稀土辦公室、鹽業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高技術產業司
中小企業司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辦公室)
社會發展司
經濟貿易司
財政金融司
價格司
價格監督檢查司
就業和收入分配司
法規司
外事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國家物資儲備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歷來是政府第一部委,被稱為「小國務院」。近幾年來,一大批出身於「國家發改委」的官員,紛紛出掌國務院的財經要職,顯示了發改委在政府中的特殊地位。由於「發改委」的職能幾乎涵蓋國務院工作的各個方面,在其中任職有助更好把握宏觀經濟社會發展,積累更多的經濟管理經驗。曾在「發改委」任職的中共或政府高級領導人包括,曾培炎、郝建秀、汪洋、馬凱等。
Ⅳ 發改委的全稱和職能是什麼
國家發展和改抄革委員會簡稱襲國家發改委其前身成立於1952年國家計劃委員會。
主要職責:
1、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
2、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監測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
3、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日常經濟運行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有關重大問題;
4、搞好經濟總量平衡優化重大經濟結構安排國家重大建設項目;
5、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6、發展和改革委還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4)發改委職責擴展閱讀:
根據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28個職能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
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Ⅳ 發改委主要職責
如果我解決了您的問題,請給予滿意,謝謝!一句話就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若需要詳細如下:1.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國家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3.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准,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4.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5.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6.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7.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西部地區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8.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9.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10.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11.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與有關部門共同牽頭組織參加氣候變化國際談判,負責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相關工作。 12.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國招投標工作。 13.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4.承擔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具體工作和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15.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Ⅵ 經信委與發改委之間的區別和職能
主要區別
經信委主要負責的是經濟和經濟信息的相關研究和公布,為經濟的發展提供准確的信息和發展建議,主要側重於信息方面的規劃和發展發改委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
發改委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國家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致力於宏觀調控、整體規劃。
主要職能
經信委 側重於信息研究維護
研究擬定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帶動生產性服務業、現代製造業等高端產業的發展;負責工業、信息服務業和無線電的行業管理;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維護信息安全等,對外掛中小企業局和鄉鎮企業局。
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發改委 致力於宏觀調控、整體規劃
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國招投標工作。
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6)發改委職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國務院的職能機構。國家發改委的前身是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
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經信委,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級政府的對應職能機構。
Ⅶ 省發改委負責什麼
省發改委職責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省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Ⅷ 「發改委」,「工信部」職能職權有何重疊和不同
律達網:
中央編辦下發《關於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職責和機構調整的通知》,工信部與國家發改委職能分工進一步明確。該文件指出,國家發改委承擔投資綜合管理職責,審批、核准、審核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和涉及綜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需由中央層面管理的其他項目。國家發改委審批、核准、審核項目須徵求行業管理部門意見。涉及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提出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的意見,國家發改委負責統籌平衡。
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方面,對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行業管理部門進行節能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國家發改委根據評審意見,在與能源消費總量、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等進行銜接平衡後,出具節能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