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與治安案件的區別
⑴ 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有什麼區別 兩者是怎麼區分
一、盜竊的標准難抄以界定,就地方標准不同我就不詳加解釋了;我來說下斗毆吧; 二、從斗毆這個字面上來說,你就已經給定了性了,只用治安案件才叫斗毆,是刑事的話,就叫故意傷害了。從傷勢上區別,一般在輕微傷的層面,屬於治安案件,達到輕傷或輕傷以上的,屬於刑事案件。 就可以按行政案件處理,而不需要作為刑事案件處理
⑵ 試析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聯系與區別
根據《治安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由此可以看出,二者所針對的違法行為的類型是基本一樣的,所不同的是治安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構不成刑事處罰。一般在違法行為發生後,
⑶ 刑事案件的自首與治安案件的自首的區別
刑事案件的自首與治安案件的自首的區別:
自首是自動投案 + 如實供述內,這個不分刑事案件與容行政案件。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就是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治安自首主要由兩部分構成①是主動投案;②是如實陳述。
刑事案件屬於犯罪案件,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自首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治安案件屬於行政違法案件應當進行行政處罰,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治安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⑷ 被騙一千屬於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
詐騙罪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也就是刑事案件,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認定為數額較大,雖然各地的具體標准不一樣但一定是三千以上的,1000元不構成詐騙的刑事案件。
《詐騙刑事案件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⑸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有何區別治安管理法和刑法有什麼關系
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道法》,其他很多法典裡面都包含你所謂「刑罰體系」的刑法是規定什麼是犯罪以及刑事處罰問題的法律的總和,也就是涉及到什麼是犯罪
⑹ 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詳解
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主要是治安案件受社會治安處罰法調整,刑事案件受刑法調整。刑事案件的社會危害性大,治安案件社會危害性較小。刑事案件是犯罪行為,治安案件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刑事案件最重刑罰可以剝奪兇手的生命權(死刑),而社會治安案件最重也就是剝奪違法者一定期限的自由權(拘留)。
⑺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聯系與區別提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聯系
1 都侵犯了憲法所保護的客體--是違法行為;
2 違法的主體都是具有行為能力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3 都要受到司法機關的處罰.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區別
1 治安案件未構成犯罪,情節輕;刑事案件構成犯罪,情節重.
2 治安案件觸犯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它不涉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社會制度;刑事案件觸犯的是刑法;外延更大些;
3 治安案件處罰分(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刑事案件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種類:(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種類:(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
4 治安案件處罰機關是公安機關;刑事案件處罰機關是法院.
⑻ 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有什麼區別 兩者是怎麼區分
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依法應當受到治安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查處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相對應。兩者不可混合一體。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和基層保衛組織依法對需要給予治安行政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和不夠立為刑事案件的輕微違法犯罪行為,通過立案確認、進行查處的案件。
根據有關規定,社會上發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當地公安派出所負責查破;發生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組織查破,沒有保衛組織的單位,由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查破。另外,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需要給予警告、5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刑事案件基本特點: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系復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⑼ 治安案件調查與刑事案件偵查的聯系與區別
1、治安案件調查抄與刑事襲案件偵查的聯系:都是案件的查證;都是為處理做准備;都是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
2、治安案件調查與刑事案件偵查的區別:一是案件性質不同。一個治安案件,一個是涉嫌犯罪案件;二是查證手段不同。治安案件一般是調查了解、詢問,刑事案件可以採用偵查措施、對當事人可以採取強制措施;三是要求不一樣。刑事偵查還要受人民檢察院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