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追訴時效
A.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拘留期限和追訴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抄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拘留期限是15日以下!
B. 一般性治安案件的追溯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般性治安案件的追溯時效是多長時間很高興為您解答,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公安機關沒有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
從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
C. 如果違反了治安管理法,被人舉報之後公安局應當立案但沒立案,這種情況是否會不受追訴期限制
違法行為發生後至被公安機關處理前的一定期限被稱為追訴時效。公民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如果在違法行為發生後的一定期限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公安機關對該違法行為不再處罰。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公安機關沒有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可見,我國對於治安案件的追訴時效從違法行為發生或終止之日起計六個月。第一種情況:作出不予處罰決定。第二種情況:應當給予處罰。第三種情況:應當有證據證明,該違法行為系A實施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給予處罰。證據不足的,不能給予處罰。
D. 毆打他人 治安案件 追訴期多久
追訴期是指按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權行為的有效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所以追訴期是六個月。
犯罪行為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法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
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
E. 治安案件立案追訴時效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所以追訴期是六個月。
犯罪行為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法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
F. 因超過治安處罰管理的追訴時效的不予處罰,無違法犯罪記錄上會顯示么能過公務員政審么
超過追訴時效就不再追究,不追究就沒有處罰記錄,當然不會影響政審。
G. 治安案件追訴期有多長
六個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7)治安追訴時效擴展閱讀:
違反治安管理情形: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第二十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有較嚴重後果的;
(二)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四)六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H.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第22條,治安案件被立案後還受到追訴時效限制嗎
立案後,治安案件不受六個月的追訴時效限制了。
只有在公安機關未掌握其違法行為的情形,超過六個月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