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總工崗位職責
Ⅰ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是負責總工程師項目工程建設的總體控制、質量、進度、工程造價控制和技術管理等建設管理工作。
總工程師,又稱首席工程師。在技術上,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
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
總工程師負責根據項目的總體管理目標編制項目建設的總體實施計劃、年度和分月度的實施計劃;下達項目的建設實施計劃,並對實施中的項目計劃進行統計分析和計劃調整等綜合管理。
Ⅱ 設計院的設計總工崗位職責有哪些呢
1,設計人員能力的培訓與評估
2,工程技術應用的定案
3,解決施工疑難問題,並形成技術措施
Ⅲ 問工程項目總工的崗位職責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協助項目經理分管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
2)協助組織工程項目實施的策劃,並協助組織編制項目質量計劃。
3)主持制定項目部年、月生產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實施。
4)根據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要求,指導督促工程管理部、質量安全部等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監控運行效果。
5)組織優化施工方案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施工措施,解決日常生產技術問題。
6)負責、主持對外工程技術聯系,工程變更簽證及索賠工作。組織對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產品和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辨識與評價,組織編制有關管理方案、應急預案等控制措施,並督促實施。
7)負責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培養、管理工作。負責主持對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實施績效考核。
8)組織制定和實施項目部科研攻關計劃以及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9)參加履約期合同評審和委託投標承包工程的合同評審。
10)提出大宗物資及設備的需用量計劃並提交項目經理批准。
11)參與制定項目部有關計劃、規章制度和決策。
12)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驗收工作。
Ⅳ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是
1、組織各新能源項目研發、設計及技術服務工作的總體控制;
2、制定公司的中長期技版術規劃及發展戰略;權
3、組織課題、知識產權及科技成果的申報工作;
4、負責分管新能源領域內上述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5、制定和完善公司的技術管理制度;
6、進行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組織新能源領域技術研發、對外合作;
7、組織新能源項目擬建、在建和已建項目的技術支持。
Ⅳ 技術總工職責是什麼
策劃擬定產品及技術中長期規劃方案報批後執行。
負責單位一級產品/技術文件(如產品總成圖、工藝方案、技改方案等等)的審批。
負責組織單位重大技術改進與攻關工作。
負責組織單位重大質量問題的改進與攻關工作。
負責單位技術隊伍的管理與建設。
Ⅵ 煤礦總工程師技術員崗位職責有哪些
崗位職責
負責制定集團所有煤礦生產技術規范;
對集團生產上的技術進行管理和落實。
Ⅶ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礦長)領導下,對公司(礦)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正確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規定中的總工程師職權。
二、負責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單位頒發的各種技術規程、規范、規定、指令、標准與條例等。
三、組織編制全公司(礦)生產、建設、科學技術的長遠規劃和年、季、月度計劃;參與審定全公司(礦)財務,勞動工資年、季、月度計劃。使礦山總體布局達到安全、經濟、合理。
四、組織制定和審查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程、措施、制度。領導研究和解決重大生產技術問題,按照技術政策,選用合理的採掘部署和採煤方法,合理開發資源,提高資源回收率,提出保證採掘正常接替,提高產品、工程和設備維修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消耗及綜合利用等措施方案;組織編制采區設計、作業規程,經審定後,組織實施。
五、切實掌握各個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況,針對薄弱環節,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六、定期召集有關技術人員研究、總結解決水、火、粉塵、瓦斯、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重大災害的安全技術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安全技術新工藝進行試驗,以提高礦山安全技術水平,增強抗禦災害能力。
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安全技術知識、《煤礦安全規程》和專業技術規程的培訓計劃,並報請總經理審批後實施,與有關部門共同抓好對技術人員技術培訓和考核,抓好科學普及工作,不斷提高員工技術業務素質和技能。
八、負責公司救護中隊的領導工作,親自參加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指揮工作,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到迅速、准確、安全地處理事故。
九、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各種重大事故的技術原因與規律,對在安全大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提出技術方面的整改措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十、負責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工程項目的審定和實施中的技術檢查、鑒定工作。
十一、組織制訂安全技措計劃,災害預防措施計劃和環境保護措施計劃,協助總經理(礦長)組織實施,以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搞好環境保護。
十二、組織領導學習國內外有關先進技術,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革新活動和開展技術交流活動;抓好技術儲備,引進技術資料(包括技術書籍),領導技術檔案工作;組織審查和批准合理化建議,抓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使用和推廣,提高生產、建設各主要環節的機械化、自動化程度,不斷改善生產技術面貌。
十三、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總經理(礦長)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Ⅷ 總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 在總經理領導下,主管公司技術工作。 負責公司產品設計、新產品試制、技術改造、生產工藝、生產質量和研發(R&D)等。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科技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 對下屬企業、部門的技術管理機構進行指導。 對公司的主要技術項目的技術檔案管理機構進行直接領導和指揮。 公司的主要技術項目和技術文件須經總工程師的審查和簽署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