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的治安處罰標准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網路詐騙構成該條項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釋義:本條是關於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罰規定。本條規定了以下幾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一、盜竊。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得公私財物的行為。
三、哄搶。行為人明知是國家、集體、公民所有的財物,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一哄而上,乘亂或者乘危急搶走公私財物的行為。
四、搶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公然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五、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公私財物的行為。
六、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是指非法毀滅或者損壞公共財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的行為。
2. 治安管理處罰法會怎麼處罰詐騙400元的人
如果是詐騙的話會被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五日以上包括5日。
3. 詐騙罪的立案標准,以及量刑是多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北京市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聯合發布的在1998年7月實施《北京市關於盜竊罪、詐騙罪、侵佔罪、搶劫罪等八種侵犯財產罪的數額標准》,關於八種侵犯財產的文件中規定:關於詐騙罪數額(以人民幣計算)認定標准,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並規定:數額是認定侵犯財產罪的重要標准,但不是唯一的標准。除根據侵犯財產數額外,還應當根據其他具體情節以及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
河南省
河南省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對於詐騙罪,河南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上海市
上海市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對上海市認定詐騙罪具體數額標准作如下規定:
一、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二、本《意見》下發之前已經受理的詐騙案件中,對個人詐騙數額在2千元以上不滿4千元,單位詐騙在5萬元以上滿10萬元的,仍可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
4. 網路詐騙異地怎麼治安處罰
網路詐騙就不單是治安處罰問題了,是刑事案件了,會判刑坐牢的
5. 詐騙金額300元受到治安處罰會被入檔案嗎
1,會記入個人信息檔案的,但只是屬於公安機關的信息資料庫,只有公安機關人員通過公安內網才可以查看此信息,其他人無法查看。現在單位選用員工、參軍、錄用公務員等進行政審時都要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這方面情況。
2,治安處罰屬於行政性處罰,一般對自己不會產生多大不良影響,如果是受到的刑事處罰,那就屬於刑事犯罪行為,那影響是很嚴重的。
6. 詐騙治安處罰標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7.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詐騙120元,應該拘留多長時間啊
根據具體案情,可以處5日~15日。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已經在《治安管理處罰法》施行時廢止了!
詐騙120元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8.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詐騙處罰起點數額數是多少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詐騙處處罰起點沒有規定具體數額,換句話說,只要實施詐騙行為,公安機關就可以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對於詐騙數額較小,或者情節輕微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於處罰。
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9. 治安管理處罰涉嫌詐騙的怎麼處理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9)詐騙的治安處罰標准擴展閱讀:
案例:
江蘇崑山一男子想洗"霸王"澡 涉嫌詐騙被拘留
春節期間,崑山市公安局長江派出所接到一家浴場服務員小王報警,稱有一名男子消費後沒錢買單,民警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據了解,這名男子是案發前晚來到浴場洗澡的,之後一直休息到次日凌晨。
男子打算離開時,服務員小王讓其支付洗澡、按摩等各項費用合計500多元,卻被告知身上沒錢,於是趕緊報警,隨後民警將朱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詢問。
據查,當天下午,朱某從太倉來到了崑山,經過朝陽路時看到有一家浴場,朱某想著過年了自己也該舒服一下洗個澡享受享受,明知自己身無分文還是走了進去。洗完澡之後他還點了茶水、香煙,在浴場包廂內休息期間,更是分三次叫了三個技師幫其按摩。
一直休息到次日凌晨看著浴場沒多少人,朱某打算悄悄離去,服務員見朱某要離開讓其買單,得知朱某沒錢立即報警,朱某承認了自己消費後沒錢買單的事實。
目前,朱某因涉嫌詐騙被崑山警方依法治安拘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參考資料:人民網-江蘇崑山一男子想洗"霸王"澡 涉嫌詐騙被拘留
10.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盜竊,詐騙情節較重的指幾元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盜竊情節嚴重是指:盜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2輛(次)以上或者價值300元以上的;在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盜竊的;使用專用工具或者技術性手段盜竊的;入室盜竊的;攜帶可能傷害他人的器具盜竊的;
盜竊殘疾人、低保人員、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救濟、移民等款物的;盜竊其他公私財物,價值500元(貧困山區縣300元)以上的,或者盜竊數額雖未達到前述標准但後果較為嚴重的。
(10)詐騙的治安處罰標准擴展閱讀:
盜竊罪量刑標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是指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
此外,《解釋》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准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本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根據《解釋》,是指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以及盜竊國有館藏三級文物。其他嚴重情節,根據《解釋》規定,是指: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以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數額達到本解釋規定的「數額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