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負責人職責
① 新版gsp標准中質量負責人的職責是什麼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葯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推行GSP在企業的施行。 負責起草企業葯品質量管理制度,並指導、督促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
② 質量負責人與技術負責人的職責應該怎麼分
原則上都可以。質量不僅僅是製造質量,也要求研發質量,管理質量。
質量工作不僅僅是質量負責人的事情,而是所有員工的職責,特別是具體做事情的負責人的職責。
技術負責人在產品的設計開發、或工藝過程中,也應該進行質量控制計劃工作。
質量負責人自然更應該對質量控制計劃工作負責。
具體而言,還要看組織的各類人員的職責規定和具體工作。
③ 質量受權人和質量負責人是兩個人時,職責怎麼劃分
《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of Medical Procts,GMP)是葯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准則,適用於葯品制劑生產的全過程和原料葯生產中影響成品質量的關鍵工序。
大力推行葯品GMP,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葯品生產過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種差錯的發生,是提高葯品質量的重要措施。
第三章機構與人員
第一節原則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與葯品生產相適應的管理機構,並有組織機構圖。
企業應當設立獨立的質量管理部門,履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的職責。質量管理部門可以分別設立質量保證部門和質量控制部門。
第十七條質量管理部門應當參與所有與質量有關的活動,負責審核所有與本規范有關的文件。質量管理部門人員不得將職責委託給其他部門的人員。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配備足夠數量並具有適當資質(含學歷、培訓和實踐經驗)的管理和操作人員,應當明確規定每個部門和每個崗位的職責。崗位職責不得遺漏,交叉的職責應當有明確規定。每個人所承擔的職責不應當過多。
所有人員應當明確並理解自己的職責,熟悉與其職責相關的要求,並接受必要的培訓,包括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
第十九條職責通常不得委託給他人。確需委託的,其職責可委託給具有相當資質的指定人員。
第二節關鍵人員
第二十條關鍵人員應當為企業的全職人員,至少應當包括企業負責人、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
質量管理負責人和生產管理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可以兼任。應當制定操作規程確保質量受權人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干擾。
第二十一條企業負責人
企業負責人是葯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日常管理。為確保企業實現質量目標並按照本規范要求生產葯品,企業負責人應當負責提供必要的資源,合理計劃、組織和協調,保證質量管理部門獨立履行其職責。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負責人
(一)資質:
生產管理負責人應當至少具有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葯師資格),具有至少三年從事葯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葯品生產管理經驗,接受過與所生產產品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
(二)主要職責:
1.確保葯品按照批準的工藝規程生產、貯存,以保證葯品質量;
2.確保嚴格執行與生產操作相關的各種操作規程;
3.確保批生產記錄和批包裝記錄經過指定人員審核並送交質量管理部門;
4.確保廠房和設備的維護保養,以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
5.確保完成各種必要的驗證工作;
6.確保生產相關人員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並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第二十三條質量管理負責人
(一)資質:
質量管理負責人應當至少具有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葯師資格),具有至少五年從事葯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其中至少一年的葯品質量管理經驗,接受過與所生產產品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
(二)主要職責:
1.確保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符合經注冊批準的要求和質量標准;
2.確保在產品放行前完成對批記錄的審核;
3.確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檢驗;
4.批准質量標准、取樣方法、檢驗方法和其他質量管理的操作規程;
5.審核和批准所有與質量有關的變更;
6.確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檢驗結果超標已經過調查並得到及時處理;
7.批准並監督委託檢驗;
8.監督廠房和設備的維護,以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
9.確保完成各種必要的確認或驗證工作,審核和批准確認或驗證方案和報告;
10.確保完成自檢;
11.評估和批准物料供應商;
12.確保所有與產品質量有關的投訴已經過調查,並得到及時、正確的處理;
13.確保完成產品的持續穩定性考察計劃,提供穩定性考察的數據;
14.確保完成產品質量回顧分析;
15.確保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人員都已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並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管理負責人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職責:
(一)審核和批准產品的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等文件;
(二)監督廠區衛生狀況;
(三)確保關鍵設備經過確認;
(四)確保完成生產工藝驗證;
(五)確保企業所有相關人員都已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並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六)批准並監督委託生產;
(七)確定和監控物料和產品的貯存條件;
(八)保存記錄;
(九)監督本規范執行狀況;
(十)監控影響產品質量的因素。
(3)質量負責人職責擴展閱讀:
第二十五條質量受權人
(一)資質:
質量受權人應當至少具有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葯師資格),具有至少五年從事葯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從事過葯品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和質量檢驗工作。
質量受權人應當具有必要的專業理論知識,並經過與產品放行有關的培訓,方能獨立履行其職責。
(二)主要職責:
1.參與企業質量體系建立、內部自檢、外部質量審計、驗證以及葯品不良反應報告、產品召回等質量管理活動;
2.承擔產品放行的職責,確保每批已放行產品的生產、檢驗均符合相關法規、葯品注冊要求和質量標准;
3.在產品放行前,質量受權人必須按照上述第2項的要求出具產品放行審核記錄,並納入批記錄。
④ 2010GMP質量管理負責人的職責是什麼
這里分為你是否為GMP受權人QP或單一是質量管理負責人。
這二者有相近之處,但主要不同是:(1)職責不同;GMP中強調的是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和責任,沒有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具體職責。受權人的職責既包括質量管理負責人的職責,也包括了質量管理部門的部分質量管理職責,特別要求行使產品放行這一核心職能,這一職能幾乎貫穿整個GMP系統。(2)任職條件不同;受權人的資質要求更高。(3)確定方式不同;質量負責人需要企業任命即可,而受權人須經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並經監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備案,授權更加正式和嚴格。
如果你是GMP受權人QP並兼管質量管理負責人一職,那麼你職責是:1.責任重大,你的職責可以決定一個批次的產品!是否科學!來判斷是否合格!是否放行!2.授權人的部分職責:可以委託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按照轉授權的形式履行相應職責。3.受權人肩負對轉受權人的培訓,考核和確認的責任,同時承擔對處在質量管理體系人員管理的責任,確保其能夠完全勝任工作要求。但轉權不能轉責。4.必須依靠其他質量管理人員的建議,來決定這些人建議和決定。5.質量受權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受權人是產品質量的全面控制者,可能承擔法律或法規規定的責任,產品質量法也規定,產品質量由生產者負責。在歐盟,出現質量問題,受權人會遭到起訴。6.受權人與葯品監管部門要進行A、在認證或檢查期間作為企業的陪同人員,協助檢查組開展檢查,並及時向監管部門匯報整改情況。B、每年至少一次向葯品監管部門上報企業GMP 實施情況和產品的年度質量回顧分析情況。C、督促相關部門履行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的職責。D、可能引發產品質量事件需要及時溝通的其他情形。如生產條件和關鍵人員變更,委託生產等審批事項以及質量事故等。
理想的受權人管理的職責最好是從行政體系中獨立出來成為專職人員,進而使質量管理體系相對獨立。
而單一是質量管理負責人應履行的主要職責:別人有論述就不多述說。
⑤ 化妝品生產許可辦理時,企業質量負責人和質量部經理可否為同一個人擔任職責有什麼區別謝謝
企業質量負責人和質量部經理可為同一個人擔任。
質量負責人是3C認證(產品強制性認證)中的專用要求,而3C認證,必須按照《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CNCA-00C-005》,建立質量答管理體系,這是3C的基本要求。 質量負責人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可以是同一個人,但一般情況下,質量負責人應該擁有比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在質量方面有更多的許可權,所以一般企業都是有分管質量的副總擔任。 按照《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CNCA-00C-005》的要求,質量負責人應該有如下職責和許可權: 工廠應規定與認證要求有關的各類人員職責、許可權及相互關系,並在本組織管理層中指定質量負責人,無論該成員在其它方面的職責如何,應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許可權: (a)確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廠得到有效地建立、實施和保持; (b)確保產品一致性以及產品與標準的符合性; (c)正確使用CCC證書和標志,確保加施CCC標志產品的證書狀態持續有效。 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充分的能力勝任本職工作,質量負責人可同時擔任認證技術負責人
至於質量管理部經理,不同的公司會有不同的崗位職責,以下僅供參考:
崗位職責
1、負責品質部的日常運作,確保向客戶提供的產品品質符合客戶之期望,維護並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2、崗位職責與要求,請列出你的日常職責:
a) 部門員工管理,制定並實施目標管理及績效考評制度(檢驗員);合理安排本部門員工的
各項職責,完成本部門承擔的所有職責/任務;
b) 制定部門員工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實施,使各級員工有能力勝任本職工作;
c) 建立並維護質量管理體系,策劃並實施外部及內部審核;
d) 策劃並實施外部及內部質量體系及品質管理方面的培訓;
e) 內部及外部溝通的窗口,提供並接收各類信息;
f) 供應商管理;
g) 制定品質改善計劃,並負責實施及效果評估;
h) 負責處理客戶投訴;
i) 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新項目的導入及實施
⑥ 新版葯店gsp認證現場提問質量負責人的職責有哪些
全面負責企業日常管理,負責提供必要的條件。
企業負責人是葯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日常管理,負責提供必要的條件,保證質量管理部門和質量管理人員有效履行職責,確保企業實現質量目標並按照本規范要求經營葯品。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由高層管理人員擔任,全面負責葯品質量管理工作,獨立履行職責,在企業內部對葯品質量管理具有裁決權。
企業從事葯品經營和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規定的資格要求,不得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從業的情形。企業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經過基本的葯學專業知識培訓,熟悉有關葯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本規范。
(6)質量負責人職責擴展閱讀:
葯店gsp認證要求規定:
1、企業應當按照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並開展培訓,使相關人員能正確理解並履行職責。培訓工作應當做好記錄並建立檔案。
2、從事特殊管理的葯品和冷藏冷凍葯品的儲存、運輸等工作的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3、質量管理、驗收、養護、儲存等直接接觸葯品崗位的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及年度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葯品的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葯品的工作。身體條件不符合相應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⑦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質量管理人員需要履行什麼職責
根據《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七條內容:
企業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專應當履行以下職屬責:
(一)組織制訂質量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制度的執行,並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糾正和持續改進;
(二)負責收集與醫療器械經營相關的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實施動態管理;
(三)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醫療器械的法規規章及本規范;
(四)負責對醫療器械供貨者、產品、購貨者資質的審核;
(五)負責不合格醫療器械的確認,對不合格醫療器械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六)負責醫療器械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七)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八)組織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與報告;
(九)負責醫療器械召回的管理;
(十)組織對受託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核;
(十一)組織或者協助開展質量管理培訓;
(十二)其他應當由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履行的職責。
⑧ 工程項目上質量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的職責都是什麼
項目質量員工作職責( ]% q' ~ N2 V
項目質量員工作職責( ]% q' ~ N2 V
1、制定項目質量工作計劃,並協助領導組織實施。
2、認真收集各項有關質量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反饋各種質量信息,協助本項目部領導分析生成中的質量狀況。
3、收集保管好本項目的質量檔案,如會議既要、質量整改通知單、不合格品審理單及廢品材料通知單等,保證項目質量活動的各種原始紀錄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對本工程項目的質量全面負責,並負責質量問題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落實。4 w9 K& m0 d5
5、參與QC小組活動,開展群眾性的質量月活動。
6、做好質量信息的反饋工作,預防質量事故的隱患出現不及格品的控制。行使項目質量否決權。2 j#
項目安全員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條例、標准、規定。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去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J9 t* j @6 ?2 _# |
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5、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人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發證工作。# u: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 x$ c9 F& ?( r9 g% ]$ _7 k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1 M1 q. t6 h7 d( h4 `# V
9、對違反安全規定和有關去安全技術法規的行為,給予教育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0 E" S: ~" a) M6 c7 w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