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工作職責
Ⅰ 黨支部的工作職責包括哪些
宣傳和執行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群眾,保證本部門各項任務的完成。
組織黨員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兩周一次),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遵守紀律,保證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堅持「三會一課」制度,開展「兩先兩優」評比活動,表揚黨員中的模範事跡。
做好黨員評議工作,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嚴格按黨員標准進行考核,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對違紀黨員進行教育和查處,對不合格進行勸退,對受紀律處分的黨員、評議中群眾意見較大的黨員以及延長預備期的黨員等要加強幫助。
按時收繳黨費,及時接轉組織關系,對長期外出、進修的黨員加強聯系和教育。
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師生員工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於群眾中的錯誤意見和不良風氣,要用適當的方法加以糾正,化解矛盾,理順情緒。
按照「堅持標准、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做好吸收黨員工作。對吸收的預備黨員和要求入黨的積極份子,要指令專人每季度至少談話一次。
參與本部門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行政領導一起抓好精神文明建設;領導本部門群團組織,發揮他們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強與民主黨派的聯系,做好統戰工作。
做好黨員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了解群眾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1)黨組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黨支部: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團結群眾的核心、教育黨員的學校、攻堅克難的堡壘,在社會基層單位中發揮核心作用。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層單位,都應當設立黨支部。
第一,黨支部是黨的組織基礎。是黨最豐富和最可利用的組織資源。
第二,黨支部是開展黨的活動的基本單位。
第三,黨支部是黨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
第四,黨支部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條件。
Ⅱ 機關黨組織、部門黨組、機關工委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相互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機關黨組織工作職責: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群眾,支持和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
2、組織黨員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學習黨的歷史,同時廣泛學習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識,建設學習型黨組織。
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對黨員進行監督,督促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
4、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眾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機關建設。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6、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系,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部門黨組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制定擬訂法律法規規章和重要規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項。
2、業務工作發展戰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項,重大改革事項,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項,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大額資產處置、預算安排,重大思想動態的政治引導。
3、職能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事項,審計、巡視巡察、督查檢查、考核獎懲等重大事項,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事項。
4、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機關工委工作職責:
1、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含直屬單位黨組織,下同)黨建工作進行研究和指導,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2、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請示的有關問題作出決定、批復或者答復。
3、督促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按期進行換屆;審批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選出的書記、副書記。
4、配合同級黨委有關部門抓好直屬機關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了解和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
5、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
6、了解和掌握所屬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7、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同級黨的委員會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8、對所屬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年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報告。
9、履行同級黨的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職責任務。
機關黨組織、部門黨組、機關工委三者相互之際的關系:
機關基層黨組織在上級黨的委員會或者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本部門黨組(黨委)的指導。
部門黨組是上級黨委派駐到本單位黨的機構,負責本單位重大決策和黨務工作。
機關工委是上級黨委負責本級直屬機關黨的工作的派出機構,負責所有機關部門黨群工作。
(2)黨組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1、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2、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
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
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
3、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4、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
5、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
Ⅲ 什麼是黨建工作責任制
一、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內容
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形成黨總支統一領導,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黨的各級組織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各級領導幹部「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黨建工作與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實、檢查、考核、總結。
二、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
1、中心黨總支負責對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2、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目標責任書考核等結合進行,必要時也可組織專門考核。考核結果做為對領導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處分、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3、中心黨總支成員、各支部書記和委員執行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要做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接受黨員的監督和評議。
4、中心黨辦負責對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3)黨組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黨的十六大以來,特別是中央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以來,全黨以黨建工作責任制為抓手,全面落實各級黨組織管黨責任。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措施有:
1、圍繞增強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導向性,不斷健全黨委著力管、書記帶頭抓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
2、圍繞增強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指導性,不斷完善貫徹中央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的黨建工作目標體系。突出科學發展主題,注重強基固本主業。
3、圍繞增強黨建工作責任制的系統性,不斷完善運轉有序、推進有力、落實有效的黨建工作運行機制。健全黨建例會制度,健全調查研究制度和督促檢查機制。「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沒有監督檢查,也會形同虛設。各級黨委。
4、圍繞增強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實效性,不斷健全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的黨建工作保障機制。要突出將配強幹事的人、籌好辦事的錢、解決議事活動的場所,作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實、抓到位。
Ⅳ 黨組實行什麼制度凡屬黨組職責范圍內的事項
黨組實行集體領導制度。凡屬黨組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必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由黨組成員集體討論決定。
黨組書記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末位表態,善於集中正確意見,不得凌駕於組織之上,不搞獨斷專行。黨組成員應當認真執行黨組集體決定,勇於擔當、敢於負責,切實履行職責。
組議事決策應當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重大決策應當充分協商,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黨組作出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集體討論決定。
(4)黨組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中國特色集體領導制度通過集體分工協作機制、集體交接班機制、集體學習機制、集體調研機制和集體決策機制等5大機制有效解決了超級國家機構的協調問題。
1、集體分工協作機制
指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成員從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出發,既分別代表不同機構、分管不同工作,同時又協調合力進行重大決策的運行機制。
2、集體交接班機制
指將黨和國家的領導權力從一屆領導集體手中平穩交接到下一屆領導集體手中的制度安排。這一安排拋棄了毛澤東時期個人指定接班人、將最高權力從個人移交給個人的封建式做法,以權力風險的分散化和權力交接的制度化為核心。
要求黨的幹部一般應走完擔任省區市委書記以獲得鍛煉提高、為在任領導集體成員擔任助手以進一步培養考察兩個台階,才能夠成為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成員。
Ⅳ 黨組書記的崗位職責
一、主持黨組工作;
二、負責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黨的路版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布置權的黨務工作任務。及時向上級請示匯報黨務等工作;
三、主持黨組會議,研究決定應由黨組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
四、認真開展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負責幹部隊伍組織建設工作;
六、制定理論學習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學習活動;
七、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Ⅵ 機關黨組織的職責是什麼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基礎。它的基本任務是: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黨員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
7、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佔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8、教育黨員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黨章對不同類型的基層黨組織的職責分別作出了具體規定:
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
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具體職責是: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
5、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動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群眾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6、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訓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7、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8、領導本機關工委、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9、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系,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特殊的工作條件決定了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的任務是:
1、通過組織幹部學習、參加組織生活等方式,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教育,並對他們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以及他們的思想作風、道德品質方面的情況進行監督。
2、協助行政領導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義,並把了解到的機關工作中的缺點、問題通知行政負責人或報告給黨的上級組織。
Ⅶ 黨組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黨組的任務,主要是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和決定本單位的重大問題;做好乾部管理工作;團結黨外幹部和群眾,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
Ⅷ 社區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團結、組織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社區各項任務。
2、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管理中的重要問題。
3、領導社區居民自治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完善公開辦事制度,推進社區居民自治;領導社區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4、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5、組織黨員和群眾參加社區建設。
6、加強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8)黨組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社區黨委總體思路:
根據《黨章》第32條規定的街道、社區黨組織「領導本地區的工作」的精神,突破社區黨組織的傳統建制,探索建立新的社區黨組織體制。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基層黨組織,必須立足形勢,統籌全局,從體制機制改變黨組織設置模式,成立社區「大黨委」,廣泛吸納轄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居民黨員代表、黨員民警進入社區黨委班子;
建立以社區黨建工作為基礎,以駐區單位黨建工作為依託,以健全和完善黨建工作共建協作機制為關鍵,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為紐帶的社區黨建工作模式,推進社區黨建工作從垂直管理向區域整合,實現社區黨建工作「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駐共建」。
Ⅸ 黨支部工作職責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決定,融入中心,服務大局,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向前發展。
2.加強黨支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觀念,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3.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4.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5.充分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鼓勵和支持他們立足本職、愛崗敬業,在企業轉型發展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
6.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注重把業務技術骨幹培養成為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為業務技術骨幹。
7.處理好黨支部日常工作,按期向黨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8.協助上級黨組織履行好其他職責。
Ⅹ 機關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群眾,支持和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
2、組織黨員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學習黨的歷史,同時廣泛學習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識,建設學習型黨組織。
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對黨員進行監督,督促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
5、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眾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機關建設。
(10)黨組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黨的組織由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三部分構成,是一個完整的組織體系。黨的中央組織,即指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選舉產生的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
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央書記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的中央軍事委員會。黨的地方組織是指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以及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還包括經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的基層組織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它是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而建立起來的,黨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