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理員的職責
A. 司法局助理員是干什麼的
司法助理員是基層政權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員。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設專職版司法助理員。在人民公權社(鎮)、街道辦事處和縣(區)司法局(科)的領導和基層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職責一、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二、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四、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五、了解並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B. 司法助理這個職業是做什麼的
司法助理員是來基層政權的司法源行政工作人員。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設專職司法助理員。在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和縣(區)司法局(科)的領導和基層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進行工作。享受公務員的待遇,但各地有所差別。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職責主要包括: (一)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二)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 (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 (四)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 (五)了解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C. 司法助理能幹什麼的
1、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2、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版理有關人民調權解工作的來信來訪;
3、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
4、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
5、了解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大概就這些了
D. 司法助理員是干什麼的
司法助理員是基層政權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員。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設專職司法助理員。在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和縣(區)司法局(科)的領導和基層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職責一、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二、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四、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五、了解並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E. 司法助理員與司法科員的區別
司法助理員是基層政權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員。人民公社(鎮)、街道辦回事處設專職司法助答理員。在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和縣(區)司法局(科)的領導和基層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進行工作。享受公務員的待遇,但各地有所差別。
司法科員,即從事司法的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刑法中的司法工作人員不同於日常所說的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不是所有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監獄勞教和社區矯正部門工作的人員都屬於司法工作人員,只有擔負刑法規定的偵查、檢察、審判、監管四種職責之一的,才是司法工作人員。
F. 請問司法助理員是做什麼的
根據司法部《司法助理員工作暫行規定》司法助理員是基層政權的司版法行政工作人員。司法助權理員的工作職責:
(一)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二)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
(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
(四)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
(五)了解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G. 公務員裡面的基層司法助理具體是做些什麼的
不知道兄弟報考哪裡的公務員。不同的地方可能略有差異。但總體來說職責專都差不多。
所謂基層屬司法助理,也叫司法助理員,在各鄉鎮、街道的司法所工作,主要是調節糾紛、宣傳法律、黨的政策、協助主管機關做一些零零散散的事兒。
H. 司法助理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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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理員是基層政權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員。人民公社(鎮)、街道內辦事處設專容職司法助理員。在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和縣(區)司法局(科)的領導和基層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職責
一、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二、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
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
四、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
五、了解並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I. 怎樣做一個合格的司法助理
根據司法部《司法助理員工作暫行規定》司法助理員是基層政權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司法助理員的工作職責:
(一)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二)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
(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
(四)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
(五)了解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職責
司法助理員是歸司法行政機關管的,是負責做基層司法工作,主要是司法調解工作的
待遇是按照公務員的待遇,各地差別很大的
通過一年多在基層司法所的工作經歷,我認為要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助理員,應該具備五個方面的素質:
一是要正確地進行自我定位
司法助理員崗位在各鄉(鎮)的司法所,也就是說,人在鄉鎮,工作在鄉鎮,所辦的事也是鄉(鎮)的事。司法助理員要承擔司法所的各項工作職能,其主要職責就是圍繞鄉鎮的法制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開展工作,而這些工作的開展、落實和完成,承載的主體就是我們司法助理員。所以要將司法行政工作當作事業去做,把司法所當作自己的家去經營。每個人的工作定位各不相同,有的人認為官兒做得大、待遇高便是一個成功的人,社會上很多人也這么認為。但我認為:人的命運、工作的選擇不一定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一個數學家他一生中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研究數學,我們如果把司法行政工作做好了也就不錯了。我對待司法行政工作的態度就是:「在工作中取樂,樂在工作中;在工作中提高,提高為的是工作有成效」。
二是要有吃苦耐勞的心理准備
鄉鎮比起縣城,各方面條件要差一些,尤其是一些比較偏遠,交通不便,經濟不發達的鄉鎮,所遇到的困難會更多些,地理位置和經濟上的差異會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但鄉鎮也是一個綜合訓練場,你在那裡什麼樣的事都會遇到,與什麼樣的人都會打交道,你成不成材,就看你敢不敢把自己置於鄉鎮這個大熔爐中。遇到困難並不可怕,關鍵在於你怎樣去克服?沒有什麼過不去的溝和坎,吃苦受累並不可怕,怕的就是你不能吃苦受累。常言說的好,只有吃得苦中苦,方能得到甜中甜,不能吃苦,將來你什麼也得不到。
三是要有為民服務的真情感
司法助理員工作的對象就是所在鄉鎮轄區內的廣大農民,我們工作的宗旨就是為農民群眾做好服務。農民群眾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們憨厚、朴實。與農民打交道,要尊重他們,不能瞧不起他們,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要把處理問題看作是服務,對他們要有親和力,認真地聽他們說,要不厭其煩的聽完他們的陳述,再根據所掌握的情況講道理、講法律依據,使他們感到你所說的是維護他們的。老百姓有難題、有煩惱希望有人幫助他們解決,我們司法行政工作人員應當真心實意地為他們服務,給他們帶去希望、帶去正義、帶去關懷。這樣他們才能信服你、信任你,在他們的心目中才有一定的位置。
四是要有刻苦鑽研的學習精神
目前,司法助理員隊伍有一種現象:一是工作業務不熟,節奏跟不上,反映疲塌拖拉,缺少一種干勁;二是工作幹了,質量跟不上,做得不到位,缺少一種比勁;三是干好了不想幹得更好,心態跟不上,落後了不想翻身,不找差距,缺少一種奮勁。出現這種情況,關鍵在於刻苦鑽研的學習精神不強。如果下功夫去學習,知識豐富了,方法掌握了,還有什麼做不好的呢?所以說,司法助理員不僅要學思想、學知識、學品德、學一切應該學的東西,還要邊學習、邊實踐、邊總結、邊提高。不但要加強自身學習,逐步提升自己的品位,而且還要做到學以致用,造福社會。學習是一個永恆的話題,要把別人玩牌、喝酒、閑談的時間充分用在學習上,持之以恆、天長日久、終有效果。也只有不停的學習,才能做好你的本職工作,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才能跟上時代的步伐,才能有所作為。
五是要有大局為重的胸襟
基層司法所是縣司法局的派出機構,人在鄉鎮,舉手投足,都代表著司法局的形象。我們每一個司法助理員都要有集體榮譽感,所言所行都要讓人尊重,千萬別讓人鄙簿或輕視,任何時候都要以大局為重。如何做到這一點呢?我認為,首先要有團隊精神。按照目前我們司法所的現狀,三個人也好,兩個人也罷,你在哪裡代表的就是一個司法所。在工作上,不能相互推諉;在榮譽上,要相互謙讓;在生活上,要互相關心。要讓人家看我們是團結的集體,是干實事的集體。其次是要加強協調。司法所與鄉鎮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緊緊圍繞鄉鎮工作服務,我們離不開他們的大力支持.我們在做好份內工作之餘,如果涉及到一些突發性事情,不管鄉鎮安排與否,我們都應該主動去做,工作不講份內份外。只有這樣,你才能贏得他們的信任,也才能贏得他們的支持和幫助,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才能有大的發展和作為
J. 司法助理員具體是做什麼的 我想了解具體的工作職能,都有哪些職權
司法助理員是中國基層政權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員。中國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司法廳、局、處,管理本行政區的司法行政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設司法助理員。司法助理員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司法局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工作職責:(1)負責管與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包括指導基層建立與健全人民調解委員會;培訓調解人員;幫助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與健全各項制度;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法制宣傳、道德教育、群眾自治活動和參與綜合治理工作;檢査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發現缺點錯誤及時糾正;
幫助人民調解委員會總結經驗,並對先進經驗及時推廣,對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揚鼓勵;幫助人民調解委員會解決各種實際困難參與調解疑難糾紛,並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等工怍。
(2)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3)了解並向上級報吿群眾對現行法律、法規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拓展資料: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職責主要包括:
(一)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二)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
(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
(四)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
(五)了解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司法助理員應遵守的原則和工作要求: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刻苦學習,勇於實踐,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堅持調查研究和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虛心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三、堅持說服教育,做耐心細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四、抓好典型,總結經驗,及時推廣,以點帶面;
五、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互相配合,密切協作;
六、堅持原則,維護法制,剛直不阿,勇於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制度:
一、登記制度:處理糾紛和信訪,應進行登記,按規定統計上報;
二、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調解工作會議,學習政治和業務,研究工作,交流經驗;
三、評比制度:組織調解委員會,定期開展評比活動,樹立標兵,表彰先進;
四、回訪制度:對調解的糾紛,要有重點地進行回訪,聽取反映,檢查效果,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五、請示報告制度:定期向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的領導和縣(區)司法局(科)匯報工作,重大疑難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司法助理員的紀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三、不得對當事人施行或變相施行處罰;
四、不得吃請受禮,徇私舞弊;
五、不得利用職權,打擊報復;
六、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參考資料:
網路-司法助理員